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当前农村信用社积聚的大量金融风险,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上的缺陷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力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已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本文试从农村信用社在内控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入手,在产权关系和体制上挖根求源,找出
病因,进而提出对策措施。
一、问题:内控的边缘化和制度缺损及软化
现代经济管理学告诉我们,内控作为企业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行为,是保证其经营安全、实现经营目标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形式。作为高负债、高风险的金融业尤为如此。从巴林银行的倒闭到近期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几乎无一不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严所致。因此,内控与业务经营是存在于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它是现代金融企业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主要工具。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的边缘化和制度缺损及软化却相当严重。一是表现在内控意识淡薄。一些人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念是陌生的,往往把内控制度简单理解为建章立制,认为有了规章制度便有了内控机制,忽视了内控是在业务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少数领导还把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将内控看作是捆绑自己手脚、制约业务发展的绳索,因而极力淡化,将内控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二是内控体制不顺。由于内部监督部门受同级经营管理者的领导,因而使内部监督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就谈不上对其实质性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内控力量不足。一个县级联社一般仅有3、4名内审人员,有的还担负着纪检监察任务。同时,由于电算化业务的快速 发展,一些内审人员的自身素质已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四是制度建设不到位。当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还未形成权责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体系,一些制度不完整。如对新业务和计算机业务的管理制度滞后,适应不了新业务的发展;对经营管理者权力和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其个人决策和责任行为没有一套可操作的制度制约,造成事实上的有权无责,因而诱发了一些违法经营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并且,一些农村信用社在内控制度建设中重此轻彼,各取所需,缺乏系统性,影响了内控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五是制度难以落实。一些领导在业务经营中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监控,重规模、轻质量,忽视了内控监督的重要性,从而使制度的贯彻落实失去了组织保障;个别领导在制度执行上对人不对已,对别人要求严,对自已要求松,将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更有个别领导借理事长、主任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假公济私,独断专行,使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增大了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二、成因:内部人控制与体制的模糊性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不仅是一个管理与监督层面上的问题,而且与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产权不清晰有着直接的关系。产权经济学创始人科斯认为,产权体现的主要不是人与财产的关系,而是指财产的所有者实际拥有的、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按现代企业制度来讲,企业产权包括最终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而且最终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必须统一。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到位,最终控制权无法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约束。目前,在农村信用社赖以运转的资本中,股金无足轻重,占资本绝大多数的公共积累未进行股权量化,处于所有者虚置状态;对单个社员来说,由于股额较小,股权分散,其股金对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起不了多大作用,而且也不会对其切身利益带来多大影响,从而挫伤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由于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的内部支撑,加之所有者(入股农户)与经营者(信用社主任)在信贷、财务信息和金融知识上的严重不对称,使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从而导致信用社内部人控制达到了严重的程度。由于缺乏来自所有者的强力监督,因而使信用社经营者在经营中失去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动机,农村信用社有效的监督机制也难以真正形成。其次,由于农村信用社自建社以来,历经了下放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管理、下放贫下中农组织管理、所社合一、政企合一等数次磨难,过后又由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1996年后又由农金体改办、人民银行、银监机关管理,管理体制的曲折变迁,使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制度定位、发展方向、管理方式始终处于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直到现在,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盲点和真空。体制的模糊性,造成了制度供应的缺位和滞后,使农村信用社难以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对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内控机制上所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应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对策。
具体要抓好四大体系建设:
(一)完善自我约束体系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法人企业,其自我约束体系的完善则是建立内控机制的根本。而要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体系,首要问题是明确产权关系。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上存在的弊端,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应区别不同情况,有选择性地吸收一些现代股份制企业的优点。一是制定合理的增股扩股计划,大力吸收社员股金,增大股金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信用社公共积累进行股权量化,以明确产权关系,解决资本虚置问题。三是为切实解决因股权结构分散化和控制平均化所造成的社员对信用社关切度不够、影响力微弱的问题,应增大单个社员最高持股比例的有关规定。并且,区别情况,改革农村信用社“一人一票”制度所造成的投票控制权平均化弊端,实行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制度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或有限度的一人多票表决方式,使股份制与合作制优势互补,实现有机结合。四是大力吸收内部社员股。虽然提高社员入股金额可以增加社员对信用社的关切度,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资金相对拮据,难以入股,加之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我国农民参与意识较差等因素,因而使内部人控制现象难以清除。因此,部分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借鉴国外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大力吸收内部社员股,实施经理股票期权和内部职工持股制,增大内部社员股比重。这样,不仅增强了信用社的盈利动机和防范金融风险动机,而且调动了经营管理层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节约了监督成本。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同时,要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分设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即社员大会和由它所产生的理事会,行使信用社的决策职能;主任作为代理人,行使执行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二是建立分权决策、权力制衡机制。社员大会是信用社的权力机构,对信用社理、监事会成员选聘、经营报告审查、股利分配和机构拆并等重大问题决策;理事会根据社员大会授权确定的经营目标和政策,对信用社主任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任免,对信用社较为重大的问题进行决策,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信用社主任受聘于理事会,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自主地进行经营决策,管理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对信用社财务和理事、主任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建立一个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塑行业监督体系
由于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从根本上完善自我约束体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当前最迫切的就是重整行业监控,强化行业自律。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监督机制实行的是联社主任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可能会受到本级经营管理者的干预,其独立性被削弱,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改变这种状况,一是在县联社一级实行监事长兼总稽核,与理事长平级,享受同职待遇,直接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县联社稽核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受监事会领导,不再受县联社理事长、主任制约,独立履行对本级联社、信用社理事会和经营班子工作的稽核监督职能。二是改革信用社各级内审工作的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各级稽核审计部门除对同级监事会负责外,还是上一级审计稽核部门的派出机构,同时接受上一级稽核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其人员任命、调整、撤换及工作待遇、工作考核和工作奖惩也直接由上级稽核部门进行管理。这样,可大大减少稽核工作各种干扰,形成一套垂直、独立、权威和高效的稽核监督工作体系。三是要切实解决稽核队伍数量和素质问题。要做好稽核工作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稽核人员编制作保证,有些管理人员可精简可兼任,但稽核人员编制数量不能少且要专职,保证每个社1个。要把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懂电脑管理的同志选 拔到稽核队伍上来,不要滥竽充数,不能越俎代疱。四是要强化对稽核人员的管理。对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轮换和回避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对以权谋私、违反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加倍予以处罚。五是要加大稽核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在开展各项常规稽核的同时,抓好对各级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突出风险性、效益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断增强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三)强化保障协调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现行的一些内控制度要进行梳理和修订,对已经过时的内控制度要及时予以 废止。同时要根据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和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新变化,及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新的内控制度。并且,按照“双人、双职、双责”的原则,健全岗位责任制,形成责任分离的制约制度。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各信用社、联社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廉政建设及法律法规教育,对有劣迹的职工要弄清他们的收入来源,建立跟踪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并加强案例分析,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让职工了解和掌握业务操作程序,使其在工作中按制度办事,少出纰漏。三是建立和完善社务公开制度,将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组织监督有机结合,使农村信用社各级班子成员及重要部门、要害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始终处于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之中。四是强化和改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作为农村信用社外部监管体系,对于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当前,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应在突出合规性和风险性监管的同时,按照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及独立性的原则,督促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机制。并且,将金融监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对事监管与对人监管相结合,事后监管与事前监管相结合,改进监管方式,保证
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运行。
(四)建立奖惩激励体系
一是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签订内控制度执行及案件防范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部门、职员,年末在考核考评的基础上,逗硬奖惩,并与评先、晋资、晋级等挂钩。对执行制度差、有不良行为的职工在经教育后仍未改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清除不安全隐患。二是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相关制约岗位人员、检查人员、领导人员追究连环责任,出现损失的要连环赔偿,依法依规严处。特别是对发生了重大经济案件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理,从而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
第二篇:对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对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内控机制风险防范
内控机制建设是农村信用社组织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农村信用社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是在长期工作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并被认可和遵循,带有价值取向、职业操守、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及其具体化的物质实体等因素的总和。其内涵不仅包括以诚实、守信、正直等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为准则,还包含员工的价值观、风险观、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及与此相关的组织结构和制度等。它不仅具有激励与约束功能,还具有重要的企业形象宣传功能。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自我约束能力低。为此,下面就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农村信用社为何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必须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资产规模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目标,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自我约束”在整个经营机制转换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覆盖了整个内控机制建设并最终将全面体现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因此,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提高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将成必然。
(二)农村信用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必须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在金融行业的竞争中,农村信用社最重要的课题就是如何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竞争力。良好的内控机制,可以通过价值观和风险观引导员工的思想和行为,把遵守岗位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员工的内在素质,在他们的道德意识、职业习惯、思想观念、知识体系、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中体现出来,从而把员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引导到农村信用社所确定的发展目标上来。农村信用社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尽快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理,从而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订立不完善。当前一些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处于松散状态,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有些制度的订立属于应急措施,仅限于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属于短期行为。各种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强,整体性差,有许多相互矛盾之处和空白地带,职能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制度制定针对本部门的多,考虑大局、整体的少,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制约,责权利失衡,缺乏制约性。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授信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中间业务、会计业务和计算机系统等各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重要业务缺乏有效的制度来制约。现行的一些内部控制,达不到应有的控制、制约作用。还有一些内控制度缺乏对违规操作的具体处罚规定,罚则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制定制度时,不加区别的照抄照搬他行的各种内控制度,不
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吸收、改造,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和制度效力的削弱。有些信用社对“内控制度”这一概念认识存在偏差,将内部控制建设误认为就是简单的制度修订和汇编,甚至将制度汇编作为“政绩”来炫耀,这种曲解“内部控制”的行为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简单的修订和转抄各种制度办法时,又经常出现断章取义的现象,使一些制度改变了解原来的意义,约束效力大为削弱;制度的订立与落实不能统一,执行力度差,使订立好的各种制度成了摆设。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计算机在各项业务中的广泛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内控制度将成为内控机制的重点,但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内容看,仍停留在纸制业务处理的阶段上,对无纸化业务处理的制度建设不够重视,更谈不上完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内控制度的制定、执行流于形式,系统安全设置更新不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职责不清,导致计算机系统安全存在隐患。
(二)各部门职责不明,权限不清。没有明确划分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和失效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对应承担的内部控制职责不清,超越职责和未履行职责行为并存。内部控制在经营活动中无权威,对信用社管理层的决策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农村信用社监事会形同虚设,无法对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互相激励和互相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没有完善,相当部分的社员代表大会上仅举举手而已。有的信用社有章不循,超越权限发放贷款,却无人追究其责任;而一些信用社主任害怕承担责任、对工作放任自流,却无人监督其履行责任。对违规、失职行为不处理、不追究没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三)管理者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用社的管理者重业务轻管理,不能充分认识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对信用社内控机制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内控意识淡薄,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认识肤浅,更加忽视了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少数员工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向,员工盗用客户资金、挪用库款、以贷谋私等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信用社信誉和利益。
(四)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是长期以来在总结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产生的,起了未雨绸缪、亡羊补牢的作用,在业务运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执行监督不力,责任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够。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未执行事后监督制度,无监控设备,一人临柜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流于形式。一些检查往往停留在对业务凭证的审查和账务核对上,并且存在着重录入轻审查、重凭证要素轻资金对转关系、重账表核对轻内部科目对应关系,不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对风险的评估,造成一些隐藏较深的问题难以发现。
(五)稽核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虽然现在大多数联社都配备了专职稽核员,但还存在稽核检查力量薄弱、功能不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与业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随着电子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与之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尚未建立,对计算机程序的设计、运行以及计算机数据流向过程没有有效监督;由于稽查人
员业务知识不全面,致使对计算机、国际业务、中间业务等方面失去有效监控;监察稽查以事后监督为主,往往是亡羊补牢,事后补救,缺少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能部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不力,无法达到内部相互制衡的目的。
(六)内控激励机制相对落后。即使有些地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力度到位,也是强制性、约束性的结果,缺乏激励性的内控机制。在出资者经营者关系中,要强化激励与约束,就必须对经营者实现责任的货币化和契约化,但现实中信用社主任及经营管理层的报酬非货币化和责任非契约化十分明显,出了事故、风险,可以按规定扣工资奖金和无限赔付,但做出业绩、做大规模却不能随之增加收入,没有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绩工资制,因而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步伐,建立自我约束体系。农村信用社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法人企业,其自我约束体系的完善则是建立内控机制的根本。首先要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分设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社员大会和由它所产生的理事会,行使信用社的决策职能;主任作为代理人,行使执行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二是建立分权决策、权力制衡机制。社员大会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对重大问题如信用社理、监事会成员选聘、经营报告审查、股利分配和机构拆并等进行决策;理事会经社员大会授权,对信用社主任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任免等较为重大的问题进行决策,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信用社主任受聘于理事会,在理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自主地进行经营决策,管理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对信用社财务和理事、主任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建立一个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次,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体系。针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上存在的弊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明确产权关系。农村信用社应区别不同情况,选择性地吸收一些现代股份制企业产权结构的优点。一是制定合理的增股扩股计划,大力吸收社员股金,增大股金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信用社公共积累资金进行股权量化,以明确产的权关系,解决资本虚置问题。三是为切实解决因股权结构分散化和控制平均化所造成的社员对信用社关切度不够、影响力微弱的问题,可以增大单个社员最高持股比例。区别情况改革农村信用社“一人一票”制度所造成的投票控制权平均化弊端,实行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制度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使股份制与合作制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四是大力吸收乡镇企业股和内部社员股。虽然提高社员入股金额可以增加社员对信用社的关切度,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资金相对拮据,加之参与意识较差等因素,难以入股。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借鉴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经验,大力吸收乡镇企业股,对入股企业优先扶持。实施内部职工持股制,增大内部职工股比重。这样,不仅增强了信用社的盈利动机和防范金融风险动机,而且调动了经营管理层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节约了监督成本。
(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要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流程、规范各种业务行为为标准,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清查,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并建立健全考核、处罚制度,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同时,结合农村信用社
实际,严格进行岗位分工,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使每项业务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
(三)制定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县级联社要建立健全具有充分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审计、稽核体系,并且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树立内控机构权威。审计、稽核部门应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统一性,联社不但要从工作部署上予以明确,而且要从体制、职权、人员配备和管理机制上予以保证,从而树立稽核审计工作的权威,减少各方面的行政干预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实行内部控制全方位、全系统管理,在业务职能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权力制衡、运作有序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加强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稽查水平,加大稽查覆盖面,消灭稽查盲区,使稽查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四)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职工素质。一要定期开展竞聘上岗,加强岗位交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就是岗位长时间不轮换。坚决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岗位交流制度是有效防范风险案件的关键。因此,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岗位整合的新模式、新思路,从提高工作效率和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加快岗位整合步伐,除了一些必须相互制约、互为牵制的岗位分开设置以外,要对相容性和相近性较高的岗位进行全面、系统和科学的整合,完善有关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形成一整套控制严密、职责清晰、运转科学、易于操作的岗位设置体系。二要从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与业务技能入手,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主人翁意识,强化道德意识,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针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开展警示和“现身说法”活动,增强员工的法制法规意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对违规违纪行为,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要相应追究本单位领导、职能部门领导责任,以提高领导层的责任感。
(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考核体系,强化以人为本的风险防范关口。考核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控制,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考核制度主要强调对员工的控制,而对员工的激励则显得不足,因此,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改革目前业务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级别划分的作法,实行员工等级管理,按员工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确定审批权限,同时改革现行以行政级别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的报酬原则,加大绩效工资比重,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第二,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把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和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员工选拔、培养、使用和淘汰的良性机制,通过教育和管理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提高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增强员工依法经营意识,特别要加强基层信用社员工金融法律法规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工作中增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六)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密切监控贷款风险全过程。一是完善客户风险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化、系统化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情况,加强对影响企
业贷款偿还的风险因素分析,这样不仅可以全面考察客户资信能力,正确评判客户信用风险,而且能够有效促进信贷人员提高贷款调查质量,为信贷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二是树立全面防范信贷风险的观念,正确处理好借款人资信能力和担保人(抵押物)保障能力的关系,把担保形式和担保实效有机统一起来,全方位、全过程地关注和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三是制订科学合理的信贷考核指标体系,防止基层信用社为完成考核指标而故意违规。制订信贷考核指标体系时,要突出以经营效益为中心进行综合性考核,加强各项考核指标之间制衡作用,避免考核指标体系的片面性,杜绝一些信用社为完成不良贷款清降任务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现象,同时,在信贷考核中还要充分体现依法合规经营的要求,通过考核体系引导和促进基层信用社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七)全面落实监督处罚机制。银监局要把农村信用社内部机制建设作为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全面性,信贷内控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和真实性等方面分阶段定期作出评价。对于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达不到要求的,通过市场限入(主要是信贷业务种类和信贷额度限制),提高门槛,以此,促进农村信用社内控意识的增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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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浅析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文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几年,通过建立会计核算内控体系,规范操作流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受历史、体制、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本文拟以分析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现状,并提出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对策。从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农村信用社规范操作和稳健经营打下基础。【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内控机制
农村信用社是城乡居民集资联合组成的合作金融机构,自一九九六年,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开始走上自主、自强、自立的经营道路以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开拓创新,增强服务理念,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信用社会计的服务对象、核算范围、管理方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在银行会计的应用迅猛发展,使得一些发挥重要作用的会计内控制度已很难适应当前的业务发展。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是确保其稳健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性工作。纵观近年来,信用社会计内部频繁发生差错事故和经济犯罪案件,究其原因,无不与会计内控机制的不健全或失灵有着密切关系。
1、完善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最终目的。
会计内部控制就是为防范会计风险,切实履行会计职能,完成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切实控制会计业务活动过程,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形成的实施方法、措施和程序。近几年来,会计内控越来越受企业重视,信用社作为高负债、高风险,涉及面广,联动性强,敏感度高的金融企业尤为如此。完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最终目的是强化岗位牵制和完善操作规程,从而有效地避免风险的形成。
1.1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
信用社的每个岗位不是简单个体,而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一个整体。
1.1.1落实会计岗位的科学设置,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
各信用社会计核算分别设立主办会计,对其实行联社委派制,本单位无权对其进行更换,以提高其组织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管理本单位会计人员的权威性。信用社会计核算应明确专人负责事后监督,以加强业务行为的自我检查和审核。建立会计主管和会计负责人制度,明确会计部门只接受其主管的领导,会计主管人员不经办具体的经营业务,会计人员进行的任何账务记录如果没有有效的会计凭证,其会计主管应受到处罚。
1.1.2实行分级授权的约束制度
信用社会计帐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职责分离,相互牵制的岗位约束制度,会计人员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处理会计账务和增删改会计财务事项或参数。上级授权处理的事项须履行必要的手续,从而形成对会计业务操作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三道防线”。所有会计帐务处理必须实行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禁止一人兼岗或独自操作,特别是落实钱、账分管制度和印、押、证、机分管制度。
1.1.3加强会计岗位的监督制约
信用社授权控制规定对业务用章、密押、空白凭证等会计帐务处理的有效证章实行专人分管,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2 达到岗位操作规程完善的目的
当前,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加快会计控制制度完善的步伐。结合农村信用社主要会计岗位业务内容,会计岗位操作规程如下。
1.2.1记帐岗的操作规程
受理现金收入时,及时对帐号、户名及金额进行核对。受理现金支出时,折角核对印鉴等凭证要素,确定真伪。受理转帐支票、办理汇票、信汇等业务时,必须对凭证要素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应的转帐业务,营业终了须进行总分帐核对,保证帐帐、帐表全部相符。
1.2.2储蓄岗的操作规程
实行柜员制的存、取款业务有电子监控和后台每日总分帐核对,每日营业终了时,储蓄岗要核对帐务,保证手工帐与储蓄金额表完全相符,并拷贝轧账,打印相关报表。
1.2.3联行岗的操作规程
接到客户填制的信汇、电汇、汇票委托书后,必须审查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折角核对印鉴,审查实际存款金额是否透支,防止签发空头报单或汇票。
尽管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在近几年得到了一些完善,在具体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2、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存在问题的分析
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暴露出的风险隐患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也有外部,既有主观也有客观,归纳起来,有以下三方面问题:
2.1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适应当前金融业务发展。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金融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从而使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制度跟不上步伐。
2.1.1信用社会计业务的手工操作旧模式已不能适应业务的发展。
信用社会计制度经过发展,总结了双人临柜,钱帐分管,换人复
核,总分核对等十六项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原则,基本适应手工操作时期“钱帐”的需要。随着银行业务的电子化发展,会计业务处理已摆脱了手工记帐算帐,基本实现了计算机处理,但现行的会计制度仍未作相应的修改,如计算机口令密码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计算机的系统安全控制,数据的输入与处理控制及人机交接环节等控制均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仅靠上级行政文件形式进行补充。
2.1.2传统的信用社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会计职能的转变。
传统的会计主要任务是记帐、算帐、报帐,满足于“表平帐对”,其监督职能的发挥也多是注重对会计核算的事后监督,这种会计职能与会计业务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已经不相适应。随着信用社会计核算业务种类的不断发展,信 用社会计核算的服务、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加强,这就要求会计监督从事后转移到事前、事中,以便准确反映金融活动,为信用社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内控提供依据。
2.1.3新业务的应用没有先行的制度作保证。
如全国电子特约汇兑已开通四年多了,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只由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制度、要求、标准、管理的深度和力度也就各不相同。显然,会计核算制度的不适应性,将会削弱了会计内控制约机制的有效发挥,加之部分补充制度操作性较差,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风险隐患。
2.2会计人员的“数”质不适应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
信用社业务数量增强很快,而会计人员数量和质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从而制约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发展。
2.2.1内部监督无法真正落实。
相当部分的镇、乡信用社达不到最低的内控分工要求,使得一些相互牵制的制度无法真正落实,不少业务带险操作,违规操作。如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信贷员不得兼作记帐员,电脑管理员不得兼作记帐员,事实上信用社都做不到这一点,遇到职工出差、培训、请假只好代班,内控制度的监督、管理力度也相应削弱。
2.2.2会计人员素质也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
随着金融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无论金融现代化管理与操作手段的推广应用,还是金融业务的创新,客观上都要求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及操作技通知与之相适应,但是,从一支笔、一个算盘过来的大部分老同志,不能很快掌握计算机的应用,年轻的同志进社时,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仓促顶岗。与其他专业银行相比,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会计内控的有效执行。
2.2.3会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的欠缺,直接影响了风险防范能力。
相当部分的会计人员,没有从防范风险的高度去正确认识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警惕性,具体表现在:会计人员私章随意丢放,互通口令、密码,一些业务未经复核就盖上复核印章,后手过分相信前手,印章、重要凭证、密押表面上实行“三分管”,实际上交叉混用,有的信用社甚至出现重要空白凭证丢失、失窃现象等,都容易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机会,可以说会计核算一直处于“干好无功,干不好出大事“的状况,缺乏一套科学的绩效挂钩的考评奖罚机制,遵守制度无奖,违规操作无罚,大大地挫伤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部分一线人员不愿意长期从事会计工作。
2.3会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信用社会计监督主要是以联社为中心,对会计核算的监督,对会计控制制度落实的监督与对会计管理人员监督。前者包括会计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执行会计制度的监督,后者是对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有效遵守进行监督,以及对会计人员内控 制约是否硬化,与是否存在对会计主管的制约监督。目前,信用社会计职能履行不够理想。
2.3.1管理体制的频繁变动使管理弱化。
自与农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变动的频繁,造成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弱化。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事后监督员、会计主管以及上级会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来完成,缺乏一套较为规范、完善、具有力度的的监督方法。
2.3.2由于监督不力,有的乡镇信用社经营缺乏应有的约束。
主要是会计人员的素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
① 部分信用社会计核算混乱,总帐与明细帐长期不符。
② 会计、出纳、电脑岗位之间职责不清,有些工作互相扯皮、互推责任、风险隐患较大。
③有些信用社不顾财经法纪律师,财务费用上大手大脚,超标准,超权限开支。④规定的会计主管按月检查,往往是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3、健全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控体系的对策
应尽快建立一整套适应农村信用社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严密核算制度,严把险关;建立一支高素素会计队伍,严防风险发生;要加强对会计业务人 员与管理人员的内控监督制约,及时处理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1抓住关键,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信用社要稳健经营,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科学的制度是内控的重要手段。
3.1.1要健全完善制度。
在具体工作中,要对每项业务的重要风险部位,制订健全完备的内控制度进行约束和权限,做到有章可循,防止业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因根据业务发展和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有关规章制度,各规章制度之间要保持相互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规章体系,从而确保规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1.2要合理界定岗位职责。
围绕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制度,严格区分工作程序,业务范围。重点抓住要害岗位和要害环节,明确会计风险防范责任制,把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当作强化内控管理,防范金融内险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每位会计人员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规程办事,做到凭证传递定线,操作定型。用具定位的三定工作,切实加强对联行经办人员、票据交换人员、微机操作员、复核员、事后监督员的监督与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3.2提高员工与管理层内控意识。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信用社会计核算队伍,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
3.2.1择优录用,把好进入关。
信用社会计人员不仅需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还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熟练的电子计算机操作技术,更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人员配置上,不仅要考虑保证业务处理和制度落实所需人员的数量,更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无不良纪录的人员充实到会计队伍中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暴露存在的问题和人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发挥内控的预报、预警作用。
3.2.2以人为本,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防范风险,健全会计核算内控机制,最终要靠一支高素质的会计核算队伍去实施,应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经营管理始终,采取各种方式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制度、操作技能以及计算机知识等的教育培训。引导员工敬业爱岗、自觉遵纪守法,鼓励员工参加学历学习,到兄弟单位听经验介绍,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丰富多彩的方式,来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对管理人员要着重进行电子化技术性训练,掌握对金融高技犯罪条件的预防方式,积极研究探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差错事故,经济案件的原因和根源,不断强化会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并通过他们主动研究风险,防范风险,以此来造就一支业务精通、思想过硬、敢打敢拼的队伍,以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适应现代金融市场日趋激烈化的竞争要求。
3.2.3严格奖罚,建立激励机制。
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对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工作质量高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做到奖罚分明,彻底打破信用社职工工资吃“大锅饭”的现象,把存、贷款、利润指标、工资费用等密切挂钩,严格监督、检查、考核,增强信用社的经营活力。
3.2.4从严管人治岗。
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看,主要发生在会计、出纳、结算、储蓄、信贷部门。因此,要加大对主要岗位人员和要害部位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岗位制约,坚决杜绝一人多岗现象。对人员不足的网点要按照机构管理的要求予以充实或撤并,严格执行营业临柜证、章、押和钱账分管原则,做到双人复核,双人守库,账务日清月结,内外账定期核对,逐步完善各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制度,使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处于缜密的监控之下。同时,要按照岗位设置,制定不同层次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实行应试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分层次、分岗位的岗前培训和岗上培训制度,并经常对重要岗位人员执行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检查,防止少数人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内部作案。
3.3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会计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以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管相配套的监督体制,市联社对基层社实行直接监管稽核工作,切实由单一的合规性监管向深层性风险性监督转变,提高的内控水平。
3.3.1强化会计核算内部稽检监督,加大稽审力度。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内部稽核体制不顺,缺乏必要的独立性、权威性、稽核面窄、频率低、质量不高等问题,首先要建立超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稽核体系。一是信用社应安排兼职稽核员对信用社会计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核;二是联社统一安排专职稽核员定期、不定期对各信用社会计业务进行稽核。其次,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稽审效率。要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稽核部门,保证其数量和质量达到较高标准。稽核人员必须精通各类金融业务和政策法规,且做到客观公正、清政廉洁。
3.3.2健全规章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农村信用社对每项会计核算业务的重要风险点,都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首先农村信用社应当以经营目标为中心,依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等有关金融法规,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其次,农村信用社还应注意对已有的会计核算内控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和补充,以适应金融法规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从而保证其适用性,这样才能最终形成一种“人定制度、制度管理人”的会计核算内控体系。
3.3.3完善财务管理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在会计内控机制上,要强化依法经营,健全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树立勤俭办社的指导思想,提倡增收节支,坚持量力而行,组织财务收入、紧缩财务支出,对方损社和高风险社上收财务支出权,严禁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侵占集体财务和资金。严格履行财务费用报批手续,坚持制止“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现象,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监督。
总之,建立和完善信用社会计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内部管理应当从严抓起,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制订业务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会计人员,加强印、押、证管理,坚持实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和会计出纳制度执行检查的报告制度,完善会计事前制度制定,事中组织实施,事后监督控制,提高会计控制水平,把防范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活动的始终,从而不断增强内部管理水平,保证各项业务经营无事故、无案件、无损失。从而能促进信用社稳健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金融研究》杂志,2004年1-6期。[2]刘宗柳,陈汉文,《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实务与案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版。
[3]梁春满,陈静主编《现代银行内控》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4]庄思岳主编《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5]《中国信合》杂志,2004年1-6期。
[6]章正平、俞宝青,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73期。全方位构筑农信社内控制度。
[7]白绍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56期,完善信用社内控机制刻不容缓。[8]戴国建、李卫东,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56期,密织“内控网”筑牢“防护墙”。
[9] 孙颖芬,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56期,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管理机制。[10] 倪水良,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163期,强化信用社稽核监督之我见。
第四篇: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才刚刚起步,当前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及时吸取各种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适当借鉴其他金融机构有益经验,可以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构建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实中,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建立,风险意识薄弱。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包括信用社的价值观、信用社精神和职业道德,是信用社内控制度活的思想灵魂。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致力于内控建设的强化,内控认知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形成。特别是一些基层信用社员工还没有充分认识内控制度真正内涵和重要性,对内控文件学习不主动,理解不透彻,没有牢固树立“内控先行”思想。一些部门和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高度认识建立健全信用社内控机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对内控建设工作存在敷衍情绪;还有个别职工风险意识不强,存有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对一些重要环节的风险问题重视不够,相关内控制度有时执行不够严格,容易产生风险隐患。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严重缺位,执行中产生偏差。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持续性、不断完善的特点。近年来由于信用社业务不断发展,部分业务内容、程序、方法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许多与之配套的制度却远远滞后与业务的发展。从很多方面表现出个别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主动性、系统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极少单位能预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前瞻性的建立对应的内控制度,往往实在发生案件暴露问题或者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后,才去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造成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识别,评估和防范应对。有些对上级仅作一些原则性规定的业务,没有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详细的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办理一些业务时候,随心所欲,成为内控盲区。还有的存在实用主义和逆向选择,在制定制度时对自己有利的保留,不利的忽略,影响了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定、实施部门、岗位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缺少必要的配合、制约和监督。信用社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组织结构作保证。但目前信用社制度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信用社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上下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工作指导只针对本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制约和监督,“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有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有些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形成硬制度,软执行。比如在财务、结算、现金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管理制约机制,各个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不能完全落实,有些制度由于监督不严或监督脱节,执行起来走过场。再比如信贷管理方面,“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冒名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越权放贷时有发生。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组织建设薄弱,大多数信用社没有单独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检查是以内部稽核部门为主。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身稽核组织力量薄弱,再加上内部控制组织与业务、会计、保卫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不能形成联动机制,导致内部控制检查不能形成合力,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率不够。由于被查部门或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整改不力,检查部门又不忍、不愿、不敢对相关责任人痛下决心严肃处理,惩治不力,导致一些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成了困扰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者的“疑难杂症”。
(五)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经营管理层的报酬非货币化和责任非契约化十分明显,出现了事故、要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但内控良好、业绩优秀的却不能相应增加收入,得到和付出的不成比例,极大伤害了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等级工资制,这种工资制度下,参照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职务等因素,将员工分成不同等级的员工,实行级别工资,不同等级的员工工资差别很小。这种工资制度有其合理的方面,得到许多专业银行认可。但这种工资制度僵化,只要达到某个等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就造成了一些员工游手好闲,占着茅坑不拉屎,有的端着信用社的饭碗,还在外面经商办企业。一些人看到了这些现象就为所欲为,胆大包天、有的整天吊儿郎当,想来就来,想走就在。有的经商办企业,有的冒名贷款,有的收受贷户贿赂,整日花天酒地,有恃无恐。有的人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走向犯罪的深渊,在客观上给犯罪分子开了绿灯。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系统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状况,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内部控制,不仅是日益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我认为,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工作,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改革信用社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风险管理整体战略决策管理,对信用社面临的一系列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识别、监测、评估、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失控。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对信用社内各种类型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通过明确合理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信用社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建立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
(二)大力倡导和营造信用社“控制文化”。有效的内控系统的一项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要树立信用社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意识。人是第一生产力,理论和政策在实际中无法推广,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内部控制执行者的素质不高。因此是要增强信用社全员的自律意识,强化照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跟着感觉走,凭经验想当然地操作。联社要树立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并在信用社全体员工中建立一种文化,向他们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信用社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控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要形成信用社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不再是惟命是从。从教育培训入手,全面提高信用社员工素质,促进控制文化的形成。
(三)完善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靠机制约束人。仅仅依靠信用社员工的自律、不能完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还要依靠包涵信用社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 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才能形成科学的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必需在信用社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金融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控先行;要加强现行规章制度的整理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制度是信用社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维系信用社有序活动的一个纽带,是具有权威性的标准、规则和行动方案的集合。它决定着每个人在信用社中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大体上如何去做。要让制度成为信用社一只火热的炉子,哪个员工一摸到它,立刻间就会感到疼痛;它还具有警示性,即使不去摸它,也知道一旦触犯它将会怎样;它还具有一致性,即对事不对人,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什么时候触犯它,后果都是一样。
(四)完善内部控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壮大,必须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强化激励与约束,改革薪酬,不要让绩效工资制流于形式,联系员工绩效,变发工资为挣工资。确实让踏实肯干严守制度的员工尝到甜头,极大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当然也让那些滥竽充数屡教不改的人再也混不下去了。同时,在责任追究上实行“尽职免责”,对那些主观上尽心尽力,但因客观上的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从而实现人尽其才的作用。
后营子信用社
赵丽英
2011年6月30日
第五篇: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才刚刚起步,当前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及时吸取各种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适当借鉴其他金融机构有益经验,可以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构建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实中,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建立,风险意识薄弱。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包括信用社的价值观、信用社精神和职业道德,是信用社内控制度活的思想灵魂。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致力于内控建设的强化,内控认知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内控的企业文化尚未真正形成。特别是一些基层信用社员工还没有充分认识内控制度真正内涵和重要性,对内控文件学习不主动,理解不透彻,没有牢固树立“内控先行”思想。一些部门和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高度认识建立健全信用社内控机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对内控建设工作存在敷衍情绪;还有个别职工风险意识不强,存有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对一些重要环节的风险问题重视不够,相关内控制度有时执行不够严格,容易产生风险隐患。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严重缺位,执行中产生偏差。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持续性、不断完善的特点。近年来由于信用社业务不断发展,部分业务内容、程序、方法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许多与之配套的制度却远远滞后与业务的发展。从很多方面表现出个别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主动性、系统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极少单位能预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前瞻性的建立对应的内控制度,往往实在发生案件暴露问题或者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后,才去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造成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识别,评估和防范应对。有些对上级仅作一些原则性规定的业务,没有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详细的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办理一些业务时候,随心所欲,成为内控盲区。还有的存在实用主义和逆向选择,在制定制度时对自己有利的保留,不利的忽略,影响了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定、实施部门、岗位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缺少必要的配合、制约和监督。信用社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完善的组织结构作保证。但目前信用社制度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信用社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上下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工作指导只针对本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制约和监督,“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有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有些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形成硬制度,软执行。比如在财务、结算、现金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管理制约机制,各个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不能完全落实,有些制度由于监督不严或监督脱节,执行起来走过场。再比如信贷管理方面,“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冒名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越权放贷时有发生。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组织建设薄弱,大多数信用社没有单独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检查是以内部稽核部门为主。
本身稽核组织力量薄弱,再加上内部控制组织与业务、会计、保卫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不能形成联动机制,导致内部控制检查不能形成合力,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率不够。由于被查部门或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整改不力,检查部门又不忍、不愿、不敢对相关责任人痛下决心严肃处理,惩治不力,导致一些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成了困扰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者的“疑难杂症”。
(五)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经营管理层的报酬非货币化和责任非契约化十分明显,出现了事故、要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但内控良好、业绩优秀的却不能相应增加收入,得到和付出的不成比例,极大伤害了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等级工资制,这种工资制度下,参照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职务等因素,将员工分成不同等级的员工,实行级别工资,不同等级的员工工资差别很小。这种工资制度有其合理的方面,得到许多专业银行认可。但这种工资制度僵化,只要达到某个等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就造成了一些员工游手好闲,占着茅坑不拉屎,有的端着信用社的饭碗,还在外面经商办企业。一些人看到了这些现象就为所欲为,胆大包天、有的整天吊儿郎当,想来就来,想走就在。有的经商办企业,有的冒名贷款,有的收受贷户贿赂,整日花天酒地,有恃无恐。有的人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走向犯罪的深渊,在客观上给犯罪分子开了绿灯。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系统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状况,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内部控制,不仅是日益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我认为,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工作,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改革信用社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风险管理整体战略决策管理,对信用社面临的一系列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识别、监测、评估、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失控。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对信用社内各种类型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通过明确合理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信用社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建立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
(二)大力倡导和营造信用社“控制文化”。有效的内控系统的一项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要树立信用社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意识。人是第一生产力,理论和政策在实际中无法推广,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内部控制执行者的素质不高。因此是要增强信用社全员的自律意识,强化照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跟着感觉走,凭经验想当然地操作。联社要树立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并在信用社全体员工中建立一种文化,向他们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信用社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控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要形成信用社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不再是惟命是从。从教育培训入手,全面提高信用社员工素质,促进控制文化的形成。
(三)完善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靠机制约束人。仅仅依靠信用社员工的自律、不能完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还要依靠包涵信用社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
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才能形成科学的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必需在信用社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金融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控先行;要加强现行规章制度的整理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制度是信用社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维系信用社有序活动的一个纽带,是具有权威性的标准、规则和行动方案的集合。它决定着每个人在信用社中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大体上如何去做。要让制度成为信用社一只火热的炉子,哪个员工一摸到它,立刻间就会感到疼痛;它还具有警示性,即使不去摸它,也知道一旦触犯它将会怎样;它还具有一致性,即对事不对人,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什么时候触犯它,后果都是一样。
(四)完善内部控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壮大,必须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必须强化激励与约束,改革薪酬,不要让绩效工资制流于形式,联系员工绩效,变发工资为挣工资。确实让踏实肯干严守制度的员工尝到甜头,极大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当然也让那些滥竽充数屡教不改的人再也混不下去了。同时,在责任追究上实行“尽职免责”,对那些主观上尽心尽力,但因客观上的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从而实现人尽其才的作用。
后营子信用社
赵丽英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