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创业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条)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三十九条)
鼓励经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的盲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并一次性给予开办补贴8000元。
第二篇:创业优惠政策和流程
江西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及流程
(一)优惠政策
1、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人员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府厅字[202_]17号)规定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期限可放宽至2年,并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提供的第二次贷款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申请贷款、贷款担保等服务。团省委、省农村信用社对获得县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有意到农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贷款额度为1-6万元的“青年创业信用卡”,并给予利息优惠,为其在农村创业提供扶持。
4、免费参加培训、见习政策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项目。在确定的一批高校中,对临近毕业或已毕业且有自主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实践的高校学生进行重点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技能。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团省委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倡导建立了“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2至3个月,岗位数量不少于10个。见习岗位的工作内容确保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含量,见习基地不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功能;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结束后,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有关高校团委按相关见习基地的见习岗位要求负责招收本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并将招收人员统一移交见习基地所在团县(市、区)委。各县(市、区)团委要在团市委的指导下,组织本地见习人员(含高校见习人员)统一与本地见习基地签订规范的《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办理程序
1、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办理程序:
(1)申请与登记。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所需材料有:《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的还需提供《毕业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及复印件到创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为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省工商局进一步放宽政策,凡我省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在暂未取得《毕业证书》、《报到证》前,可凭该生所在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办理登记,同样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2)受理与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3)通知与发照。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
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程序:
(1)申请预核。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3)申请登记。公司备齐文件后,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发给《受理通知书》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所需材料有:《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及法人的相关证明、验资证明、出资证明、任职文件、法人的任职证明、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4)缴费领照。领照人凭《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另: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营业执照的程序及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材料各不相同,这里不一一列举,可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或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teniu.cc)的“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
2、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
在取得工商执照后,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件,到当地“税务登记受理处”办理税收户管核准,领取核准单,随后凭户管核准单到指定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通常需提供的材料有:(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进出口经营权批文、自营进出口登记证件、其它许可证件(各复印一份);(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能够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5)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6)纳税人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3、农村青年创业信用证(卡)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地的村级团组织申请,经乡级团组织同意后至县级团委填写《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青年创业信用证申请表》。
(2)审核与推荐。乡、村两级团组织对申请人审查,并向团县(市、区)委推荐并递交申请表。团县(市、区)委汇总申请表后根据县级农信社工作安排周期性推荐。
(3)授信。县级农信社在接到县级团组织推荐的申请表后,按照评级授信工作规定的程序,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的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授信工作,择优发放青年创业信用证,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4、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问题及办理程序
(1)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在政策的框架下,实行市场化运作一种新的贷款模式,通过有稳定收入人员的担保,政府财政给予贴息,金融经办机构相应安排一定的贷款规模对创业人员实施扶持。
换句话还可以这样说:小额担保贷款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发放,以解决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2)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分为以下3种情况:
①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及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可凭本人毕业证和《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②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本人肄业证和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③在校学习期间,尚未毕业的,也可凭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①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具体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
②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③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按时归还贷款的,可视其经营规模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的情况,提供二次扶持。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5)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人创业(即第三条1、2、3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可享受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6)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
①高校毕业生在城镇或大学创业园进行自主创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反担保:
a、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反担保;
b、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提供反担保。
②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进行自主创业,除上述反担保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反担保:
a、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乡村以上干部、公职人员、教师员工、医务人员或电信、电力、金融等有稳定收入的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反担保;
b、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3户以上农户,以联保方式提供反担保。
(7)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
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50%据实财政贴息;对吸纳安置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职工总数5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设区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全额财政贴息。
上述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8)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和《江西省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肄业证和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已婚者提供);
⑥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
(9)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①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或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省人才市场,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②受理单位将申贷人材料提交给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除南昌市外,其他设区市高校将申贷人材料提交给所在设区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③根据申贷人创业项目所在地,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各设区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将按照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办理。
第三篇: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相关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资料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以及: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第四篇: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三、税收缴纳方面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四、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
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贷款优惠政策内容
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内容有: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期限和金额要求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具体优待政策可以咨询了解当地政府。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分为三部分:质押,抵押,担保。
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者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资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抵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劵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是根据具体的担保方式决定。
山东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资金支持。各高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实践活动。(1)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2)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的2/3予以补贴。
二是融资支持。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 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新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用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包括上浮利率增加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 给予贴息,贴息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运作方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代偿机制,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发生代偿的,按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有关规定办理。各金融服务机构要加强业务创新,积极探索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切实建立起大学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
三是工商注册优惠支持。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可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公司以股权出质融资。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大学生创业人员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四是税收减免优惠。大学生创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8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对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本条所称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出台《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对入驻创业中心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前两年给予100%房租补贴,第三年给予50%房租补贴。
二是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扶持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为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两年全额贴息补助。
三是完善大学生创业持续经营政策。对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吸纳大学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的岗位开发补贴及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是完善大学生创业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对应条件的给予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优惠或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置到创业成功后再行收取等优惠政策。
第五篇: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定稿)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一、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1.延长毕业生派遣期:自202_年毕业生起,在青就业的派遣期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三年内可改派两次。
2.研究生住房补贴:202_年7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国内毕业生及留学毕业生,在青就业、户口落在青岛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3.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对于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有意来青就业创业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进入储备中心的人才,由各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政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见习;可参加一次政府财政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合格后可获得免费推荐就业服务;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内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就业后可连续享受,最长3年;对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服务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在储备期内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
4.就业见习: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派遣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青岛籍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由见习基地和区市分别以50%、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五市按照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不低于25%的补贴;其他毕业生由见习基地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五市按照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综合职业能力培训:毕业内或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和进入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理论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1000元。
6.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对于青岛生源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毕业生毕业后可持相关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申请领取。
具体政策毕业生可登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进行查询。
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电话:6861100
2二、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招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外
地户籍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每招用1人给予202_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自谋职业扶持金:青岛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可申领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
4.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青岛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租用经营场所可申领每月200元、最长24个月的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5.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来青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10-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政府全额贴息,贴息时限最长两年。
6.创业培训优惠: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来青创业,可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7.创业场地优惠: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来青创业,可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8.人才招聘和参加会展优惠:来青创业的大学生,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会。
9.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
10.享受税收减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1.投资基金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
12.导师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可免费加入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创业培训、导师扶持。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扶持,享受5万元的无抵押、无利息、无担保资金扶持和一对一创业导师扶持。
毕业生创业政策咨询电话:686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