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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4-33518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6 22:22:34 来源:网络

XX街道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街道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XX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全街道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消除用户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街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燃气供应安全,维护我街道社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核查。

燃气经营企业是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关键。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核查工作,深入企业一线,按照《XX省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企业的人员配置、专项经费支出、入户安检落实等环节进行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XX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开展随瓶安检,提升安检质量,对人员配备和入户安检严重不到位、安全生产状况差的燃气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检查。

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吸取本次盱眙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一次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对瓶装液化气充装、配送和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公安派出所、街道行政执法局要充分结合“黑气”市场和“灶管阀”百日整治行动,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管理力量,重点加大对车库、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高层建筑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使用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坚决消除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开展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广。

各村(社区)要抓紧对燃气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宣传推广,引导燃气经营企业加大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推广和安装工作。进一步拓展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覆盖范围,优先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等三类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独居老人等燃气用户,条件允许下要优先、优惠安装。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联动配合,制定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各类用户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四)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提升。

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和各村(社区)要认真检查餐饮企业安全用气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用气责任制度、用气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气瓶放置在室内人员就餐场所,避免重大用气事故的发生。安装和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强化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的安全技术防控,加快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配件的使用,鼓励使用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对于底层“住改商”燃气使用安全突出问题,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从公共安全角度加大用气经营场所使用安全监管,严禁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有序推动“瓶改管”“瓶改电”“气改电”实施。

(五)开展“瓶灶管阀”安全使用治理。

街道安委办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开展“瓶灶管阀”安全使用大排查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气瓶充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瓶一码”“一扫一充”,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充分发挥“阳光充装”智慧平台的使用实效,加大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市监局XX分局要强化“灶管阀”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管抽查,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街道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餐饮用户、居民用户使用不合格“灶管阀”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灶管阀”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大宣传。

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在“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居民使用安全环区行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要充分调动燃气经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采用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进学校宣传。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使用宣传投入,将宣传支出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进行列支,保障宣传资金充足,利用缴费办理、业务服务、入户安检等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常识,确保《居民日常安全使用手册》用户人手一册。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定期公益宣传,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重点强化对困难群体、独居老人的安全提示,帮助指导居民用户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如何进行自检和应急处置,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三、时序安排

全街道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从2021年9月6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攻坚阶段(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7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深入吸取盱眙县“8.29”液化气爆燃事故教训,分析燃气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攻坚行动,要突击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燃气安全、稳定。同时,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谋划,制定行动推进子方案,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下阶段深化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将在9月底前进行跟踪督导,根据推进情况形成专题通报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各自领域的专项督查,并将相关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二)深化整治阶段(2021月10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专项攻坚的基础上,细化分解,全面深化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确保行动实效。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在深化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项梳理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的短板不足,建立长效监管和协调机制,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回头看”阶段(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攻坚行动,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力组织实施、限时完成,街道安委办对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行动“回头看”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和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城街道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监管职责。

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

街道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整治期间,因城街道燃气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社区)、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总结分析每个阶段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攻坚行动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行动推进情况;要以本次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攻坚行动为契机,完善燃气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杜绝安全监管缺失或者缺位现象,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请在每阶段行动结束后报送阶段推进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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