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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4-80197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8 18:10: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闽农机„2007‟69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站):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2007年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源头管理

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加强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监管,严把源头关口。

1.强化牌证管理,把好技术标准关。认真执行《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严格检验标准,规范检验程序,在2007年12月底前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全面做到拖拉机由安全技术检测线检测,提高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质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技术条件的拖拉机不准办证上牌,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上牌。

2.强化培训管理,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 1 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监管。全面推行驾驶人培训社会化,严禁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参与办班培训。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及时上报取消驾驶培训许可证。加强拖拉机培训教练用车管理,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

3.强化考试管理,把好考核关。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所规定的科目和标准组织考试,规范考试标准和考试程序。全面推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考核主考官制度、考试员异地调用制度和监察监督制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的要求,经常深入乡镇、村、学校,针对教育对象特点,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对农机手(有机户)的法律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守法教育;进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知识宣传,强化事故防范能力教育;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强化事故危害性教育;分析发生事故对发展家庭经济的影响,开展安全致富 2 教育;针对家人、亲朋好友盼望机手天天安全归来的心情,开展人性化温情教育;分析违法行为与发生事故的关系,开展发生事故的规律性教育。

2.强化对农民群众宣传教育。利用墟日或公众集会等场合,进行农机安全咨询、安全图片展示等简单直观和通俗易懂的宣传,开展流动式教育;在乡镇村刷写标语、出墙报等进行宣传,开展固定式教育;组织农机事故发生后的自救急救知识及方法和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开展科普教育。

3.强化对学生安全教育。分片区安排农机监理员与农村中小学校直接挂钩,上农机安全课,开展授课式教育;组织安全知识问答,开展答卷式教育;在学校刷写标语等,开展警示教育。

三、强化执法监控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设区市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针对“黑车非驾”、违法载人、拖拉机外挂等突出隐患,提出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由政府发文,部署辖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

2.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道路以外的乡(镇)、村道和田间、场 3 院,开展田检路查活动,积极实行“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安全管理战术,加强重点农机具、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控,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超载行驶、违法载人、驾驶人无证驾驶等易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3.强化农忙季节与重要节日的安全监管。加强春耕、“三夏”、“三秋”、跨区作业期间等农忙季节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制度建设

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福建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制度未建立与不完善的要健全完善,已建立健全的,要抓好落实。

1.建立宏观管理制度。省、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通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与措施。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综合分析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区市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省厅年终组织开展农机安 4 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检查重点参照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3.建立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省、市、县月、季度、半年、年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4.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安全监管、事故预防、整改制度。制定安全规范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管理。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分析、安全工作问题与隐患整改制度。

5.建立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省、市、县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安全责任考核,凡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特大农机事故检讨制度,凡辖区内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县农业(农机)管理部门须向设区市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做出检查,设区市农业(农机)管理部门须向省农业厅做出检查,省厅将进行通报。

五、强化安全责任

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有效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1.强化层级责任。按照2007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市、县、乡(镇)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层层签订年度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位领 5 导、每位监理人员。

2.强化职权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单位领导、农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明确相应应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的责任。

3.强化岗位责任。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的责任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对检验员、考试员等重要工作岗位,要进一步明确“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职责要求。

六、强化工作落实

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每月农机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会,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研究工作对策,属于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自身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属于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尽快解决。设区市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每半年要对辖区内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强化基层建设

县(市、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是农机安全管理最前沿的主管部门,直接面对管理对象,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强化县级管理,是确保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因此,要 6 突出县级,强化县级,狠抓县级。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职能,努力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委托执法等有效形式,发挥乡镇、村在农机安全监管中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强大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防范网络,全方位、多层次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三个重点区域的监管。一要强化乡镇道路监管。重点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赶墟赶集等拖拉机运输作业高峰期与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监管;二要强化村道监管。重点加强拖拉机运输量大的山路、沿海村道的安全监管;三要强化田间场院监管。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加强农时产前、产中、产后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农机作业大户与跨区作业的监管。

八、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的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实抓好。

1.创新拖拉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级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努力建立“政府负责,乡镇牵头,部门主抓,村委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 7 管理。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执行好、落实好,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助民增收、保民平安,推进农机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省、市、县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机)管理部门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或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时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3.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施,提高安全技术检测水平,并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机 安全生产 意见

抄送:农业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省预防办,各市、县(区)农机监理所,存档。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2月26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开学近两个月,学生中各种苗头开始冒头,安全警惕性有所放松,安全形势严峻,具体表现为:

1、学生方面:

(1)高一学生开始混熟,学生间的矛盾呈激化态势

(2)早恋现象严重

(3)抽烟严重,尤其在校门外小店购买散烟

(4)女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5)手机上网现象严重

(6)学生间矛盾越来越隐蔽,反馈机制不够通畅

(7)学生迟到、缺课不在寝等情况反馈不及时、请假手续不规范

2、管理方面:

(1)值日巡查不到位

(2)年级检查处理不及时

(3)上课下班老师不管纪律

(4)班主任相关教育有所放松

(5)寝室管理存在漏洞,查寝不到位,学习状态不好

(6)门卫进出口把关不严

具体整治:

1、规范值日,严加管理督查。具体见《进一步规范值日工作通知》。

2、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关注学生假期安全。政教处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校讯通发布温馨提示。

3、年级召开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会(最好每周一次)、学生干部会,层层级级强化安全意识。

4、强化教师责任,对教学口负责,规范教师上课考勤和安全要求,召开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会,强化安全,尤其强化专业老师对专业生的管理责任。

5、教书育人。教学口负责开展广泛的教师课堂活动,要求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6、活动育人。举行高三学生成人礼、八年级学生告别十四岁活动,利用运动会进行从班级到年级到学校的层层选拔,激励每个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7、加强与公安、工商、交警、质监、公交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尤其加强校门外的小商店、原三里中学校园的安全监控。

8、建立有效的安全反馈机制,加强政教、保卫、学生纪保小组巡查。

第三篇:6号(2012农机安全工作意见)

内农机管字„2012‟9号

内黄县农机管理局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就我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

第四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现就切实抓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关系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是推动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

要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全市的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目标,突出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完善监管网络、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三大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宣教培训、责任追究五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起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六大员”、非煤矿山“五大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领导作用;三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例检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分析、事故责任查处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管、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达标活动。一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二是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年审、名优品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挂钩;三是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整治等行动之中。通过以上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各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大体系

一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市、县、乡、村(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2011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并实现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核准;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县、乡两级打击非法违法的责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违法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分级分行业无缝隙执法检查到位。

二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2号)的有关规定,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增加引导性投入,推动和促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

四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采用联合办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丰富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要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五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加大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把本行业本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煤矿方面,一是要完善和发挥“三大监控系统”功能,严禁“三超”,严防盲目组织生产,严防整合重组矿井擅自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建设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以抽采达标、建立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止措施为中心的瓦斯专项整治专家会诊,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工程,严防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强化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防治水设施配备、水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五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车辆的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强“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按照构建“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在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业绩政绩、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把会抓安全、能抓好安全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选配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各部门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发,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五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抓法制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

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做到“五个突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从一般性宣传向取得显著效果上有所突破

2003年对《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要在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普及上再下功夫,使全省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组织全省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活动。要求宣讲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由各级安委办组织。

——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对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进行剖析,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管理经验,公开曝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真正受到教育。

——组织编佣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80号令)的单行本和宣传品,要求图文并茂,适合于基层企业的需要,以扩大宣传效果。

——组织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放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政府80号令上,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讲座、竞赛、知识培训教育、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完善法规体系要从制定单一法规向形成综合体系有所突破

2003年要从综合执法的角度,加快各项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确保《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初步考虑安全生产法规包括10个系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安全生产评价与“三同时”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执法处理;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矿山安全监督管理。

同时编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手册》,真正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有没有向起不起作用上有所突破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快研究制定对各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严格考核,并要做到奖罚分明。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评;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层层负责的考核体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推动企业建章立制从国有企业向非公有制企业有所突破

要把工作的重心从国有企业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上来,推动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岗位操作规章制度;建立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部分非公有制高危行业进行安全评估。

(五)安全生产要从一般性检查向依法监督监察有所突破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文书,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印制统一的证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或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人员要依法处理。

二、抓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在巩固2002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03年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四项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制定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重点,逐步建立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张德江书记提出的要求,从“交通设施、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和交通意识”四方面来抓这项工作:

——交通设施。把治理事故多发路段作为预防事故工作的突破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合理改造道路,进一步推进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清连一级公路等几个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要加大力度。

——交通管理。狠抓源头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加强车辆年检工作;突出抓好摩托车违章、客运车和农用车非法载客以及客、货车严重超载现象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继续抓好城乡结合部的交通秩序整治。

——事故处理。严格按规定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对特别严重的事故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起到罚诫作用。

——交通意识。积极指导各市、县、镇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和“平安大道”建设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尽快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报送内容、格式、渠道,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标准,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制定危险化学品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中介服务开展。

——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和权限。

——指导从业单位专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组织好对从业单位的验收发证工作。

——加快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评估监控体系。

——建立起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从业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广东省防御和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三)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整治

——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抽查。韶关、清远、梅州三个市要开展不定期的飞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偷采立即查办,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依法关闭;二是继续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群众举报电话、信箱,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偷采行为;三是建立煤矿安全监督员制度。指导各产煤市、县(区)建立矿山安全监察员(主任)制度,进一步完善煤矿监管体系;四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及整改。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是修改《广东省矿山安全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广东省乡镇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办法》;三是推广韶关市开展“非法小煤矿月报制度”的做法,把整治非法小煤矿工作落实到县、乡(镇)。对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问题严重而又得不到及时处理和上报的,将按责任制要求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督促各市制定《取缔无证非法小煤矿管理办法》。

——对登记在册煤矿开展按国家统一规定联合改造设计工作,规划方案《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全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必须进行联合改造,扩大单井生产能力,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年底前全省按新标准进行统一验收。

——改革对矿长的培训方式,组织力量编写教材,重新设定培训的方式、内容。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严格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批复结案工作。

(四)大力开展民用爆破器材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国办发52号)要求,严格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督促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公安、经贸(军工)等部门对民爆生产、运输、使用单位在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上的管理。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专用储存仓库、储存室的管理,对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别是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仓库和储存室,要采取限期搬迁或限量储存等措施,严格仓库的保管、看护制度,落实人防、技防和犬防等措施。严格人员和爆破器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大力推广深圳、东莞和中山等对民爆物品实行的配送制,从源头上规范对民爆物品的管理。

在重点搞好以上四项专项整治的同时,对前两年排查出有较多高危隐患的行业、单位和场所,如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公路危险路段和桥梁、高压电力线路下的违章建筑、水上交通特别是乡镇横水渡口、客滚船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和制造业生产单位,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不能放松,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继续按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抓规范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新机制

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形成新机制,必须实现“三个创新”。

(一)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监管方式要创新

——要将安全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规范或逐步淘汰烟花爆竹、打火机生产等高危行业。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六项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未按制度要求办事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完毕,或者达不到规定的整改标准的,要责令其继续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对拒绝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和关闭。

(二)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要创新

——日常检查制度创新。在全省范围大力推广深圳宝安区和顺德龙江镇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由相对固定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

——检查形式创新。在每次大检查前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做到有重点、有步骤、有要求。形成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会逐级督查的制度,通过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定要建档、追踪落实整改;对年年查,年年得不到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检查内容创新。要组织《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特别是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检查。

(三)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要创新

——出台一批管理规章。重新修订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包括评价、检测、认证和培训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中介机构所能从事的业务范围、准入条件、申办程序及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内容。

——成立一批安全中介机构。利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现有中介机构的人才、技术、管理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对一批高危行业进行安全评价。以危险化学品、建筑、建材、电力、石化等行业为突破口,逐步开展对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认证。

四、抓体系建设,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关键是要构筑“三大体系”:

——构筑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体系,搞好安全生产形势的监测预测。要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资源,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在2003年基本完成;建立起本地区、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将发现的事故隐患输入政府信息网中进行跟踪整改,未整改的亮红灯,期限内正在整改的亮黄灯,已经整改并经验收合格的亮绿灯,做到隐患不除,红灯不灭,跟踪整改工作不断。

——构筑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搞好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工作。大力发展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指导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无证上岗现象,通过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矗

——构筑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构建包括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中介机构信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对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生产服务,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五、抓理论学习,推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研究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力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为此,必须切实加强“三大建设”。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第一,正确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是要淘汰落后的、不安全的生产方式,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对传统的设备和生产方式进行改造;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要在全社会尤其是在生产经营单位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如果人的生存权不能保障,那就没有任何利益可言,可以说,搞好安全生产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总之,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二,正确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小康社会的标准,不仅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更重要地反映在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指标上,反映在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环境上。如果事故不断,人们的生命安全经常受到威胁,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就没有什么小康社会可言。所以,未来的小康社会该是一个安全的社会,是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我们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来抓,为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正确理解新的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十六大确定要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改革,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就包括安全生产的整治和监管;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也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监察执法;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也当然包括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也包括采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新的科技成果,来增强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等等,总之,十六大提出的许多工作任务都与安全生产有关系,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创新,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做预测、前瞻性、基础性的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努力形成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一支技术精湛,组织严密,机构到位,人员落实,能够代表国家执法的队伍。要积极探讨基层安监机构执法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极力构建起市、县(区)、镇三级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体系,通过适当委托乡镇安监机构执法,或者通过发挥基层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以解决目前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监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为依法行政创造条件。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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