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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4-79785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5 17:32: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姜泳

(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河南 濮阳457000)

摘要:社区法制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对构成和谐社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在社区法制文化建设中还存在法制文化相对缺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需要依托和谐社区建设、加强法制教育等举措来解决,通过建立事务公示制度、树立法律意识、设立民事法律调解岗、对违法行为高效处理等对策,行之有效的做好社区法制文化建设。

关键词:社区;法制;文化建设;问题;对策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和细胞。社区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法治文化是指渗透着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的制度、规范、意识、价值观、心理等文明形态的总和,社区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在社区的一种体现,也是社区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先进的社区法治文化是社区居民文明进步的成果,也是社区实现法治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目前,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与社区的发展要求不相匹配,亟待需要改进、加强。

一、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治文化相对缺失

由于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一部分居民仍然存在法即是刑的观念、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理法观念、情大于法和权大于法的观念,这些观念至今仍然不同程度地影响居民的行为方式的选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但现实中居民“法治思想”的观念并不牢固,人们对法律还缺乏真诚的信仰,人们对“法治思想”的认识尚需系统化和理论化。

2.法治文化建设队伍参差不齐

目前,社区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主要以社区工作者为主,年龄大多数在40周岁以上,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而且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懂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少之又少。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处理问题只凭工作经验和热情,根本不能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这种现状制约了社区法治化建设的进程。

3.法治文化宣传手段落后、内容单一

大多社区的法治文化宣传还是用传统手段,缺乏全面系统的引导,联系实际不够密切深入。对居民的普法,鲜见生动活泼有效的新载体,只是流于形式,主要依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汇演等方式,而且针对性不强,提不起广大居民学法用法的兴趣。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单一,未形成系统性,只注重宣传学习法律法规的条文,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4.社区居民法治文化意识较差

绝大多数居民主人翁的参与意识不足,很多事情还习惯于“被动等待解决”;居民缺乏社区法律意识,认为自己的家不应受法律制约而理直气壮地违法、违规,破坏小区规划,且屡教不改;居民缺乏依法维权意识,或者说缺乏规则意识,表现为民主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和知识不足,导致采用的方式不当,甚至乱象重生,找组织纠缠、无理取闹;少数居民积极运用法律方式维权,但执法部门怠于作为或选择性执法,导致居民信心丧失,进而产生不满甚至采用其他极端方式解决。

二、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依托和谐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首先,社区法治文化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同样,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它必要的文化基础,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之一。因为社区法治文化与和谐社区的目标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和谐社区的追求就是化解矛盾、解决冲突,使社区稳定、平安。其次,社区法治文化体现着和谐社区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管理有序,必须以法治文化作为思想基础。而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是法治谋求的最高理想。法律在维护社区管理、服务秩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的作用。社区法治文化在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发展上,不仅能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蓝图,而且能为居民提供重要的观念。法治就是给居民观念上的引导,应用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此外,社区法治文化还能为社区和谐消除矛盾纠纷,促进居民自觉守法。和谐社区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要达到矛盾少、解决好,就必须要依法,唯有依法处臵,才能使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才能使社区处于祥和、安定之中。同时,社区居民的守法意识是极为重要的,居民需要守法,居民家庭需要守法,甚至社区内的每一个组织也需要守法。居民、家庭、社区乃至其他一切的社会组织,他们对于法律的遵守,是和谐社区构建的前提和要求。这种法治意识的构建,这种法律文化的建设,它对于和谐社区来说,具有基础、普遍而广泛的意义。

2.依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一个国家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更能彰显新型法治国家新形象。做好这项工作,关键要在深入上下功夫,拓展思路,创新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要实现由单一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向系统性学习、宣传转变,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以社区领导干部、员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学法为重点,促进社区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要以文化墙、显示屏、露天电影、社会法庭等社区阵地建设为基础,全面促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推进社区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法治、民本、廉洁、阳光”的社区法治文化。推进社区法治文化与校园、幼儿园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区法治文化环境。推进社区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从而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社区法治文化氛围,提升社区的法治化水平。

3.优化法治文化建设队伍提升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社区法治化建设进程,首当其冲,要优化社区法治建设队伍,夯实法治建设基础。首先,要培育法律专职人员,引导鼓励社区干部通过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促使他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最终成为既有工作经验和责任心,又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优秀人才。其次,建立健全学法培训制度,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尤其是班子成员、民事调解员的素质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依法管理社区事务、领导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能力。

4.加强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文化宣传举措

随着网络高速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推广网络法治文化势在必行。社区可以建立法制网站,通过网络普法,实现民主管理,把社区网站打造成居民依法自治的重要阵地,通过论坛说法、道德模拟法庭等形式引导居民参与决策、进行监督,实现民主法治理念在网络世界的蓬勃发展。另外,社区还可以通过网上法律工作室,对网民提出的 普遍性的、疑难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形成社区居民管理站议题,并制定实施办法加以解决,把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推进法治化轨道。

三、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1.建立事务公示制度,增强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推广 社区事务共治现在有宣传栏的小区大多以科普、健康内容为主,反观香港等地区的居民楼,即使是破旧的小楼,入门处也可见居民自治内容的公告栏,上面详细地记录各类小区事务,居民自治管理人员等,潜移默化地增强居民的主人意识,关心社区事务,遏止了少数人脱离于社区规则和法律,做出违法行为。培养出居民的主人意识,从而影响居民的社会责任感。有社区责任的居民往往有社会责任,二者具思维共性。

2.普法内容由“法律知识”向“法律意识”转化 将规则意识注入社区文化,通过各种方式落实在社区行为中,建立居民的法治意识。现在,社区的普法活动主要以公布法律规定为主,这种宣传方式存在一个误区,使民众感觉“为了解法律而学法律”,知道规定却未必会遵守规定,运用规定,效果非常有限。应当反其道而行之,推广“法治意识”,意识重于知识,只有建立法治意识,才能达到“有法治意识,遇到问题必然会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本能地采用法律手段解决”。换言之,居民可以不必拥有过细的法律知识,但必须具有充足的法律意识,即规则意识。有社区规则意识的人,在社会上的行为往往也受法治意识影响,维护秩序。笔者所在社区的居民维权活动就充分地表现出居民的法治意识,居民通过向律师咨询、自行了解相关规定,以及法律专业居民参与等,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监督维权活动,避免了激化矛盾,使某商户违规开餐饮店和某居民违规搭建的问题以和平的方式得到解决。

3.设立社区民事法律调解岗,促进社区法治

社区居民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步往往是投诉,包括向基层组织反映情况,若基层组织处理得当,往往能够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基层组织必须有相应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以法律思维和手段分析和解决问题,包括调解、指导、准确定位执法部门等。

4.社区法治宣传应常态化、连续化

将法治宣传制度性地安排在各种社区活动之中,包括定期邀请律师到社区宣讲法治和法律、指点社区事务,组织法律人员向居民和物业人员进行社区法律常识指导。

5.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行为规范

适当设臵公益性的法治社区广告,例如“两个人在下棋”的画面配上“下棋需要规则,社区生活同样需要规则”的文字等,将幽默易懂的内容揉入宣传之中,社区事务引用法规作为依据,让民众领悟社区、社会行为都需要规则规范,才能有和谐公平的环境。6.对社区违法行为应规范高效处理

若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居民积极反映的社区违法行为怠于作为或选择性执法,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即民众对执法不信任,对法治失去信心,从而产生法律无用论的心理,容易使民众倾向于用“私力”解决问题,造成社区不安定,继而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执法的时效性对法治影响相当大,必须重视社区执法,理顺和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这些年社区的违法纠纷越来越多,随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具体执法工作应当跟进和加强。

第二篇: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现阶段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区文化建设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建设中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还有不少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使得目前大多数社区的文化建设仍处于社区文化建设初始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不平衡。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街道、社区,领导比较重视,辖区内有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资助,文化设施较为齐全,文化活动开展得较好,活动质量较高,一些新规划、开发的小区,文化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充分发挥了它的文化功能,而部分老的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则比较落后,配套性差,活动难以开展。

2、社区文化建设经费缺乏,文化活动的开展缺少可持续性。尽管各街道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通过调查分析,经费不足仍是影响和制约社区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因此造成部分街道、社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缺乏经常性、持续性及周期性。

3、社区居民对文化活动功能的认识尚不全面,缺乏自主意识。社区文化作为一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具有娱乐休闲功能和宣传教化功能。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仅使社区成员受到效果显著的教育,而且对促进社区成员的社会交往、强化他们的社区意识、凝聚力及对社区的归属感,促进社会稳定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大多数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目的仍停留在“丰富业余活动”、“锻炼身体”上。人们对社区文化认识的不到位,造成了社区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人们的需要,说明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涵盖面要进一步扩大。

4、社区文化活动参与群体的单一化制约了社区文化的发展。目前社区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时,依靠的对象、参与的对象和服务的对象多是老年群体,加上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他们多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而社区中的“强势群体”(在职中青年或学生)却参与不多,造成社区文化活动参与群体的单一化,文化活动的功能未能真正体现。参与群体的单一化成为现阶段社区文化网络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二、制约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

从上述社区文化建设所遇到的问题现象分析,其本质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方面:

缺乏相应的规定。在新体制下,对于新出现的社区建设方式没有相应的规定;对社会力量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也缺乏具体规定;社区文化建设的评价,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资源的共享问题,也未能提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予以解决等等,从而造成社区在实际工作中对经费投入及资源的保障方面很难操作,步履维艰。

缺乏发展动力。不少地方对社区文化建设仍存在畏难情绪,以缺资金、缺场馆、缺人才为由,被动观望,消极等待。缺乏锐意改革的意识,缺乏开拓精神,不积极努力去创造新的创建机制,漠视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看不到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创造力,背离了社区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削弱社区文化的生命力。

认识和宣传不足。社区文化建设在其运作的过程中,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误区,诸如对社区文化内涵的片面理解,认为无非是组织群众说说唱唱、跳跳蹦蹦,重硬件达标,轻软件建设;重物质环境的改造,轻人文环境的营造;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质。由于认识和宣传上的不足,制约了社区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其已有的成果也难以巩固,必然影响着社区文化网络向成熟方向发展。

社区教育层次不高。社区教育观念还局限于以特殊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没有树立以社区成员作为主要角色的全员、全方位的社区大教育观。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还不能达到以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的学习型文明社区的目标,不能满足社区全体成员终身发展的各方面的学习需要。

社区文化人才严重断档。热爱社区文化事业、群众文化活动,且具有一定文艺专长的文化工作骨干队伍,是繁荣和发展社区文化的关键所在。由于现阶段社区文艺干部的待遇偏低,与专业文艺团体的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之工作任务繁杂,使得人才队伍出现断层,制约了文化建设的持续和创新发展。

三、社区文化建设发展对策

1、加强价值引导功能,传递社会主流文化,发挥社区的社会化功能。社区文化建设要以社区文化活动的普及和深化作为切入点,以社区道德规范的提倡和养成作为支撑点,以社区精神的提炼和培育作为核心点,以社区良好形象的营造和展示作为关键点。并在内容上要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德体系相适应。在形式上要多种多样,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蕴含其中,使社区居民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2、以文化为纽带,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提高居民参与度,同时,又保持自己的活动空间,多元共处和谐发展。在社区生活中,要让大家接受管理,主要还是靠文化认同,在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找到同一的感觉,培养共同的社区意识,担负共同的责任,提高居民参与度,显示社会参与的价值功能。

3、抓好社区文化的队伍建设,为发展社区文化提供人员保证。培育和建立一支具有社区特色、素质较好、文化业务知识较为全面的文化队伍,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社区文化的迫切要求。为此,一方面对现有有培养潜力的成员加强在职培训,另一方面从政策上鼓励相关院校学生、相关院团的文艺、体育人才投身社区文化建设。

4、应科学利用不同层次的文化设施资源。在合理划分周边行政区域的前提下,街道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下,合理地配置文化设施资源,市、区两级政府在文化设施资源配置中应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市级文化设施相对集中的前提下,区级文化设施建设应适度分散,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层次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5、应多渠道筹措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资金。社区文化发展,政府投入固然重要,但社区在经费筹集方面还是大有可为的。如现在很多企业有拓展自己品牌和客户的需求,而社区就是一个很好的场所。另外一些社区内企业有举办文体活动的需求,社区可以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之际,和社区内企业充分协商,争取由社区和企业联办运动会或文体娱乐活动,既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又增加了社区所在企业员工对社区的认同感。

6、应积极探索文化设施的社会化经营管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相当一部分居民对一些社区文化产品的有偿消费,从观念上经济能力上都能接受,因此对不同的社区文化产品可以分类管理。具体来说,街道对于已有的这类文化设施可以用公开的招投标形式,邀请社会上的个人、企业来经营管理,而街道起协调、监督作用。这样不仅可以缓解资金短缺矛盾,而且也可使居民得到专业化服务。如社区健身活动,不仅有场馆设施建设问题,而且也有如何健身的方法问题,需要有专业人才指导,才能使更多的居民参与。

第三篇:浅析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浅析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法治文化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统一,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动力和发展方向。如何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以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需要我们积极的思考和不懈的努力。尽管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我们工作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提高。

促进民主法治的几个因素

宏斌云

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就更加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目前,社会更加注重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其中起作用的因素很多。明显的就有以下几个。

律师的促进作用。司法体制、法制体系的格局改变中,律师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重大的标志。律师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而律师的存在本身,就必然促进司法体制、法制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由于律师的职业功用的内在要求,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其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其收入来源是当事人,有其特殊的利益诉求,由此决定了要求更加完备的诉讼制度和法律制度。律师是现代诉讼制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律师的存在也反过来更好地促进了现代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律师制度的建立,推动了外于政府之外的一种力量的产生和发展,这大大推动了民主法治的建设。现在不能设想,如果律师制度取消,将会是怎样的后果。可以说,律师对于民主法治的促进是第一位的。没有律师制度,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诉讼制度、法律制度。

信访的促进作用。由于法律体制还不完善,也由于法律体制解决问题的有限性,还由于社情的状况要求,只是依靠法制本身来解决各种社会民生问题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信访也就顺势产生了。并且,在一定历史时期,信访还将继续存在。其实,如果一个社会完全杜绝了信访现象是不可能的,如果信访现象被完全杜绝了,这个社会就是不正常的。虽然信访让地方政府以及司法机关感到压力巨大,难于处理、化解,但是这种社会力量的客观作用是十分明显的。正是在当今社会有了这些信访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不能为所欲为,而在许多事项上有所克制,规范自身行为,更加注重民生问题的解决,更加注重矛盾化解。信访已经成了促进社会民主法治的重要力量。

网络微博的促进作用。一般意义上的网络,对于民主法治的促进作用已经是明显的了。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方便快捷,使得社会的意思表达方便快捷,民意表达,民意上传,只是用秒秒来计算的问题。而微薄的出现,更使得这一网络信息技术的方便快捷表现得更加充分明显。看近期的高铁事件、美美事件、宋瓷事件,等等事件,都迅速地在一种社会力量!网络问政,网络参政,网络议政,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现实。并且,目前的微博问政,微博参政,微博议政,更是成了民众的一种常态。网络微博促进民主法治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愈来愈明显。

律师对于民主法治的促进作用是制度上的安排,信访对于民主法治的促进作用是社会上的客观存在,网络微博对于民主法治的促进作用是技术上的结果,力量巨大。但愿在经济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的同时,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也迎头跟上。

法治之治与法治之制

法治之治与法治之制

徐显明 谢晖

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法治国家,是我国既定的目标追求。

一、法治之法必能导致法治吗?

中国百年法制变革的历程表明,倾向于法治的仁人志士,往往对良法情有独钟。从清末立法始、中经民国立法再到共和国八届人大期间以平均28天立一部法律,都深刻表达着法学家和政治家关于“良法先行”的思想意识。然而,法律运行的逻辑却并未遵循立法者的设定,法律的大量堆砌不但没有给中国带来法治的现实,而且整个20世纪是中国历史上人治最为猖獗的时期之一。这必然启示我们思考如下问题:法治之法(良法)必能导致法治吗?

这是一个既需求诸实践亦需求诸理论的问题。就实践而吉,除前述中国20世纪之大量立法并未带来法治实效外,相关例证在国外也屡见不鲜。例如当今亚洲各国,几乎毫无例外地标榜立宪主义,并以此为基制定了各式各样的宪法。但真正奉行宪政者寥寥,从而使宪法带有明显的“未来政治计划”的特征。宪法作为法治的规范母体并未带来法治的制度母体——宪政,不正说明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的殴违吗?何以法治之法并不必然导向法治?这需从法律和法制(法治制度)相结合的角度探讨。

因此,法治之法具有单面性、静态性、机械性、独在性;而法治之制则具有立体性、动态性、应变性、同构性。这必致两者的实践对接一旦失当,则法治之法无以呈现法治之制的情形。

第一,法治之法的单面性与法治之制的立体性可能造成两者间的错位。法治之法的单面性指的是它只反映或体现法治某一方面的要求,即法治对规则的要求,但规则的具备对于法治可能有两种结果:其一是规则导致法治其它要素与之配套,表现为实有的法治;其二是规则未致法治其它要素与之配套,从而在法律与法治间出现错位。这种错位,又有两种形成机制,要么法律违反法治,要么其它制度与法治之法不相配套,或未依法治之法而立。法治之制是一种立体性的存在,所谓立体性是指它由多方面要素结构而成,法律仅是这谙要素中的一种,虽然法律对其它诸要素——观念、组织(主体)、行为、监督等具有至上的调节功能,但当其它要素与法治之法间出现整体性错位时,法治之法则徒唤奈何。

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间的这一矛盾,说明良法的制定只为法治的实现创造了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亚里士多德强调良法之外,守法对法治的重要性,其启示是深远的。今天的法治论者可能对法治持有更多的见解,但良法与该法必须被遵守永远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当然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问的配套并不具有固定的模式。文化的差异、法治化程度的高低、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相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等等,皆是影响两者配套的因素。但无论如何,倘法治之法未转化为法治之制,所谓良法也只是提供给人们止渴的画梅。

第二,法治之法的静态性与法治之制的动态性可能造成两者间的错位。良法也罢,恶法也罢,作为规则,均是静态的。只有使静态的法律转化为动态的法制,才能实现法律的应有效果,这对法治之法也不例外。但在现实中,两者的错位时有发生,以致当代法学在社会法学的深刻影响之下,把“活的法”视为真正的法,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与传统良法法治观,“硬法”(严格规则)法治观相对应的“软法”法治观。尤其随着后现代社会的到来,价值的多样和规则的多元更为突出,究竟以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作为法治的基础,还是以社会通行的非正式法律作为法治的基础便日显重要。如果秉承国家主义,则正式法律至上,不论其能否造就法治;如果秉承“社会”实用主义,则只要能造就法治的规则,便是法治之法,而不论其是否为国家确认。问题在于现代科技和信息的发展在为社会主体提供更好的自治条件的同时,也为国家权力提供了更方便的干预条件。论者往往只重前者,而对后者重视不足,以致“软法治”观念只是一种理论设想,而不是工业化时代及后现代社会的现实。即使社会规范的应用,也与正式法律的宽容与否、宽容程度等息息相关。因此,现代国家对法治之制的追求,在根本上还有赖于正式法律。但正如前述,法律静态性与法制动态性的固有矛盾使得无论按严格规则设制,还是按“活法”设制,两者错位的可能性总是存在,这更要求人们在注重法治之法时,同时注重它与法治之制的调适。

第三,法治之法的机械性与法治之制的可变性可能造成两者间的错位。机械性是法律固有的弊端之一,即使良法也不例外。然而,法治之制与其动态性相适应,必须有应变性。倘若法治之制与法律一样机械,则社会因此而僵化,实践因此而停滞。但是,法治之制的应变性究竟至何种程度,才既能维护法律至上这一法治的基本原则,又能确保在严谨乃至机械规则调节下的法治其它要素的活力。这不但涉及理论的设定,更是一个实用性的制度技巧。在这方面,英美法系国家推行的判例法(法官创法)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范例,法官作为机械法律与应变法治的联系者,可以较好地解决两者之间的错位。但即使如此,要完全解决这一错位,仍然是一种理想。因此,美国等西方国家,针对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实践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急剧扩大,采取了坚定而又富有成效的法律变革,即以正当程序和严格规则相结合的方式调控行政自由裁量,从而把急剧变革的行政行为规范于法治的框架内。法治之法的机械性与法治之制的应变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因此,在实践中如何保障两者的对位也是一个常新的话题。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两者的对位问题,则必然使良法与法治间出现错位,从而使法治之法难以达致法治之制。

第四,法治之法的独在性与法治之制的同构性可能造成两者问的错位。对于法治而言,与其相关的法律可以是一个独在的系统,而法治之制的其它要素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并与之保持同构,否则,便出现两者的错位。虽然,在那些具有良好法治传统的国家,规则与其它制度的同构一般不存在问题,但事实并非全然如此。相反,法治其它要素对法律的冲击在任何国家都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前述行政自由裁量权曾对严格规则模式的冲击,无过错责任方式的客观实存曾对过错责任原则的冲击,等等。如果说法治发达国家法律和法治问的这种错位往往为其更好的同构提供了正向的指示的话,那么,在法治后进型国家,一旦法治的其它要素对法律形成冲击,则每每形成法治系统的紧张,形成法治之法和法治之制度要求间的反向对立,其结果是活动的制度走向法治的反面,而只留下供人们探讨和迫思的独在的法治之法。孙中山先生及其“临时约法”给我们的就是这种启示;当代中国法律规范的繁荣和与之配套的政治经济体制、主体观念一行为模式、社会一政治组织架构的严重匮乏亦很能说明问题。因此,在法治后进型国家,如何解决法治之法和相关制度的同构问题,如何使法治之法的独在性变成法治之制的同构性,是其走向法治之路时必须特别关注的问题。

综上所述,实践中法治之法无以导致法治之制的情形,是由两者间的内在矛盾决定的,然而,人类的智慧在于发现矛盾并解决它。针对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的矛盾,首先要解决的是法治之法需哪些与其配套的制度要素。

二、法治之法需要哪些配套制度要素?

虽然在现代社会里,与国家或政府相关的制度总是与法律紧密相联的,以致在宏观层面,法律与制度间到了难以分解的程度,然而,这绝不是说制度就是法律。法律只是制度的基础要素、前提要素和导向要素,但有了基础、前提和导向,并不意味着制度的建立,正如有了土地、材料及图纸,并不意味着房子已经建立一样。那么,法治之法究竟需要哪些与其配套的制度要素?笔者认为,这些要素有法治观念、法治组织(主体)、法治行为和法治监督四个方面。

第一,法治观念。如果把法治之法的配套要素划分为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的话,那么,法治观念属于软件部分,其特点是既可存在于法律之前,或法律诞生过程中,亦可存在于法律之后。一般说来,超前存在的法治观念常为社会精英阶层所拥有,而在法治之法基础上推广的法治观念则为大众法治观念。

对法治之法而言,法治观念不仅是其催助剂、而且是其营养液。说其是催助剂,在于倘无超前的法治观念,则法治之法难以产生,如没有资产阶级革命前夜的法治思想启蒙,就没有近现代资本主义法治;没有近20年来中国法学界对法治的热切呼唤,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将更加困难。说其是营养液,则在于法治之法一旦没有法治观念的支持,则必是“死法”,而无法变成“活法”。这在目前我国虽制定了大量良法,但从因法治观

念的弱化而难以实现的困惑中可得明鉴。

法治观念可分为法治的价值观念和技术观念两个方面,其中价值观念决定着法治之法的质态方面,而技术观念决定着法治之法的量态方面。虽然法治之法有其统一的、恒定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质,但这并不意味着法治国家的法律无质的区别,相反,要在世界各法治国家找出完全相同的法律则是困难重重的。同样,法治之法也有天下同理的度量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世界各国在法治之量态标准方面的完全同一,其中最明显的则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运用截然不同的法律技巧成功地进行着各自的法治建设。这种法治观念在不同国家的差异也正是这些国家法治的特点所在。如果法治之法和法治观念在一个国家相匹配,则该国的法治之路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

第二,法治组织(主体)。主体是人类一切活动的主导,也是其目的,法治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模式,既离不开主体推动,也必须以主体为目的。与法治观念相对,法治组织(主体)是法治之法的硬件。与法治之法配套的法治主体,必须是法律化的主体。所谓法律化的主体,是指社会上实存的组织或人取得法律上的资格,即取得法人资格或自然人的法律资格。在现代社会,法治主体实际上存在着组织化的主体和非组织化的主体两个方面,其中组织化主体更具有主导性,虽然不少学者认为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日趋发达,未来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更趋个体化,从而使组织化主体的地位下降。但笔者认为,这只是组织化主体的一种模式变迁,而不是组织化主体功能的弱化。事实上,现代科技的发展,更加强化了组织化主体的功能,即个体对组织化主体的依赖性日益增强,而不是相反。例如在信息网络化社会中,一旦网络出错、信息失灵,则个人的行为将无所适从。

但是,组织化主体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其是法治之法的目的,相反,并不占法治主导地位的个体主体,从来是法治的目的。如果组织化主体最终不能实现个体的要求和期望,那么,它便是背离法治之价值宗旨的组织,就不是与法治之法相配套的组织。

从原生意义上讲,与法治之法配套的法治组织只能存在于法律之后,在法律之先存在的组织,倘未得到该法律的认可,就是法律取缔的对象,而不是法治之法的同构体;而作为个人的非组织化的主体,即便未得到法治之法的认可,也不是其可以取缔的对象。造成这种情形的根本原因,是因组织化主体的工具性和个体主体的目的性之所致。

第三,法治行为。主体行为是法律调节的最基本的对象,依法律行为也是法治的基本要素。法治之法要转化为法治之制,其关键环节就在于依法行为。

法治行为虽然也是与法治之法相配套的制度硬要素,但因其自身的活动性,使它成为连接法治之法与法治主体、表现法治观念与法治监督的关键所在。如果人们的行为与法治之法不配套。那么,设置法治的其它要素则为徒然。

从应然性讲,法治行为必须合法,才能与法治之法相对应,然而,在法律运行的实践中,往往是违法行为与合法行为并在,这就需要法律的适时和恰当调节。如果法律不能导引合法行为,则无法治之制;同样,如果法律不能制裁违法行为,亦无法治之制。主体行为与法律的相契性,是从法治之法到法治之制的基本动力。但这种境界的实现,既有赖于法律观念与法律之间的调适,更有赖于主体对依法行为之道德感的增强。

法治行为也只能产生在法律之后,没有法治之法,便无相关的法律行为,存在于法律之前的行为,并不是法律调节的当然对象,因此,法治之法一般要求其颁布后的主体行为与它同构。如果在法律颁布后,主体行为未保持与法律的同构,则法治之法仍未转化为法治之制。世界法治史的实践表明,凡是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地方,人们依法行为(包括运用权利和遵守义务)的程度较高;相反,凡是法治化程度较低的地方,人们依法行为的程度必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已从立法的严重不足转向主体依法行为的严重不足,这既包括公权主体——国家机关依法行为的严重不足,也包括其他主体依法行为的严重不足。要使法治之法转向法治之制,则必须克服这一情形。

第四,法治监督。监督是法治之法的基本保障和必须要素。从广义讲,法律即监督,法治之法即为实施监督的标准和规则,它源自人性的不完善,法律就是人性不完善的救济措施和导人向善的监督机制②。然而,狭义的的监督在法学上仅指对公权主体之行为的监督,作为法治要素之一的法治监督也仅指后者。

法治监督的根据和标准只能是法治之法的规定和

要求,其对象是权力运行,其目的是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何权力运行必须监督?对此,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尤其近代以来的思想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外,笔者认为,权力作为社会必备的要素及其在社会中的强势地位是其受监督的根本原

因所在。虽然自卢梭以来,主权在民观念深入人心,但这并非权力和人民权利必然是统一的,相反,即使近现代的权力,其一产生就是人民权利的异己力量,并且人民实际表现形态的个体性和分散性,致使其权利具体表现也具有此种属性;而国家表现形态的整体性和聚合性,则使其权力获得了相应属性,因此,权利与权力间从来是弱者对强者的关系。法治之法之所

以要设定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素,其目的就是为制约强者(国家及其权力)以救济弱者(人民及其权利),并最终使两者在社会功用上实现动态平衡,在人类进步中实现功能互补。

没有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法律便不是法治之法,对权力监督和制约失效的法律即使是法治之法,也只能表明其并未导致法治之制。可见,法治监督是法治之制的必需要素。法治不力的地方,法治监督要素大率松弛;而法治得力的地方,法治监督要素也必然严格。

综上所述,法治之法只有同时与法治观念、法治组织(主体)、法治行为和法治监督相同构,才能从法治之法转向法治之制。否则,如果上述四方面与法治之法出现紧张甚至对立,则法治之法徒具形式,法治之制殊难呈现。那么,如何实现从法治之法到法治之制的转换呢?

通过上述三方面论证,可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有法治之法并不必然有法治之制,并且往往有良法而无法治,这有其内在必然性;第二,从法治之法到法治之制必须有相关的配套制度要素;第三,法治之法与法治之制相同构的模式是多样的,中国作为法治后进型国家,实现两者同构的方式显然具有多模式综合性。

出处:《法学》1998年10期 17-21页

第四篇:浅谈社区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社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为人民服务是社区的宗旨。构建和谐社区关键党组织,重点在创”四和”社区。建设管理有序、完善、文明的新型服务中心,”十七”强调社区的改革, 改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

关键词: 和谐社区 改善体系 强调社区改革

一、社区的概念

所谓社区是指必须在一起群居生活,才能通过团结合作获取生存的基本资料,并长期合作生生产和生活交往,使人们形成自然的情感联系。有着共同的文化习俗和道德规范,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组织来服务人们的需求,。

二、社区管里中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委会职责不清。

1、按照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只是协助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然而从当前实际看,社区居委会不仅仅是“协助”,更主要是具体操办和执行。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简单地把工作推给了社区,相应的法规依据、职能、权利却没有明确,这些工作逐渐成为社区的“份内事”,并要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将工作难度大、管不过来和不愿管的工作交给社区居委会,并要求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如街区现场整治问题,职能部门要求社区调查、登记辖区经营者工商税务办证情况、收入情况、纳税情况,取缔无证无照摊点等,打击非法传销、出租房呈报、暂住人口登记等,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报,“两金”的返还等等。

2、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的发展需要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但一些部门对社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帮助工作力度还不够、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的发展需要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但一些部门对社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帮助工作力度还不够。

3、社区工作压力大,基础设施还不完善。

随着大量的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改制企业职工移交社区、流动人口涌入社区,对社区的服务管理需求增加。原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服务、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向社区转移,社区成为城市基层管理和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据统计,有些社区承担着近80多项工作,工作压力大。社会保障、残疾人、治安联防、计生、档案、工、青、妇、消防和司法等工作,几十个部门都要在社区设置工作机构,使得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紧缺。有些社区由于受场地、资金限制,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还远不适应当今社区工作需要。有些新建住宅小区,也没建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缺少必要的软硬件条件,难以满足居民需求。

4、资金投入还不足。上级财政每年拨给社区的经费,仅能够维持社区居委会的日常运转,街道和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仅靠“上面争一点,财政拨一点,单位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己筹集一点”的方法来募集,资金的缺乏制约了社区的发展,这是社区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有的部门对社区下派任务很多,但是资金支持很少。据调查,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电脑耗材费、办公纸张费、报刊征订费、开展活动的必要经费、更换必需品费用等,每年至少需要1万多元才能维持运转。由于大部分社区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有些社区还改变服务用房的公益性质,用做商业出租,引起群众不满。

5、政策扶持还不够。

目前,国家和省市区还没有出台鼓励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规范社区服务业的行业法规,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较差。由于社区服务业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难以吸引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兴办规模化、产业化的社区服务业。由于社区服务的微利性、福利性特点,尤其是养老服务业,一次性投入高、经营风险大、投入产出率低,加之扶持社区服务的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同时,由于受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内部服务设施不愿或不便对外开放。而由街道和社区组织的社区服务项目,管理手段和运营模式与市场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在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其服务居民的能力大大减弱。

6、社区干部待遇偏低。

社区干部的待遇与其工作量和付出来比,相对偏低,一是工资偏少,上级拨给社区干部的人头金费,包括办公费在内全年只有8000多元,平均每个月不到700元。社区服务性收费又没有给出相应的政策,何况由于工作太忙,根本就没有时间开展创收活动。二是社区干部平时加班,节、假日值班没有任何补贴,也基本没有其他任何福利。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除去日常办公开销,加上接待各类检查以及联系工作的需要,几乎难以为继,更难以开展社区的其它活动。由于工作负担重、待遇偏低,导致社区干部普遍思想不稳定

7、由于社区管理的混乱,特别是在一些企业改制后,职工变成了纯居民,许多居民生活小区长期处于管理不到位的状况,导致诸如设局赌博、吸毒贩毒、打架斗殴、私拆乱建住房等不良社会现象屡次发生。

8、社区干部整体素质不高。近年来新招聘录用的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经验上有待积累和提高。而老的社区干部又缺乏强烈的创新意识。目前,我市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社区建设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广大社区干部都渴望得到系统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三、社区居委会存在的原因

1、毕业生学生找关系进入居委会后经常不接触居委会、很少体会到居委会为居民服务 对社区这个层次不清楚。

2、部队分到社区内闲工资没月发,抱怨强大

3、企业中大多中改制划到社区管理,对这个概念不是完善了解。停产关闭破产企业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发展陷入困境,难以生存,“濒临死亡”或“已经死亡”,各种矛盾和问题比正常企业更为突出,更为尖锐,有时还容易激化,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导致企业党建经济基础薄弱或失去经济基础,开展工作“难上加难”。从当前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主要有“三难”:、一)思想认识难到位,存在普遍困惑、疑虑和畏难情绪二)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发展党员出现断层三)自身建设薄弱,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难。对部队下岗职工办里两金返回的面况

4、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生活暂时困难,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员包括:低保对象,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四、对策

1、建立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当前社区工作定位不明,职责不清,责权利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学习一些沿海城市社区建设的做法,理顺和规范社区各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四位一体”新的管理体制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四位一体” 的管理体制

2、强化职能部门协调指导

社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急需各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各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社区加强服务与指导,利用自身的优势从物质上、人员上、指导上、协调上大力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社区沉重的工作负担,严重制约了社区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挫伤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必须尽一切可能排除所有不必要的工作任务,使社区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4、完善社区干部教育管理机制。针对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社区建设要求之间的差距凸显的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四种机制,通过加强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能适应当前社区建设的需要。一是完善选聘机制。4.完善考核机制。

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对社区干部每年进行1至2次考评,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评结果要公开。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资奖励。三是完善培养机制。

5.建立培训机制。

坚持业务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实践探索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思维能力、领导艺术的培训。

6、建立岗位交流制度。

结合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开展社区与社区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的交流。四是完善服务机制。将社区服务的人员、内容和时间、联系电话及每人的分工,在社区范围内公开,便于居民得到服务与进行监督。社区干部福利待遇。社区干部合理的福利待遇,有利于稳定整个社区干部队伍,让他们能安心社区工作,应尽可能使社区干部的待遇和他们的工作量等价。一是按照“效率优先、奖优罚劣”原则,增加社区干部补贴。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干部工资逐步递增制度。二是需要较长时间占用社区干部休息时间的,应由有关部门适当发放加班补贴。三是做好社区平台建设,增加社区办公设施及活动经费、7、建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包括由老年人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参加,无偿为高龄老人、有病的老人提供服务。再一支是由中青年或大中小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结对定期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养老服务。同时,还应建立起对参与者或团体单位的认可政策或制度,为现有志愿服务的发展提供动力和后劲。鼓励和引导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并积极探索志愿者的奖励和保障机制,形成社区公益服务主要由志愿者来完成的新局面。出台专门针对志愿服务的法规,以支持、指导、管理志愿者活动,为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1、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 作 者: 于燕燕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时间:2006-5‘ 2、7岳阳晚报 岳阳出版社 2008年4月25日

33、《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者:周叶中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时间;2003年6月

4、、《最新社区管理实务全书》 作者:李斯 出版社:湖南编卫办 时间 :2002年10月

5、社区杂志 作者米有录 时间 2007年1月 乡镇论坛杂志社

6、《社区管理 》 作者:娄成武 出版社: 湖南教育出版社 时间:2003年8月

7《安全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务全书》作者市编委会出版社:吉林电子出版社 时间;2005年6月、

第五篇: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山西财经大学自学考试

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答辩序号:1516053

目 录

一、企业文化的内涵 …………………………………………………… 1

二、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价值 …………… 2

(一)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都是企业人性化管理的体现 ……………… 2

(二)二者都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 ………………………………………………… 2

(三)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文化的根基 ……………………………………………… 2

三、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2

(一)对企业文化基本理论理解存在偏差 …………………………………………… 2

(二)忽视企业成长阶段,盲目建设企业文化 ……………………………………… 3

(三)忽视员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 4

四、解决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 4

(一)坚持因企制宜,构建实效文化 ………………………………………………… 5

(二)坚持开拓创新,构建特色文化 ………………………………………………… 5

(三)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文化 ………………………………………………… 6

五、结论 …………………………………………………………………… 7

参考文献 ………………………………………………………………………………… 8

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企业文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就是将经营理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潜移默化整合到员工日常工作中,这是企业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关键。本文试从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价值,分析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管理 文化建设

一、企业文化的内涵

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人员言行的集合,是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经营作风、价值标准、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传统习惯的综合反映。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崭新的管理文化,企业文化具有人本性的特点,表达了一种企业文化的“人文”力量,它从更高的点来研究企业管理,寻求推动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这与将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来进行开发和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获取价值最大化是一致的。因此,企业文化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源核心地位的确定,研究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企业文化管理,将带来企业高效率的良性循环,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

作为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经营思想、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的一种综合体,企业文化产生于企业自身,同时会对企业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尤其与人力资源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著名人力资源学者E·麦克纳指出:“人力资源的真正关注点就是组织文化,以及它的变革和管理。文化与组织战略、结构紧密相连,并对员工招聘、选拔、评估、培训及奖励等均有影响。”这个观点接触到了企业 文化与人力资源关系的实质内容。因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最终目的不但是为人性发展寻求一条科学途径,也要使群体组织的力量得到最大化发挥,取得优异的组织效益。那么,就必须协调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目标,在个人与组织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能够担负这一任务的就是企业文化。同时人力资源政策本身也决定企业文化的性质和强度。

二、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价值

(一)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都是企业人性化管理的体现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仅要承担行政事务工作,还要更加关注组织的战略性工作,强调以人为本,力求管理方法的科学化、人性化。企业文化论者把组织看作一种文化,总结卓越企业的八条文化特征就可归纳为:行动至上;接近顾客;自主创业;以人为本;价值观念;本业为主;精兵简政;宽严并济。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力,这既是企业文化运用于管理的目的,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

(二)二者都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也逐渐从单一的职能管理向综合管理演变,企业的战略落地也需要依靠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面支撑。一方面,企业要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中心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和规划;另一方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功能也必须围绕着战略落地进行设计和运营。此外,企业核心资源日益知识化,使得人力资源愈来愈成为企业的“主动性”资产,使人力资源管理本身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

(三)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文化的根基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生命力。企业文化并不是“服装、口号、徽标”等一些脱离企业管理实践而发生作用的纯粹精神号召,而是一种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与实践为基础,在长时期实践中形成的综合性人际关系氛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为员工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公平适度的报酬、友好合作的工作环境以及个人长期职业发展的机会,同员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这样,企业和员工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契约关系:企业为员工提供种种经济和非经济的福利,员工则贡献出自己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以及对企业的忠诚。这种互惠合作、相互信赖的关系,即是企业文化产生的土壤。

三、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企业文化基本理论理解存在偏差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在国内得到认同还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很多企业文化观

念和思想都没有得到共识,从多种关于企业文化的定义,我们就可以窥见出我国目前对于企业文化理解的混乱状态。对企业文化的内涵、特点、结构、影响因素、产生条件、产生模式、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等基本理论的理解偏差,导致企业文化建设时出现了种种问题。我国对企业文化基本理论之所以会出现不同的理解,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一是研究企业文化的时间不长。企业文化理论从出现到目前,也不过三十年的时间,发展不是很成熟。而我国对企业文化研究的则更晚一些,真正的研究是近几年才开始的,原来我们并没有企业文化这个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去认真探讨企业文化的问题。所以,对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就可能不深刻,不深刻就可能有差异,有差异就统一不起来,因而不可能使每个人都能全面理解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

二是对国外企业文化理论引进不成功。我国目前流行的有关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大部分是从国外引进的,而国外对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流派,但是我们在引进该理论时并未加以区分,因而造成了国内对企业文化基本理论的认识偏差。

三是研究人员的基础不同。我国研究企业文化的人员,有的是经济学界的人士,有的是哲学界的人士,甚至还有文化界的人士。这些来自于不同研究领域的人士,由于知识背景的不同,理解和信息来源不同,研究方法的不同,从而导致了他们对企业文化理解的差异。

(二)忽视企业成长阶段,盲目建设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建设缺乏执行力,一方面因为企业对务虚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企业也对企业文化在实际中能发挥多大效用存在质疑。对于第二个方面,我们首先要明白两个问题:企业文化对什么有用?其衡量指标是什么?

我们知道,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反之,则降低企业的经营业绩。既然企业文化影响着企业的经营业绩,那么衡量企业文化优劣及其作用的大小的指标,必然包含企业经营业绩这一方面。那么,反过来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因素有哪些?针对我国企业的现状而言,影响其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又是什么?

事实上,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因素有内外两个方面: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

会、技术和法律等;内部因素包括战略、组织结构、制度、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国内企业从生存能力、规模、效率、管理和无形竞争能力等方面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优秀企业具有较大差距。根据统计,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约3.5岁。很多中国企业遭受“幼年夭折”,而这些企业中的绝大多数为市场业务拉动增长型企业,处于企业成长的第一阶段。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在于外部因素(如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优势)和内部因素(如战略、市场、人力资源等)而不是企业文化。因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企业文化建设会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为什么企业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要工作是战略制订而不是企业文化建设?原因在于,对中国的企业而言,企业文化并非是企业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与其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收效甚微的企业文化建设中,还不如多制定些战略、制度,多进些公关活动。优秀的企业文化必然促进良好经营业绩的产生,但是,良好的经营业绩却不必然由优秀的企业文化而来。

(三)忽视员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由于领导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权力和个人魅力,使他可以通过他的决策、组织、指挥和控制行为,强行使员工接受他的意志和理念,以及有更多的机会展示他的个人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接受并模仿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风格,因此,领导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正因为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强调领导的重要作用,把企业文化建设看作是“一把手”工程,所以才忽视了员工的主体地位,忽视了他们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主体作用。

企业文化是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被广大员工奉行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员工在企业中占绝大多数,他们是企业文化主要认同者和实践者。因此,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创新是海尔文化的核心,员工的普遍认同和主动参与是海尔企业文化的最大特色,在海尔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将创新文化体现在各自平凡工作的实践中的模范人物。正是由于这些平凡员工直接实践和体现着海尔的创新理念,才使得海尔的创新文化在企业得以建设成功。因此,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效性,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解决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为解决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因企制宜的原则,采取妥善措施,提升企业文化执行力,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普及,充分发挥员工主体作用。

(一)坚持因企制宜,构建实效文化

针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和同一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投入的人、财、物和建设内容上会有所差别和侧重。必须以企业的成长阶段为基础,分析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现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建设企业文化。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企业性质及企业发展的长远出发,统筹规划、系统实施。在国有转制企业中,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合力共建企业文化的体制;在合资和独资企业中,可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机制,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更能被投资商、公司领导及广大职工所接受。企业的各个层面紧密结合,互相协助把企业的各种理念规范物化企业的各种文化,营造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是要营造管理文化氛围。企业文化氛围是企业文化滋生发展的土壤,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的维护,有容纳企业文化同时又能反映企业文化的管理机制,企业文化根植于这样的土壤才能经得起风吹雨打。借鉴吸收传统文化精髓和国外先进经验,吸收先进的管理文化,因企而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借鉴成功企业的文化建设,必须要联系自身实际,要有选择,不能一味模仿。

(二)坚持开拓创新,构建特色文化

先进文化离不开创新,创新是一切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没有创新,就谈不上先进文化。对企业来讲,创新意味着创造性地破坏,就是要把自己原来成功与平衡破坏掉,创造一个动态平衡,要把自己原来成功的经验否定掉,不断地战胜自我,否定自我,这样,企业将会在所有的竞争中取胜。

一是要树立不断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不断开拓的创新精神,是很难找到立足之地的。西方世界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培育了富有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企业文化,使冒险、创新成为民族的心理特征。而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缺少创新的意识和开拓的精神,宣扬的是“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

所以谁也不敢冒尖,人云亦云,随大流,成了行为的准则。而现代经济的发展,靠的就是开拓、创新。敏锐的市场反应,极强的创新能力,果敢的开拓精神,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二是要倡导个体创新。企业创新归根到底是人的创新,它的主体和中心是人,人才是最重要的基础,而知识型、创新型人才成为这个时代支配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企业应当努力创造优越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盟,不断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使企业踏上一条更加辉煌的创新之路。

三是要提倡团队创新。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是依靠个人能力、个体创造来实现,更是企业所有员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企业的文化创新应着力引导、营造、开发一种与知识创新相适应的氛围,使企业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金融资源和知识资源形成最佳配置,推动团队协作创新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并获得最佳效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文化

“以人为本”要求在企业的薪酬设计上与企业业绩相联系,并对业绩之衡量不仅是以单纯的数字为标准,而要更注重员工的潜力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对那些具有执行力的员工给予更多的精神及物质上的回报。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执行力可以从以下途径入手:

一是明确并分析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实践表明,执行力需要一个明确目标。只有当企业文化建设目标明确后,执行力才有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让员工看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前途和方向,保持行为的一致性,为共同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二是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企业的“执行力”最终表现为团队力量,要形成团队强大的执行力。正如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不但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的长度,还取决于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结合是否紧密。如果木板与木板之间存在缝隙或缝隙很大,同样无法装满水。

三是重视员工,发挥其主体作用。领导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确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领导个人无法代替员工整体。个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努力实践无法代替企业整体的实践。重视员工,发挥员工主体作用可以从改革用人制度,合理选用人才,树立企业英雄等方面入手。

四健全民主制度,让员工直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企业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员工,让广大员工直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这样做有助于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自己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有助于激发员工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聪明才智,使员工产生归属感和自豪感,自觉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来。

五是关心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后顾之忧。企业要尊重和关心员工,在工作上理解和信任员工,经常了解员工的生活状况,时时刻刻把他们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处处为他们分忧解难。只有这样,员工心中才会装着企业,才会真正关心企业文化建设的好坏。

五、结论

一个成功的企业都有着成功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文化又为人力资源创造了良好的开发环境。人是管理的资源,这种资源是通过文化的积淀、显现、发挥、开发的,因此在突出企业文化背景下谈人力资源,更具有人文资源的特征,它更加突显人的资源的文化意义与文化价值,因而往往体现为人的潜能,具有很强的再生性,是最丰富最重要的资源。

总之,人力资源开发只有与企业的文化建设相结合,才能在员工心目中真正形成认同感,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更富有生命力,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不但要处理技术性工作,也不单单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有的工作,而是要求所有的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如此才能形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能力,从而形成企业核心能力,建立起在市场竞争中特有的竞争优势。事实上,一个企业只要能采用适合本企业背景和特色的方式,并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就一定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坚,企业文化修炼,蓝天出版社,2005。

(2)陈维政等编著,人力资源管理,北京:高度教育出版社,2004。

(3)孔祥梅,企业文化建设中的公共关系理论与技巧:[硕士学位论文],北京: 北京林业大学,2010。

(4)张仪华,浅谈中国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活力,2007。

(5)欧绍华,刘志刚.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历程与思考,中外企业文化。2010

致谢: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老师对该论文从选题,构思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细心指引与教导,使我得以最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学习中, 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侮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导师们的高深精湛的造诣与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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