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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4-100389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1 17:42: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突出重点 破解难题 促进转变 强化建设 实现全市地税稽查工作新跨越

---在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汝标

(202_年6月22日)

同志们:

经市局研究,今天召开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这是市稽查局机构升格后第一次全市会议,这次会议对于贯彻落实好省局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今年的稽查工作,完成好市局下达稽查的工作任务,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交流经验,部署研究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任务。市局对这次稽查工作会议非常重视,王显和局长亲自过问会议安排,段南星副局长又亲自到会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这体现了市局党组对稽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我们稽查干部的深切关怀和厚爱。对此,我们倍感亲切,深受鼓舞,请大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回顾

面对“十分困难的202_年”,我局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及“三个比对”活动,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目标,全面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以重点税源检查、自查和大要案查处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努力打造了一支业务精、作风正的稽查干部队伍,稽查工作廉洁高效,干部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一种“争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团结、和谐、创新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了稽查的职能作用,使稽查效能进一步转化,稽查基础进一步夯实,稽查影响进一步提升,全市稽查系统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稽查应有地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年来,我们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稽查收入快速增长

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共检查各类案件501户,结案501 户,结案率100%;选案准确率100%;查补税款及罚款总额 1.38亿元,完成省局计划任务258%,其中检查查补税款4771万元,税收罚款323万元, 滞纳金85万元。全市共超额完成了查补收入总额占当年地税收入1.5%的指标任务,较202_年稽查查补收入不含自查税款增长3006万元,为全市及全省稽查收入指标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税收秩序进一步规范

1、税收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2_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地税发﹝202_﹞61号文件精神,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市稽查局下发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把检查重点放在税源大户、非正常状态经营企业、已完工重点工程或重大项目和产品的总代理、总经销的检查上,充分发挥了稽查的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改的职能作用,达到了整治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目的。去年全市在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中共计检查79户,自查税款2817.70万元, 查补总额2300.90万元,其中税款2130.70万元,罚款159万元,滞纳金11.20万元,已全部入库。

2、部分重点企业检查成效显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部分企业税收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稽便函„202_‟11号文件精神,九江市范围内安排了对九江银行、瑞昌市环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庐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庐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被安排为省局检查对象。稽查人员在检查前认真查阅了行业相关的管理资料及税收政策,制定了查前预案,取得了预期效果。如瑞昌市环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经检查查补总额329.03万元,其中税款205.54万元,加收滞纳金3.14万元,处以罚款120.35万元;九江银行检查查补各税241.93万元。

3、重点税源企业自查有效开展。根据《江西省地方税

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重点税源纳税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赣地税稽函[202_]11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局督导组的安排,市局稽查局组织了对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等10家重点税源纳税企业进行税收自查及督导工作。省稽查局张力副局长亲自布置了税收自查工作会,市重点税源纳税企业对这次自查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自查共查补地方各税140多万元。

4、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明显。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我局与国税、公安部门联合,集中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重点放在了查处虚构业务虚开交通运输发票和可以税收抵扣凭证的违法行为上,有效打击了“卖方市场”,严整了“买方市场”,并对纳税人单票开具在10万元以上(县级5万元以上),顶格、连号开具的材料及工程发票进行了复制、抽查、网上真伪比对等,并充分利用了社会信息资源,从快从细查处了每一起假发票线索,始终保持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由于部署周密,行动迅速,去年查处发票违法案件92户,查获5846份非法发票,查补税款21万元,加收滞纳金0.4万元,罚款9.7万元。

5、大要案查处进一步推进。去年我局特别注重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通过大力查处一些有影响的税务案件,达到惩一警百的效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深挖细查,排找案

源。二是制定方案,有的放矢。在大要案查处中,检查人员针对不同的案情,精心制订检查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准、快、狠。去年全市查结大要案6起,有效提升了地税稽查总体形象。

6、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为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构建全社会的协税护税体系,加大重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受理、转办、查处、督办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以最大能力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争议升级、矛盾加剧的案件的化解、疏导、说服工作,减少了重复举报和上访案件的发生。对举报结果做到及时回复,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去年共查处举报案件18起,有效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三)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

1、创新了选案制度。为更大范围扩大选案信息来源,除继续做好举报、计算机选案外,采取设置科学合理的企业税负率作为参考依据,注重第三方社会信息,对零申报、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首选税务稽查案源库,并认真与征管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确定选案目标,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选案,并已初步形成了《九江市地税稽查局选案管理办法》。

2、推行了主辅查责任制。为进一步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创新管理机制,根据稽查办案特点和管理实际,研究制定了《九江市地税稽查局主辅查责任制》,明确主查、辅查工作

职责,优化办案人员组合,使稽查人员各尽所能、各展其才,保证办案质量的提高。

3、推行案卷评审及点评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稽查案卷质量,加强经验交流,推行案例分析点评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案例点评会,由每个检查分局每月选出一例稽查案件进行讲评,由主管局长进行点评,总结办案经验,探索查账技巧,实现讲解人和参与人双方互动、教学相长,切实促进稽查技能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并形成了《九江市稽查案卷评审管理办法》。去年典型案例质量得到较大提高,而且由市稽查局推荐的一户典型案例在省稽查局组织的案例评审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4、完善了审理机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定性准确,审理部门切实把好税收政策关、取得证据关、执行程序关、案件定性关、依法处罚关、案件文书质量关,使稽查案件适用税收政策正确、稽查证据合法、执行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文书规范,全面提高稽查办案质量。一是制定了《九江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时,稽查局集体审理,对有争议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检查人员案情介绍,共同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使问题得以解决。二是严格按照《征管法》、《行政处罚法》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要求审核把关,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审理程序、处

罚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做到稽查手续完备,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处罚合理。三是统一稽查文书,做到同局同本,规范操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稽查文书退回实施环节补充稽查,确保稽查各环节使用文书规范。四是突出抓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认真履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职责,严格遵从“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制度”,将涉案税额较大或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查处涉案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不拖、不压,及时进行集体会审,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得到及时定性定案,做到快查快结和准确高效,提升办案质量。

5、进一步创新了考评机制。去年市稽查局制定了查处大案要案奖励办法,对县稽查局查办大要案年终绩效考核时强化考核,在稽查考核30分值中拿出3分进行考核,未达要求视为扣分,对查补税款达100万以上(不含自查)且处以罚款的加0.5分,对查补税款达200万以上(不含自查)且处以罚款的加1分,对查补税款达300万以上(不含自查)且处以罚款的加1.5分满分3分为限的措施。对查处大要案的稽查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了稽查人员承办大案要案的积极性。

(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1、政治学习持之以衡。一是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稽查人员头脑,深刻学习领会党 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稽查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根据稽查重点工作的需要,将培训学习和岗位练兵有机结合起来,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及案例评审会,进一步提高了稽查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和稽查实战能力,并鼓励干部自学,对取得注会、注税、会计师、经济师等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有效奖励。现在全市稽查局具有各类资格证书的人员有120余人。目前,全市稽查骨干队伍建设初见成效,稽查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正在逐步建立起一支作风优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稽查干部队伍。

3、不廉行为未有发生。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时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做到严格稽查,做到依率计征;遵守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廉洁从税,不徇私枉法;遵守工作纪律,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开口子,不随意表态,外出检查牢牢把握自己,不准收受检查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纳税人的吃请、招待和各种消费娱乐活动。全年未有一例不廉行为发生。

(五)各项活动蓬勃开展

(一)抓好“主题教育”。根据省、市局建设鄱阳

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方案要求,全体干部积极投身到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去,认真统筹做好检查和服务的关系,努力在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落实“三个比对”活动。根据省、市局开展“三个比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把稽查工作深入溶入到全市地税工作中去,在全局中找位置、在全省稽查中做比较,深入查找不足,找准工作差距,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三)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根据省、市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三评议两评选”和“比对找差距,我该怎么办”献言献策大讨论活动,服务创业,优化环境,创建服务执法型地税机关,努力让纳税人满意、创业者满意、社会各界满意。

(四)开展“三送三问”活动。根据省、市局开展走访纳税人“三送三问”活动的精神,我局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对全市42户企业进行走访,现场了解纳税人需求,帮助解决困难、解答涉税问题,提供政策、信息咨询,营造了良好税企关系。

202_年我们取得了可喜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一是个人的潜力还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主动性不强,有些方面还存在着消极因素。二是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有时不能够做到雷厉风行,掷地有声。三是人员素质有

待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员的学历、职称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学习风气不够浓厚,对政治、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对政策的理解一知半解。五是责任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爱岗不敬业,不思进取。六是稽查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敷衍了事,只求完成,不讲质量。

二、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安排

今后一个时期,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仍将长期存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地税稽查工作处于各种经济利益冲突的风口浪尖,需要协调和解决的矛盾很多,企业作案手段日益又呈现出高科技化、团伙化、跨区域化又有很强的流动性的作案特点。因此在新形势下,地税稽查工作面临着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要求高的难题。为此,如何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地税稽查工作,实现全市稽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以推动全市稽查事业的整体跨越,将是全市稽查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

面对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困难,根据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地税稽查工作实际,202_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局、市局工作会议部署,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组织

税收专项检查和查办大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现稽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打造一支执法规范、作风优良、敢打硬仗的稽查队伍,使我市稽查质量和水平实现一个新跨越。

按照这个工作思路及省、市局绩效管理考核要求,今年我局要在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0%以上,力争100%;

2、查补税款总额达到全年地税收入任务的1.5%;

3、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达到90%,力争95%;

4、稽查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力争95%;

5、大要案查处情况报告率达到100%;

6、大要案查处率完成市局绩效考核要求;

7、总局、省局督办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

8、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

稽查工作千头万绪,我们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才能提纲挈领,全面推动稽查工作,因此围绕上述工作目标,202_年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稽查职能

1、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2_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省局将资本交易项目(主要检查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原则上,股权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应进行检查);广告

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地方性银行等行业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尤其是各类明星从事广告演出取得收入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房地产销售策划公司;学校搭读费项目等作为指导性检查项目。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完成指令性检查行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从指导性检查行业中选择1-2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要选择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也就是审计式检查,逐税种逐项目进行深挖细究,各地要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以调研式稽查方式,对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检查取得的成效等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行业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和办法,真正起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职能作用。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江西等省确定为交通运输发票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地区,并将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省局又将九江列为重点督办地区。因此,各县(市)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针对辖区内该领域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力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要案,对涉税违法问题、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要提出税收征管意见和建议。

2、大力查处大案要案。“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是邓小平同志的名言,用到我们稽查局身上就是只有查办大要案才是硬道理,只有做到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树立“不查办大要案的稽查局不是好稽查局,不查办大要案的稽查员不是好稽查员”的观念,牢牢抓住案件查处特别是大要案查处工作不放松,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出重拳,办铁案,切实增强稽查执法威慑力。要组织精兵强将,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坚持重大案件督办制度,严格大案要案报告制度,狠抓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做好舆论宣传,切实提高稽查影响力。查办大要案:一要办好市纪委等领导交办的案件,二要办好市重点税源户、执法难点、执法热点、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对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一是增强检查的深度,对危害较深、社会影响较大的“新闻”案,要重点稽查,查深、查细、查透,一查到底。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一些涉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必须严格依法处罚;对屡查屡犯或偷骗税情节严重的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三是扩大舆论宣传。做好涉税案件公告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扩大影响,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纳税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大要案的查处一直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省局对稽查的五项考核指标,其中两项是关于大要

案方面的,一是大要案查处率,二是大要案查处情况报告率,市稽查局每年要办1—2件查补税额500万元以上的案件或是在当地有影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九江县、都昌县、德安县、永修县、瑞昌市、修水县、武宁县每年要办1件查补税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每年要办1件查补税额5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持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要根据《九江市地方税务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将发票检查作为税务检查的必查步骤和必查项目,与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要组织好对建筑业、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严格完成好今年查获违法发票的份数要求。做好这项工作一要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整治。二要要抓好自身检查,抓好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使用非法发票的企业,必须依法予以处理。三要对开具或者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共同抵制虚假发票的良好氛围。

4、扎实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及检查工作。按照省稽查局202_年工作要点以及分级分类稽查管理办法,今年我们要把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工作作为税务稽查一项常规性工作有序实施。由市稽查局抓好重点税源企业的轮查和市区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以及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直接查处和组织实施,县稽查局抓好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实现稽查资源与案件查处的优化配置。对3年未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市稽查局统一组织安排全部进行稽查,确保重点税源企业轮查目标的实现。要不断总结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方式方法,严格落实重大涉税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对督办案件的指导,确保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稽查部门案件查处的指挥权。

(二)完善稽查管理,探索稽查方式

1、实行服务稽查模式。实现由“管理+整治”向“平等+服务”转变,在严格执法中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税收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正确地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体现在工作上的要求是:除举报及上级交办案件外,所有案件实行查前告知制度、查中反馈制度、稽查建议制度、查后回访制度等程序。一是实行查前告知制度。向社会公开本年度的检查计划,除举报及上级交办案件外的所有稽查案件在进户检查前,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事项通知书》、给予7-10天的时间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向纳税人提

供多种途径的培训辅导和零距离服务。二是实行检查约谈。在案件送交审理之前,要组织纳税人,召开税务检查约谈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并宣传政策,正确处理纳税事宜。三是实行稽查建议制度,针对纳税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税收缴纳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征管漏洞,有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纳税人和征管部门。四是实行查后回访制度。了解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纳税人对稽查部门及人员的党风廉政监督作用。

2、推广分级分类稽查。合理确定市、县二级稽查局直接检查企业的分类标准,实施分级分类稽查。一般税源企业采取稽查选案常规检查;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一般税收违法案件实施分级稽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实施重点稽查,使稽查人力、物力、财力等稽查资源与重点税源的分布相对应,加大重点税源监管力度,提高重点税源企业和行业检查质量。

3、探索电子稽查新途径。以省局推广稽查软件为契机,加大稽查办案的科技含量,实现检查手段现代化。加强计算机对案件处理软件的应用,在检查方式上从手工查账向软件智能化查账转变,以应对电子商务和企业财务电算化的迅速发展的形势和要求。

(三)规范制度管理,夯实稽查基础

1、建立备选制度,提高选案准确率。以“数据大集中”征管信息平台为依托,结合工作经验和行业专项检查分析报告,区分纳税人实际状况,分行业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备查对象,以此缩小稽查选案的范围,提高选案准确率。

2、健全稽查预案,增强检查科学性。依据被查对象的税收征管资料、举报线索等信息,运用计算、稽核、审计、经验判断等方法,实行审计式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指标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纳税异常情况,确定重点稽查的税种、环节、项目及其检查内容,指导检查人员进行针对性检查。

3、强化分项确认,保证证据合法性。要求稽查人员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违章事实,分项制作检查工作底稿,及时交由被查纳税人签字(签章)确认,检查结束后,将各分项底稿汇总形成完整的稽查工作底稿,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以往税企之间因人员变更或检查时间较长而在检查问题确认上出现推委、扯皮甚至发生争执情况的发生。

4、健全约谈制度,促进税企和谐化。在检查前、检查中及检查后,由税务机关或纳税人主动发起对话,组织约谈,就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问题交换意见,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约谈主要采取四种形式进行,即查前约谈、查中后约谈、结案后约谈、反馈式约谈。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切实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发生,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

又快发展。

5、强化考核制度,增强考评操作性。坚持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结果相结合,根据稽查综合考核指标,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稽查进度、查结率、处罚率、入库率、稽查卷宗规范程度、执法发现的差错情况、纳税人投诉举报情况等实行分项和综合考核,确保稽查质量;结合行政评价,公布将各部门的检查完成情况,直观反映工作进展,公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局面。

(四)提高执法能力,防范稽查风险

面对当前稽查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的实际,我们要提高稽查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外监督制约,控制和化解稽查执法风险,强化执法责任制。建立一支打得响、过得硬,有职业操守的稽查队伍,是防范稽查执法风险的基本保证。

1、要树立风险意识。由于税务稽查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的风险相对其他工作风险较多。作为稽查干部要明确任何工作都是受制约的,任何权力都是相对的,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约束的工作。学会自己爱护自己,税务稽查风险的大小取决于风险意识的强弱。

2、引入团队管理机制。要通过引入团队管理,在沟通、交流、融合、协作中激发团队成员的潜能,开拓检查思路和方法,集思广益,将执法风险降至最低。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一是在实施环节制定检查方案,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

行讨论,商讨方案中的线索疑点和突破口是否合理,检查策略是否得当,方法措施是否到位等等,避免办案的盲目性。二是实施过程中及时汇报案情进展情况,共同讨论检查思路和主攻方向是否需要调整,检查过程中是否抓住了主要矛盾,检查是否全面、有无遗漏等等,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三是对拟结案案件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查,对疑点问题逐一查明,由委员会质询、办案人员解答。通过注重发挥委员会中每个成员的专业特长和智慧,着重协调委员会中每个成员的分工协作,提高办案的专业化水准,增强办案的整体优势。

3、强化复查制度。通过复查,不仅可以发现工作疏漏,也可以发现稽查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执法隐患。复查制度要有效融入稽查的具体执法过程,与现行的纪检监察、领导监督、工作程序制约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大对稽查案件的复查力度,抽调精干人员,采取交叉复查、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等方式。稽查案件复查虽然查的是个案,但通过分析汇总和通报个案问题,可以告诫稽查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1、抓好稽查作风建设。税务稽查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

税务稽查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成果的一条基本经验。税务稽查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做得怎么样,不仅要看短期效果,更要注重长期成效。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入手,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年龄轻、懂业务、会查账、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稽查一线,把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和具备组织指挥大要案件查处经验的同志选拔到稽查领导岗位上来。

2、抓好稽查能力建设。税务稽查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是稽查局创建一流业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把税务稽查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摆在税务稽查干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以新的能力观来系统谋划,抓住能力的提升、实现和评价等关键环节,增强税务稽查工作业绩的整体提升。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要坚持以能力培训为主,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的实际需要,探索开展分层次、分类教育培训的新路子,要重点进行税法、会计及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以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借鉴经验为目标,选派干部到税务稽查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去培训考察;以了解基层、磨练意志为目标,选派干部到基层实施交叉检查,通过各种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稽查水平。二是激发干部活力。现在我们有的稽查干部朝气不足、暮气沉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守摊子、保

位子”的思想比较浓,创新精神不强。这些问题,固然与某些同志的思想、作风有关,但也有管理模式方面的原因。要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能级管理,增强其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让稽查干部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位子。

3、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稽查部门处在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风尖浪口,加强廉政建设是思想政治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为此,我们在落实廉政制度的同时,要从正反两方面入手,把好廉政建设的关口。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稽查人员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为国聚财的宗旨意识以及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正确对待选案权、检查权、审理权、执行权,做到依法用权,执法为民。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九十周年,开好头,起好步,地税稽查工作任重道远。在新的历史征程中,让我们在市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推进全市地税稽查事业的整体跨越!

第二篇:在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 地区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同志们:

今年的地区地税稽查工作会议是我们稽查局机构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不仅对做好今年的稽查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更对地区稽查工作继往开来,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今天会议在座的同志,既有长期从事稽查工作的老同志,也有很多刚刚调入稽查部门的新同志,还有系统各县市局的主要领导和地区局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今天我来一是代表地区局党组和 书记看望大家,特别是向工作在稽查岗位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感谢和问候。二是就进一步做好地区稽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税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地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特别是随着煤电冶基地、煤化工基地、风光电基地、煤炭生产外运基地的加快建设,九大产业链的逐步形成,已经进入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集聚资本的旺盛期、经济总量的扩张期、质量效益的提升期。宏观形势的发展,为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创造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新挑战。稽查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切实保障组织收入原则有效落实,保障税收征纳秩序不断规范,促进税收征管措施不断细化,税法威慑力不断增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因此,我们的稽查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将稽查工作融入地税发展的大局之中,通过每个人在本职岗位的努力来落实和实现年初地区局召开的地区地税工作会议上对稽查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将服从和服务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履行税务稽查职能的重要准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严格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遵循税收与经济发展的规律,形成税收与经济协调运行的机制。

二、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随着经济税源结构日益复杂化,仅凭过去工作的老经验、老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税收稽查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我们积极研究税务稽查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思路、系统管理、稽查方法、执法服务等方面稽查局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要不断强化税务稽查的案例分析和应用,认真开展对税收违法案件新动向的分析研究,探索稽查新方法,掌握作案新手段,发现案发新规律,指导稽查执法实践。要根据地区局的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加大区域税收秩序整治力度,对于那些疑点多,风险大的企业,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提供的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在掌握大量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筛选,找出问题,提高选案及检查的精准度和效率。保证年内查处一批有分量、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要把地区范围内的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我们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通过查前告知、调查约谈等形式,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理解,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稽查局开展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形成做好稽查工作的合力。在这个方面,我主要强调两点:一是稽查局自身。要把责任意识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始终。在税务稽查四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执法责任和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建设,健全稽查业务管理制度,改进和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和对外稽查文书,确保稽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系统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树立“税务稽查一盘棋”的思想,深入落实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利用 电子化平台,加强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形成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岗责互动体系,不断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和为稽查工作提供案源的能力。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进一步加快稽查队伍建设的步伐。稽查局升格,是区局提升稽查权威的一项新举措,也充分体现了地区局党组对稽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但真正的权威不在于“帽子”的大小,而在于我们这支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的高低。稽查局将业务培训和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了今年工作的突出位置上。这很好,但我认为还远远不够。税务稽查工作涉及面广,税法、会计、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都要熟悉,这绝非一年两年时间就能练就出来的。因此稽查局的同志和领导必须要有清醒地认识,牢固树立起发展的意识,始终把打造稽查精兵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抓紧、抓好。这次稽查人员调整,补充进的新鲜血液更要抓紧时间把稽查业务捡起来,学好、掌握好,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

五、牢固树立效能意识,进一步树立稽查部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形象。效能建设这个话题,地区局在大会小会上都在强调,也做了专题部署,并专门下发了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目的就是要在全地区掀起以“勤政高效”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着力提高我们的税收执法效能,纳税服务效能,征收管理效能,行政管理效能和落实执行效能。今天,我在这里再强调两点。一是要建立确保政令畅通,指挥有力,反映快捷,管理有序的内部管理机制和效能考评机制。这个方面,你们可以参照地区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务求效能建设职责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对违反考勤纪律、工作纪律的,这里我也再次明确一条原则。今后,全地区局对效能建设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处理标准决不能低于地区局的处理标准。谁违反“十条禁令”,给我们 地税系统抹黑,我们就坚决给予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二是要针对稽查工作的特殊性,做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统一。在稽查执法过程中,稽查干部绝不能霸气十足、盛气凌人,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既要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让违法纳税人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也要注意把握好分寸,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为构建和谐税收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能力。税务稽查工作处于各种经济利益交汇的风口浪尖,集中了多种矛盾,触及到多方利益,难免会成为少数违法分子腐蚀、拉拢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重点加强对稽查“四个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事后监督,要明确执法责任,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堵塞以权谋私、循私舞弊的制度漏洞,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我们的稽查干部也必须要牢固地树立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能顶住压力,依法办事,该补税的就补税,该处罚的就处罚,不管谁讲情都不能放弃原则。同时稽查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守案件的秘密,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社会影响的一些东西,不能公开的就不要公开,要大力增强稽查干部的保密观念,有效杜绝司法风险。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期,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乘势而上,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地税事业跨域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第三篇:在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地区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同志们:

今年的地区地税稽查工作会议是我们稽查局机构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不仅对做好今年的稽查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更对地区稽查工作继往开来,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今天会议在座的同志,既有长期从事稽查工作的老同志,也有很多刚刚调入稽查部门的新同志,还有系统各县市局的主要领导和地区局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今天我来一是代表地区局党组和书记看望大家,特别是向工作在稽查岗位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感谢和问候。二是就进一步做好地区稽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税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地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特别是随着煤电冶基地、煤化工基地、风光电基地、煤炭生产外运基地的加快建设,九大产业链的逐步形成,已经进入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集聚资本的旺盛期、经济总量的扩张期、质量效益的提升期。宏观形势的发展,为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创造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新挑战。稽查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切实保障组织收入原则有效落实,保障税收征纳秩序不断规范,促进税收征管措施不断细化,税法威慑力不断增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因此,我们的稽查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将稽查工作融入地税发展的大局之中,通过每个人在本职岗位的努力来落实和实现年初地区局召

开的地区地税工作会议上对稽查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将服从和服务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履行税务稽查职能的重要准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严格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遵循税收与经济发展的规律,形成税收与经济协调运行的机制。

二、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随着经济税源结构日益复杂化,仅凭过去工作的老经验、老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税收稽查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我们积极研究税务稽查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思路、系统管理、稽查方法、执法服务等方面稽查局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要不断强化税务稽查的案例分析和应用,认真开展对税收违法案件新动向的分析研究,探索稽查新方法,掌握作案新手段,发现案发新规律,指导稽查执法实践。要根据地区局的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加大区域税收秩序整治力度,对于那些疑点多,风险大的企业,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提供的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在掌握大量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筛选,找出问题,提高选案及检查的精准度和效率。保证年内查处一批有分量、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要把地区范围内的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我们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通过查前告知、调查约谈等形式,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理解,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稽查局开展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形成做好稽查工作的合力。在这个方面,我主要强调两点:一是稽查局自身。要把责任意识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始终。在税务稽查四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责任

意识,强化执法责任和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建设,健全稽查业务管理制度,改进和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和对外稽查文书,确保稽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系统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树立“税务稽查一盘棋”的思想,深入落实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利用 电子化平台,加强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形成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岗责互动体系,不断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和为稽查工作提供案源的能力。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进一步加快稽查队伍建设的步伐。稽查局升格,是区局提升稽查权威的一项新举措,也充分体现了地区局党组对稽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但真正的权威不在于“帽子”的大小,而在于我们这支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的高低。稽查局将业务培训和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了今年工作的突出位置上。这很好,但我认为还远远不够。税务稽查工作涉及面广,税法、会计、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都要熟悉,这绝非一年两年时间就能练就出来的。因此稽查局的同志和领导必须要有清醒地认识,牢固树立起发展的意识,始终把打造稽查精兵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抓紧、抓好。这次稽查人员调整,补充进的新鲜血液更要抓紧时间把稽查业务捡起来,学好、掌握好,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

五、牢固树立效能意识,进一步树立稽查部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形象。效能建设这个话题,地区局在大会小会上都在强调,也做了专题部署,并专门下发了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目的就是要在全地区掀起以“勤政高效”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着力提高我们的税收执法效能,纳税服务效能,征收管理效能,行政管理效能和落实执行效能。今天,我在这里再强调两点。一是要建立确保政令畅通,指

挥有力,反映快捷,管理有序的内部管理机制和效能考评机制。这个方面,你们可以参照地区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务求效能建设职责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对违反考勤纪律、工作纪律的,这里我也再次明确一条原则。今后,全地区局对效能建设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处理标准决不能低于地区局的处理标准。谁违反“十条禁令”,给我们 地税系统抹黑,我们就坚决给予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二是要针对稽查工作的特殊性,做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统一。在稽查执法过程中,稽查干部绝不能霸气十足、盛气凌人,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既要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让违法纳税人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也要注意把握好分寸,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为构建和谐税收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能力。税务稽查工作处于各种经济利益交汇的风口浪尖,集中了多种矛盾,触及到多方利益,难免会成为少数违法分子腐蚀、拉拢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重点加强对稽查“四个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事后监督,要明确执法责任,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堵塞以权谋私、循私舞弊的制度漏洞,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我们的稽查干部也必须要牢固地树立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能顶住压力,依法办事,该补税的就补税,该处罚的就处罚,不管谁讲情都不能放弃原则。同时稽查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守案件的秘密,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社会影响的一些东西,不能公开的就不要公开,要大力增强稽查干部的保密观念,有效杜绝司法风险。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期,希望大家从我做

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乘势而上,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地税事业跨域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 章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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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突出重点 加强领导 把我省国税稽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XXX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会议表彰的稽查工作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战斗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第一线的全体国税稽查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支持国税工作的省公安厅吴厅长、省地税局石局长表示衷心的感谢。省公安厅、省地税局领导应邀出席国税稽查专业会议,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体现了公安、地税、国税机关之间日益加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表明了警税联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决心。吴厅长、石局长分别就加强公安经侦与税务稽查、地税稽查与国税稽查配合协作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侯局长的报告,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国税稽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税务稽查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全面部署了今年全省国税工作任务。三位领导的讲话,讲得很好,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国税稽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近年来,全省国税稽查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系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优秀模范人物,GG市国税局稽查局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省局稽查局和GG市国税局稽查局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党组织,省局稽查局、GB州国税局稽查局等10个国税稽查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XXX同志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委评为“优秀青年卫士”,赵连刚同志、陆雅丽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XXX同志被评为XX省十大杰出妇女,还有一批稽查干部被省局命名为能手标兵。

202_年国务院作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部署以来,我省国税系统在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我们通过与公安、地税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先后开展了打击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进行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专项检查和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税收重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补总额20.23亿元。破获了AA“1.15”骗税案、BB“5.18”、成都“5.28”和CC“1.1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CC“众诚”利用虚假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抵扣税款案、LL“江阳”涉嫌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案、HX“大众”、BG“烟草”、DF“昌野”、ZC“泰山”、DS“万达”利用做假帐和做两套帐偷税案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涉税案件,30多名涉税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各有关部门在打击涉税犯罪方面的协作更加密切,部分行业和领域的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创造了一个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teniu.cc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秩序还未根本好转。反映在税收领域,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税务机关与工商、金融、海关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使得税务机关还难以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的监控。加之税收法制还不健全,税收征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尚存在漏洞,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法分子仍然有机可乘。在一些地区和领域,犯罪分子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偷逃骗税日渐猖獗,并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一是随着金税工程的逐步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不断加强,犯罪分子又把作案目标转向了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交通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和海关完税凭证。二是对部份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后,不法分子又把作案环节前移,由骗税转换为偷税,情况更加复杂,查处打击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做假账、做多套账对付税务机关,实施偷骗税时有发现,屡禁不止,且呈蔓延之势。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当前稽查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与之斗争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任重道远,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应当看到,偷逃骗税不仅直接侵犯了国家利益,而且也直接损害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公平竞争是广大纳税人的强烈呼唤,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违法犯罪者的熟视无睹,就是对守法纳税者的打击;对违法犯罪者的打击,就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保护。因此,惩治偷逃骗税是众望所归的“民心工程”,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同志们要顺应潮流,顺应民心,增强做好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打击涉税违法、维护税收秩序主力军和“铁拳头”作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把践行“三个代表”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紧紧把握国税稽查工作的三个重点

大家知道,90年代初的税收征管改革,实现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加强了监督制约,强化了税收征管。96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形成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为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铺平了道路。但由于对这一模式的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不少同志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到户检查,管理部门只能管“事”不能管“户”,从而导致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去年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既确立了稽查局的执法主体地位,也明确了征管部门和稽查局的业务边界。这就要求我们统一认识,更新观念,准确把握重点稽查的内涵,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紧紧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二是总局布置的专项检查,三是省局布置的重点检查。这三项重点工作抓好了,就抓住了稽查工作的主要矛盾,牵住了“牛鼻子”,就能带动稽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一)加强涉税违法案件查处。

《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这是法律赋予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我们必须严格履行,责无旁贷。“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正是由于稽查部门发扬“四铁”精神,狠抓涉税违法案件特别是涉税违法大要案件的查处,才查出了威风、查出了威慑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树立了国税稽查的良好形象。可以说,稽查的威慑力是查出来的,是在与涉税违法行为斗争中产生的。因此,稽查部门要始终坚持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为中心,认真分析研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趋势、新特点,找准线索,抓住苗头,集中力量进行及时、有力的打击。这就要求我们稽查部门反应要敏锐、措施要果断、行动要迅速、方法要科学。不然,我们总是跟着犯罪分子后面跑,甚至常常已经酿成大面积犯罪才发现,就为时已晚。前面我已讲过,我省国税稽查部门发挥稽查职能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省局党组是满意的。但据了解,也有个别县级国税稽查局10余名稽查干部,一年甚至几年一个案子都未查办过,一个处罚决定都未作出过,一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都未采取过。当然,也许有人会以地方经济不发达,民风淳朴,无案可办等理由来回应。既如此,那里的稽查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二)加强税收专项检查。

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是总局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赋予稽查局的授权性职责。专项检查要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要搞清楚这个行业的财务管理方式、经营管理特点,出现税收违法问题的主要环节及其原因,总结出查处这些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专项检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改进征管薄弱环节和挽回税收损失的目的。专项检查不是稽查局一家的事,而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抓出成效。稽查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搞好牵头组织和归口管理;征管、法制、税政等有关部门也要协调行动、履行职责,绝不能认为专项检查由稽查局牵头组织而事不关己,不闻不问。例如,今年总局布置的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大量的“票表”比对工作都需要管理部门来完成,发现异常情况再移送稽查部门组织协查或立案查处;货物运输业专项检查,前期的运费抵扣凭证的清理统计和初查工作以及受托协查发票的调查认定由管理部门承担,在清查中发现属总局文件规定需要协查或已达到立案查处标准的,交由稽查部门组织协查或立案查处。总之,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市、州国税局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稽查、征管、法制、税政管理部门务必各尽其责,通力合作。

(三)加强重点检查。

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是省局为突破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而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202_年底省局党组作出了由省局稽查局牵头,抽调部份稽查力量,三年内完成对年纳流转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重点检查。按照这一要求,去年我们集中稽查干部200余人次,对钢铁、冶金、机械、烟草及化妆品行业实施重点检查,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不仅查补了巨额收入,而且促进了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了上述行业的税收秩序。今年省局决定以省局稽查局为执法主体,从省级稽查人才库和创“精品稽查局”联系单位集中稽查骨干200余人,对医药、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的150户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省局还计划明年对商贸行业年纳流转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完成第一轮重点检查。然后,从202_年开始,再用三年的时间开展下一轮重点检查。对今年的重点检查,侯局长在报告中已作安排,这里,我强调四点。第一,各级国税局要充分认识重点检查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紧跟省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检查的组织领导,为省局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省局也将适当地给予办案经费补助。第二,由于总局布置的专项检查与省局安排的重点检查时间重叠,都要求在今年5至10月内完成,可能会加剧稽查人手不足的矛盾,这就需要市、县两级国税局树立大局观念,统筹安排人力,确保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同步进行并取得实效。第三,为缓解人力不足的矛盾,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凡已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企业,其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统由省局检查组负责,各地不得自行检查。目前正在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的,要立即撤出检查组,并将有关检查资料移送省局检查组。第四,无论是重点检查还是专项检查,检查组都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稽查与文明稽查的关系,尽力化解可能出现的对立情绪,尽量避免税收检查可能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干扰。同时在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前,可以让纳税人“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争取从轻处理,以收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三、要进一步强化国税稽查工作的领导力度

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反偷逃骗税斗争的第一线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各级国税局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做好稽查工作的保证,也是国税局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有了领导的支持,各项稽查工作就能够顺利开展,就能够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保证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因此,加强对国税稽查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要。

首先,各级国税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的意见》(国税发〔202_〕12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一级稽查体制。在市州中心城市的城区实行一级稽查,对城区以外的县级稽查局不能轻易撤消,以免增大稽查成本,削弱稽查快速反应能力。稽查局内部机构或岗位的设置要体现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选案机构不能外设,只能内设。目前少数地方把稽查选案职责划归其他部门履行,不符合《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也割裂了稽查业务流程,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坚决纠正。审理工作既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化解稽查风险,又要实行限时审理制,尽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理周期。达到大要案标准的案件,要报请主管国税局审理并由稽查局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要正确全面理解稽查执行工作的内涵,不能片面认为取消稽查收入专户后,稽查局就没有了执行职能,给稽查查补税款的入库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要高度重视稽查局领导班子建设。稽查局处于税收执法第一线,政策性和专业性都较强,业务涉及面较广,包括法规、征管、财务会计、信息化等专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我们国税机关的执法形象。如果主要领导成员配备不好,势必会造成工作的被动。因此,一定要认真选好稽查局长,配备好稽查局的领导成员。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政廉洁且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具备组织指挥大要案件查处能力的同志选拔到稽查局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同时要处理好干部交流与保持稽查局主要领导相对稳定的关系。对稽查局的主要领导,既要加强领导,又要放手使用,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使稽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另一方面,稽查局领导特别主要领导要坚持好工作报告制度,尤其是对大要案查处等重大工作要多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国税局领导对稽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第三,要配齐配强稽查干部队伍。当前,我省国税稽查队伍人力不足和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稽查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据统计,202_年末全省国税稽查干部为2,289人,仅占全省国税干部总人数的12.83%。各地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和凡进必考的原则,依照稽查人员总人数不能低于同级国税机关和直属单位总人数的15%的要求,抓紧配齐稽查人员。同时,要努力将稽查干部队伍创建成为学习型团队,重点抓好现有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对实在不能胜任稽查工作的同志,要适当调整其岗位,以优化结构,强化素质。

第四,要从经费、装备上为稽查工作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办案经费和装备是稽查局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必要条件,各级国税局领导都要关心重视。要切实管好用好省局下拨的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此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和混同其他经费使用。各级稽查局要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分配使用好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严格开支范围,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XX发展新跨越的进程中,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任重道远,挑战与机遇并存。我相信,只要大家在省局党组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奋学习,励志图强,依法办事,努力工作,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文 章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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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求真务实 开拓进取

努力做好今年国税稽查工作

——XXX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_年、部署202_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省局决定把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列作今年召开的重要会议之一,同意市、州国税局分管局长和部份县国税局稽查局长参会,体现了省局党组对稽查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局主持工作的明普同志将代表省局党组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2_年国税稽查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在省局和总局稽查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努力加强稽查制度建设、稽查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促进全省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加强与税收征管和地税稽查、公安经侦等部门的内外协作,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大力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年共对77,570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总额70,034万元。查处偷税案件6,372件,7名涉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是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效显著。按照总局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税收专项治理的部署,我省由省局稽查局牵头,征管、税政、法制、计财等部门通力合作,调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能手,以省局稽查局或市、州稽查局为执法主体,分3批对101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30,389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向成都、乐山、绵阳等6个市、州国税局发出了10份稽查建议书,成都、乐山等国税局一把手高度重视,管理部门狠抓整改,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二是一批重大案件被依法查处。南充、内江等11个市联合行动,摧毁了一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的犯罪团伙和网络。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资阳市润利水泥厂、达州昌野药业公司做两套帐,泸州江阳区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等重大涉税案件。三是一批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被充分曝光。省局在税收宣传月中召开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曝光了攀枝花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绵阳众诚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两大案件。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共曝光涉税违法案件200余起,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引导纳税遵从,促进诚信纳税起到了积极作用。

稽查创新工作大力推进。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创新稽查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新成果和新经验。一是一级稽查体制逐步完善。我省中心城市成都实行了城区一级稽查。凉山、甘孜建立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一级稽查模式。自贡、眉山、广安、宜宾、雅安、攀枝花等市积极规范完善现行体制。二是警税协作机制初步建立。省局与省公安厅、省地税局通过大量的调查论证,制定了《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工作协作暂行规定》,并于9月初召开了全省警税协作工作会议,为我省警税协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三是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四川省国税系统大要案件管理办法》,基本规范了涉税大要案件的管理;制定了《四川省国税系统稽查建议制度》,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文书。省局稽查局结合重点检查的实施,印发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建议书》和《行政复议答复书》范例文本,规范了稽查文书格式,提高了稽查案卷质量。

稽查执法服务全面规范。省局稽查局作为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三个试点示范单位之一,把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暨加强行风建设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同“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工作有机结合。制定了加强举报工作管理、推行稽查业务“四公开”、建立稽查工作“四告知”、实行审理执行限时制、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拓展稽查服务领域等七条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各市州国税稽查局也积极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服务。眉山市国税稽查局建立了廉政监督卡制度;广元市国税稽查局创新稽查服务理念和稽查执法的内外监督手段,建立了稽查项目制度;达州市国税稽查局认真落实稽查业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稽查制,把“一切为了纳税人”落到了实处。

稽查信息化建设再见成效。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积极规范金税协查系统的管理,大胆创新,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信息专网,有力地推动了稽查信息化建设。一是省局稽查局针对成都、攀枝花等市协查节点设置上的特殊性,本着实事求是、为基层排忧解难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层上,提出了解决方案,为总局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各市州国税稽查部门健全了协查机构,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202_年,全省通过协查系统委托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6,624份,受托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6,753份,通过协查系统提供案源查补税款535万元,罚款32万元。三是建立重点检查信息专网。省局稽查局借助行业网建立了“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网站”,各检查组和相关市州国税局均能及时通过该网上报检查情况、资料信息、数据报表和政策请示,省局协调组办公室通过该网站及时下发稽查文书、工作要求和答复政策请示,提高了重点检查质量和效率。

稽查队伍建设再上台阶。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通过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借助创建载体,全面提高了稽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了稽查干部政治素质的提高。省局稽查局党支部和广元市国税稽查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党组织。开江县国税稽查局局长赵元惠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共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岗”称号。省局稽查局干部赵连刚、甘孜州国税稽查局干部陆雅丽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二是坚持查训结合,提高干部业务技能。稽查骨干队伍在三批重点检查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省局稽查局把一大批经过实战检验的稽查骨干调整充实到了省级稽查人才库和推荐到总局稽查人才库。绵阳、南充、遂宁、德阳等市进一步健全了稽查干部能级管理制度,激发了稽查干部的学习热情。三是各级国税稽查局积极响应省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和推进创新创业的号召,大力开展“精品稽查局”创建活动。省局印发了《四川省国税系统“精品稽查局”考核验收标准(评分办法)》,各地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增添措施,注重“过程”,精细管理,夯实基础,狠抓落实,掀起了创建热潮,深化了稽查系统的文明创建,推进了稽查工作向前发展。

回顾过去,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全体稽查干部的心血和汗水,也包含着地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体稽查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省地税局、省公安厅领导和地税稽查、公安经侦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地区国税部门的领导对稽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稽查局的职能把握不准,主要表现在收入任务吃紧的地区给稽查部门下达高指标的收入任务,而忽视稽查执法;收入任务偏松的地区不希望稽查部门开展检查,害怕暴露征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二是一些稽查部门自身定位不准,没有准确理解新征管法赋予稽查局的法定职能和总局的授权性职能,围绕征管、稽查的业务边界争论不休,使稽查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同级征收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工作效率低下。三是稽查工作基础不牢,基本情况不明,基本规定不懂,基本数据不清,特别是稽查程序意识还有待加强,稽查取证还有待规范,稽查案卷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稽查人员数量下降过大。据人事部门统计,202_年底全省国税稽查人员合计2,289人,与202_年底3,222人相比,减少933人,下降29%。同时,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稽查工作的需要。五是稽查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总局要求处罚率要达到15%,省局也将此项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但去年全系统平均处罚率仅为10.9%,与总局要求差距甚大。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当前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税制改革逐步深化,税收事业的发展面临大好机遇。稽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工作的大好形势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上确立了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稽查局的法定职责,加固了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的地位。国家税务总局202_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2_〕124号)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局的职责分工,即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检查处理由基层税务征管机构负责;二是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的部署由稽查局牵头统一组织。同时明确,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是征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上述规定既确定了稽查局与征管部门在职责分工上的划分原则,也明确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是稽查工作的内部流程,使新形势下稽查部门正确履行自身职责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在各级国税机关领导长期关心和有力支持下,我省一级稽查体制初步建立,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办案经费逐年增加。稽查队伍的战斗力有了明显加强,特别是一批业务骨干在实战中茁壮成长,使我们具备了稽查工作不断走向胜利的人力、物力保证。几年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断增强。在打击涉税违法斗争中,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为搞好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艰巨性。一是税收秩序的好转有赖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好转,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仍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由于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经济成份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化,而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则尚不完善,一些领域、地区内税收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仍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二是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仍将长期存在。去年,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77,570户,发现有22,279户存在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近年来,我省查办的大要案件几乎件件典型,如攀枝花“1.15”、绵阳“7.19”、成都“5.18”、成都“5.28”等专案。去年泸州又破获了一件涉嫌巨额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典型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智能化、团伙化作案趋势明显,做假账偷税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三是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赋予了税务稽查更加繁重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决定。正在进行的深化征管改革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查既有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这种形势下,需要我们尽快熟悉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尽快发现税制调整可能带来新的涉税违法活动的规律,以确保正确履行稽查职能,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我们务必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国税稽查工作,努力把握稽查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创新求发展,树立“三种观念”,促进“三个转变”,使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永远充满生机与活力。

首先,要树立新的任务观,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转变。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和任务就是要通过查处偷逃骗抗税违法案件,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保证税收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改变把查补收入作为税务稽查工作的主要目标的观念,突出重点稽查,搞好专项检查,通过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震慑违法者,教育纳税人。通过稽查发现税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稽查建议,不断提高征管质量,推进依法治税。

其次,要树立新的协作观,促进稽查办案组织形式从孤军作战向联合办案转变。孤军作战、封闭办案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强系统管理,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步调一致的格局。案发地检查要与全省、全国协查、联查相结合。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国地税协作、警税协作机制,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第三,要树立新的人才观,促进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从一般化向专业化转变。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类型和会计核算体系已经对稽查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过去“万金油式”的稽查人员已很难适应当前和今后稽查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选拔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改变稽查人员“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精”的知识结构,以专业化为重点,建立稽查骨干队伍。

三、202_年稽查工作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国税工作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总目标,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强化队伍,增进协调,全面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努力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加大重点稽查力度,狠抓涉税案件尤其是大要案查处,确保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大重点稽查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稽查局的主要职责就是重点稽查。只有集中力量,抓住重点,查深查透,查出声威,才能发挥稽查的威慑作用。今年的重点稽查,既要搞好省局安排的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又要搞好总局统一部署的其他各项专项检查,更要搞好涉税违法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件的查处,任务十分艰巨。

认真搞好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是稽查局的中心任务,是征管法赋予稽查局的权利和义务。不办案,就抓不住稽查工作的主要矛盾;不办案,就不能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不办案,稽查局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有通过有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根据总局部署,今年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重点仍然是继续查处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利用虚假的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的案件,以及利用做假帐、设置几套帐等手段进行偷税的案件,争取今年在这几类案件的查处工作上有新的突破。要建立大要案首查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案发地和协查地、开票企业所在地和受票企业所在地都必须认真落实责任,对办案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大要案报告制度,涉税案件必须归口稽查局上报,其他部门上报涉税案件也应经稽查部门审核,避免一案多头上报,产生矛盾。对不报、瞒报或迟报重大案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充分曝光,以震慑犯罪分子,警示教育纳税人。

认真稿好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按照省局年初的工作安排,今年要以省局稽查局为执法主体,抽调200余名稽查骨干,于5至6月和8至9月间分批、分片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制药、电力、化工、石油等行业中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但年纳税额少于500万元的企业,检查户数不少于150户。检查时间范围一般为202_和202_税款缴纳情况,如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要通过检查达到三个目标,即通过查处重点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促进重点企业所属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通过发现、剖析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通过大兵团式作战,查训结合,火线炼兵,进一步提高稽查队伍的实战能力。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是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的具体体现,也是求真务实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各级国税局领导特别是分管稽查工作的领导必须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要积极选派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稽查人员参加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全力支持省局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并为省局检查组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参战的全体稽查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工作,勇克难关,严格执法,文明稽查,并在实践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不辜负省局的期望和重托。

认真搞好总局布置的其它专项检查。总局已经正式发文对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作了部署,其重点是货物运输业、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房地产行业、汽车市场和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情况。今年总局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不多,但环节不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稽查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内外协作尤为重要。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应由各级国税局统一部署组织,“票表”比对工作由征管部门负责,发现有问题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实施医药生产及销售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不仅要检查医药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而且要检查医院,其难度可想而知。国税部门只有加强与医药管理、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涉税问题。特别是实施货物运输业税收专项检查,是机构分设以来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第一次全面的大规模协同作战,意义重大,只准成功,不许失败。各级国税稽查局要主动与同级地税稽查局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齐心协力,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在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赢得破案先机。

关于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还要强调几点。一是总局依照征管法规定赋予稽查局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的职责,意在归口管理,有利于避免多头出击,重复检查,忙乱无序,有利于集中优势兵力及时发现并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因此,各级稽查局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的任务。二是牵头组织、归口管理绝不是全部包揽,有些工作总局、省局已经明确由管理部门承担,管理部门也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专项检查组可以由稽查与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以稽查局为执法主体开展检查,这样就可以加强检查力量,加速检查进程。三是总局布置的专项检查要在今年5月至10月完成,而省局安排的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也在这个期间,这就需要我们精心策划,统筹兼顾。在人力安排上,要兵分两路,先后打响两大战役,同时取得两大战果。在时间安排上,原则上遵照总局要求确定先后顺序,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以便在总局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单项检查总结及报表。四是为加强对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局成立了明普同志任组长,我和邱总任副组长,省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稽查局,培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国税局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以“精品稽查局”创建为载体,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夯实稽查基础工作。

在去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省局对开展“精品稽查局”创建进行了动员布置,年底又以省局名义印发了考核验收标准。全省各级稽查部门积极行动,因地制宜,突出稽查特色,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增添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抓住创建这一载体,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夯实稽查基础工作。

深刻理解“精品稽查局”的内涵和创建意义。崇明局长在乐山视察工作,谈到如何抓好国税系统基层建设时指出,抓基层工作就要大力加强基层分局建设,用科学的理念,创建“精品分局”。省局把“精品稽查局”创建作为抓稽查基层建设和夯实稽查基础工作的一个总的抓手,植入“过程”控制理念。要求在创建这个“过程”中,发现、锻炼、培养稽查人才,造就一支专业型、专家型的稽查人才队伍,达到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在一流机制体制和一流的管理下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以高水平的稽查执法、规范的纳税服务来提升稽查效能,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树立一流的综合形象,真正把稽查局建成打击偷逃骗税的战斗堡垒,本级主管局税收征管质量建设的情报部、参谋部和服务部。因此,省局提出了用3至5年时间,有步骤分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创建成一批“精品稽查局”,使其成为稽查战线的标兵、样板。

注意克服创建中两种情绪。经过近一年努力,创建工作在一些地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发现创建工作在面上发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种情绪:一是盲目乐观情绪。认为硬件已达到甚至超过考核标准,工作也还过得去,像其它创建一样,到时迎接检查就行了。因而,看不到差距,找不准目标,不思进取。二是畏难情绪。主要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硬件设施较差的稽查局,认为办公环境不好,人员年龄偏大,计算机设备达不到一人一机的要求,因而丧失信心,缺少创建动力。这两种情绪都源于没有真正理解创建内涵,把“精品稽查局”创建完全等同于其它文明创建。不论从省局印发的考核验收标准中“业务一流”8个项目占50分,还是从一开始省局就不下指标、不搞照顾等都可以看出,“精品稽查局”创建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重在实实在在抓工作,重在创建这个“过程”。今年初通过考察,确定了16个稽查局为省局稽查局创建联系的重点单位,上报了人员结构情况,9个县(区)稽查局长今天也参加了会议。在今年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要进行业务“大比武”,每个创建联系单位抽调3至4人组成一个检查组,独立查一到两户企业,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年考核验收的重要方面。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机会、施压力,快速打造全省国税稽查系统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锐部队”、“王牌师”,真正成为稽查战线乃至全省国税系统的亮点、标兵。

夯实稽查基础工作。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精品稽查局”创建过程,既是加强稽查基层建设的过程,同时也是夯实稽查基础工作的过程。一是要夯实队伍建设基础。首先要重视并强化稽查局班子建设,要选拨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稽查局长,市级和县级稽查局班子中至少要有一人是查账能手、办案高手,真正懂财会、懂税政、懂法律。其次,要调整充实稽查人员,要把那些讲政治、懂业务、执法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充实到稽查岗位。近年来全省国税稽查人数下降过大,有的市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后,在城区范围内由过去的四五个稽查局100多人变成了现在的一个稽查局20多人,怎么能够承担重点稽查和系统业务指导管理的职能?有的县国税稽查局只有5、6个人,怎么能够进行“四分离”?请在坐市、州局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再次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要只停留在书本上,要更多地采取在稽查实践中培养人才的作法,还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讲评、组织办案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稽查人员的查账办案能力,达到“三懂四会一过硬”的要求。二是夯实稽查业务工作基础。按照省局的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应做到三点:首先基本政策熟悉。准确掌握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提高涉税问题处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其次纳税人基本情况清楚。再次征管基础工作扎实。做到基本征税政策、优惠政策清楚,基本数据真实统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基本税源变化明了,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基本制度执行逗硬,基本协作配合良好。三是夯实行政管理工作基础。上级稽查局要切实转变作风,为下级稽查局服务,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联系沟通,指导基层工作。下级稽查局要增强系统业务意识,对上级稽查局负责,确保政令畅通,按期保质保量向上级稽查局报送工作报告和数据资料,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围绕稽查职能,创新完善稽查工作制度。

要紧紧围绕稽查职能,探索创新稽查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以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完善大要案件管理办法。认真调研、修改整合《四川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四川省国税系统涉税大要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大要案件的报告和查办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查必透、查必果。认真解剖案例,分析特点,把握规律,提供借鉴。

建立完善协作办案机制。要树立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完善稽查内外部工作协调机制,体现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目标同向、措施同向、工作运作同向,真正形成合力,发挥系统整体作战优势。要加强与征管、税政、法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合作和信息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同时,严格依法履行稽查业务自身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职能,不能任意割裂。要拟定《四川省国税地税稽查协作暂行规定》,探索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联合检查和情报交换机制。要继续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展交流渠道。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工作协作暂行规定》,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探索建立稽查预警系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稽查预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建立稽查预警系统。要依托现有金税工程网、国税行业网、稽查信息专网,利用重点税源数据库和涉税违法大要案数据等信息资源,了解掌握全国、全省范围内偷逃骗税新动向、新手段、新特点,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各级稽查局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定期通过预警系统发布并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及领导,为重点稽查服务。

加大落实稽查建议制度的力度。稽查工作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建议是加强征管的重要措施。崇明局长对稽查建议制度多次批示,并强调一要长期坚持下去,二要逗硬落实,三要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举一反三,查一儆百,以利发挥稽查发现漏洞、推进管理的特殊职能作用。各级国税稽查部门要围绕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总目标,进一步挖掘、整理、利用专项检查和稽查案件信息资源。要注意进一步筛选问题,抓住重点,击中要害,对个别有分歧的问题,可事先作些沟通,以防建议不准而影响建议的权威性。省局稽查局在年终对稽查工作目标进行考评时,要把稽查建议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考核。各级国税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抓出实效。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进程中,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让我们团结一致,继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再创我省国税稽查工作新的辉煌。

202_年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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