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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4-88336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3 11:21: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三、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制下年度的防疫物资计划,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之需。

(二)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一旦计划上报,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购。即乡镇畜牧兽医站只能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防疫物资,村级动物防疫员只能在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领取。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五、乡镇畜牧兽医站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防疫物资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的品种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三)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

六、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的保存温度。

(三)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五)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目的地。

(七)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

七、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东西。

八、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立免疫标识溯源系统。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并建立防疫档案。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二篇: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一、动物防疫物资质量负责制度

1、凡经本中心订购供应的动物防疫物资质量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分管主任主管,设质量监督员、仓库保管员、冷库维保员、财务,明确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检及效期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落实,定期检查。

3、凡进出库生物制品均由本中心建立台帐,每月统计报告。

二、动物防疫物资进货验收制度

1、动物防疫物资进库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核对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和数量,核准无误后进库(凡进库时动物防疫物资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以上),开具进库单,并与发票核对后同时送财务。

2、每批生物制品进库后按批号抽样留存(1瓶/批号),真空冻干苗应做失真空检测,留样及失真空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案。

3、按不同种类生物制品的温度要求及效期长短,分别堆放入高、低温冷库的合适位置。

三、动物防疫物资在库养护制度

1、库内疫苗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1每种疫苗按效期长短分类堆放标志明显,每月盘存。

2、逐日检查、记录库内温度,确保合适范围。

3、对留样及库存的冻干苗进行检查和失真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四、动物防疫物资出库复核制度

1、出库动物防疫物资应开具出库单。核对出库物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方可发出,同时,做好动物防疫物资进出台帐记录。

2、提货人在提货三联单签字,动物防疫物资和提货联一起交付提货单位。

3、凡由本中心发出的动物防疫物资效期要求在二个月以上,过期到期的不得出库。

五、动物防疫物资效期管理制度

1、每批动物防疫物资的效期必须在进库、在库、出库时严格检查记录,合理订购供应,保证效期,减少浪费。

2、“先进先出”,入库时挂牌记录有效期,每月盘存时将靠近有效期二个月的换成红色标志,及时处理。

3、近效期生物制品做失真空检测,到期或过期生物制品集中规范处理,做好报废手续。

六、动物防疫物资质量处理及上报制度

1、仓库保管员负责在进库、在库、出库时的外观检查及真空检测,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2、镇兽医站或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本中心及时负责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处理。

3、发现有问题的生物制品应将同厂家同类批号的产品及时封存,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研究,抽样分析,及时处理并上报业务主管单位。

七、动物防疫物资兽药文件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积极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有关规定。

2、所有来文及时归档。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学习传达,下级有关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八、冷库应急预案

1、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冷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冷库的正常运行。冷藏车驾驶员负责冷藏车的日常维护,确保冷藏车能随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成立专门的冷库故障应急小组,确保在冷库发生非正常情况时能及时处理,以确保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应急小组有生物制品管理负责人、仓库管理人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人员、冷藏车驾驶人员等组成。

3、设立独立的供电线路,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电力无法正常供应,需提早一天通知仓库管理人员。

4、在非正常情况时,需将生物制品转移的,应在冷库应急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及时将生物制品转移到其他安全地方,以保证生物制品的安全。冷库恢复正常工作时,再由冷库应急小组将生物制品运回。

第三篇: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第三条 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制下的防疫物资计划,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地动物防疫工作之需。

(二)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普防前(每年的2月或7月以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一旦计划上报,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 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购。即西和县畜牧兽医局只能在县畜牧兽医局领取防疫物资,防疫员只能在所在乡镇兽医工作站领取。

第四条 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第五条 乡镇兽医工作站到县畜牧兽医局领取防疫物资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的品种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三)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

第六条 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的保存温度。

(三)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五)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目的地。

(七)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第七条 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东西。

第八条 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立免疫标识溯源系统。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并建立防疫档案。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七)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西和县畜牧兽医局

202_年12月

第四篇: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第三条 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制下的防疫物资计划,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地动物防疫工作之需。

(二)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普防前(每年的2月或7月以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一旦计划上报,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 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购。即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只能在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防疫员只能在所在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领取。第四条 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第五条 乡镇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的品种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必须交清有关费用,不能拖欠。

(三)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四)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第六条 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的保存温度。

(三)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五)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目的地。

(七)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第七条 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东西。第八条 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立免疫标识溯源系统。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并建立防疫档案。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五篇: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规范动物防疫档案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统一印发的动物免疫证的使用要求,确保每一个养殖户畜禽都建立免疫档案,做到针针有记录,户户有档案。免疫证中要注明畜主,所在地址,牲畜总头数情况,免疫牲畜数情况,未免牲畜数情,免疫疫苗情况,免疫日期,防疫员签字、畜主签字,以及补免情况登记等。

2、免疫证由防疫员在注射完疫苗后当场填写,并由畜主签字后存放;每个防疫员应建立自己辖区范围内所有牲畜的免疫情况登记卡,以便核查和了解牲畜免疫情况。防疫员免疫卡在年底交由乡动物防疫监督站统一存放,建立乡防疫档案。

3、乡动物防疫档案,由乡动物防疫检疫站统一保管,乡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柜),并定期检查档案室的保管状况,定期清扫档案库房。

4、乡配备专门的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员。档案员要求热爱档案工作,保密性强,具备档案管理知识,熟悉动物防疫工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政策、制度,切实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统计、利用、鉴定和销毁工作。

5、防疫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提高政治敏感性,妥善放置防疫工作文件等机密材料,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档案室、借阅涉及保密事项的案卷。

6、查阅防疫档案人员有保守档案秘密的义务,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饮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严禁折叠、勾划、涂改卷内材料;未经主管档案工作领导批准,不能摘抄、复印防疫档案材料。

7、防疫档案销毁时,单位主管领导派人在指定保密地点监督销毁,档案销毁完毕后,监督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存档保管。

8、定期统计档案收进、移出数量;及时统计档案借阅、遗失情况,定期统计霉烂、虫蛀等损坏的档案数量;及时统计对永久、长期、短期的档案销毁情况;定期对各类档案借阅人次、卷宗的利用效果进行统计;年终做好档案的综合统计工作,做好迎接业务部门检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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