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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检身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4-993844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3 00:22: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员、检身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员、检身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1、不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前会迟到),罚款20元;(班前会时间早班6:30、中班14:30、夜班22:30)

2、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

3、旷工,罚款500元并停班培训学习7天,情节严重,将移交人事科;

4、必须自己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罚款100元(请假条须有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在人事科登记);

5、请假假期已到,无故未回来上班,视为旷工,罚款500元并停班培训学习7天;

6、按时入井,拖延时间不按时入井,罚款100元;

7、严格进行开工确认(并在牌板上签字),不开工确认,罚款100元;开工确认把关不严,罚款100元;

8、安全员及时进行汇报,汇报必须在工作面(工作面电话坏,就近汇报),坚持一班三汇报调度中心、检身房(夜班2:00、4:30、7:30,早班9:30、13:30、15:30,中班17:00、20:00、23:00),一班一汇报科室(夜班22:30-22:40、早班6:35-6:45,中班14:35-14:45),缺一次罚款50元;

9、工作面有异常情况或重大隐患未及时汇报调度,罚款100元;

10、工作面发生事故未汇报调度,罚款300元;

11、安全员必须坚守工作面,发现一次不在工作面,视为脱岗,罚款300元并停班培训学习5天;(特殊情况除外)

12、因安全员把关不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事故追查罚款外,罚款300元;

13、严格把关,其他人员下井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安全员不把关,罚款100元;

14、严格进行探水剩余距离确认,并检查探水牌板,如发现一次探水牌板不符合实际罚款50元;到探水线安全员不汇报、不把关罚款100元;

15、严格进行探水确认,并在探水确认表上签字,发现弄虚作假,罚款100元;

16、按时交接班,交清工作内容和安全隐患,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罚款50元;交接内容不清,罚款50元;不交接班,罚款100元;

17、当班必须检查出至少一条以上安全隐患并进行落实,未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并进行落实罚款100元;

18、下班时间,在乘车点时,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不维护,罚款50元,带头抢车罚款100元;

19、班后及时填写信息台账,填写不清罚款20元,有一次不填写罚款50元;

20、班组长班后及时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级考评表,不填写罚款20元;

21、认真规范填写安全隐患现场整改通知单,对本班的的隐患及闭合情况记录清楚,记录不清楚,罚款50元,若本班隐患没有闭合,必须移交到下一班,接班人本班把问题闭合情况记录清楚,否则罚款50元;

22、井下发现的“三违”安全员填写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当事人签字后,将粉联交当事人;

23、安全员交接班记录本一本填写完成,当班安全员须把记录本带到科室,未带罚款50元;

24、发现安全员、检身员睡岗,罚款300元并停班培训学习5天;

25、检身员对本班出入井人数清点不清,罚款100元;

26、检身员上班期间玩手机,罚款50元;

27、早班检身员对前一天矿领导下井信息卡、交接班记录进行检查,未填写的,及时要求填写,检身员未落实,罚款100元;

28、发现安全员对“三违”讲情面、视而不见、现场监管不到位的,罚款100元;

29、每月对安全员、检身员进行考试,成绩不合格罚款50元; 30、按时参加干部上讲台培训,不参加罚款50元;

31、安全员、检身员考核累加,月底开罚款单;

泰安煤业安监科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检身员岗位职责

检身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不准空班漏检。

二、检身工在每班工人下井前20分钟到达井口,做好下井前的验证、检身准备工作。

三、凡是下井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入井检身,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失爆矿灯等引火物品进入井下。

四、严禁酒后下井。

五、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来矿检查安全生产时,必须接受检身工入井检查,检身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六、检身工必须认真清点入、出井人数,并作好记录。

七、对不接受检身的各类人员,检身工有权制止其入井。

八、因检身工失职漏检,致使引火物品入井下发生事故的,将追究检身工责任。

第三篇:检身员管理办法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

1、检身员由把钩工担任,按时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2、检身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循私情,要做到入井人员人人必检。

3、所有人员都必须接受检身员的检查。

4、检身员有权对违章或扰乱阻挠检身员工作的人员进行处罚。

5、检身员必须做到考勤人数、入井人数和领灯人数三对口。

6、检身员要耐心细致地对待本职工作,决不准许任何人将烟、火等一切易燃品带入井下,更不能将雷管、火药带到井上。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追究检身员的责任,按惩处规定处罚。

7、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检身站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_年03月22日

一、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由井口检身员担任,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二、每班工人及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井口检身站接受清点登记,检身员必须认真作好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并作好记录,记录包括:入井人员姓名、入井时间、矿灯灯号,最后统计出当班总入井人数。

三、没有进行入井清点登记的工人不准入井,否则立即报送安全科处理。

四、每一出井人员必须到井口检身站作好出井登记,若有在井下换用备用矿灯的,要在“备注”栏上注明清楚,以便进行核查。

五、井口检身员必须作好出井清点登记,认真填写每一出井人员的具体出井时间、矿灯灯号,最后统计出当班总出井人数。

六、当班人员下班出井结束后,井口检身员必须及时核对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情况,必须立即根据入井清点登记记录和出井清点登记记录核对出具体人员及其矿灯灯号,并及时报矿安全科进行调查。

七、井口检身站严禁空班清点或弄虚作假。检身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严禁私自代班或换班。

八、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_-1-10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井下工人的人身安全,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特制订《入井检身制度》。

一、每个班次都必须设一名入井检身员,入井检身员由调度值班室直接领导。

二、检身员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准时到岗,坚持全班时值班,否则按违章论处。

三、井检身执行内容:

(1)非本矿人员必须有本矿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

(2)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自着化纤衣服不准入井;

(3)不带矿灯不准入井;

(4)酒后不准入井;

(5)携带烟草点火物、手电筒不准入井;

(6)携带钻杆、铁锹、铁镐要拿在手里,不准扛在肩上,否则不准入井;

(7)雷管炸药必须两人分拿,并离开一定距离方可入井,如一人运送时可两次分别带入,如一人同时携带火药和雷管不准入井,否则报安全员进行处理;

(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

四、检身员不执行以上八条时按违章论处。

五、坑口领导必须负责,认真落实《入井检身制度》,否则按违章论处。

第四篇:安全员管理及考核办法

安全员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安全质量管理,促进安全管理人员作风转变,充分发挥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泗河煤矿制定了《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奖罚考核办法》。

考核与每月安全考试成绩、下井指标、中夜班指标、三违指标、带班指标、月度生产任务、本班三违人员、手指口述、隐患闭合管理、各工区工程质量验收、各采煤工区月度产量、各掘进工区月度进尺、二线工区影响生产情况等内容挂钩。每月由考评办公室,根据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督查队、机电科提供的具体负责的考评内容,对安全员、区队长、带班区长、班组长、调度值班下井人员进行统一汇总考核。3月份,该矿通过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奖罚考核活动,共评出5名优秀管理人员,分别奖励500元,并披红戴花上了光荣榜,对评出的排名后一位的人员进行了罚款和诫勉谈话,全矿通报批评并在井口曝光栏亮相。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强化了泗河矿的安全生产管控,有奖有罚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区队长、带班区长、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值班下井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的责任感,对消除管理盲区、提高入井质量、减少安全隐患产生了积极作用,为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第五篇:安全员、瓦检员责任追究

洒坪煤矿安全员、瓦检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对本职工作负责的程度,坚守岗位,把握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保生产,以生产促进企业效益的理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各班安全员汇同班长,在上班时需先期达到工作地点,认真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罚款20元/次。

二、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做到班前先进,班中坚守,班未后出的要求,对本班安全、质量负责。必须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晚下井、早升井每次罚款按50元。

三、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

1、不得有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按规定坚持巡回检查,并且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三次。不按章操作,给予开除处理。

2、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不按章操作,罚款50元/次。

3、井下任何地点发现瓦斯超限必须及时处理,不明原因或无法处理立即汇报调度室。不按章操作,罚款50元/次。

4、搞好分管区域文明生产,把握工程质量,通风、防火、防尘、瓦斯等管理工作。不按章操作,罚款20元/次。

5、停电引起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关建地点重点交班。不按章操作,罚款50元/次。

6、及时填写日报表和手册,日报和台帐填写时不能出现污点,“一炮三检”结果记录手册,做到“三对口”。不按章操作,罚款50元/次。

7、爱护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检修保养校对,班中不得使用有误或药品失效的瓦检仪器。不按章操作,罚款20元/次。

8、发现风筒漏眼及时汇报更换或粘补,保证迎头通风良好。不按章操作,罚款20元/次。

四、安全员认真执行巷道巡回检查制度:

1、对分管区域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不认真负责者罚款50元/次。

2、班中抓“三违”,反“三违”,杜绝“三违”,坚持原则,不讲私情,视而不管者罚款50元/次。

3、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协助值班矿长开好班前会,发现隐患立即调动人员,进行处理。不进行汇报者罚款20元/次。

4、监督班中瓦检员、班(队)长做好安全工作,检查出安全、质量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危险当头责令停止作业,及时向矿长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做到隐患不解决不离开现场,不认真执行罚款100元/次

五、安、瓦检员不请假旷工一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六、凡在班中违章指挥造成质量低劣者罚款50元/次,如引起工伤事故发生,扣除当月工资的50%,上班期间脱岗造成掘进、采面瓦斯超限的,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100至500元。

七、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和安全例会,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旷会者罚款50元,如有事必须请假。

八、凡在班中睡觉者,以睡着或躺平为准,一次罚款100元,连续二次开除。

九、能遵守以上所有条款的安、瓦检员,进行签字。口头执行本制度,工作时因违反本制度遭罚款无理取闹者停班后矿交镇政府处理。本管理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洒坪煤矿:

安全员:

瓦检员:

二0一八年 三 月 一 日

安全员、检身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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