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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70号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4-90208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7 11:10: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字70号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为加强对爆破材料的严格管理,确保爆破材料在领退及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破材料发放制度

1、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各队组放炮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队组每班上班前由队长根据当班工作安排,开出当班爆破材料清领单,并签字后作为放炮员下井领取爆破材料的依据。

3、放炮员凭作业证和清领单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严禁他人代领、代退、代签字。进入爆破材料库时,必须出示放炮作业证和爆破材料请领单。不出示特殊工种证和请领单,不带雷管、火药专用箱的,禁止发给爆破材料。

4、库管员根据放炮员请领单数量,并询问当班生产安排情况,检查放炮员作业证和雷管、火药专用箱符合使用要求后,出具爆破材料领料单,由库管员和放炮员签字后按所开数量进行发放。发放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发放原则。操作时要做到轻拿、轻放。

5、库管员在开爆破材料领料单时,必须填写清楚所领雷管段号、编号、数量和炸药的型号和数量;所开领料单,一联交放炮员保存,一联爆破材料库保存。当班发放的爆破材料,库管员必须及时上帐登记(发放台

帐)。每天的爆破材料发放明细表由次日0点班库管员下班后交材料管理核算员记帐和保存。

6、库管员发放爆破材料时,严禁发放没有进行导通和没有进行扫描的雷管,严禁发放失效和不符合现场使用型号的炸药。

7、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检查编号,并作全电阻检查(导通),将脚线扭结短路,不合格的不放发、对交回的剩余雷管也要重新作全电阻检查。

8、放炮员在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场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质量和雷管编号是否与发票所开编号相符,不合格的爆破材料不能领取。

9、放炮员必须把雷管、炸药分别装入专用箱中,严禁将雷管装在衣袋内或用手拿带;雷管箱必须由放炮员携带,炸药箱由其他人员运送。领取炸药时,其他人员不准进入爆破材料库,只准在库外等候(栅栏门外),进入库房按“三违”处理。

10、放炮员在各工作地点,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使用爆破材料,放炮结束后,由当班的班组长签字核实消耗数量,每班结束后放炮员必须亲自到爆破材料库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自存放爆破材料。

二、爆破材料清退制度

1、放炮员将炸药、雷管运送到工作面后,应先分别储存在专用的储存箱中并上锁。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在下班时全部退还爆破材料库。

2、每次装配引药的数量必须与每遍炮眼数量一致。每次放炮后所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应填写使用单,并由当班班组长签字证明。

3、当班未用完的爆破材料或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班后放炮员及时退还爆破材料库。

4、退还炸药雷管时,放炮员应将当班领料单交爆破材料库,库管员根据使用数量,并将剩余数量清点后,在领料单上注明退还数量并签名,当班班组长签名。

5、对退库的雷管办好退库手续后,如果是完好的存入该放炮员临时储存柜中,下次使用时发放;如果是废管办理手续后,存入雷管储存库房废管箱中以后集中销毁。并及时上帐登记(退还台帐、失效台帐),做到领、用、退“三对口”。

6、放炮员所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转交他人,更不得私自销毁、丢弃和挪作他用,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爆破材料库和调度室。

第二篇:爆破材料发放领退制度

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1、火药、雷管必须分别发放,不得混发。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一证一卡(爆破工证和爆破工IC卡)。

2、发放的雷管编号必须登记到爆破工个人名下,并和录入民爆手持机数据一致。

3、认真检查爆破工领料箱,对于箱子没有加锁的、炸药雷管混装的和没有专用材料箱的、酒后上岗的一律不准办理发放手续。

4、认真工整填写三联爆破材料领料单,经爆破材料管理员审核双方签字后,方可领取爆破材料。

5、当班领用的爆破材料无论用完与否,都必须要到炸药库办理相关手续并详细登记台帐。对于在8个小时后还没有来炸药库办理手续的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认真检查退库雷管、炸药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予办理退库手续,按报废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

7、炸药库必须设有专用硐室来存放品爆破工的工具箱,对于工具架上的箱子,里面严禁存放爆破材料。

8、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发放台上必须铺有导电的半导体绝缘板;板下铺有金属网,并用导线接地。

9、日常发放的各项领料单,须保管两年以上以备查询。

第三篇:炸药、雷管领退制度

炸药、雷管领退制度

1、领取炸药和雷管时,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水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长审批签字后,到爆破材料仓库发放点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

2、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材料单上的计划相符合。并且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材料单相一致。

3、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传借他人使用或挪用作它用,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长。

4、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点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矿灯、火机进入库内,以防引爆爆破材料。

5、发放和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的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6、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以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交材料库,由库发放人员签名。

7、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黑炎药、冻结和半冻结的泔化甘油类炸药,含水已超过0.5%的铵梯炸药、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程的炸药。只准领取导通,已编号、合格的电雷管,采煤工作面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严禁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非电导爆雷管。

第四篇:爆破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管理制度

一、出现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保管员须及时上报公司组织人员销毁。

二、销毁爆破器材,必须报请公安机关,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井在公安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要销毁的爆破器材的数量、雷管编码号等信自进行造册登记,确定销毁方式后,方可销毁。

三、销毁爆破器材,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销毁。

四、销毁场地应符合叮关安全要求。四周设立警戒线。

五、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销毁现场。

六、爆破器材销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并由销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认可,建档备查。

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无论公司领导和员工、聘用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领导必须接受监督部门和员工的监督,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有意见可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或在会议上明确提出,不得在背后打小报告或议论他人是非。

四、无事不准乱串岗位,工作中必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团结合作。

五、加强本职工作的业务学习,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对外做好保密工作。

六、无论领导或员工,都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务权利和工作之便,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如因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对当事人要求进行经济赔偿外,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送公司法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以人为本、团结协作、构建和谐公司,把公司的全面工作都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职工培训制度

一、公司职工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本行业的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 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和水平。

三、每年对职工进行一至二次业务知识的轮流培训,加强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让职工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能、用途及安全,不断增加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职工在培训期间,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学习记录,灵活运用到实践当中。

六、对培训合格的职工颁发上岗证:对培训不合格的职上进行第二次培训,若再不合格作下岗处理。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安全保卫部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要以身作责,经常到各工作部门了解安全工作的情况,向公司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在安全工作方面对公司负责。

二、要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方面的实事文件,剖析事故案例,在公司范围内酝酿良好的安全氛围,安全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使安全工作成为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对公司员工及时,不懈地加强安全教育,随时了解一线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掌握工作方法,使一线工作人员既要积极工作,又要认真负责,每时每刻都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概念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

四、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根据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的六月“安全月”或九月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至少每年举办一期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将参加人员和教育内容等情况存档备查。

五、坚持做好重要节假日公司领带班值日的制度,及开展重要节假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平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公司组织检查与上级部门检查相结合,持之以恒地开展安全活动。

六、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所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阅读爆破器材行业简报,把好的工作经验和事故案例作为工作指南,并在职工中广为宣传,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和企业文化推向新的高潮。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检查监督制度。

二、对公司各部门尤其对民

仓库的防火,防盗、防雷设施做到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一次,每半年年实行专项检查维护一护。

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安全与经济奖惩挂钩,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上设专职安全员。

四、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和声音行为,应及时严厉查处,对事故责任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责任淡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不追究不放过。

五、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各项评奖资格,同时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必须现场马上落实专人负责整改,不得拖延,整改结束后,报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写出整改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加强查找安全隐患的意识,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八、对整改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读职的责任人,公司要从重处理,若因此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将责任人移公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二、进入库房,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纯棉工作服,不得携带烟水、手机等违禁品。

三、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酒后上班。

四、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物品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被盗、缺少,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

五、场所应保持清洁、设施完好有效,道路畅通,严格做到人定岗、危险库房定登记、危险场所定存量ABCD定区放。保持工作地点文明整洁。

六、库房周围及围墙内保持无杂草和易燃物,周围按规定留有防火隔离带。

护库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仓库重地,严禁烟火,闲人免进”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仓库值日表》和有关规定值班,并做好交接班手续,以便明确责任。

三、仓库大门,早晨上班时间开启,下午六点以后必须关闭上锁。

四、护库人员,有事须向仓库主任请假,待协调好值班时间、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

五、不探听、不泄漏仓库机密,不搬弄是非,对顾客态度和蔼,不吵架生事。

六、团结协作,主动配合保管员和他人搞好仓库安全,对一切影响仓库工作和安全的行为,要主动制止,及时报告。装卸工安全工作职责

一、装 卸工是直接触爆炸品的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民爆物品性能及安全装卸知识的人员才能担当该项工作。

二、装卸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工作制度的规定,不得自作主张,违规装卸:严禁酒后作业,携带火具、火种、通信工具等进入作业现场。

三、装卸工应服从仓储管理员的安排,熟悉爆炸物品的堆码堆放规定,严禁超标、超高堆放。

四、装卸爆炸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敲打、撞击、拖动、倒置、坐卧、踢踏、抛挷、推拉等野蛮操作:严禁在装卸现场嬉戏、打闹。

五、装卸雷管,更应加倍小心,严禁在夜间装卸,搬动前应先检查包装箱手把,严防松动、跌落严禁肩挑引安全事故。

六、装卸作业服装应防静电,不得穿化纤衣服、带钉鞋,不戴铁质、塑料等易产生火花,静电的发饰;上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仓库前应先将手触摸铁门,排除人体静电。

七、爆炸物品搬运到运输车上,要认真负责,码平、卡牢;不准超高、超宽、超载;严禁不符合安全运输规定的车辆运输爆破器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装运。

八、负责库区内环境内杂草、杂物的清理,以免引起火灾。

事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仓库保卫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要绝对负责。

三、仓库保卫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作好交接班登记和巡查记录。

四、每日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值班巡查情况,发现有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

五、对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分管领导要在办公会议上提出,并订期作出整改。

六、仓库保卫人员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要作出积极反映,立即电话通知公安部门和公司领导,控制事态的发展。绝不能隐瞒不报,对造成事故和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责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保卫人员是公司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必须以仓库安全保卫为已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仓库内民爆物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保卫人员必须政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认真执行公司的工作安排。

三、建立、健全仓库进出登记制度,注明进出时间、人员姓名、性别、详细地址、事由,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时,要监督人员、车辆主动交出火机、火柴等火种、并关闭手机、车辆熄火、关闭车上电源,按规定地点停放。出库时,主动将客人存放品返还。

四、坚决按照公司制定的“入库须知”、“八个严禁”规定执行。

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值班不准睡觉、不准脱岗、脱哨、不擅离岗位,特别是夜间对库房的巡视,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注意检查监控设施,报警装置,消防设施、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完备,其他物品是否存在,每日交接班前对仓库巡查一遍,确信无异后,方可交接班。

七、有责任禁止在库区进行危害库区安全的活动,对任何危害库安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报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仓库安全,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危险场所定员量制度

定员定量是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管理制度之一,认真落实定员定量制度,必须做到:

一、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

二、民爆物品仓库必须严格按核定的品种,数量储存,严禁超品种、数量储存。

三、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四、危险品库房不准存放废品和其他物品。

五、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库房。

六、同一时间内进入库房检查,收发货的人员不得超过五人,如来库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太多,应分批进入库房。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仓库内使用火种或进行焊接、加油、维修等严重影响仓库安全的行为。

二、如因实际需要,须在库区内进行上述行为时,由仓库主任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现提出申请,经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三、仓库进行上述行为时,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必要的防护或搬离作业点,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仓库保卫人员的监督下,尽快完成作业。

四、工作完成后,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串后,将爆破器材恢复原貌,并向公司领导汇报,解除警戒。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管理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凡在仓库的工和人员,必须是

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民爆物品的主要性能,用途、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个库房坚决实行双人双锁的安全管理原则。

三、建立,健全进出仓库管理制度,做好进出登记,巡查登记,值班登记,交接班登记近记录工作,并将记录登记完整保存2年以上备查。

四、保持库区内外清洁卫生,库房四周不允有杂草,枯树枝、杂物等易燃物品堆放在附近。保持库区排水沟畅通,库区内按照规定划上警戒线、停车线等标志。仓库大门外库区要设立提示牌,警示牌。

五、熟悉掌握公司制定的“入库须知”和“八个严禁”,并坚决按照规定的内容执行。

六、随时检查库区配置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防雷击设施,监控设施、电源、电路、门窗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库房门窗的完好要达到鼠、蛇、鸟都进不去的程度,又要保证通风良好。

七、收、发民爆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夜间不允许装卸雷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进行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保卫人员配合,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现场要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漏洞后,工作人员方能离开现场。

八、其他工作人员需要进入库房时,要穿戴好防静电服装,进入前,用手触摸防静电设施,排除人体静电后,由保管员带领,才能进入库房。

九、负责接待上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工作,仓库要准备检查人员进入库房的外套,排除人体静电后,才能进入库房检查。

十、熟悉掌握“三懂、四会”工作内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三懂、四会”,和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操作。

十一、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消防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要害部门的消防工作。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司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把公司消防工作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炸药仓库的检查管理,控制防火防盗隐患,及时整改有可能引起火灾和被盗或爆炸危险的隐患。

四、制定灭火方案,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公司和爆管站基础设施,健全消防法制,依法消防监管,切实落实责任制。

五、加强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作到有备无患,确保随时能用得方便。

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按公司对仓库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需加班时,要服从安排。

二、上班时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服装应防静电,不得穿戴易产生火花,静电的服饰入库房。

三、收入货物时,要认真检查产品质量、核实入库数量,规格、产地。禁止劣质产品入库,并用手持机对所收产品进行扫描记录,防止入库数量误差,发现误差或质量问题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货物入库时,必须按实收的品名、数量、产地如实填写入库验收单,及时报送公司财务部。

四、发出货物时,要按公司开出的出库传票如实发货,按生产日期,入库时间,先后发货,做到先进先发,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车辆到仓库提运爆炸物品时,有权拒绝发货。

五、出入库登记必须规范、详实、写明购货单位、品名、数量、炸药、雷管编号,(必须全号登记)运输车型、车号、承运人、押运人、提货人、出入库时间等,每天检查、核对库存数量、立账记录,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日清、月清、年清。

六、严格遵守以下不准。

1、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产品同库存放;

2、不准白条到仓库提货,更不允许电话或口头通知提货;

3、不准将变质和过期失效的产品发给用户;

4、不准自行销售产品或将产品借给他人;

5、不准产品储存超过设计规定的容量;

6、不准发生脱岗无人发货的现象;

七、经常检查库内通风管理,防止产品受潮变质,检查库内温度是否符合要求,不让阳光直射爆炸物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库房产品堆放时,要严格按照库房内的堆码线标高线堆放,产品堆放要整齐,有序,产品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0.2米。不准超线和超商堆放。

九、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五篇:各种爆破制度

爆 破 器 材 奖 惩 制 度

1、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少事故危害程度、抢救事故有功的集体和个人,本单位应给以表彰、奖励;对有发明创造或在全行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成绩卓著的集体和个人,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接触爆破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其罚款20元。

4、所有井下使用的雷管必须编号,并做到每个班一个号,否则,对火药收发员罚款50元。

5、井下火药发放峒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台帐、记录牌板健全,炸药雷管出入库存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否则,每项对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

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一、爆破器材必须放到专用的地面爆破材料库及开凿平峒或利用平硐作为爆破材料库,并有公安签发的储存许可证。

二、爆破材料库的储存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火药库内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本矿井下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每具峒室存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三、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峒室或壁槽内、峒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四、爆破器材要分类分别存放,并要放在指定地点且摆放整齐,使实行标牌管理。

五、爆破材料库的管理员要负责库房内的爆破器材的摆放整理,清点上帐,做到班班清,月月结,必须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对废旧雷管及火药要分别存放一块,待集到一定数量,由爆破器材护送人员携带上井交区队转给五二五厂共同销毁。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根据《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结合矿井现场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爆破器材发放员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认真审核现场火工品管理使用手册,对交回的废旧雷管登记保存,严禁乱扔乱放。

二、放炮员对现场出现的瞎炮处理完毕后,必须认真搜巡收集残骸,交回火药库,严禁擅自丢弃处理。

三、跟班班长严格把关,督促放炮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废旧雷管掺入煤、矸石中。

四、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报废的爆破器材进行销毁,有保卫、供应部门配合通巷队查点登记交五二五厂,办理销毁处理手续。

爆破器材防火制度

为切实加强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消除隐患事故,杜绝火灾,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爆破器材发放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详细交待库房照明通讯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必须当班处理完毕,严禁拖延敷事。

二、爆破器材发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私自把各种火种带入工作地点。

三、爆破器材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准任何闲杂人员携带矿灯或可燃物品进入火药库房,填写好出入人员登记表。

四、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必须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防火砂、防火锨,并安装好防灭火用水管路,工作人员要当班检查防灭火设施是否正常到位。

全电阻检查、编号责任制

一、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由爆破材料库库管员负责该项措施的实施。

二、库管员要对该项工作认真负责,必须做到每一个电雷管都全电阻检查,发现不合格雷管及时选出,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厂家)。

三、对分选出合格的雷管进行逐一编号,编号时必须认真仔细书写清楚,按照一个放炮员一个号的原则,搞好该项工作。

四、编号所用笔必须用专用的记号笔,不准用其他笔代替。

五、编号的雷管要按雷管号分别放在台架。

六、本班库管员必须给下一班库管员编出足够数量的雷管号备用,不准当班编当班用影响生产,坚决杜绝雷管不编号发放。

七、放炮员交回的雷管必须重新做,电阻检查及雷管编号,雷管编号不清楚不准发放。

爆破器材装卸、押运责任制

一、爆破器材装卸、押运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二、严格爆破器材管理制度,要明确责任,做到押运手续要齐全。

三、严格爆破器材装卸制度要轻拿轻放,避免撞击,装车时雷管和炸药要分车运送,不得混装也不能同时装一个罐笼,以免发生意外。

四、装爆破器材送到火药库必须协助库管员将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拆封条,否则将严重处理。

五、送到的爆破器材数量必须同库管员当面点清,确认无误后,开收到条交区队。

六、经常保护和保养好运送火工品的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做到万无一失。

七、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有关文件规定,加大爆破器材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雷管编号制度,根据区队个数分班次,将每个雷管编号到每个放炮,实行专人专号,不能混用,替休放炮员只能使用原放炮员的号,不再另作编号。

二、全电阻检查有专职(兼职)库管员担任,每个发放雷管都必须作导通实验,出现不合格雷管坚决不能发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做完全电阻检查后合格的电雷管必须逐一进行编号,如若发现每发雷管不编号就发放责任者50元。

四、编号必须用专用记号笔,不得用其他东西代替,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五、放炮员剩余交回的电雷管必须重新做全电阻检查,编号不清楚的必须重新编号。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一、凡是从事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的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该工种的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二、五二五厂将爆破器材运到矿区内,装卸、运输的人员负责用矿车运到井下爆破材料库,并将爆破器材清点后交给火药管理员。

三、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严禁混装、混送。

四、在运送爆破器材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矿车上沿200mm,装卸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五、罐笼内装有爆破材料时,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六、在运爆破器材时,罐笼的行进速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破材料时不得超过4m/s;用机车运送爆破器材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七、装卸、运送爆破器材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八、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九、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火 药 库 管 理 制 度

一、火药库必须有充足的水源和消防器材。如沙箱、灭火器等。

二、火药库要符合安全距离、安全定量、防雷、防潮、防鼠、防盗等要求。

三、火药库必须有专人管理、分清规格品种,整齐存放,严防变质、自燃、自爆和被盗等。

四、火药库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保持库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游泥、积水。开箱时必须在套间进行。

火药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根据《煤炭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有关单位及人员严格执行.1.火药发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现象.2.火药发放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并掌握库存量不超 过规定.(火药库内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本矿井下3天的炸药需要 量和10 天的电雷管需要量,每个硐室存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 15000发, 每个壁槽炸药量不得超过5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5000发.)3.火药发放人员对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放炮员前,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 放电阻 不合格的电雷管.4.火药发放人对经检测合格的电雷管要逐个认真编号,其号码与放炮员号码一致, 编号要用专用记号笔标写清晰.5.对所发放出的火药雷管要作认真记录、并由发放员填写在放炮员的发 放.领退记录 本上.6.放炮员领到火药、雷管时、要当面点清,分别存放入火药箱内,并要上锁.7.放炮员在现场所使用及剩余雷管、火药数量,要由施工单位本班的班 组长填写在记录 本上,放炮员交班时将火药箱交发放员,存放在火药房 内.并将记录本交给发放员,发放员当面核对属实后,将记录本交给放 炮员带给本单位值班领导签字.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由安监处及保卫科监督执行。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及个人严格执行,违者从严处理、追究责任。

1、禁止用翻斗车和自卸式汽车运输爆破器材;

2、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装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6、分层装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7、装卸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8、运输爆破器材时,应有持有押运证的人员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9、运送爆破器材应事先通知信号工;

10、用罐笼运输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2m/s;

11、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

12、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13、采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木箱内,禁止将雷管装在衣袋内;(2)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3)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14、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子应堆放在垫木上;

15、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16、经检验确认失效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安全场地进行,禁止在夜间或天气恶劣时销毁;

17、爆破器材的销毁可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

18、销毁各种雷管只能用爆炸法;

19、禁止把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焚烧;

20、炸毁雷管时,每次不得超过1000发。销毁前,把电雷管脚线剪下,将雷管放在土坑中爆炸;

21、用炸毁法销毁炸药时,一般一次销毁量为10~15kg,如果一次销毁量大于20kg,则应考虑和计算空气冲击波对人和建筑物的危害。销毁时,一般用电力起爆法起爆。

字70号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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