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报送202_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_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
知
点击: 8987 次时间:202_-6-20 15:29:59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_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各种所有制企业)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含市外流动人员),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2_〕299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2_〕145号)、《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厦职改〔202_〕1号)和《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高级工程师量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厦人〔202_〕1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补充规定
不具备闽经贸培训〔202_〕299号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建造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岩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规定学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三)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2_〕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及组织
(一)厦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为:机械、设备、电子、化工、热工电力、科技管理、轻工、纺织、工民建、装修、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园林、路桥、水工、港工、给水排水、造价、爆破、建筑材料等。
(二)根据省人事厅通知,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202_年起实施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受理(建设大厦,电话:2221647),其他级别和专业的职称评审材料由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受理。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贴1寸彩照),复印件无效。
(二)《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三)《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A3纸)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25份;初级一式15份。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A4纸)1份。
(五)应提交的证件、奖状等证明材料:
1.计算机合格证;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多层次多个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中专以上全部学历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成人教育学历须学历认证);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5.继续教育证(学时须经公务员局验证);6.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
说明:
上述表格均可登录“厦门工业经济网——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计算机合格证交原件,其它验原件,交复印件。机械、设备、化工3个专业交复印件各2份,其余专业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右上角贴上2寸免冠彩照1张。
流动人员(即在我市企业工作,但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与受聘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单位为该员工缴交社会劳动保险金已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学历认证相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管理中心或地税部门盖章。
(六)申报对象代表作的规定
1.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学历破格以正式发表4篇论文进行申报的,应提交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交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规定应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识网(www.cnki.net)《学术文献总库》”(或中国期刊网、万方网、维普网)进行检索,并提交检索结果的打印件。打印内容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发表刊物、发表时间、摘要、关键词等。
机械、设备、化工3个专业作为厦门市高级工程师量化评审试点专业,符合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1篇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作为代表作,必须有论文内容摘要,不受发表限制。
2.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学历破格以正式发表3篇论文进行申报的,应提交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不受发表限制。
(七)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文件的具体破格申报条款。
四、评审面试对象
(一)根据厦人〔202_〕114号文,申报机械、设备和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必须参加面试答辩。
(二)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2_〕78号),拟在机械、设备和化工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开展答辩考核试点工作。
届时须参加答辩的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在“厦门工业经济网——职称评审”专栏上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材料公示要求:申报评审对象所属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二)对弄虚作假,谎报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假刊物,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三)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_年12月31日。
(四)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2_〕字361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工业经济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六)申报时间:中、高级职称202_年7月1日—202_年8月31日受理,初级职称6月-11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申报单位: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职改办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904室,电话:5112826
附件: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确认程序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篇:202_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_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转载]发布时间:202_-10-30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2_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34号)精神,为做好202_全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2_年在岗并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202_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按鄂职改办〔202_〕18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的途径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1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近1年以来在我省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如有破格、转评、外语和计算机免试等情况的,按省职改办规定办理:
1、属年龄、学历、地域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市州县申报人员由市州职改办审批;湖北能源集团申报人员由该集团审批;其他申报人员由省水利厅职改办审批。其他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由省职改办审批。
2、破格和转评申报由省职改办审批。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参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1),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申报录入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1 水利水电职称论文发表详情咨询QQ:1098270167/1820140159tel:*** 李老师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各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一律用钢笔填写,不得在电脑上自制打印评审表),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15份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市州县申报人员以上六证的证书原件由市州职改办负责审核并终审。复印件须加盖市州职改办公章,并经市州职改办审核人签字方有效。
湖北能源集团申报人员以上六证的证书原件由湖北能源集团负责审核并终审。复印件须加盖湖北能源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并经审核人签字方有效。
其他单位申报人员以上六证实行“首审负责制”。证书原件由所属单位负责首审,省水利厅职改办终审。复印件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经所属单位审核人签字方有效。7、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提交近1年以来在我省的社保缴费证明。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五、有关要求
(一)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报送前要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本单位公示1周以上。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市州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二)市州县的申报材料由市州职改办审核后集中造册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由单位审核后集中造册统一报送。
(三)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计算不得突破202_年申报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四)申报的评审材料严格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的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五)各类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表内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各种表格必须加盖公章,表格不装订成册。
(六)填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七)任职资格、业绩材料等相关时间计算截止202_年12月。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_年11月1日至11月23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的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2_〕12号文件的规定,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水利人事网下载。
附件: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定范本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职称申报录入系统更新说明
第三篇: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社办发[202_]7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日人社发[202_] 46 号)要求,现就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呈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用人单位成立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四)用人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评议推荐结果;
(五)用人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未经审核签字或未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七)用人单位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包括:专业技术岗位数、申报人数、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政策规定的任职条件、单位推荐办法、拟推荐人员名单等,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要在相关表格的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国家、省驻日照单位委托当地评审的,要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并出具委托函。
二、评审材料的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型纸,提供打印件者,须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中专、中小学、技校教师填写《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高校、党校教师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2份、初级1份,A4型纸,提供打印件者须正反面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申报高级资格者提供由个人申报系统生成的A3型纸原件4份;申报中、初级资格者,实行社会化评审的系列提供由个人申报系统生成的A4型纸原件1份,未实行网络化评审的系列提供B4型纸原件20份);
4、《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一式2份;
5、任现职以来各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情况登记表;
6、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及聘任文件原件1份(申报高级资格者须提供复印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如资格证书丢失,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申报综合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资格者须提供3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1套(申报高级资格者须提供复印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代表著作不超过2部;
8、有效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免于或放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要求审核表;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免考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原件1份;
12、符合破格晋升条件者,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一式1份),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3、改系列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3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并报送反映其专业技术工作变动情况及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要求需增加的材料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高级、社会化评审各系列):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系统和单位审核管理系统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iu.cc、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 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
(十)专业技术人员要在《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填报要求
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证件相符。不符合填写要求和有涂改痕迹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对评审材料要按以下顺序由上到下排列:
1、《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简表》;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3、《六公开监督卡》;
4、学历证书(按获得先后依次排列);
5、资格证书;
6、聘任书及聘任文件;
7、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8、继续教育证书;
9、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10、发表论文的刊物;
11、《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按照时间前后依次存放;
1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夹在《评审表》最后一页之前,外语合格证装订在《评审表》首页之后;
1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各种证书全部展开存放。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材料袋下封口处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资格。
六、时间安排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高级资格和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实行社会化评审各系列报送材料的时间进行统一排序,请各呈报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评审材料及时报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劳动大厦506房间,联系电话:8866227)。
报送评审工程技术、高校、党校、技校、中专教师职务中初级任职资格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5-26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公
室、市直各部门
10月29日 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10月30日 岚山区、五莲县
10月31日 莒县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鲁价费发„202_‟235号文件规定:评审高级资格者每人评审费360元,评审中级资格者每人评审费160元,评审初级资格者每人评审费100元。
附件: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简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四篇: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
知
来源:人事代理时间:202_-08-09
全省开发区单位、各人事档案托管单位、非国有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职改办安排,定于202_年12月召开省高新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同时代评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评审人事档案委托省人事厅开发区人才资源管理处、开发区人事代理室、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人事档案仍在原全民企事业单位,但现在开发区企业或非国有单位工作,由现用人单位推荐并经原单位审查同意报评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含破格晋升人员)。
2、代评上述范围人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1、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2_)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研究生毕业满八年,本科毕业满十年或大专毕业满二十年,同时任工程师满五年,取得职称英语理工A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具备相应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2、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关于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研究生毕业满三年,本科毕业满五年,大专毕业满七年,中专毕业满十五年,同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取得职称英语B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并提交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3.初级职称:毕业证原件,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彩色一寸照片3张。
三、评审要求
1、按照甘职改办(202_)13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推荐单位在报送材料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资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疑议的由公示单位出具书面报告,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2、根据省职改办(202_)12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经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未通过人员不提交高评会评审。
3、根据甘人事[202_]34号文件《关于在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使用〈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的通知》,今年拟在我处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处安排的202_年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证明书》。
4、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二十五份;学历证书、低一级专业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的原件,论文原件,各类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报告,档案在全民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等。
联系人:李奕男
联系电话: 0931-8729505***
西北人才网站:
地址: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兰州市广场南口省人力资源市场313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通知
甘肃省人事厅开发区人事代理室202_年7月28日印发
第五篇: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淄博市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202_-2-25 9:34:00
为做好我市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
一、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宪法和发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认真履行现职务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
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岗位、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条件(F1)和软件分值(F2)条件。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成果、论文、专著表彰奖励等。二者均被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90%,软件分值占10%。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分值须等于、大于90,软件分值等于、大于10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专科以下学历,任助级职务5年;本科学历,任助级职务4年;双学士学位,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
2、外语考试合格或免试;
3、属设岗事业单位的,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分开,竞争聘任的单位除外);
4、任期届满和任现职近4或5年以来各考核称职以上;
5、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要求;
6、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达到20学分以上;
(二)、分值条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只取整数分值)
1、硬件分值(F1)条件
(1)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
硬件分值(F1)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学历实际专业年限第二学历实际专业年限
F1=(──────────+─────────+...)x90
第一学历规定专业年限第二学历规定专业年限
即: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等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母,把取得第一、第二....学历后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分别作分子,其分数值之和乘以90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硬件分值。
2、软件分值(F2)条件
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符合下列项目的,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分值:
(1)获得一项本专业学术技术方面奖励的,省(部)级二等奖,第四位10分,第五位8分;省(部)级三等奖,首位10分,第二位8分,第三位6分,第四位5分,第五位4分;市(厅)级一等奖,首位13分,第二位10分,第三位8分,第四位6分,第五位4分;市(厅)级二等奖,首位10分,第二位8分,第三位6分,第四位4分,第五位3分;市(厅)级三等奖首位8分,第二位6分,第三位5分,第四位3分,第五位2分。
(2)发表一篇专业论文,国家级的,首位5分,第二位4分,第三位3分;省级的,首位4分,第二位3分,第三位2分;市级的,首位2分。交流论文,国家级首位3分;省级首位2分。(译文、会议报道、消息类不作为论文对待)
(3)出版一本专著15分。出版一本合著,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主编8分,副主编6分,主要撰稿人(编委)4分;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主编6分,副主编5分,主要撰稿人(编委)3分。
(4)独立设计、研制的新产品,通过省(部)级鉴定的 15分;通过市级鉴定的8分。
(5)获得县级以上本专业业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的15分,省级的10分,市级的5分,县级的2分。
(6)获得一项国家专利,发明专利15分,实用新型专利8分,外观设计专利
4分。
(7)获得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加5分。
(8)按规定程序要求,考核为优秀的,上加2分,其他加1分,但总分最高记5分。
(9)在城区以外乡镇属单位工作的加5分;在省、市划定的贫困、偏远、沿黄乡镇工作的加10分。(不得重复加分,按照最高分计分)
以上软件项目中, 符合项目分值之和即为该专业技术人员的软件分值。对于硬件分值达到100分,软件分值虽达不到10分者,但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声望,确有真才实学和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经本单位领导和群众一致同意推荐,并由本单位或系统内5位具有最高一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工作业绩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工作纪律、学识水平、理论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的完成质量、数量、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对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培养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由单位写出专题报告并附考察材料原件(须由5名以上专家签字)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区县属的,须由区县人事局同意)后,亦可申报。
三、破格评审工程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的业务标准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等,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并在任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评审中级任职资格:
1、获得省(部)二等科技进步奖,或二项以上省(部)三等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3位)。
2、独立设计、研制的新产品、有一项通过省(部)级鉴定,或二项以上通过市(厅)级鉴定,各项主要技术指标均为国内先进水平,并正式投入生产,取得重大经济效益。3、运用国内现有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生产出达到国际标准的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独立研究解决了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引进项目(或大型成套设备)技术工作中的某一项关键技术难题的工程技术人员。
4、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三、几点说明
1、学历的认定问题
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学历,认定时以毕业证为准。自1987年以来,省属高等院校发的毕业证要有省教委钢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电大生除外)。个别毕业证丢失的,以本人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为准,但复印的本人档案的学历证明材料要有查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破格评审问题
破格评审,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条件中所规定的破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实符合破格条件的,须由主管部门写出破格评审报告,报市人事局审核,签署意见。
3、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
计算专业工作年限的方法是:评审减去参加工作的(须扣除间断的专业工作年限);按后取学历计算专业年限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4、科研成果、奖励、论文级别、类别的划分界定及加分问题
科研成果、论文的级别以成果鉴定(法定)部门和刊物主办单位所代表的政府级别为准;奖励以表彰单位的级别为准,市级表彰奖励必须是市委、市政府或市人事局同市直部门联合表彰奖励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其它依此类推;同一项目和内容的成果、奖励、论文、专著,如果鉴定、获奖、发表刊物、出版社的级别不同,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得重复计分。在有关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信息、消息、报道等,不能作为论文,不得计分;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其字数一般应在1000字以上,否则,不予加分。
5、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作,从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不受岗位、外语和任职年限的限制;部队军官及国家公务员转业或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作,从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不受岗位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均可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级别技术资格的评审。
6、被推荐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群众领导民主评议,评议情况写入《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中,要由参加评议的人员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其它评审材料一起上报。没有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的,评审材料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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