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车管理材料
祖国花朵的安全畅通之路
——记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情况
宁远县位于湘南边陲,辖17个乡镇(其中少数民族乡4个)687个行政村,总面积2510平方公里,总人口83万。目前,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11所,其中县属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2所,职业中专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乡镇初中23所、完小52所、村小308所。在校学生89392人,其中高中9872人、初中18527人、小学59873人,职业中专学生1466人。另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所,在校学生4935人,民办职业学校3所,在校学生650人,有民办幼儿园189所,在园幼儿21000人。全县共有校车144台,其中2台现已停运。公办学校仅有一台校车,其余均为民办幼儿园的校车。需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以乘坐社会营运班车和家长接送为主。目前,我县经运管部门批准开通的客运线路共56条,有325台车从事营运,承运学生 6000人左右。根据客源多少、道路状况、目前已有车辆运客等情况,我县拟增开县内客运线路104条、以满足8161名通学生、5978名住宿生上下学的需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后勤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书记、县长经常过问、安排部署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已将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和安监的三位副县长及县公安局政委任副组
长,县政府办、县直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政府办、交警、教育、交通、运管、安监等单位抽调20人组成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和办公用车,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小学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协调、督促、考核全县的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我县按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试点先行、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202_年以天堂完小为试点,已取得初步成功,202_年初以来,我县又在湾井完小探索出“两区”“两场”“三步走”的新路子,创新学生接送新模式,从3月20日始,我县以天堂完小、湾井完小作典型引路,在中和镇、柏家坪镇、仁和镇(含棉花坪乡)、禾亭镇、九嶷山乡等乡镇采取“一个乡镇树一个典型、一个典型带动一个乡镇”的“传帮带”方式,全面铺开学生用车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安全教育
学生用车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搞好学生用车的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必须要政府负起责任、学校全力配合、让家长转变观念、让学生接受教育、让部门积极联动、让社会全面监督。针对不同的对象,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发动和宣传。
1、针对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幼儿园园主、学生用车车主及驾驶人,县教育局自去年11月份以来已7次召开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2次组织收看收听了全省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交管部门大队每年2次对学生用车车主、驾驶人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并对校车进行检验。各交警中队召开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会议,各级会议均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出席并作重要
讲话,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增强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2、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全县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县电视台开辟《关注学生乘车》专栏,报道相关新闻32条192次,公布校车整治情况通报10条60次,播出《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通告》10天60次,相关新闻在永州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5条;省市县相关网站报道我县学生用车工作新闻28条,在《永州日报》等省市报刊报道新闻4条;及时编辑《关注学生用车》简报,至今已编辑10期,并上报至省市相关部门,下发至县各相关部门;在全省较早开通了县级学生用车网,栏目设臵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凭借短信平台,向校车车主及驾驶人发送平安提示短信近1000条。
3、学校对学生用车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我们要求学生用车要进行常态化管理。安全课必须进课表并进行正常教学,交通安全知识必须作为安全课的一项重要内容。
4、明确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给每一位学生家长下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校召开家长会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让家长明白了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此外,我们还统一制作了横幅与“六个严禁”宣传牌,警示家长和学生。
5、强化了对学生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安全教育进课堂、安全教育第一课、黑板报、广播、讲座、观看影像资料、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师生集体签名等活动,让学生获取更为丰富更为直观的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他们将这些知识传向家长,传向社会。
6、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支两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劝导制止村民制止子女包租或者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及其他非营运车辆。
7、我们还以通告等形式公布了学生用车违章举报电话(0746-7669779)。对群众的举报,我们坚持:举报一起,查实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
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1、开展集中整治
202_年,除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组织进行了4次常规整治外,我县还开展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政府办、交警、教育、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抽调6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组,于202_年11月22日202_年至1月13日开展大规模的学生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要求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不办人情案,对学生用车违纪违章行为必须顶格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整治行动中,我们共查验学生用车718台次,纠正非法营运、超员、改装等学生用车违法违章行为130余台次,组织学生用车检验27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100余份,极好地规范了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为学生用车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严格责任追究
我县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督查相结合,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公室设立一个督查组,由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任组长,深入各乡镇人 4
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学校、幼儿园督查学生用车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1、对学生用车在一年内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第一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取消该车当年学生用车各项待遇;第二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撤销该车学生用车资格,该车及当班驾驶员今后不得再从事学生接送业务。
2、对校车在一年内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第一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扣减该车当年燃油补贴的50%;第二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扣减该车当年燃油补贴的100%,并取消其当年所有校车优惠;第三次,由交管部门按交通法规予以顶格处理,同时报请县学生用车管理办和县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资格和校车资格。
3、未履行安全监管和保护职责的学校和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落实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追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负有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在安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5、承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学生用车和校车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需要给予处罚的,由驾驶人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行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7、对一年内累计有30天未进行车况安全日检或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车况安全性能强制检测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车辆,并给予处罚;交通运管部门对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交管牵头,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清理、打击。
9、学生用车管理办公室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进行学生用车和校车管理工作单项年终考核。
四、创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为建立学生用车管理长效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宁远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进一步明确了营运模式,全面推动了我县学生用车管理改革工作。
1、进一步明确营运模式
(1)、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客运公司承运
由当地人民政府与有资质的客运公司或有足够校车的学校签订学生接送协议,由承运公司提供合格、足够的车辆接送学生。
签订协议后,现有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除外)全部退出接送市场,符合标准的原接送车辆可提出申请,经承运公司同意,纳入承运公司,在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下承担接送学生的工作。
学生乘车费用由承运方与学生家长协商按市场价收取,县财政对距校2公里以上的学生按年给予适当补贴。
距校2公里以内的学生,由学生步行或家长接送,不予补贴。(2)、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乘车——自购校车或租赁学生用车提供单位的车辆提供服务。
民办学校、幼儿园自购车辆需办理校车手续,按相关管理规
定,达到校车标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得参与社会营运。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不足时,可租赁学生用车提供单位的合格车辆,签订好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并向当地政府、县教育局、交管大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交学生接送方案。
(3)、县城中小学生乘车——自乘公交车和班车
城区中小学由学生自行乘坐公交车和营运班车,原则上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
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的改革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和奖补资金的倾斜。目前,202_年学生用车燃油奖补款已经发放到位。202_年,我县再一次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广度和奖补幅度。
一是鼓励各承运公司、民办学校、幼儿园购臵标准校车,由县财政按购车价格的20%给予补贴。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校车,县财政按年度给予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8座以下(含8座),补贴1800元/年;8座以上,补贴2700元/年(以上各标准暂试行一年。)
二是县财政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乘车补贴按通学生44元/月、距校5公里以内初中住宿生8元/月、距校5公里以外初中住宿生16元/月、距校5公里以内小学住宿生16元/月、距校5公里以外小学住宿生32元/月、每年补贴9个月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纳入财政补贴范畴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直接补贴到学生。对由于路况等原因,暂不能实行车接车送的偏远山区的学生,无论该学生是步行还是家长接送,均按其距校里程由财政予以相应补贴。各级政府及纪监、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补贴资金的落实负责监管。
三是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税务、保险、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学生用车和校车相关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学生用车和校车运营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学生用车和校车,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减半收取运输管理、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牌照办理、车辆转户等费用;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暂缓专用校车车辆购臵附加费、车船税等税费征收;保险机构要按最大限度给予费率优惠,并建立学生用车和校车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石油公司为学生用车办理优惠加油卡(具体的减补项目、金额正由县人民政府协调、核定中,核定后将以文件形式加以确认)。
在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中,我县将按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监管、公司运营、学校管理、车主自觉、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用三年时间建立符合县情、满足学生出行需求、职责权利明确、运行规范有序的学生用车管理制度,实现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中小学生坐平安车、坐放心车,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二篇:加强校车管理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五政办通„202_‟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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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校车事故,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近期我省又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认识
校车是专门用于运送中小学生的交通工具,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虽然多数学校对校车能按要求管理,但仍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黑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尤其在我区农村、山区等管理薄弱区域,中小学校车安全的隐患仍然没有彻底消除。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确保无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所有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立即开展逐一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停止驾驶。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校车车况良好、驾驶员按章行驶,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校车和校车驾驶员的制度化管理,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审查、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载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规“黑校车”现象。要重点加强对我区涉农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的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农区域内较为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三、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
各有关单位要要切实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全区重视校车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 2
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宣传进学校要达到100%。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以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职责
学校、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一)学校职责
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制或使用校车,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并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要严格按照校车驾驶员条件聘任使用校车驾驶员;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要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在接送学生、学龄前儿童之前对校车进行安全例检,并按要求在车内配备安全设备,定期搞好车辆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 3
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教育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要依法做好校车的资格审查工作;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制定校车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对校车行经路段合理设置校车停靠标志;要联合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校车的源头教育管理。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校车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严厉惩治违规“黑校车”现象;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建立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制度,严格校车资质和行驶路线的审查备案;要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四)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 4
关,严厉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建立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及时向学校、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通报校车违法行为。
(五)安监部门职责
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严格执法,加大督查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检查,由区交安委办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对辖区内各重点路段,尤其是涉农区域内校车安全情况检查一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校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从严处罚,绝不姑息。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校车安全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做到管理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责任务不明确不放过,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校车△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交安委办公室。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5月11日印发
第三篇:202_校车管理责任书
202_年xxx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目 标 责 任 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我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校车管理的意见》和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特与你单位签订202_年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领导机构,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每一所幼儿园、每一台车都必须有分包责任人。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校车排查整治工作。要经常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做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建立详细台账,做到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县公安交管部门和xxx校。
三、加强日常工作监管。保证在本辖区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非法校车的全部停运。对校车所经路段和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严密检查,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重超员、超速、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或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违规运行的学校和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运,并及时上报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查处。
三、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档案,签订学生乘车安全承诺书;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课的必讲内容。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认识,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和超员、超速车,教育家长不租用农用车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必须使用取得校车
许可的专用校车。学校、幼儿园更换校车、更换驾驶员要及时上报到公安部门。校车检验到期、交强险到期要及时续办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学校、幼儿园停止使用车辆。学校定期对校车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对本校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驾驶人、负责人等不参加安全教育,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存在事故苗头等情况的,及时抄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消其校车运营资格。
五、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把关工作。各学校幼儿园申请购买和使用校车的,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确需用车,车辆是否合格,线路和停靠站点是否合理和有无危险路段,驾驶人是否符合要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六、加强校车运营和车况管理工作。校车必须定期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监控设备正常使用,随车配齐消防、急救器材,接送学生时要专人随车负责车内学生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及上下车安全保护,校内教师、跟车教师、学生家长要做好交接,把好安全关。
七、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校车安全路查路检工作,有效整治校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确保乘车学生及幼儿生命财产安全。
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责任书签订之日止有效。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和学校各执一份。
领导机关:xxx校(章)
责任单位(章)
校
长:xxx
责任人:
202_年2月24日
第四篇: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校车管理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3、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周浦中学
第五篇:校车管理职责
宿城区学校校车管理职责
一、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承担校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法人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校车必须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技术标准,并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校车标牌,校车标识完备。车内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齐全,且安全设备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聘用的校车驾驶员要具备与校车车型相匹配的驾驶证,同时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驾驶行为等要符合校车驾驶要求。
四、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如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校车定期检测制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老师管理制度等。完备校车管理台账并存档保管。
五、校车管理要做到“六统一”和“四必须”。“六统一”即统一车身颜色为黄色;统一配备校车标志牌;统一配备安全带;统一在学校门口监控范围内指定地点上车;统一安装车内监控;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车内监控、GPS定位系统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四必须”即车况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驾驶员必须符合校车驾驶员相关要求;学生乘车必须按核载人数不超载;四是车速必须控制在60公里内(乡村公路限速25公里)。
六、学校要与驾驶员、跟车照管教师、班主任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杜绝超载、超速行驶现象和跟车教师脱岗行为。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争 取家长配合支持。
七、每学期要制定严密的校车接送方案,编制学生乘车分组信息表和校车运行线路图,明确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姓名、路线、停靠站点,并造册登记,做到专车、专线、专人。
八、每学期至少2次对校车驾驶人、跟车教师、班主任、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等知识。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同时要采用告家长书、板报、交通安全挂图、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宣讲交通规则、乘车要求等知识。
九、要对校车行驶的路线事先进行勘查,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确保行驶安全。
十、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车紧急逃生疏散演练。
十一、辖区内的民办校(园)要自觉接受中心校的管理。每周将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特别是校车运行情况向中心校分管领导汇报,有校车的民办校(园)要为中心校监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服务。
十二、学校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宿城区监管学校对民办校(园)校车监管职责
一、监管学校对辖区内的民办校(园)的校车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监管责任。
二、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民办校(园)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校车定期检测制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老师管理制度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民办校(园)做好校车管理工作台账。
三、对辖区内的民办校(园)的校车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责全天候监管,并留有记录及影像资料。
四、监管人员要每周对民办校(园)的校车管理台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五、每周对辖区内的民办校(园)校车车内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六、监督校车内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性能是否良好、是否有效适用。GPS、车内监控是否正常使用,校车监督卡放置是否规范。宿城区学校校车驾驶人职责
一、积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校车管理制度,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在行车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工作,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次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灭火器、安全锤、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四、应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校车监督卡等,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并在核定的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时应开启校车标示灯,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
五、每次搭乘学生出发前,要核实车内人数,确保不超载的情况下出行。
六、应当遵守校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60公里,在二三级道路、乡村道路上行驶速度必须分别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25公里内,严禁超速。
七、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杜绝饮酒、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驾驶途中不接打手机,并按规定线路行驶。
九、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等人员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十、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第一时间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优先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宿城区学校校车照管教师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督促校车驾驶人将校车停在学校门前监控下让学生上下车;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有饮酒现象、校车超载或更换驾驶人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与班主任做好学生乘车交接手续,清点乘车学生人数,提醒或帮助学生系好安全带,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在车内时刻注意学生的乘坐情况,教育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头手不要伸向窗外等。
五、随车照管教师是校车不超载的具体责任人,上下车过程中,核实学生人数,确保校车不超载,从源头杜绝超载现象。
六、要切实做好与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学生手续。
七、监督驾驶人员安全行车。不安排学生乘坐校车的副驾驶座位。
八、遇有紧急情况,首先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优先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及时报警,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宿城区学校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二、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每天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学生手抄报、安全知识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摸排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建立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档案,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
四、每学期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约谈家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家长不要贪图便利,让孩子乘坐不合格车辆上下学。
五、加强管制刀具的排查,倡导文明上网,对行为异常的学生耐心进行心理疏导。
六、建立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小结,记好班级安全工作日志。
七、严格本班学生出勤管理,对不假而别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同时与家长联系。
八、做好本班住宿学生与宿舍管理员以及本班乘坐校车的学生与随车照管老师的交接手续,及时掌握学生住宿、出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