第一篇:中纪委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告诉你哪些饭局不能去
没有在4期案例中通报但仍需警惕的情况: ·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中纪委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告诉你哪些饭局不能去
202_年06月01日08: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距离端午小长假还有不到10天,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近期将推出‚节日‘好作风’‛系列策划,帮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今天让我们关注‚饭局‛风险。
“饭局”,在中国人情社会是绕不过去的社交方式。近年来,公职人员因公款吃喝问题被通报曝光的案例频繁发生。中央纪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202_年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15起,其中仅仅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数就为422起,处理613人。
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不少纪委都曾在节日期间发布“饭局”温馨提醒,大体上讲,有三种饭局“不能去”——“用公款搞私人宴请不能去、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能去、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还有的地方纪委将不能去的饭局细分为20类之多,这20类饭局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内容。
在各地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戒尺”也更加明确。面对各类饭局“陷阱”,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六个带头——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要带头杜绝铺张浪费;要带头减轻基层负担;要带头反对公款吃请;要带头维护队伍形象;要带头引领社会风气。
下面,我们结合中纪委连续四周发布的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哪些饭局坚决不能去。【一】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释义: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案例: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杨晰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_年8月21日,杨晰峰在相关业务会议后,组织10名参会人员公款吃喝,花费餐费1935元。杨晰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案例:河南省西峡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赵庆阳、能源办主任黄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_年2月18日上午,赵庆阳、黄炎到丹水镇卓沟村某养殖场实地勘察沼气项目。中午,两人接受养殖场负责人宴请且饮用白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_年2月25日,西峡县纪委给予赵庆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炎党内警告处分。
【三】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释义: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4名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单位项目承建商宴请问题。新疆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党委书记、副大队长赵加洋和副大队长张春江、总工程师冯昌荣、副大队长石玉君,先后两次接受单位项目承建商安排的宴请等服务。自治区地矿局党委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赵加洋现任职务,取消冯昌荣和石玉君正处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资格。
【四】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释义: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案例:安徽省枞阳县项铺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王祥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2_年3月31日下午,王祥带领办公室主任方军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办理项金村卫生室变更等行政审批业务。事后,王祥和方军违规接受由辖区乡村医生安排的吃请和娱乐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项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违规吃请的费用自付。
【五】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释义: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案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乌云其鲁、副局长李永接受违规吃请等问题。乌云其鲁、李永到张家口执行某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时,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一起就餐,餐费由李某结算,花费1200元。餐后,乌云其鲁、李永与李某等人一同前往张家口某娱乐场所。202_年3月8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给予乌云其鲁、李永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李某支付的餐费1200元。202_年3月22日,正镶白旗纪委在全旗对上述2人及负主体责任的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恩克进行通报批评。
【六】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释义: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案例:广东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覃坚公款吃喝问题。覃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在多家饭店用公款招待其亲戚、朋友用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覃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七】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释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案例: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清徐有限公司副经理李燕忠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202_年10月23日、11月1日,李燕忠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先后两次宴请共计450人,并收受礼金5.475万元,其中收受同事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285万元。经清徐县纪委常委会议202_年4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李燕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总支书记贾健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工作负责人张志刚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八】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释义: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案例:四川甘孜州康定市呷巴乡副乡长杨尚东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2_年6月,杨尚东假借乡长名义为当地一名群众介绍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并接受其吃请,消费202_元。此外,杨尚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举报后,杨尚东的家人主动将202_元归还给该群众。202_年3月,康定市纪委给予杨尚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2_年4月,康定市监察局给予杨尚东行政撤职处分。
警示:哪些“饭局红线”公务员不能踩
202_年05月19日09: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张图告诉你:哪些饭局“红线”领导干部碰不得
【编者按】近期,浙江丽水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公职人员参与饭局问题,出台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规定,随后吉林省纪委网站在显著位置发布相关内容,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据统计,对于“饭局红线”多地纪委都曾发文警示。在各地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戒尺”也更加明确。
■ 浙江丽水:20类饭局公务员最好别去
这20类饭局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内容。
其中,每一项不准参加的饭局后面都有一个“条规释义”,同时配发“情景模拟”题目,细致介绍了具体情况。比如,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中规定: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再比如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中规定: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具体内容点击详细)
此外,市作风办还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六个带头:1.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2.要带头杜绝铺张浪费;3.要带头减轻基层负担;4.要带头反对公款吃请;5.要带头维护队伍形象;6.要带头引领社会风气。
■ 浙江杭州:为防误陷“饭局门”应事先“三问” 一问:谁买单
“公款买单”是大忌,第一问就是问清“谁买单”。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另外,也要谨防聚会中的“不速之客”来买单。有一个领导曾讲过一个故事—在一次战友聚会时,有个战友带了一名“光头、纹身、挂粗项链”的朋友来参加。后来发现,光头男来是请托办事,最后还抢着买单。这位领导见事不妙及时借故离席。事后他对战友严肃申明不能再发生这种事情。
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自然是应当拒绝。
二问:和谁吃 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第二问就该问清“和谁吃”。杭州纪委提醒说,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在私人聚会中,如果席中出现“新朋友”时,也要特别提醒党员干部要特别谨言慎行。因为,“新朋友”说不定下次就会借用你的身份。
有不少党员干部都有过亲自经历:陌生电话打进来,热情洋溢地问候一番,然后讲“我现在正在和谁谁谁在一起„„我们什么时候再聚聚”。杭州纪委说,估摸着吃过一次饭,甚至你都没啥印象的“新朋友”,是想以此来拉近乎,目的是想借你的公职身份来影响他们的业务。
三问:在哪吃
“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第三问就要问清“在哪吃”。其中一个敏感的地方自然是“会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还有一个敏感的场所是“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说,这些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 云南晋宁:“四看三约束”定标准 认定大吃大喝应满足“四看”要素
昆明晋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认定大吃大喝一般考虑几个要素: 一看吃喝人数,无关陪同人员过多的,属大吃大喝。
二看消费总额,点鱼翅、鲍鱼、松茸等菜品的高价消费,属大吃大喝。
三看菜品数量与就餐人数比例,比如三五个人点了十几个菜,可以认定为大吃大喝。
四看就餐场所,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接待和就餐,无食堂的,严格按照就餐标准在外用工作餐,不允许到高档酒店接待和公款消费。此外,就餐时应遵循就近原则,能走路的不开车。
领导干部私人请吃有“三约束”
晋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公款吃喝,纪委在工作中根据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私人请吃也做了约束: 一是对宴请类别有了严格限制。领导干部除婚丧嫁娶外,不得举行乔迁宴、生日宴等。
二是宴请前报备,且严格限制宴请范围。举办相关宴请必须提前10天向纪委报告,宴请亲友不做限制,但不得宴请下属及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报告情况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是宴请桌数、标准不得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丽水日报、钱江晚报)
第二篇:中纪委通报典型案例
中纪委通报8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唐述权)据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一、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院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成员个人承担;
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全部费用被责令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 三、四川省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考核工作期间公款娱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并被责令退还相关钱物;
四、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赔旅游费用;
五、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等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收受的礼金、购物卡被予以追缴;
七、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名违规使用警车参加婚宴的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八、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兼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礼金被收缴。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口,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篇:你不回来你能去哪美文
我记得《无问西东》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提前了解到了你想要的人生,不知道你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我想每个人心中的答案各不相同。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青斋折露葵,要想观得朝槿,得先入青斋,每个人都在那一刻只身前来,人生各有诗意,诗意又各自长存,可是缘深缘浅又何以聚散,想要离开的人从来都不缺借口,喜欢你的人永远都不需要一个唯一的理由。
你我所向往的也最终不过坚持了不到四年,现在想想还是感觉很可笑,你如果问我现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只想笑,没有理由,可能是我们当时离开的的理由太过可笑。
不知道用这一生的平淡,能否守住这一段岁月,流光且往,且行且珍惜,时间终究抵不过距离,毕业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三中新学妹,男朋友也在一中,其实当时我很想问担不担心距离会冲淡一切,但是我欲言又止,毕竟也是过了热恋期的人,就在最近,看她空间发的说说,头像,皮肤各类图片都改成了绿色,我想意思应该是我想的到那样,感情终究敌不过距离,学妹来找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总不能说我和你一样吧,可话又说回来,我和你不一样啊,说到底我可能比你幸运。
回想起来,真的是,太在乎的话,你就输了,这个世界上免费的都不被珍惜,要相遇的人早晚会遇到,反正患得患失,冷暖自知,你不主动,我不主动,然后我们的关系就慢慢消失了,的确,人与人之间没有谁离不开谁,只有谁不珍惜谁,一个转身,就是两个世界。
来是你,去是空。
你我都要有自己的光,未来,你好好享受你的孤独,我享受我的热闹,愿久别重逢,皆安然无恙,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去台东的那天,是结束。
哪里还有什么我陪你慢慢变老,不过,但愿吧,我只不过是太感性,我会变得很好,不是为了你,而是因为你,我很念旧,但也很坚定,不至于对一份感情念念不忘。
如果你想知道我想说什么,那么第四段到第十段连起来的话就是我想说的。
第四篇:广州近期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广州近期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理论、法规、实操)
一、翠湖山庄案例评析
多重纠纷,长期悬而未决。一方面反映的是物业管理自身发展的内部问题(建、管不分,发展商、物业公司、业主组织运作不规范等)多;另一方面突出展现的是现有法规、规章存在空白点,政府监管薄弱,司法效力不高……。
本例业主欲炒物业公司的直接原因是管理公司挪用维修基金、管理水平下降、收费提高(可能还存在住房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引致业主不满,欲以“新”换“旧”。内在原因是物业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没有分业经营:通常情况是发展商为售楼需要定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会低于成本,交搂后的诸多问题(设计、配套、施工、装修等方面)要物业公司背,物业公司的各项经费不足依赖发展商补。一旦售楼结束,发展商搞好物业管理的外在压力(买方施与)与内在动力(利益驱使)减弱或消失,对管理公司督促不力,补贴减少(诚信为先、志在长远的发展商除外)。业主随之便会感受到管理水平不如当初,服务质量下降。若此时管理方再想通过提高收费维持管理服务水平,便易激发“民变”,招来一纸“休书”。或勉强收费标准提高了,必然伴随怨声四起、大量拒交(甚至连原有的那部分也不交了),引起恶性循环。至于维修基金挪用,根本原因在于以前的法规、规章对基金的交、存、管、用规范约束不够,甚至规定将基金交到发展商、物业公司手中(由其代存代管)。这样,发展商或物业公司在利益驱使、道德缺失、外在监管又不到位的情况下,挪用滥用实难避免。需要强调的是,后期非因建设不当所致大修等动用维修基金是正常使用,不能因为查账发现基金少了一概归于挪用。
本例发展商诉主管部门批复业委会程序出错,业委会和主管部门持不同观点。主要原因是现有法规、规章不具体、不清晰、不统一,造成各方各有自己的理解和依据。其次,各方在诚恳务实、协商求和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上存在问题。
本例新公司进场,原公司坚持不退,除了发展商、物业公司不愿放弃既有利益,一方面可能是业主自治组织的成立、运作确有不规范之处,法规与契约对物业管理的“退出”方面界定不明确,约束不力;另一方面,是在现有建、管不分和退出补偿不明背景下,物业公司退出成本太高,前期沉淀的成本无法收回。而问题出来以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凸显的就是政府监管薄弱,司法效力不高。行政监管薄弱(当然与法规、规章不明也有关系)使得物业公司取得管理权、业主大会召开成立(包括业委会成立)这两个后续纠纷的“源头”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规范,后期问题更是管不过来。司法效力不高,使得解决单件纠纷的成本太高,挫伤无辜一方的积极性……。最终,阻碍地是行业规范发展的进程。
相对于市场中其他类经营服务,本例表现出物业管理服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难以分割性或不可分割性。从而导致服务关系双方不能及时有效的给对方违约行为以制约(单个业主即使不满意也不能拒绝服务方的一般性服务,服务方在单个业主不交费的情况下,也不能终止服务)。这是导致物业管理中的许多纠纷容易积累放大不能在个人层次上化解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加大外在的约束(法规与政府监管方面等方面)力度,制定周密严谨的业主公约和服务合同,尽可能详细约定各方职责和违约责任,严格依约办事,是微观层次上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欠费与服务差,谁为因、谁为果具体案例不同。小业主欠费,不仅影响 2 管理运作,也侵犯了其他交费业主的利益。不管服务真差假差,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下意识地选择底价支付。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另一方可以延迟支付。这里不适于小业主。境外不少国家和地区有对小业主欠费强制追交的规定与措施。
案例2评析:
本例除了与案例一有相似之处外,其独特之处在于,原物业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市道路扩建办拥有超过50%的产权份额,是有绝对多数代表权的大业主,这种情形下小业主的意见和利益极易被忽略。因此,便有一个是否需要通过立法对大业主的代表权进行限制的问题。虽现有相关法规并无此点内容,但至少可以检查大业主有无100%缴纳管理服务费。若无,便没资格享有其所占份额的代表权。另外,即便有大业主的袒护,若物业公司出现严重违规失职行为,依法依然可由主管部门注销其资质。
小业主欠费,业委会有催交义务。
案例3评析:
本例症结的源头依然是建、管不分,同时反映出另一大易引起管理纠纷的问题:即发展商保留产权(另一个热点问题,本次评析暂撇开)物业的管理问题。
很赞同华银公司的做法,凡事循法律途径解决,远比正面硬性冲突最终效果好(博弈策略)。
本例再次反映出的“退出难”,除了在案例一中解剖的利益等原因外,还涉及发展商保留产权物业的管理问题。统一管理是各层级法规、规章所定的 3 物业管理原则,符合节约、增效的要求,发展商应予支持,其权益可通过协商、谈判以合同保障,而非拒不退出。笔者个人认为发展商保留产权物业,若不与其他部分共享通道、出入口等,具备独立经营条件的,可不归于统一管理范畴(水、电接驳、检修等不可分开的专项工作可单个协商委托)。
案例4评析:
本例的焦点之一是,业主委员会有无直接查账权。
不管是从委托 ─ 受托关系角度,还是现有各层级法规,均规定物业公司(具体是管理处),有义务定期如实向业主公开公布收支账目,即要履行如实准确报告的义务,从这个角度说,业主委员会集体调看帐目本无不可。但物业公司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其财务收支账目属于企业秘密,有权不随意对外。解决的办法可在合同中约定什么情况下、由谁(如双方认可的代表人或机构)、依何种程序、在多大范围内审查账目。香港有关物业管理的最新立法补充:物业公司一次性开支过一规定数目,就需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可资借鉴。
本例焦点之二是,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如何行使代表权。
现实中确实存在合法选出的业主委员会能否真正(操守、能力方面)代表大多数业主心声、利益的问题,核心在于对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也应有有效的监督、制约。应该说象解聘物业公司这样的重大事项,绝对不能由少数业委会成员或业主代表开小会议定,事后通知广大业主。这涉及业主自治权利具体依法规范行使问题。现有的立法这方面确有不完善之处(直接赋予业委员决策、决定权)。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均规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 4 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本例表象是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并无违规,但从报道看,能否真正代表大多数值得存疑。实际上业委会完全可以通过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办法(不必集中)来统计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再依法采取相应的行动。另外,还有一个评判物业公司违约程度和违约性质问题,也不是一概以解聘的方式解决为优。
本例给出了另一个潜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为何愿意做“蚀本”生意?除了公司方解释的注重“社会效益”因素和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竞争策略因素外,有无其他因素和利益存在呢?5角1方的费用维持让大多数业主满意的管理服务水平,显然不可能。笔者未作现场调查,推测本例管理方定是通过努力增加一些可获收入项目的使用率,提高收入以弥补主业的亏空,也属用心良苦。但终究不够“光明正大”,所以难以持久。因此,物业公司作为受托方、专业机构,不能垄断信息,转移业主利益;同样业主也不能指望物业公司长期补贴。只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双方真诚改进工作,依法规范运作,才能实现共赢。
综合评述:
业主有产权,天生就有管理权。只是众多分散业主聚居一区一楼,产权不能绝对分割,完全由自己管理物业不可能、不方便、不经济,从专业分工、效率效益角度需将物业(共用部分)交给专业公司打理。这种情况下,业主管理权的体现是其在物业使用、管理方面的建议权、决策权、选择权、监督权、知情权等,且是以民主途径表达行使。若业主大会运作充分成熟可以登记为法人,享有直接收费权,财务独立。届时物业公司受聘于业主法人组织,从事服务的每笔开支,将是按合同从业主的财务总管手中支取,物业公司收 5 费不明等问题可望从根本上解决。但问题不会因此而结束,随之而来的会是如何加强对业主法人组织的资金监管。总之,没有强有力的监管,资金在谁手里都可能出问题,概莫例外,即便道德无暇,还有能力问题。
业主主体地位的加强,业主代表(自治)组织的成立和自治权利的行使,是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这一新型不动产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业主参与、实施民主管理的切实体现,也是促使物业管理走向规范成熟的有力约束,方向上大力推动是不容臵疑的。但现今,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有法规、规章缺乏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且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太大又无相应的约束。如法规规定业委会有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权,却无业委会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其实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才是真正有代表性的业主权力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其执行机构,不获业主大会的授权,是不能做出重大决定的。另外,现在普遍的情况是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无法人地位和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相对松散的业主自制性组织,其法律诉讼主体地位不明确,谈不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公司真要与其对垒会有打空拳的感觉。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一方面会对物业管理公司形成监督制约,另一方面也会减轻物业管理企业约束分散业主不当行为的负担(业主大会、委员会本身有义务约束业主的不当行为)。因此,明智的物业公司原则上不应反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成立。反对的是由不尽业主义务,假“公”济“私”的“刺头”业主充当代表,反对的是这样的组织成立后只讲权利监督,不尽责任义务,不做自我约束。
要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就要规范物业管理中各方的行为,规范行为离不开激励与约束。“分散小业→ 业委会→ 物业公司(→专业公司)”的授权 6 过程,是一种公共选择和长距离的运作模式,其本身不易达成自发有效的激励与制约。加强内部激励约束创新(如给业委会成员付适当报酬,对创优的管理企业允许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等)和外部推动监管,都是当前需急迫解决的问题。
几个案例的共同点都是前期物业管理是发展商的下属公司,即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不分、职责不分,使物业管理的一开始就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境地,引发纠纷多,且每一宗纠纷涉及多重关系,给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带来阻碍。
明确开发商的物业管理职责,规范前期管理,推动建、管分业,大力提倡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突出业主公约的地位和物业管理合同作用,明确规范业主大会及业委员会的召开成立、日常运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强化对各方不当行为的约束,这些在新修订的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均已重点考虑。
另外,从本次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干预、监管力度,十分必要,尤其是在首次物业企业的选聘和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成立方面(与其事后收拾残局,不如事前加强引导监督)。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公开曝光,记录在案,在市场进入方面立禁,是政府人力不够情况下,加强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
同样,几宗案例也突出表现了,提高司法效率,学习境外先进经验,进行审判创新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物业管理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政府和立法、执法部门的事。参与方素质提高、社会信誉体系建立、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调节、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齐头并进,物业管理的问题才能得以根本减少和解决。
第五篇:近期典型诈骗案例解析
近期典型诈骗案例解析
案例一:
高某某,校区202_级学生,该生接到一个自称为聚美优品客服的电话(86—10—85753685)说:该生在网上订购了聚美优品的一款产品(高某某的确于202_年购买过该产品),但在签收时签错位置,签到了批发商位置[1],现在该生成为他们公司的批发商,而作为批发商必须购买202_元以上的产品,今天是批发商统一交款的最后期限,将会自动划转该生农行(网购银行卡)账户内的钱[2],现在必须跟银行联系,取消该业务才能避免钱被自动划转(该生账户钱比较多,足够支付)。客服说帮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帮其取消业务。
随后,该生接到自称为农行工作人员的电话(86—10—95599),让该生在自动取款机上按其操作来办理取消该业务,该生按操作先点击转账[3],再输入“二维码”(即对方银行账户),再输入“二维码密码”(即转账金额),该人员说办理成功,随即挂了电话。
待该生发现被骗后,查看银行账户,9000余元已不翼而飞。该生联系农行,但已无法补救。现已在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破绽:[1] 快递签收有个人和批发商之分么?
[2] 为何需要点击“转账”?
[3] 只要你不泄露账户账号、密码,谁也无法取走你的钱。点评:目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断翻新,“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犯罪分子可以复制任何知名企业的电话,来获取信任。为防止受骗,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上网时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2、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电话;
3、只要涉及到汇钱、转账、交钱事宜,都要留心,给陌生账户汇钱时要提前跟老师或保卫部门联系;
4、发生诈骗后,应立即跟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还向老师和保卫部门报告,以协助事件的处理和防止意外的再次发生。
案例二:
吴某某,校区202_级学生,该生收到一条中奖短信[1],说该生中奖,可上某个网址兑奖。该生登陆该网站,点击领取奖品,但无法领取,随后退出。次日,该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该生登陆网址领取了奖品,必须给他们汇钱202_元,否则就提出法律诉讼[2]。该生害怕,就汇了202_元,此后该生发现受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在调查中。
破绽:[1] 没有参与,何来中奖?
[2] 没有领奖,何来法律诉讼?
点评:本案与传统的中奖诈骗不同,涉及到电话威胁。为防止受骗,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白掉的“馅饼”不“吃”,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2、要做好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工作;
3、发生诈骗后,应立即跟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还向老师和保卫部门报告,以协助事件的处理和防止意外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