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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员的操作规程专题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4-111089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20:14: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安全员的操作规程专题

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一、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二、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员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

三、爆破员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四、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五、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六、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七、贯通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对贯通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作业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作业面作业,正常供风。

2、每次爆破前,必须将另一个作业面人员全部撤出警戒,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

第二篇:安全员操作规程(推荐)

安全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以巡检或蹲点盯岗检查的方式进行。

3、要腿勤、手勤、嘴勤,大胆监督检查,不当老好人,要动尺动线,以数据和事实作依据,以理服人。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5、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叫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6、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向安全管理部汇报,下班后到安全管理部办公室,按规定开罚款单,以消除“三违”和事故。

8、对安排的安全检查“四定”,认真落实,下班前向安全管理部值班干部汇报。

9、不准在井下睡觉,不准空班漏检,以防监督检查不到位,发

生工伤事故。

10、按规定的汇报时间和次数,如实向调度室和安全管理部汇报检查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

11、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伤。

12、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管理部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

613字

煤矿井下放炮员操作规程

1、放炮员必须工作负责,责任强,有实践经验,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认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例。

2、领取火药时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是否有硬化、受潮的现象。同时领取的雷管要合格,并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炮箱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入衣袋或用其他方法携带和乱扔乱放。

3、装配引药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1条的规定,4、装药前,先检查放炮母线(作导通检查)及瓦斯和通风情况,清干净炮眼内的水和粉尘,各个药卷之间必须密集紧接,防止有岩粉或碎石。

5、装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6条外,有下列情况者严禁装药:

(1)工作面瓦斯液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工作面停风或风筒落后工作面五米以上时。

(3)炮眼深度不够,小于六百五十毫米时。

(4)炮眼有岩粉,水未吹干净时。

6、所有炮眼必须封泥,炮泥要用粘土砂子混合制成,严禁用其他材料作炮泥。

7、放炮母线和雷管脚线之间的连接,宜使用铜芯线,须刮净,然后互相扫净,再用绝缘胶布包好,有水的地方,雷管脚线要悬空。

8、联好线后,放炮员应复查一次连接网路,检查是否连错,是否有遗漏。发现问题从头连接。确认无误后,发出放炮警号,方可通知放炮。

9、放炮前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在各通道站岗鉴戒。未发出解除鉴戒前,必须坚守岗位。一般以鸣哨警告示意,一声预备,二声放炮,三声解除,必须在发出放炮警号后方可放炮。

10、放炮箱开关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禁绝移交他人,放炮后将两道开关打开加锁,放炮电缆扭结。

13、放炮后,待炮烟吹散,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队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瞎炮、残炮,如有危险情况立即处理。

14、瞎炮处理,必须在班、队长、放炮员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并且要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处理落成,放炮员必须同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待清楚。

756字

煤矿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 ”设施的运行情况。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

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并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瓦斯超限时,能及时处理;发现 “一通三防 ”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

3、严格对需要测定瓦斯的指定地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任何一处。

4、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 3 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 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5、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立即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6.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指定位置,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 “一通三防 ”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8、检查员应认真执行 “一炮三检 ”制度,瓦斯检查员不

在现场不准放炮。

9.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800字

主提升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2、司机接班后要对各紧固件、连接件、液压系统、各种保护、仪表、信号系统检查、试验。确保齐全、牢固、灵敏、可靠。

3、司机须严格遵守行车信号。不得无信号开车。当收到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长料时,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米/秒。

4、提升机在起动和运行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各指示仪表的读数;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信号变化情况;各运行部位的声响;各种保护装置等应正常。

5、提升机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用工作闸点动施闸减速。根据停车信号,用工作闸,准确停车

6、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检修后必须试车。

7、严禁疲劳驾驶或其他原因误操作发生事故。

8、为防止误操作,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

9、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461字

主扇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1、主扇风机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风机的全部构造作用,正常运行时各指示仪表的正常数据,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本工种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本机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两台轮流运转正常运行,并作好每天的运行记录。

2、基本操作知识,开机前先检查如下几项:(1)电流电压供电是否正常,不正常不准开机;(2)关好进风口起动阀门;

(3)检查排除进、出风路有无障碍,风机各部件是否松动齐全;(4)用手转动叶轮,观察各转动部分静态状况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开机启动时,严格重视各指示灯、仪表数及启动时间。

3、风机正常运行中,不准随意关停,尽量减少启动次数,运行中司机不得远离值班房,要时常注意风机的声音、温度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矿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跳闸或停电,停止运转时,司机必须在正常通电后10分钟以内将主扇开起来,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5、若主扇出现故障不能启动时,司机必须立即开启备用主扇,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待备用扇运转正常后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安排检修。

6、若发生特殊故障两台都不能启动时,必须立即打开防爆门、风门,立即向矿长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09字

主排水泵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掌握水泵操作规程,熟悉水泵的工作原理、性能、结构,能够熟练操作水泵,能够处理一般故障。

2、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设备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部件,防止衣物、身体部位卷入而受伤。

5、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1.电动机、水泵故障没有排除。2.电压波动超过规定范围。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严重,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开关和控制设备损坏、失爆、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

6、做好水泵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经常检查检查水泵的对轮销子及防护罩是否齐全,各紧固螺钉是否牢固,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水泵安装是否牢固、平稳,电动机、泵体和底盘是否紧固,对轮间隙是否符合标准。检查吸水笼头是否漏水或堵塞,检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气。

421字

推车机司机操作规程

1、推车时,两眼前视,注意脚下,两手握住车端把手,不准埋头推车,不准手把车沿或车邦。

2、推车接近较大下坡、道岔、弯道或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速。同时发出警号。

3、推车经过道岔前,必须按要求搬好道岔。

4、在有坡度的轨道上停车,必须以木模稳住车轮,道岔上不准停车。

5、同向推车,两车之间不得少于十米,如坡度小于千分之五,下行车间距离不小于三十米。

6、要经常维护轨道,及时清理轨道上的矸石杂物,以防掉道。若掉道时不准徒手复轨,不准脚踩铁道进行处理工作。

7、启动溜槽闸门卸矸时,推车人避开矸石冲落方向。矸石卡住时,应利用溜槽顶部观察处理。

8、应及时清理溜槽口起坡点及运输线各处堆落的矸石,定期将矿车清理干净。

9、翻矸时,先用铁钩将V型车与轨道钩住,人员手扶手沿站两端用力使车斗翻倒,车斗翻转及回转范围不站人。

10、架设木架翻矸应牢固,防止翻车伤人。

191字

翻车机司机操作规程

1翻车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熟悉本岗位的设备性能、信号联络方式及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2、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穿戴整齐,衣襟、袖口、衣扣必须做到“三紧”。

4、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5、矿车在翻车机内掉道时,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理,并设人监护。

6、如果必须进入料仓处理故障应关闭外阻车器,切断电源,系好安全带,再进行处理。

7、翻车过程中如煤尘较大时,应洒水除尘。

8、翻车机启动前必须检查电动机、减速器、制动装置、内外阻车器、滚圈、滚轮、开关及信号装置是否完好,检查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及危险部位的防护栏是否齐全完好。

9、翻车前必须先空车运转,以便观察各部机构运转情况,确认无误再进行翻车。

10、翻车前向料仓下口岗位人员发送翻车联络信号,待收到准许翻车的信号后方可翻车。

11、向翻车机内推车时,推进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12、启动翻车机到装车位置(即内外轨道对正)停稳,打开阻车器,推进重车,顶出空车,关闭阻车器,再进行翻车。

13、设备运转时,翻车工严禁离开操纵台,要监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

498字

皮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1、井下皮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矿颁发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必须熟悉所有使用带式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2、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准备,认真执行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检查控制开关、综合保护器各旋钮、照明综保、接线盒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各种保护及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开关手把是否打在正转位置以及缆线是否悬挂整齐、牢固、无破损,保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检查无问题,方可发出开机信号,启动皮带机运转。启动后,应空转一周,检查电动机及运转系统、制动装置是否正常,皮带机的各种保护是否灵敏,皮带机联锁是否可靠。遇有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4、及时清理随煤运下的木料、大块煤、矸石等杂物,防止堵塞煤仓或扯裂皮带,并保证皮带机周围清洁。

5、皮带运行中,严禁更换上、下托滚和清理机尾滚筒浮煤,严禁不经过桥跨越皮带。

6、停机处理故障,应闭锁开关,并悬挂警示牌。

7、皮带运行中,不得向皮带和滚筒之间撒任何杂物。

8、皮带机巷内严禁存入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常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箱(筒)内。

9、严禁皮带拉水打滑运行。

10、皮带系统的防灭火设施、供水闸门及喷雾撒水装置,均由司机负责管理,并做到开机即喷雾,停机即停水。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这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2、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在于30米。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内容器内输入氧气。

8、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把线、时线,禁止与钢丝织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4、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设备应维修保养,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5、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16、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17、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718字

气焊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胶管、驳口、焊具是否完好。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漏气。

2、新胶管在使用前应吹清里面的防粘粉末,并必须按规定颜色标记使用。胶管接头要用铁丝扎紧。

3、气焊时遇到突然回火,应立即关闭混合气体(慢风)开关,然后再关氧气和乙炔,待冷却后再开少量混合气体,将里面的烟灰排去,然后重新点火。

4、凡在箱、柜、容器等地方工作,离开现场必须将焊具、胶管随身带出。下班后应将气源关闭,拆除氧气表及胶管,妥善保管。

5、禁止使用焊割具的火焰作照明,严禁使用氧气作通风气源。

6、在容器和狭小空间工作时,应加强通风,严格执行监护制。

7、遵守氧气、乙炔的安全操作规程。

8、气焊在两人操作时,应互相配合,协调一致。

267字

天车工操作规程

1、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在化工车间吊装不得碰撞设备、管道。

3、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7、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8、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0、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570字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操作维护,其它人员不得操作,司机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启动前检查压风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真空柱塞泵油箱和油卡壳内润滑油是否适当,油质是否合格,检查机器各部是否正常,固定螺丝有无松动现象,皮带的松紧程度、有无断裂和跳槽,开启冷却水泵,检查一级、二级缸进水是否充足,水质是否合格,断水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风冷式检查风叶是否完好,检查电机炭刷和滑环接触情况,电气保护是否可靠后盘车1-2圈,仔细观察有无阻塞、冲击声和其它异响,风包是否完好,放净油水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起动压风机。

3、空气压缩机的起动必须在空载下进行,关上风阀,使空气压缩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

4、运转中注意司机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巡回检查,注意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注意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行车检查,注意各部位的温度情况:

5、压风机在正常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

6、停机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关闭进风路→停止电动机→绕线式电动机将短路环手把恢复到起动位置→待压风机冷却后停止冷却水泵,若在冬季停机时间长,必须将冷却器水管的存水放掉,以防冻裂设备。

537字

热风炉司机操作规程

制氮机司机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熟悉制氮机的结构、性能。

2、启动前检查各号车,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半小时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对制氮机进行排污。

4、氧气含量≥3%时进行调整并汇报。

5、每小时对设备的各种参数进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6、制氮机停机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1、关闭2号车中5号分析取气阀;

2、关闭2号车电源开关;

3、按1号车停止按钮;

4、关闭电源开关,将手柄打到0位; 5、10分钟后关闭冷却水阀门; 6、10分钟后关闭截止阀。

7、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8、防范措施:当空气压缩机向制膜机输送空气时,注意观察各部分接头是否漏气,以免伤人;当温度报警时,注意各部件的温度,不要用手直接触摸,以免高温烫伤;机器安置在独头巷道内时,工作场地的有害气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测。

347字

柴油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保锅炉及辅机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有效的完成供暖任务。

3、司炉工在操作中必须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锅炉各项运行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认真操作,定期排污。

4、在岗人员必须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每天的早班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计,每周一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排汽,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5、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给水设备、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6、司炉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7、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采取正确措施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得隐瞒事故。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检查各部螺丝是否紧固,联轴器是否良好,防护罩是否齐全,润滑油是否足够,检查刮板是否齐全,有无弯曲和歪斜,连接是否良好,检查电缆是否悬挂整齐,开关是否正立平稳,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经检查没有问题时,合上开关手把,检查液压联轴器水是否装满,是否是易熔合金片。

2、听开车信号后,开车时应先点动(一开一停)一次,没有问题时才正式开车。因负荷大起动困难时,最多起动次数上得起动3 次,每次上得超过15 秒,否则应停车处理,严禁重载起动。

3、正常情况下,停车前应将溜槽里的煤拉完,以免造成下次起动困难。无特殊情况上允许重载启动。

4、运行注意随时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的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防止损坏电机;随时观察刮板链的松紧情况,防止回空链拉回煤;发现前台停车或溜煤眼装满时,应及时停车;注意取出随着煤炭支运出来的排柴、坑木和大块矸石,防止进入溜煤眼。

5、运输机运转时,严禁在溜槽里行人,上得长时间空负荷运转。

6、随时清理机头附近的浮煤和矸石,保持电机散热良好。

7、下班时,应将溜槽里的煤拉完,把机头附近清理干净,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

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了解所属给煤机的工作原理,本作业的工艺作用及原煤的粒度组成、大块煤和矸石含量、水分和硬度等情况,并掌握其变化规律。熟悉岗位设备开、停车程序操作方法,以及简单的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3、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保用品。煤仓堵塞时,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给煤机在运行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给煤机各转动部位的销子、螺钉必须牢固。使用叶轮给煤机时,发现钢丝绳缠绕在主轴上或大块矸石、铁器、木材卡住轮子,必须紧急停车处理。

4、工作前必须对设备作详细下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5、当听到集控开车信号后,及时将转换开关打至集控位置,并在控制开关附近监视设备的启动情况。设备运行中,注意观察电机、减速机及轴承的温升情况。运行中应随时观察煤质情况,根据煤质状况及时调节给煤量。

6、运行中,应密切注意下料情况,发现堵卡现象要用专用工具及时处理,当检修或处理机械事故时,要与调度联系好,设专人停送电,并在配电柜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运行中,发现胶带停运应立即停机,然后与相邻岗点司机进行联系,问清情况,待胶带正常运转后再开启给煤机,并将转换开关打至集控位置。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7、当发现给煤机堵卡时要立即停车处理,并在关开附近设专人,处理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单人作业,必要时停电挂牌监视,运行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厂调度,停车处理。

676字

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1、斜井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掌握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2、把钩工必须熟悉斜巷作业场所,负责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3、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挡车器及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4、凡绞车提升的斜巷或平巷,必须加装保险绳。

6、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

7、信号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

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8、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9、把钩工在上岗操作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10、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如:提升巷道内的挡车器、挡车栏是否完好、可靠和处于关闭状态;检查钢丝绳钩头号及30m内钢丝绳有无损坏、断丝,磨损是否超限,试验信号是否灵敏、清晰、可靠,有电话的地点,要试验电话是否灵敏、清晰,并检查信号及电话有无失爆现象。

11、信号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操作信号后,不许离开信号发送地点,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1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信号把钩工在提放车前必须截住可能进入提升巷道内的人员。在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回点方式先验证准确后方可作业。

690字

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人行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人行车的构造、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二、在每次开车前,必须得到把钩工允许或得到开车指令后才可发同开车信号。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清晰,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

再上下车。

三、人行车司机必须坐在规定的司机座位上,任何人不得与司机并坐一起。

四、严格按规定信号发点,时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备出现意外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五、当人行车行近停车位置时,必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停车。

六、在运行中,出现飞车或人行车掉道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启动手动落闸机构,使人行车制动,同时发出停车信号。

七、人行车停车摘钩时,必须停放牢靠、放稳

井口检身工操作规程

1、检身工要由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担任。

2、检身工上岗时,要严格按入井人员着装,严禁穿戴化纤服装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3、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4、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穿着规定的劳保服装;否则不入入井。饮酒嫌疑者及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下井。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

5、检修期间要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无入井证者一律不准入井。

6、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7、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保卫科进行处理,否则将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8、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否则拒绝参观,严防不法分子破坏。

9、配合其他工作人员,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1、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支架工要与采煤司机密切配合,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3、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并采取措施后再移架。备用的各种高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4、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准人。不准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5、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九项操作要领。做到“细、匀、净、快、够、正、严、紧、平。

6、上、下端头不准落后或超前,要与工作面支架成直线。移下端头时,要注意端头支架与转载机机尾、刮板输送机机头及支架的搭接情况。防止顶架增大推移阻力。遇到移架阻力过大时,不可强拉硬移,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妥当之后方可移架。

7、操作时,移架工站在架体内,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脚蹬在底座前。移架时架前、架下不得有他人作业或停留,邻架操作时,作业

人员必须注意顶板,防止架间漏煤(矸)伤人。

8、工作面移架要追机作业,落煤后要及时移架,如顶板破碎,必须停机移架或超前移架。移架时,防止出现咬架、爬架现象,支架支撑高度与采高相适应。防止因采高过高或过低出现空顶或压死支架现象。

9、移架过程中,如发生掉顶、片帮严重时,必须及时刹顶,实施超前架棚支护。在刹顶或超前架棚支护时,必须设专人观察,清好退路,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有专人监护。

10、升架时,当顶梁与顶板接触后,操作手把还应在供液位置上保持一定时间,保证支架的初撑力。操作完毕后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电工操作规程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

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619字

编网工操作规程 弯拱机操作规程 钳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工作场地及工具是否安全,若有不安全之处及损坏现象,应及时清理和修理,并安放妥当。

2、使用錾子,首先应将刃部磨锋,尾部毛头磨掉,錾切时严禁錾口对人,并注意铁屑飞溅方向,以免伤人,使用榔头首先要检查把柄是否松脱,并擦净油污。握榔头的手不准带手套。

3、使用的挫刀必须带锉刀柄,操作中除锉圆面外,锉刀不得上下摆动,应重推,轻拉回,保持水平运动,锉刀不得沾油,存放时不得互相叠放。

4、使用扳手要符合螺帽的要求,站好位置,同时注意旁人,以防扳手滑脱伤人扳手不允许当榔头使用。

5、使用电钻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如有漏电现象应交电工处理),并将工件放稳,人要站稳,手要握紧,两手用力要均衡并掌握好方向,保持钻杆与被钻工件面垂直。

6、使用虎钳,应根据工件精度要求加放钳口铜,不允许在钳口上猛力敲打工件,板紧虎钳时,用力应适当,不能加加力杆,虎钳使用完毕,须将虎钳打扫干净,并将钳口松开。

7、使用卡钳测量时,卡钳一定要与被测工件的表面垂直或平行。

8、游标卡、千分尺等精密量具,测量时均应轻而平稳,不可在毛坯等粗糙表面上测量,不许测量下在发热的工件,以免卡脚磨擦损坏。

9、使用千分表时,应使表与表架在表座上相当稳固,以免造成倾斜和动摆。

10、使用水平仪时,要轻拿轻放,不要碰击,接触面未擦净前,不准将水平仪摆上。

11、攻丝与铰孔时,丝攻与铰刀中心均要与孔中心一致,用力要均匀,并按先后顺序进行,攻、套丝时,应注意反转,并根据材料性质,必要时加润滑油,以免损坏板牙和丝锥,铰孔时不准反转,以免刀刃崩坏。

12、刮研时,工件应放置平稳,工件与标准面相互接触时应轻而平稳,并且不使棱角接触与碰击,以免损坏表面。刮削工件边缘时,刮刀方向应与边缘成一定的角度进行。

13、锡焊时,被焊接部位应进行仔细的清洁处理,然后加热到焊料的熔化温度,速度要快,以免表面产生氧化物。焊好的物件应逐步冷却,浇轴承合金应严格按其工艺规程进行。

14、工件热装时,油温应低于油的闪点20℃,被加热工件不得接触油箱底,应加垫东西或悬掉起来。加热时不允许有大火苗,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5、检修设备时,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拆卸修理过程中,拆下的零件应按拆卸程序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记,以免安装时弄错,拆修完毕要认真清点工具、零件是否丢失,严防工具、零件丢入转动的机器内部。经盘车后方可进行试车,办理移交手续。

16、设备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应认真作好安装和检修的技术数据记录,如设备有缺陷,或进行了技术改进,应全面做好处理缺陷或改进的施工详细记录。

17、工作完毕后,收放好工具、量具、擦洗设备、清理工作台及工作场所,精密量具应仔细擦净存在盒子里。

砂轮机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女工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留长辫子,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砂轮机的底座一定要牢固,运转中不得有震动现象;砂轮紧固螺纹必须与砂轮工作旋转方向相反,纹帽要有锁紧装置,螺丝最好是细牙,安装时要作平衡试验,运转时应保持园形,且平稳,砂轮两侧要用铁夹板夹上(铁夹板不小于砂轮直径1/2),铁板与砂轮间应衬放软性衬垫,轴与砂轮间应加软厚纸或绝缘皮使压力均匀。

3.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是否有缺损、裂缝,防护装置和吸尘装置是否牢固。开机时,人必须站在砂轮侧面,让砂轮先空转数分钟,确认情况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

4.调换砂轮应由专人负责,不可用手锤敲击;拧紧砂轮夹紧螺丝时,要用力均匀。调换后,先试车,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

5.砂轮使用最高速度,不得超过砂轮规定的安全线速度。

6.使用时,要握牢工件,其压力应均匀一致,严禁猛力撞击,用力过大。不可打磨笨重物件,防止砂轮因受压不当而爆裂。细小工件应用夹子钳紧磨削,以免伤手。一个砂轮不得两人同时使用。

7.不准在普通砂轮上磨硬质含金物,禁止磨削铜、铅、木及塑料等韧性物品,磨铁质工件应勤沾水使其冷却。

8.不准在砂轮机旁堆放物件,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好打扫工作。

第三篇:安全员 操作规程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阳城大西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科操作规程

安全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要腿勤、手勤、嘴勤,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要坚持敲帮问顶作业制度。

5、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6、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向安全科汇报,有权进行处罚,以消除“三违”和事故隐患。

7、对安排的安全检查“五定、五落实”认真对待,下班后向安全科值班人员汇报。

8、严禁在井下睡觉,不准空班漏检,安全检查要不留死角,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9、按规定的汇报时间和次数,如实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检查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

10、做好自主保卫工作,防止自己出现工伤。

11、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巡检安全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井下各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各区域、各环节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杜绝老好人思想,大力“反三违”,确保井下安全作业。

3、负责落实当天班前会上领导布置的工作重点,尤其是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安全督查工作。

4、在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的同时要监督并配合井下各工作面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生产信息的反馈。

5、负责安全大检查和调度会议上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巡查工作,监督落实情况报科室备案。

6、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由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7、现场检查区队对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工处理。查出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

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确定整改的问题拖延不改的单位或领导,有权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

8、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值班、跟班矿长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9、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伤。

10、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文件、“现场隐患标准”、“三违”处罚细则的的学习,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不同建议,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

11、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

第四篇:安全员操作规程

安全员操作规程

1、安全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员要熟习本煤矿的开采工艺、作业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员在安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贯彻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3、安全员在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中要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对“三违”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严重“三违”事件要下达“安全监督检查指令”,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复检中不认真整改的“三违”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处罚意见。对不认真整改的违章指挥人员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伸诉。

4、本矿安全员要按照本矿的实际情况,对重点安全隐患作业地点及作业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作业场所、班组作业由班组安全员跟班检查,矿专职安全检查员每天进行循回检查。对爆破作业从打眼、装药、连线、爆破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检查。

5、班组安全员在每天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检查场地、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措施,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开展工作。

6、及时调查工伤事故,并提交处理意见。

7、学习并掌握救护知识,能应对一般突发事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护。

8、发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然后按照事故安全隐患级别及处理原则上报处理。

9、重大危险源要害部门必须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第五篇:煤矿操作规程(定稿)

掘进爆破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二条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3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上。

第7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第8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9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10条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1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12条 严禁糊炮、明炮或短母线爆破。

第13条 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或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5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泥、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应进行处理。

第16条 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扭结成短路。

第17条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器材。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第20条 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第21条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 ̄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第22条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 ̄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第23条 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第24条 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25条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第26条 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第27条 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连结,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结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防尘。

第28条 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七、特殊操作

第29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钢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第30条 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诈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32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3条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4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5条 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归定的存放处。

架棚支护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硬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7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出。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它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第12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13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4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符合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扬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5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6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7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第18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9条 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1)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3)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2)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碍物上。

(3)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4)及时清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避免砍滑伤人。

(5)锯、砍木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第20条 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4、在煤层与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21条 架设拱型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距不得小于150牛.米。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第22条 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梁。

四、操作准备

第23条 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24条 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第25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第26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7条 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第28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五、操作顺序

第29条 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30条 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1)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头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铰接顶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矩,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铰接顶梁不少于10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铰。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板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由专人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第31条 可缩支架的架设。

1、执行梯形棚架设的1 ̄4款规定。

2、立棚腿:可缩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载入腿窝,未安装好的,在现场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缆,拧紧螺母,立入腿窝,临时固定。

3、上棚梁:

(1)临时支护时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接头搭接后,将支架找正,安上撑杆或拉杆。

4、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值。

5、背顶背帮,楔紧打牢。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拱顶,并达到设计要求,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第32条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航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支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打进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3条 在顶板不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锚杆支护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它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有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板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矸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第6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第7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8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9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 ̄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10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1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3条 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3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14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邦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5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版显示。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 操作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

2、检查施工所需水、电、风。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20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1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记。

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打眼机打眼。

(1)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29 ̄34条执行。

(2)使用电煤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35 ̄39条执行。

(3)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19条执行。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22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3条 树脂锚杆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 ̄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第24条 水泥锚杆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锚杆杆体及附件、锚固剂是否符合要求。

3、将螺母及托盘安装在锚杆上,组装好备用。

4、将水泥锚固剂浸入清洁的水中,时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把浸泡好的锚固剂,从水中拿出,用木杆逐块轻轻推送到锚杆眼中(顶部孔每送一块轻轻捣一下)。

6、用风钻、连接套将锚杆推入锚杆孔内,直至托盘紧贴煤岩面。

7、安装后紧固螺母,扭距达到设计要求。

第25条 管缝式锚杆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和直径是否合格。

3、安装锚杆前,先装上托盘。

4、使用风钻安装,将冲击锤一端装入锚杆尾部,另一端装入风钻钎尾套,开动风钻,开始推力要小,锚杆进入孔内500毫米后,再增加推力;在推进锚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锚孔和锚杆成直线,直到托盘紧贴岩面为止。

5、打紧倒楔。

第26条 水力膨胀锚杆的安装。

1、检查注液器内密封圈是否良好,若有异常立即替换。

2、将钻孔周围围岩找平。

3、将锚杆插入注液器内后,转动一个角度使之机械闭锁。

4、用安装梆将锚杆送入钻孔中,使下端托盘紧贴岩面。

5、操纵水泵阀门,使锚杆充满膨胀,直至调压阀自动卸压。

6、锚杆锚固后,关闭操纵阀门,撤下安装棒。

七、收尾工作

第27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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