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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城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4-53427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0 08:29:48 来源:网络

XX县城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根据《XX市城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X管委发〔2020〕X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体

考核由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范围:城市建成区街道辖区、乡镇政府驻地、国省县道沿线。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街道辖区

1.市容环境卫生

主要考核市容秩序、沿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景观、公共设施管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公厕管理等。

2.户外广告

按照《XX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范设置各类户外广告。

3.市政园林设施

道路、桥梁平整完好,道路设施无损毁;严禁占压盲道;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无损毁;新敷设线缆全部入地,暂不能入地的架空线缆规范有序悬挂;箱体整洁,无损毁;无裸露土地;行道树、绿化带、公园绿地等绿化长势良好、无垃圾杂物;园林绿化设施无损毁。

4.便民市场设置与经营

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设置便民市场,按照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并规范管理。

5.城镇管理体制建设

考核内容包括城镇管理组织架构、队伍组成、办公场所、职责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

6.特色街区

加强特色街区设施环境改造,打造美丽舒适、富有特色、便利安全的街区风貌,实施街区绿化、亮化、美化“三化”改造,开展地面立面、店招牌匾、户外广告等整治,增加人性化、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充分体现街区风格特点的城市家具,塑造有历史记忆、地方特色和文化传承的街区景观。具体范围由各街道划定(不低于1平方公里),并报送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乡镇政府驻地和国省县道沿线

1.市容秩序

主要考核市容秩序、沿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景观、公共设施管理等。

2.户外广告

按照《XX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范设置各类户外广告。

3.市政园林设施

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无破损;城镇照明设施完好、无损毁;架空线缆规范有序悬挂;无裸露土地;行道树、绿化带、公园绿地等绿化长势良好、无垃圾杂物;园林绿化设施无损毁。

4.环境卫生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主要考核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公厕管理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情况;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等。

5.城镇管理体制建设

考核内容包括城镇管理组织架构、队伍组成、办公场所、职责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

6.乡镇示范街考核

依据街道风景容貌、管理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进行考核,具体范围由各乡镇划定,要求不少于1公里,并报送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考核方式

城镇管理考核按照月考核、不定期督导和季考核的方式进行。乡镇、街道一同排名。

(一)月考核

1.现场考核(权重90%)。县城管委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每月利用一天时间对全县12个乡镇、2个街道进行现场考核,按A(96-100)、B(91-95)、C(86-90)三个等次进行打分。原则上得分在96-100分之间的,评出3个乡镇(街道);得分在91-95分之间的,评出6个乡镇(街道);得分在86-90分之间的,评出5个乡镇(街道)。

2.不定期督导(权重10%)。城管委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对乡镇、街道城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量化评分。

3.月考核分值=当月现场得分+当月督导得分。

(二)季考核

1.季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分+加减分项分值。

2.加减分项,最高加减10分。每新建1处便民市场,加2分,每新建1处绿地广场,加2分,每新建1处公厕,加1分;依据《XX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X政办发〔2019〕12号)规定,未完成2019年度“15分钟生活圈”、“乡镇功能提升”各项指标的,每项扣1分。扣分直到任务完成为止。

(三)年度考核得分

街道、乡镇年度考核得分=市城管委季考核平均分×20%+县城管委季考核平均分×80%。

五、奖惩措施

(一)资金奖惩。

依据考核排名,对全县季度考核前3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10万元、7万元、5万元,对全县季度考核倒数第一、第二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处罚2万元、1万元。各街道、乡镇获得的奖励资金,用于城镇管理工作。

(二)通报约谈。

每月1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微信群等多种形式通报考核情况与排名;对月排名在全县后3位的乡镇、街道,对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对季排名在全县后3位的乡镇、街道,其主要负责人在城管委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对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整治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成绩的,对部门单位有关主要负责人约谈和电视曝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城管委)成员,县城管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具体工作。城管委办公室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明办牵头,每月不定期督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力推进。

(二)落实乡镇主体责任。

乡镇、街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实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自觉服从服务于乡镇管理调度,及时解决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乡镇、街道年度得分即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指标计分依据。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部门与乡镇、街道承担相应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大众网等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占领新闻舆论宣传的制高点。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培养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主动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城市建成区街道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乡镇政府驻地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城市建成区街道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容环境

卫生

(30分)

道路、街巷两侧和公共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箱体亭体、雕塑小品、标示标牌、信息栏宣传栏等设施整洁完好

每发现1处乱搭乱建的棚厦、活动板房、商亭,扣2分;每发现1处残垣断壁,扣1分;每发现1处废弃设施或者设施破损,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公安天网

无乱抛乱撒、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

每发现1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2分;扣完为止

建设工地、闲置空地和市政工程工地按规定设置围墙、硬质围挡、警示标志;建设工地、闲置空地围墙、硬质围挡按规定设置不低于50%公益广告

每发现1处未按规定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扣1分;每发现1处市政工程工地未设置警示标志,扣0.5分;每发现1处未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无沿街暴露的废品收购站点

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容环境

卫生

(30分)

公共厕所全天候免费开放,按规定设置指示牌,设施无损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每发现1个未全天候免费开放,扣1分;每发现1处设施损毁,扣0.5分;每发现1处内外环境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垃圾中转站垃圾及时清运,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每发现1处垃圾清运不及时,扣1分;每发现1处内外环境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沿途抛洒、不随意倾倒

每发现1次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

道路、街巷、广场、水域干净整洁,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

每发现1处垃圾杂物或者污水污渍,扣0.2分;超过1平方米,扣0.5分;超过5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水务局

道路、街巷、公园、广场规范设置分类垃圾箱,无损毁

每发现1条道路、或1条街巷、或1个广场设置垃圾箱不符合标准,扣1分;每发现1个垃圾箱损毁,扣0.2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户外广告

(15分)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妨碍生产或居民生活;在建筑物顶部;在国家机关、文物单位、风景名胜区等建筑控制地带;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其他区域等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

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的高度、大小协调有序,不超过屋顶,不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门头招牌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禁止多层设置,同一建筑以及同一路段风格相近的建筑门头招牌上下边缘高度和外伸距离一致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类户外广告整洁美观、无破损,公益广告不低于50%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政园林

设施

(30分)

按标准设置道路、街巷路灯,满足功能性照明需求;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无损毁

未按标准设置的扣2分;已设置,不能满足照明需求的扣1分;设施损毁的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理设置公园广场、街头绿地、沿街楼体等景观照明设施,符合景观照明要求

应合理设置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照明设施,未设置的扣1分;已设置,未符合照明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道路、桥梁平整完好,设施无破损,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沿石无破损;雨篦和各类盖板无破损、无缺失;无占压盲道现象

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破损的扣1-2分;人行道、路沿石、雨篦和各类盖板缺失的扣2分;人行道、路沿石、雨篦和各类盖板损毁的扣1分;占压盲道的扣1分;桥面损毁的扣1-2分;桥梁其他设施损毁的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公路局

新敷设线缆全部入地;暂不能入地的架空线缆规范有序悬挂

新敷设线缆未入地扣2分;架空线缆凌乱悬挂扣1分;箱体损毁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公安天网等产权单位

视野范围内应绿尽绿,无裸露土地

每发现1处超过5平方米的裸露土地,扣0.5分,不足5平方米的,扣0.2分;每发现1处行道树树穴存在裸露泥土,扣0.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政园林

设施

(30分)

行道树、绿化带、街头绿地、公园绿地、绿化造型长势良好、造型美观,无垃圾杂物

行道树(乔木)每发现1处缺株、死树,扣0.2分;绿化带和绿地,每发现1处超过1平方米的缺苗断垅扣0.2分,超过5平方米的扣0.5分;每发现1处垃圾杂物扣0.1分,超过1平方米的扣0.2分,超过5平方米的扣0.5分;每发现1处圈养家畜家禽、种植农作物,扣0.5分;每发现1处严重病虫害,扣0.2分;行道树严重缺株的,扣1-2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园林绿化设施完好、无损毁

每发现1处损毁,扣0.2分;较大的损毁,每发现1处,扣0.5分;特别严重的损毁,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便民市场设置与经营

(5分)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附属设施整洁美观,消防设施达标

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定完善的市场管理制定

未定制市场管理制度的,扣0.5分,未张贴公布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管理规范,市场干净整洁、经营有序车辆停放规范

日常管理不规范,卫生不达标,停车秩序乱,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城镇管理体制建设(5分)

城镇管理组织架构、队伍组成、办公场所、职责分工、年度工作计划

未设置组织架构的、未配备专职管理队伍的、未设置办公场所的、未制定职责分工的、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各街道

特色街区

(15分)

依据示范街风景、整体风貌、管理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家具、环境标识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项指标,按照“好”、“中”“差”进行定性评价,并量化赋分;按照“好”,15分;“中”13分;“差”10分进行评分,最后计算平均分

各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

乡镇政府驻地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容

秩序

(20分)

道路、街巷两侧和公共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箱体亭体、雕塑小品、标示标牌、信息栏宣传栏等设施整洁完好

每发现1处乱搭乱建的棚夏、活动板房、商亭,扣2分;每发现1处残垣断壁,扣1分;每发现1处废弃设施或者设施破损,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公安天网

无乱抛乱撒、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

每发现1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2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工地、闲置空地和市政工程工地按规定设置围墙、硬质围挡、警示标志;建设工地、闲置空地围墙、硬质围挡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每发现1处未按规定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扣1分;每发现1处市政工程工地未设置警示标志,扣0.5分;每发现1处未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路局、交通局

市场设置规范,无外溢现象

市场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1分,情况严重的,扣2分;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市场外溢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市场监督管理局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户外

广告(15分)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妨碍生产或居民生活;在建筑物顶部;在国家机关、文物单位、风景名胜区等建筑控制地带;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其他区域等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文化和旅游局、公路局、交通局

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的高度、大小协调有序,不超过屋顶,不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门头招牌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禁止多层设置,同一建筑以及同一路段风格相近的建筑门头招牌上下边缘高度和外伸距离一致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各类户外广告整洁美观、无破损,公益广告不低于30%

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政

园林

设施

(25分)

城镇照明设施完好,无损毁

每发现一处损毁,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道路平整完好,设施无破损,人行道、路沿石无破损;雨篦和各类盖板无破损、无缺失;无占压盲道现象

每发现1处破损,扣0.5分;较为严重的破损,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交通局、公路局

架空线缆规范有序悬挂

架空线缆凌乱悬挂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公安天网

绿化苗木长势良好

行道树(乔木)每发现1处缺株、死树,扣0.2分;严重缺株的,扣1-2分;绿化带和绿地,每发现1处超过1平方米的缺苗断垅扣0.2分,超过5平方米的扣0.5分;每发现1处垃圾杂物扣0.1分,超过1平方米的扣0.2分,超过5平方米的扣0.5分;每发现1处圈养家畜家禽、种植农作物,扣0.5分;每发现1处严重病虫害,扣0.2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市政园林设施

(25分)

视野范围内无裸露土地

每发现1处超过10平方米的裸露土地,扣0.5分,不足10平方米的,扣0.2分;每发现1处行道树树穴存在裸露泥土,扣0.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绿化设施完好、无破损

每发现1处损毁,扣0.2分;较大的损毁,每发现1处,扣0.5分;特别严重的损毁,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环境卫生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0分)

公共厕所全天候免费开放,设施无损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每发现1个未全天候免费开放,扣1.5分;每发现1处设施损毁,扣0.5分;每发现1处内外环境不符合规定,扣0.5分;未设置公厕导向牌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配套建设公厕的,该项不得分

各乡镇

垃圾中转站垃圾及时清运,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每发现1处垃圾清运不及时,扣1分;每发现1处内外环境不符合规定,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道路、街巷、广场、水域干净整洁,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

每发现1处垃圾杂物或者污水污渍,扣0.1分;超过1平方米,扣0.2分;超过5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水务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责任辖区

配合单位

环境卫生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0分)

道路、街巷、广场规范设置分类垃圾箱,无损毁

每发现1条道路、或1条街巷、或1个广场未规范设置的,扣1分;每发现1个垃圾箱损毁,扣0.2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农村环卫清扫保洁情况;农村环卫设施维护和垃圾收运情况;

每发现1处大面积积存垃圾(9平方米以上),扣1分;道路沿线是否有散落小垃圾堆,河流、沟渠是否有成片漂浮垃圾,房前屋后是否有成片散落垃圾,发现一处扣0.2分;发现随意焚烧垃圾1处,扣减0.5分;每发现1个村庄(社区)拖欠保洁员工资超过2个月,扣0.5分。发现垃圾中转站有大量垃圾积存的(9平方米以上),扣1分;每发现1个垃圾桶或者垃圾箱损毁,扣0.2分;每发现1处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外溢或者运输车辆垃圾抛洒,扣0.3分

各乡镇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城镇管理体制建设(5分)

城镇管理组织架构、队伍组成、办公场所、职责分工、年度工作计划

未设置组织架构的、未配备专职管理队伍的、未设置办公场所的、未制定职责分工的、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各乡镇

示范街

(15分)

依据示范街风景、整体风貌、管理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项指标,按照“好”、“中”“差”进行定性评价,并量化赋分;按照“好”,15分;“中”13分;“差”10分进行评分,最后计算平均分

各乡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中心

XX县城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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