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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4-24888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1:24:50 来源:网络

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结合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利用1个月时间开展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目标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辖区内“厂中厂”、“小作坊”、“三合一”及群租房等。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一套检查方案。

各镇街、园区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找准摸透火灾多发的突出问题和根本症结,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和具体化的防范措施。要组织村居对属地的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厂中厂”基本信息,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展一次集中约谈。

要组织辖区出租厂房的业主、自建房小作坊及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约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通报近期火灾情况,提出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针对近期火灾多发的实际,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出租管理人落实好安全防范责任。

(三)组织一轮全面检查。

要组织开展一轮火灾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厂中厂”、“小作坊”、出租房是否具备消防防火安全条件、仓库是否违规储存和设置人员宿舍,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突出场所。

对能立行立改的火灾问题隐患要现场责令整改完毕;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落实整改不力的场所从严从重查处;对不具备消防火灾安全条件的“厂中厂”、“小作坊”、仓库、出租房等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排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治一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五)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

利用钉钉等视频软件开展线上培训宣传工作;发动社区、村(居)委、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要严格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向区安办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本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区安办汇总后报督查办、效能办。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区政府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三位班子成员为组长,区消防、公安、工信、区委督查办、区效能办等单位为成员的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整治期间,凡是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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