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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4-111803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6 17:25: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2_]709号 【发布日期】202_-12-03 【生效日期】202_-12-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对医用分子筛制氧

设备等122个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2_]709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2_〕125号)的规定,202_年7月28日至30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河北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对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等122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见附件)。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2_]286号 【发布日期】202_-05-18 【生效日期】202_-05-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对几丁聚

糖护创贴等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2_]286号)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2_〕125号)的规定,202_年1月17~18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对几丁聚糖护创贴等109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_年 第81号

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为了加强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该类产品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不同临床用途(适应症),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管理:

(一)用于治疗关节炎、干眼症、皮肤溃疡等具有确定的药理作用的产品,按照药品管理;

(二)用于辅助眼科手术产品、外科手术防粘连产品、填充增加组织容积等的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

二、自公告之日起,按照上述管理类别受理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注册申请。

三、已经按照药品或医疗器械受理的注册申请,正在审评、审批的品种,继续按照药品或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需要改变管理类别的,限定其批准文号或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_年12月31日。

四、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需要改变管理类别的,如产品上市后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和质量事故,原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批准文号或注册证书即将到期的,企业可按原管理类别提出延期申请,我局对其原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予以适当延期,但延长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最迟为202_年12月31日。所涉及企业应按照改变后类别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转换工作,在202_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转换。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

盐酸西布曲明

Yansuan Xibuquming

Sibutramine Hydrochloride

CH3

H3CH3CH3, HCl, H2OCl

C17H26ClN•HCl•H2O334.33

本品为(±)1-(4-氯苯基)-N,N-二甲基-α-异丁基-环丁甲胺盐酸盐一水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C17H26ClN·HCl不得少于98.5%。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甲醇、乙醇或氯仿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鉴别】(1)取本品约10mg,加水5ml,搅拌使溶解,加入硫氰酸铬铵试液5滴,即产生淡红色沉淀。

(2)取有关物质项下的供试品溶液适量,加乙醇-水(1:1)溶解制成每1ml中含0.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盐酸西布曲明对照品适量,加乙醇-水(1:1)溶液溶解并制成每1ml中含0.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有关物质项下的色谱条件测定,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盐酸西布曲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Ⅳ C)。

(4)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Ⅲ)测定。

【检查】酸度取本品0.1g,加水20ml溶解后,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4.0~6.0。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Ⅴ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三乙胺(75:25:0.1)用冰醋酸调节pH值至6.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23nm。理论板数按盐酸西布曲明峰计算应不低于202_,盐酸西布曲明峰与相邻杂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规定。

测定法取本品适量,加乙醇-水(1:1)溶液溶解并制成每1ml中含0.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加乙醇-水(1:1)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精密量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典委员会审定

峰高约为满量程的20%;再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供试品主峰保留时间的2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杂质峰(溶剂峰除 外)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1.0%)。

残留溶剂 取本品,照残留溶剂测定法(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Ⅷ P)测定,应符合规定。

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Ⅷ H第一法A)测定,含水分应为5.0%~6.5%。

炽灼残渣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g,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炽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Ⅷ J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30ml和醋酸酐5ml使溶解,加醋酸汞试液5ml,照电位滴定法(中国药典202_年版二部附录Ⅶ A),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31.63mg的C17H26ClN·HCl。

【类别】减肥药。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制剂】(1)盐酸西布曲明片(2)盐酸西布曲明胶囊

第五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_年 第33号

国家药品质量公告

(202_年第1期,总第81号)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全国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丹参注射液等6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以及灯盏细辛注射液等17个制剂品种进行了评价抽验。结果显示,本次抽验的23个品种3098批次产品中,有308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7个批号(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被抽验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良好。现将抽验结果公告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验结果

本次共抽验丹参注射液、银黄制剂、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皮内注射用卡介苗6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707 批次,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抽验结果如下:

(一)丹参注射液。

全国共有105个药品批准文号,37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18批次,涉及13个生产企业,经甘肃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银黄制剂(片、含片、胶囊、颗粒)。

全国共有177个药品批准文号,175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374批次,涉及81个生产企业,经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三)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全国共有3个药品批准文号,3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9批次,涉及3个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四)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全国共有4个药品批准文号,4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15批次,涉及4个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五)麻疹减毒活疫苗。

全国共有5个药品批准文号,4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48批次,涉及4个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六)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全国共有2个药品批准文号,2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3批次,涉及2个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其他制剂品种抽验结果

本次共抽验灯盏细辛注射液、复方青黛制剂、氯雷他定制剂、螺旋藻制剂、盐酸苯

海索片、冬凌草片、养血安神片、胰激肽原酶制剂、刺五加注射液、莪术油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克霉唑乳膏、白蚀丸、盐酸地尔硫卓(艹+卓)片、加替沙星注射剂、异丙托溴铵气雾剂、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17个制剂品种2391批次,其中238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7个批号(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抽验结果如下:

(一)灯盏细辛注射液。

全国共有2个药品批准文号,1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89批次,涉及1个生产企业,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复方青黛制剂。

全国共有5个药品批准文号,3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132批次,涉及1个生产企业,经山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三)氯雷他定制剂(片、胶囊)。

全国共有51个药品批准文号,48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301批次,涉及41个生产企业,经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四)螺旋藻制剂(片、胶囊)。

全国共有15个药品批准文号,11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94批次,涉及7个生产企业,经西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五)盐酸苯海索片。

全国共有17个药品批准文号,13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67批次,涉及9个生产企业,经宁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六)冬凌草片。

全国共有9个药品批准文号,8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66批次,涉及6个生产企业,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七)养血安神片。

全国共有138个药品批准文号,138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86批次,涉及31个生产企业,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八)胰激肽原酶制剂(肠溶片、注射剂)。

全国共有32个药品批准文号,19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106批次,涉及9个生产企业,经山西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九)刺五加注射液。

全国共有9个药品批准文号,5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76批次,涉及3个生产企业,经重庆市药品检验所检验,2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80517、080502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十)莪术油制剂(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

全国共有77个药品批准文号,59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45批次,涉及12个生产企业,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为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810171,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十一)鱼腥草注射液。

全国共有13个药品批准文号,13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86批次,涉及7个生产企业,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1个批号(2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福建三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80302,不合格项目为检查(pH值)。

(十二)克霉唑乳膏。

全国共有106个药品批准文号,80个生产企业。本次抽样276批次,涉及19个生产企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3个批号(4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90102的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90302、081204的各1批次,其中批号为090302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检查(细菌数)、含量测定;批号为081204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检查(细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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