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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规定范围与保管期限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4-99129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1 00:18: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规定范围与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一、社会保险管理类

(一)参保单位登记材料。包括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永久]

(二)参保人员登记材料。包括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无业居民、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社会保险关系变动、基本信息变更等登记手续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 [100年]

(三)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材料。包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个人帐户修改等相关材料 [100年]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换证、对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补证时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验材料 [10年]

(五)社会保险卡(证、手册)管理材料。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卡(证、手册)首发、补发、收回等管理的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 [50年]

(六)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材料。包括对享受社 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检查验证的相关材料 [10年]

(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材料。包括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移交、日常管理服务的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 [50年]

(八)异地安置登记材料。包括异地安置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和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办理安置地或派驻地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所填报的核定表、备案表及相关材料 [50年]

(九)服务协议管理材料。包括与基金收付款协议银行、网络通信运营商、附加保险承保单位等签订的协议书、考核材料、终止协议材料 [10年]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类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材料。包括缴费基数核定以及工伤费率确定、中断缴费、恢复缴费、补缴费、预(补)缴费、退费、加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 [100年]

(二)收款凭证、会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三)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明细表和汇总表。[50年]

(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年度汇总表。[永久]

(五)催缴资料。包括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补缴协议 [10年]

(六)缴费证明材料。包括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出具的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 [10年]

三、养老保险待遇类

(一)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领取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及其抚恤待遇、养老金领取人员丧葬费、养老保险其它一次性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更正、养老保险待遇补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减支付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

[50年]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 [50年]

(三)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相关文书和审核材料

[50年]

(四)养老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养老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 [30年]

(六)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 [永久]

四、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一)各项社会保险年度统计报表 [永久]

(二)社会保险数据和分析报告等材料 [30年]

(三)社会保险业务月/季统计报表 [10年]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表按《会计档案管 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一)社会保险稽核材料。包括稽核方案、稽核通知书、工作纪录、相关证据、稽核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处罚建议书、稽核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二)社会保险监察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和其它材料。[30年]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材料。包括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检查通知、工作记录、相关证据、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内部控制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四)社会保险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的稽核材料

[永久]

第二篇: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一、社会保险管理类

(一)参保单位登记材料。包括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永久〕

(二)参保人员登记材料。包括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无业居民、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社会保险关系变动、基本信息变更等登记手续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0年〕

(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材料。包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账、个人账户修改等相关材料……………〔100年〕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换证、对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补证时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验材料………………………………………〔10年〕

(五)社会保险卡(证、手册)管理材料。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卡(证、手册)首发、补发、收回等管理的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 50年〕

(六)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材料。包括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检查验证的相关审核材料………………………………………………………〔 50年〕

(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材料。包括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移交、日常管理服务的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 50年〕

(八)异地安置登记材料。包括异地安置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和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办理安置地或派驻地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所填报的核定表、备案表及相关材料………………………………………………………〔50年〕

(九)服务协议管理材料。包括与基金收付款协议银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工伤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网络通信运营商、附加保险承保单位等签订的协议书、考核材料、终止协议材料………〔10年〕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类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材料。包括缴费基数核定以及工伤费率确定、中断缴费、恢复缴费、补缴费、预(补)缴费、退费、加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0年〕

(二)收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三)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明细表和汇总表……………〔50年〕

(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汇总表…………………〔永久〕

(五)催缴材料。包括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补缴协议……〔10年〕

(六)缴费证明材料。包括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出具的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10年〕

三、养老保险待遇类

(一)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领取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及其抚恤金待遇、养老金领取人员丧葬费、养老保险其他一次性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更正、养老保险待遇补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减支付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50年〕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50年〕

(三)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相关文书和审核材料………………………〔50年〕

(四)养老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养老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六)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汇总表…………………〔永久〕

四、医疗保险待遇类

(一)门诊特殊病登记材料。包括门诊特殊病参保人员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二)就医登记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办理住院、家庭病床、转诊转院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三)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四)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核定材料。包括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五)医疗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六)医疗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汇总表………………〔永久〕

五、失业保险待遇类

(一)失业备案材料。包括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审查登记业务表单、失业人员名单及相关失业证明材料………………………………………………………〔10年〕

(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包括领取期限、待遇标准等相关材料……………………………………〔10年〕

(三)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失业保险待遇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年〕

(四)促进就业补贴核定材料。包括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五)失业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六)失业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七)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汇总表…………………〔永久〕

六、工伤保险待遇类

(一)工伤备案材料。包括工伤事故备案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二)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及相关文书和审核材料…………………………………………………〔50年〕

(三)工伤人员登记变动材料。包括工伤职工登记、工伤保险信息变动登记表单及相关材料……………………〔50年〕

(四)工伤保险伤残工亡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及其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核定表单及相关材料……………………〔50年〕

(五)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工伤人员因工伤发生的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劳动能力鉴定等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六)工伤预防费用核定材料。包括参保单位工伤预防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七)工伤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八)工伤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汇总表…………………〔永久〕

七、生育保险待遇类

(一)妊娠登记材料。包括女职工办理妊娠登记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二)并发症登记材料。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10年〕

(三)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因生育、计划生育、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等相关审核材料………………………………〔10年〕

(四)生育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生育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汇总表…………………〔永久〕

八、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

(一)各项社会保险统计报表……………………〔永久〕

(二)社会保险数据和分析报告等资料………………〔30年〕

(三)社会保险业务月/季统计报表…………………〔10年〕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九、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一)社会保险稽核材料。包括稽核方案、稽核通知书、工作记录、相关证据、稽核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处罚建议书、稽核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二)社会保险监察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和其他材料……………………〔30年〕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材料。包括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检查通知、工作记录、相关证据、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内部控制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四)社会保险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的稽核材料………………………………………………………〔永久〕

第三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苏州市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实施细则》及《国家重大档案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公司的文件产生和应用情况编制而成。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中规定:“归档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自筹建以来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企业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明确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要求,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材料”。

保管期限根据规定分为永久、定期(30年、10年)。本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在整理本部门的归档文件时,请根据规定收集、整理并及时入库。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0”党群工作类

(一)党务工作

1、党委(总支、支部)的文件永久

2、党员名册、党员年报永久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4、党组织会议记录、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永久

5、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6、党员活动、党员教育、理论学习、工作会议文件

10年

7、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申报材料及表彰文件

永久

8、受县级以下单位表彰、奖励的材料30年

9、党内处分有关材料及文件永久

10、上级党组织颁发的有关党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纪要、通知、通报等30年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部门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照片等重要文件材料永久

(三)工会工作

1、工会成立,委员选举文件永久

2、工会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3、工会活动的方案及通知等永久

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

5、公司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申报材料及表彰文件永久

6、本单位表彰文件30年

“1”行政管理类

(一)行政事务

1、公司办公会的记录、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

永久

2、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业会议文件

永久

3、公司召开的一般性专业会议文件30年

4、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法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包括与其它单位联合制发)

永久

5、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6、上级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其中

针对公司业务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永久 一般的,其它需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二)治安保卫

有关社会治安、武装保卫、消防、交管、人防工作中

1、上级下达的文件10年

2、公司颁发的有关通知、指示、报告10年

3、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

(三)法纪监察

1、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30年

2、本公司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 其它有处理结果的30年

3、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文件、纪要、信函等永久

4、公司纪检组的工作通知10年

(四)人事劳资

1、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2、人事工作制度、规定、颁发等文件30年

3、人事任免文件永久

4、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5、对本公司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6、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

7、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8、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9、职工名册永久

(五)教育工作

职工培训计划、培训成果10年

(六)后勤福利

职工生活福利、食堂等方面的通知、报告等文件

10年

(七)外事工作: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宾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

1、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2、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

第四篇: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沁水县委党校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便于我校各科室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

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法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

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或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本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 件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办公室 1党群工作

1.1 会议文件材料

1.1.1党支部会议记录 永久 1.1.2党员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1.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决议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纪要 永久

1.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等 30年 1.1.3 党支部学习的通知、安排、资料、记录 10年 1.1.4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10年

1.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支部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 重要的 永久 1.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1.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1.3 本机关支部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本机关党务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定、办法等 永久 1.3.2 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3 本机关支部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批示 永久 1.3.4本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材料

1.3.4.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1.3.4.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1.3.4.3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4.4本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

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3.4.5 本机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3.4.6 党员统计年报汇总表 永久 1.3.4.7 本机关党员统计年报表 永久 1.3.4.8 本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永久 1.3.5 本机关支部领导分工 30年 1.3.6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3.6.1支部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1.3.6.2 支部表彰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党务工者等 30年

1.4 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材料

1.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1.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1.4.1.2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1.4.2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2纪检监察工作

2.1 会议文件材料

2.1.1 本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文件材料、重要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2.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2.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1.2 分管领导、本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科室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0年

2.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室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

2.2.1 重要的 永久 2.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2.3本机关制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3.1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办法、实施意见、方案30年 2.3.2 本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2.3.2.1重要的专题性的 30年 2.3.2.2一般问题的 10年 2.3.3 本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及评议结果 30年 2.3.4 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2.3.5 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及专项活动的总结、调研材料30年 2.3.6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2.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2.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2.4.2 普法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2.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5.1 重要的 30年 2.5.2 一般的 10年

3行政管理工作

3.1 会议文件材料

3.1.1 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记录、纪要 永久 3.1.2 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

3.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1.3 参加人代会、政协会的文件材料中涉及本机关职能议案、提案的 永久

3.1.4 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3.1.4.1 本机关主办的 永久 3.1.4.2 本机关协办的 10年

3.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2.1 重要的 永久 3.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3.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3 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3.1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3.1.1 本机关工作和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3.3.1.2本机关综合业务年报 永久 3.3.1.3 办公室和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3.1.4 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3.1.5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3.1.6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30年 3.3.1.7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3.3.2 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3.2.1 重要的、专题性的 永久 3.3.2.2 一般问题的 10年 3.3.3 本机关编辑的参考材料

3.3.3.1 汇编的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 永久 3.3.3.2 综合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 30年 3.3.4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结果 永久

3.3.5 目标责任制

3.3.5.1 本机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决定 30年 3.3.5.2 政府下达本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 永久 3.3.5.3 本机关对机关各科室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30年 3.3.6 本机关领导分工 永久 3.3.7 重要值班电话记录 10年 3.3.8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3.8.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3.8.2 受县级(不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30年 3.3.9 一般性的介绍信存根 10年 3.3.10 收、发文登记簿 10年 3.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3.4.1.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3.4.1.2 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3.4.2 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3.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3.5.1 重要的 30年 3.5.2 一般的 10年

4人事教育工作

4.1 会议文件材料

4.1.1 本机关召开的人事工作会议、“双先”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4.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4.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4.2.1 重要的 永久 4.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4.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回报材料 30年 4.3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3.1有关人事教育工作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4.3.2关于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调动、印信启用和印信作废文件材料 永久

4.3.3本机关关于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4.3.4干部职工考核表 永久 4.3.5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4.3.6本机关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报表等 永久

4.3.7人事、工资统计表 永久 4.3.8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3.8.1和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4.3.8.2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4.3.8.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4.3.8.4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30年 4.3.8.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4.3.9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4.5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4.5.1 机构编制等内容的 永久 4.5.2 人事工作的管理性文件材料 10年

4.5.3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后勤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本机关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

3.1本机关财务管理

3.1.1 本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3.1.2 本机关财务工作制度、规定 10年 3.1.3 本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永久 3.1.4 本机关财务工作总结、财务分析报告 永久 3.1.5 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追回本机关经费的通知 10年 3.1.6 上级机关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转调固定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30年

3.2 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管理文件材料 3.2.1 土地、建筑物 永久 3.2.2 计算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 10年 3.2.3 本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

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3.2.4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5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一般的文件材料 10年

3.2.6 本机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永久

3.2.7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协定书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8 本机关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5.1 重要的 30年 5.2 一般的 10年

教务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年

3.3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

30年

3.4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年 3.5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年 3.6本机关各类培训汇总表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干部教师函授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函授工作管理文件、资料、报表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函授学员报名验证汇总表、入学注册登记表等材料 永久 3.3函授学员学期注册人数统计表、学员变动情况统计表、学员人数汇总统计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4 函授学员成绩登记表 30年

3.5 函授学员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3.6 函授优秀学员情况登记表和其他奖惩文件材料 永久 3.7 函授应届毕业学员统计表 永久

3.8函授课程设置、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课程表等文件材料

30年

3.9函授教研活动相关材料 30年 3.10函授学员毕业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 永久 3.11函授考务工作相关材料 30年 3.12函授电子档案 10年

4上级党校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30年 4.2 一般的 10年

干部教师培训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

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年

3.3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

30年

3.4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年 3.5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年 3.6本机关各类培训汇总表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电教中心

1会议文件材料

1.1会议记录、重要材料 永久

1.2一般性文件 10年

2本机关制发的关于电教工作的文件材料

1.1本中心制定的电化教学工作计划 永久

1.2配置、管理和维修电化教学的材料和设施形成的材料 30年 1.3开展电化教学实践理论及教法研究材料 30年 1.4对教师进行电化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材料 30年

第五篇:归档保管期限及规定

蓝山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 保密利用安全等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正确界定本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反映本公司职能活动的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根据《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档案局202_年公布的《机关文件材料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本公司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工作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公司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本公司的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公司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公司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才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相互抄送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本公司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公司办公定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凡属本公司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各股室须妥善保管,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公司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七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公司党委、司务会、本公司举办的重大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材料;

(二)公司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公司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三)重要的计划、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四)本公司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五)本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公司主管业务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长远规划等重要文件材料;

(七)省市级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涉及本公司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等;

(八)以本公司为主的与同级机关联合发文;

(九)同级机关重要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公司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十)信房材料有主要领导的批示及处理结果。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公司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公司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公司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六)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公司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七)同级机关、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公司的复函、批复等文件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本公司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软件说明书等要进行归档。

本公司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条

本公司联合召开会议或联合行文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公司为主的,原件由本公司归档;本公司为协办单位,可对重要文件材料的副本归档。

第十一条 本公司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审批之日起实施。

蓝山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

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机关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1.支部工作形成贩文件材料

1.1

电力公司党委、支部会议纪要、会议纪录

永久

1.2

电力公司党总支、支部选举结果、上级组织批文等文件材料

永久

1.3

电力公司党委、支部计划、总结等材料

永久

1.4

党委、支部党员名册、统计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

永久

1.5

党委、支部制定的关于常委、支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建设等方面的规定、措施

永久

1.6

党员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6.1 重要的

永久

1.6.2 一般的

10年

2.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本公司起草的觉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

永久 2.2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永久 2.2.1 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2.3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3.工会、妇委会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1 换届选举结果、上级组织的批文等材料

永久 3.2 工作制度、规章及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30年

3.3

上级或同级机关印发的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4.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4.1 上级机关制发的针对本公司人员职务任免的文件

永久 4.2

本公司制发的针对本公司人员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30年

(二)行政管理工作文件材料(综合性文件材料)

1.总公司会议记录、大事记、组织沿革

永久 2.工作计划、总结

永久 3.管理工作、行政规章、制度

永久 4.人事工作

4.1

本公司人员行政介绍信、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复转、抚恤、死亡材料、干部职工名册

永久 4.2 表彰先进

4.2.3 县级(含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5.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6.本公司举办的业务培训材料

永久 7.机构编制

7.1 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印章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8.本机关医保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 9.本公司关于行政事务工作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或同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永久 10.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1 本公司为主的永久 10.2

本公司协办的 30年 11.本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材料、财务报表

永久 12.本公司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购置等文件材料

30年 13.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算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永久 14.县委县政府或其它科局制发的非本公司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5.本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实物

永久 16.本公司办公大楼建设材料(包括公司内部变电站、房产、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7.业务上级制发需要贯彻执行的行政工作文件材料

30年 18.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8.1 重要的 永久 18.2

一般的10年

(三)业务工伐文件材料

1.参加上级机关有关业务会议文件材料

10年 2.本公司起草的有关业务文件材料

永久 3.开展业务信息资源和信息化建设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4.上级机关制发的由本公司承办的业务材料

永久 5.业务上级制发的有关业务工作文件材料

30年 6.代上级机关起草的业务工作文件

永久 7.各业务股(科)室站的计划、总结

30年 8.本公司及下属电站、变电站的技术设备资料

永久

编制《蓝山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说明

根据国家档案局202_年公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编制了《湖南省蓝山电力有限公司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制定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正确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大力促进机关档案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服务。本《规定》制定的原则:

(一)归档范围涵盖了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既包括各种门类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对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作出明确界定;

(三)在明确界定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采用分问题标明文书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

(四)尽量避免机关文件材料的重复归档;

(五)凡涉及与公民权益有关的文件材料,归档和划分保管期限时体现“从宽”的原则。

二、编制的范围

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收到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应归档的和不归档的,此次编制范围权限于公司机关文书档案,本公司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它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编制方法

《湖南省蓝山电力有限公司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是根据国档案局202_年第八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的内容分为党群工作、行政管理、业务工作三大类,每个类别再根据实际情况设若干二级、三级类目,最后形成保管期限总表。

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规定范围与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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