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
申报材料规定
南京市规划局 202_年1月
申报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通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其中申报事项应机填,申报人应在“申报人”栏内签名。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中“报送图件清单”栏内应填全报送材料图件的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交时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4、所有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5、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管线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6、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及建筑面积指标计算图并提交电子文件。
7、方案设计图可为蓝图或A3规格的文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图应为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一、外部条件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5、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1份。用地批准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划拨、协议出让项目需提交《用地预审报告》原件;(2)招拍挂项目需出示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
6、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划拨类项目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建筑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自有土地类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
(5)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6)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2、划拨、协议出让类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6)出示国土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3、招拍挂项目(含土地储备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经营类招拍挂项目出示市土地储备计划,或市、新三区(江宁、浦口、六合,下同)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原件(不能出示原件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复印件1份。土地储备项目为必报材料。(5)工业类招拍挂项目应提供国土部门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工业招拍挂项目为必报材料。(6)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
3、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5、已完成公示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方案审定后重新报方案的,需退回原方案全部核发图件,然后重新申报,并提供建设单位详细情况说明及相关部门材料。
(三)桩基或基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桩基或基础施工图2套。
3、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的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4、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其他相关图件。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3、出示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4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
5、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6、出示住建部门《建筑节能审查回复意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8、出示房屋产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在现有保留建筑上进行改扩建的项目)。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建筑工程无需打印)。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五、市政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市政工程规划条件(即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河道、管道运输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5)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建设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地下过街通道需同时提供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2、道路开口(门坡)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必报材料。(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规划局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8)项目的情况说明。
3、给水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交通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6)自来水公司出具的红线申请表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4、通信、有线电视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相关通信、广电单位关于管道建设规模的征求意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5、路灯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6、燃气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调压箱摆放位置相关单位书面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7、供热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排水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9、电力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必报材料。(电力增容项目不需要提供)
(7)地下敷设方案: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110KV以上电力工程需出示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免费供图区域以外架空线缆申报规划条件的需提供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
10、地块内管线综合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出示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5)项目建筑工程规划条件及附图复印件1份。(6)1/500的现势性管线图2份,提供任务号。
11、道路管线综合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图2套,装订成册。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原件或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1/500的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出示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含地形图、管线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市政建设工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市政工程规划条件申报要求提交设计图纸的,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5、建设项目有外部接入管线工程的,需单独申报外线规划条件。
(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河道、管道运输、单项管线、道路管线综合等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2、地块内管线综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管线综合方案图2套。(4)出示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套。(5)项目的建筑工程方案审定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6)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市政建设工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管道运输等交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非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
(3)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市政工程施工图3套。(5)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出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工程概(预)算书原件1份。
(8)市政工程缴费凭证原件1份。(建议简化,只保留城建档案馆的盖章)(9)竣工测量合同回单原件1份。
(10)出示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11)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2、给水、通信、广电、路灯、燃气、供热、排水、电力、道路开口、河道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非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
(3)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市政工程施工图3套。
(5)管线类工程出示道路或地块内综合管线审定意见图复印件1份。(6)单项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或方案)复印件1份。(7)工程概(预)算书原件1份。
(8)南京市市政工程缴费凭证原件1份。(建议简化,只保留城建档案馆的盖章)(9)竣工测量合同回单原件1份。
(10)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市政建设工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工程概(预)算书原件须盖设计单位公章。
六、违法建设补办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可以重新立案)
(一)建筑工程违法建设补办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违法建设部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4份、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3套。
7、《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
8、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移送单原件及违法建设罚款发票复印件。
9、违法建设部分的《建筑实测成果报告》原件。
10、增加面积的,提供城市建设配套设施缴费凭证原件和人防联系单原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二)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
5、违法建设部分施工图3套。
6、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
7、工程概(预)算书原件1份。
8、南京市市政工程缴费凭证原件1份。(建议简化,只保留城建档案馆的盖章)
9、违章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移送单原件及违章罚款发票复印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图纸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七、建设工程验线(灰线、正负零)的申报材料
(一)验灰线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复印件1份。
3、出示《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核准总平面图(或定位红线图)复印件1张。
(二)验正负零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复印件1份。
3、出示《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核准总平面图(或定位红线图)复印件1张。
5、《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验线(灰线)结果表》复印件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的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类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套。
3、建筑项目核准施工图原件1套(含定位总平面图、单体平立剖图)。
4、规划条件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1套。
5、建筑工程验线(灰线、正负零)结果表,原件、复印件各1套。
6、《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套。
7、《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8、其他相关图件。
(二)市政工程类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市政管线核准图原件各1套)。
4、管线综合方案审定意见及附图原件1套。
5、市政管线请验灰线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套。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九、临时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筑工程规划条件(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建筑工程);或提供申请报告(其他工程)1份,提供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
5、《建筑物指标汇总表》(非数字申报项目)。
6、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其他工程提交申请报告。
3、出示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2套。
5、《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不要数字申报)。
6、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十、综合事项的申报材料
(一)变更内容
1、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2)《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3)涉及变更内容的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
(4)出示工商部门关于名称变更审批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建设单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6)出示建设单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
2、变更建设单位主体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2)《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3)涉及变更内容的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
(4)出示建设单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的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供尚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明或经公证的承诺书原件1份(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5)出示建设单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的项目批文、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6)提供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证明或经公证的承诺书原件1份(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
3、变更已核发许可证图件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2)《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3)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内容)1份。
(4)涉及变更内容的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
(5)提供尚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明或经公证的承诺书原件1份(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6)涉及变更的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新图纸2套及必要的变更说明。(7)提供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证明1份(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为必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
4、变更已出具规划条件(储备用地项目)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2)《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3)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内容)1份。
(4)涉及变更的规划条件原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5)出示市政府会议纪要或局规划项目审批会会议纪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其他相关图件。
(二)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结果有效期延续申请表》1份。
2、原审批结果图件。
3、其他相关图件。
(三)审批结果的注销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南京市规划局注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3、注销申请书(详细说明注销原因及理由)1份。
4、所有原核发图件(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图件去向)。
5、其他相关图件。
(四)遗失补办
1、规划审批结果及“一书两证”的遗失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
(2)原规划审批结果及“一书两证”遗失启示(建设单位应在两家报社刊登“遗失启示”。标准格式:遗失启示:(建设单位名称)将(项目地址)的(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项目遗失的号为(许可证号、文号、意见书号),发证时间、版本、设计单位图章、规划审批结果及“一书两证”是否盖有规划部门审批结果相应印章等等关键词说明清楚,声明作废)。登报15天后,无特殊情况。
2、责任承诺书。
3、其他相关图件(依所办图件种类的不同而提供相应资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和《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其表单中“申报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证号、电子文件名、提交份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十一、危(险)房(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5、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6、出示房屋产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7、出示危房鉴定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8、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翻建委托书。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9、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
3、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5、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定位图4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
3、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4、出示市(省)住建委《建筑节能审查回复意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6、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图纸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十二、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5、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6、出示房屋产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7、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委托书。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8、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
9、《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
10、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设计方案图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5、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定位图3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2套。
3、《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
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5、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图纸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十三、围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出示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6、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7、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和建筑施工图2套,在总平面图上画出围墙位置。
8、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9、其他相关图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图纸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方案审定总平面中已有围墙的,可直接申领围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篇: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202_年07月01日
来源: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
申报材料规定
目录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 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 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3 其他事项 通用规定和有关说明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报材料
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3 规划条件
3.4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6 建设工程验线
3.7 规划条件核实 3.8 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3.9 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3.10 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3.11 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3.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3.13 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 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1.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条件的出具;
1.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出具。
1.2 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1建设工程验线;
1.2.2规划条件核实;
1.2.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1.2.4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3 其他事项
1.3.1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1.3.2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3.3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1.3.4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通用规定和有关说明
2.1 首次申报
2.1.1建设项目首次申报时(含招拍挂土地成交后首次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申报授权书原件1份;
②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③《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
④现势性地形图1份(非免费供图的项目)。
2.1.2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均无需提交2.1.1规定的材料,但材料①、②超出有效期的须重新提交。
2.1.3材料①为建设单位申报人代表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上应注明申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内职务、申报的项目名称、授权时间段等。同一个项目,申报授权书提交后,更换申报人的,应重新提交申报授权书。
2.1.4材料④为1/500、1/1000或1/202_现势性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在免费供图区域内),无需提交,但需提交拟用地范围示意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表中内容应机填。“项目名称”应与立项批复中项目名称一致;“建设地址”栏内应准确填报详细地址,已有土地证明文件的以土地证明文件记载为准,尚未取得土地证明文件的填写用地四至范围。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2 每次申报时,均须填报《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申请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表中内容应机填。“建设单位”应与《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一致;“项目编号”应为我局规划管理系统案卷编号中前9位数字(项目第一次申报时无需填报);“报送图件清单”栏内应填全报送材料图件的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其中设计图纸的“文号”填写“图号+版本号”,或“出图时间”。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
2.3 申报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供核查;提交的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2.4在“http://www.teniu.cc/表格下载”中下载的表格应打印并在相应栏内签名、盖章,提交填写完整的Excel格式电子文件;其余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电子文件,扫描电子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同一文件按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的全名。
2.5 所有设计文件应提交纸质图件和DWG格式电子文件,地形图、管线图可只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2.6 数字申报项目的《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2.7 申报的规划设计方案图和工程施工设计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可以为蓝晒图或打印蓝、白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①设计单位出图章。
②注册建筑师印章。
③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2.8 申请遗失补办的,须提交报社刊登的遗失启事。报社刊登的遗失启事指建设单位在南京市不少于两家报社(其中《南京日报》为必登报刊)刊登的“遗失启事”,其内容统一格式为:遗失(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地址)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的(规划审批成果名称)(文号、证号),声明作废。启事登报后5天方可申报。
2.9 同一文件在前环节已经提交的,后环节申报时建设单位可以不再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证照、批文类文件且已上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中的,建设单位可以不提交,但应在《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上填写以上文件的全名和文号。
2.10 采用并联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时,需要增加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报材料
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均含选址意向范围示意图)1份。
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项目)
申报此事项的,自动同时申报“规划条件”,无需额外提供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项目初步总平面图1份。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1份。
4、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3.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有土地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提高容积率的项目)
申报此事项的,自动同时申报“规划条件”,无需额外提供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自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
5、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涉及共有权的】
3.2.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用地)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3.2.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与当地政府或土地使用权人的相关土地使用协议复印件1份。
3、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4、现势性地形图1份【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交】,同时提供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
3.3 规划条件
3.3.1规划条件(自有土地不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且不提高容积率的建筑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自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项目批文复印件或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
5、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涉及共有房产权的】
3.3.2规划条件(协议出让用地)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市政府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3.3.3规划条件(招拍挂出让、土地储备)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土地储备计划批文复印件或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3.3.4规划条件(工业类招拍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国土部门的工作联系函1份。
3.3.5规划条件(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河道等交通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3、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1份。【适用地下过街通道项目】
3.3.6规划条件(门坡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申报意向方案图1份。
3、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既有基地新增门坡】
4、项目的情况说明1份。【适用既有基地新增门坡】 3.3.7规划条件(给水、排水、通信、电力、有线电视、燃气、供热、路灯、管道运输等单项管线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申报意向方案图1份。3、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1份。
4、项目批文复印件或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适用于非建设项目配套的管线工程】
5、环保部门对环境评估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适用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
3.3.8规划条件(道路综合管线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道路管线综合规划意向图2套。3、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1份。
3.3.9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地块内综合管线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2、1/500或1/1000现势性管线图1份。
3.4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规划设计方案图2套。
A3规格方案文本1份。【适用建筑工程】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适用数字申报项目】
《建筑物指标汇总表》或《构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适用非数字申报的建筑工程】
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5、《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1份。【适用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1份。【适用江苏省外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
3.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5.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全部或局部)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定位图4份,建筑工程相应的施工设计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适用数字申报项目】
《建筑物指标汇总表》或《构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适用非数字申报项目】
4、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绿色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规划条件或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8、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
9、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涉及共有权的】
3.5.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违法建筑工程查处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违法建设处罚办结文件复印件1份。
3、违法建设部分工程测量报告(含实测图)1份。
4、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2份、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平、立、剖面、剖面)3套。
5、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建筑物指标汇总表》或《构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
6、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7、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8、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
9、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适用对既有建筑进行改、扩建项目,涉及共有权的】
3.5.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市政工程施工设计图3套。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
4、竣工测量合同回单1份。
5、建设工程档案登记凭证1份。
6、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7、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管道运输、地下轨道交通线路、各单项管线无需提供】
8、规划条件或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设计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意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3.5.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市政工程查处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违法建设处罚办结文件复印件1份。
3、违法建设部分工程测量报告(含实测图)3份。
4、《市政工程指标汇总表》1份。
5、建设工程档案登记凭证1份。
6、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7、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管道运输、地下轨道交通线路、各单项管线无需提供】
3.5.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险房翻建建筑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4、险房鉴定报告复印件1份。
5、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险房翻建证明1份。
6、原房屋建筑1/500总平面图、1/200原各层平面及立面的实测图3套。
7、《建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
8、业主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适用个人建房】
9、房屋(土地)相关共有权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及授权翻建委托书各1份。【适用存在共有产权的项目】
3.5.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桩基)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定位图3份,桩基施工设计图2套。
3、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规划条件或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3.6建设工程验线
3.6.1建设工程验线(灰线)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放线成果1份。
3.6.2建设工程验线(正负零)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正负零)测量成果1份。
3.7 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1份。
3、《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1份。
4、《南京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电子数据汇交回执单》复印件1份。【适用涉及到地下管线的】
5、违法建设处罚办结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涉及违法的工程】
3.8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3.8.1变更规划行政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2、涉及变更内容的所有原核发图证(无法全部退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及去向)。
3、新的《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适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商部门名称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相关部门名称变更文件复印件1份。【适用非建设主体变更】
新的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适用建设主体变更】
3.8.2变更规划行政许可(一般建筑、市政工程)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2、拟变更部位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配附图)2套。【涉及面积改变的3套】
3、拟变更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适用涉及面积改变的】
5、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自证声明书1份。
3.8.3变更规划行政许可(有证违法建设查处后变更)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2、拟变更部位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配附图)2套。【涉及面积改变的3套】
3、拟变更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4、违法建设处罚办结文件复印件1份。
5、违法建设部分工程测量报告(含实测图)1份。
6、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适用数字申报项目】
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建筑物指标汇总表》或《构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适用非数字申报项目】。
3.8.4变更规划行政许可(用地许可)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2、拟变更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3、尚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自证声明书1份。
3.9 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结果有效期延续申请表》1份。
2、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条件。
3.10 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1、《南京市规划局注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拟注销的所有已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3.11 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
2、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1份。
3、两家报社刊登的遗失启事各1份。
3.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1、《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申请表》1份。
2、申请人委托书1份。
3、增设电梯的全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套。
4、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及结构安全说明1套。
5、增设电梯书面协议书1份。
6、国家公证机关对增设电梯书面协议书的公证书1份。
7、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1份。
8、明确与异议人(或相邻业主)就权益受影响所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份。【适用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意见的】
3.13 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南京市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规划确认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权文件复印件1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利害关系人意见书1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件1份。【适用按规定需环境保护、建筑安全监督、消防等部门审查的】
6、对申请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事项进行公示的结果报告1份。
7、明确与异议人(或相邻业主)就权益受影响所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份。【适用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意见的】
8、房屋产权人应提交如遇房屋征收仍按照房屋权属原登记用途补偿的书面承诺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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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产品需要外销的,要进行国外需求情况的预测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分析。D、拟建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扩建、改建项目要说明对原有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
A、经过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资源储量、品位、成分以及开采、利用条件。
B、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
C、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方案。
A、建厂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
B、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C、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5)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成套设备进口项目要 有维修材料、辅料及配件供应的安排。引进技术、设备的,要说明来源国别、设备的国内外 分交或与外商合作制造的设想。对有关部门协作配套件供应的要求。
(6)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总体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设想。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A、主体工程和辅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资(利用外资项目或引进技术项目则包括用汇额度)。
B、生产流动资金的估算。
C、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国内外贷款(含经济性投资和企业债券)的偿还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等有关内容。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要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分析,不仅计算项目本身的微观财务效益,而且要衡量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益和分析对社会的影响。计算经济效益需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其中对投资回收期必须计算。进行经济效果分析的技术经济参数,由各主管部门和地区根据部门、地区的特点,自行拟定报计划部门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初步设计总概算与可研报告批复投资估算出入大于10%以上的,项目必须重新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能满足大型专用设备预订货的要求。
3.初步设计审批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在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上,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它应能满足项目投资控制、招投标、材料设备定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等要求。
初步设计内容:
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不尽相同,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用量及来源;
(3)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和生活区的建设;
(5)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6)总体运输;
(7)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8)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
(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0)总概算。
承担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必须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相一致。按现行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各行业对本行业设计单位的分级标准和允许承担的设计任务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每项设计均要作方案比较,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初步设计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全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4.投资计划审批
5.开工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按开工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按项目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计委或省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开工报告;
(2)所在设区市计委或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开工报告转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 型的农业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材料
1.报批项目建议书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必须对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总体布置方案、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等作出简要的说明。
省属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计委联合上报项目建议书;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报送项目建议书,省行业主管部 门提出审查意见。
(2)项目建议书文本,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可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中论述,不需编报项目建议书。
(3)拟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
(4)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外商投资意向书或协议书、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和土地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必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作简要的阐述,其中确定建设规模的依据、总体布置方案的倾向性意见、项目定址方案、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总投资估算及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项目业主或法人组建方案。
省属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文件;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计委联合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上报可行性报告,省行 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4)省级土地主管部门、环境主管部门、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资源、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的评价意见文件。
(5)有权单位出具的比较明确的资金承诺证明,银行贷款必须附有权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证明文件。
(6)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投标方式(自行招投标或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相应资金和资金来源已落实文件)。如属自行招标,还需附按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关 材料。
(7)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合资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
(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
3.报批初步设计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要求审批初步设计请示文件;
(2)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提供的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4)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四)投资计划安排
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初经批准后,可根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上报申请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4.申请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必备文件
(1)设区市计委或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文件。
省属项目和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计划文件;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上报申请计划文件。其中省直行政机关购、建房项目必须附有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 的审查意见文件。
(2)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文件及红线图。
(3)市县政府或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自筹资金计划安排建议。
(4)有权承贷银行出具的贷款资金配置证明文件。
(5)有权机关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它批复文件复印件。
5.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所需材料
(1)市计委或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项目法人设立的批复文件(即工商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批准文件)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批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资本金落实文件及投资用款计划(复印件);
(5)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复印件);
(6)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能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以上施工图;
(7)施工招投标合同(复印件);
(8)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已订货,并已准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9)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第四篇: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变更)21天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注销5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延期、注销?5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注销5天 规划设计条件?21天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24天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14天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20天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13天 注:
1、以上天数为法定工作日
2、此时限不含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审批会签、补测地形图或工程放线、建设项目(工程)论证、公示的时间
3、建设单位中申报的各类规划建设项目自批或办结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领取有关资料,我局将按自动作废处理,相关资料不负责保管和退还。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须知
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2.为什么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哪些项目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4.需要变更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5.其它需要办理的;
6.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提交的资料 7.申请选址报告;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 9.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需附项目建议书;
10.土地转让意见书及土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11.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2.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特殊情况可使用1:202_的形图)一份,并标注拟选址的准确范围;
13.建设项目涉及农地转用、消防、人防、环保、文物保护、民航、市政、园林、供水、供电、煤气、供热等部门的,必须时需附有关单位审查意见或协议。其中涉外项目,须有国家安全机关的审定文件,位于党、政、军首脑机关附近的项目,须有省市和军队保密部门的意见。14.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政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批准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附规划设计条件及选址红线图一份。2.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在6个月内到我局办理详细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4.未批准同意的,发退件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报告; 2.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复印件);
4.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标清楚土地使用界限。
(二)报件受理、办理时间及其他
1.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并核发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设计条件附件图。
2.建设单位依据设计条件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报我我局审批。
三、申报详细规划须知
(一)申报详细规划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成果审查申请表; 3.已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
4.规划设计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及有关附件);
规划设计图纸,包括区位图、现状图、总平面图、竖平面图、和必须的工程管线图,以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二)报件受理、办理时间及其它
1.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4工作日内审批办结。2.批准同意的,我局行文并附加盖规划审核专用章的详细规划图。3.需要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并附修改意见。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为什么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二)哪些项目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2.通过政府拍卖取得土地的建设项目。3.土地使用性质不变,需要进行土地确权的。4.其它需要办理的项目。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
2.《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一份;
4.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或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复印的文件及图纸)。
5.我局委托测绘部门测量的用地范围四界坐标成果资料和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 6.计划部门当年投资文件;
7.土地协议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8.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复印件); 9.拍卖所得用地需附土地部门有关手续;
(四)报件受理、办理时间及其它
1.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13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附用地红线图一份。
2.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一年内去土地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建设工程(建筑物、构筑物)规划管理须知
1.为什么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因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障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筑物、扩建;
(二)建筑物翻修:对原有建筑物的长度、宽度、高度以及基础深度、宽度不变的情况下,在原地进行拆建;
(三)建筑物装修和维修:原有建筑物不改变主体结构而进行的外部装修和维修;
(四)临时建筑;
(五)各类户外广告牌、宣传牌站牌、画廊、橱窗等新建、改建(具体办理见户外广告管理须知);
(六)雕塑、纪念牌、小品、围墙、宣传栏等构筑物新建、扩建、改建(具体办理用户外广告管理须知);
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阶段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分为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设计方案、核发许可证三个阶段。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一)哪些工程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在具体由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且无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设计依据的单项建设工程,除临规划的20米宽以下城市道路(包含20米)两侧或其它不临街地段的层数不超过六层的在宅建筑外,其余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其他建设工程,因方案招标等原因需要时,也可申请。
(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申请报告须说明拟建工程地点、功能性质以及其它内容; 2.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件(原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的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在地形图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的用地界限,拟建工程的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4.其它有关文件;
(三)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建筑规划窗口受理,在建立案卷后的14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五、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须知
(一)哪些建设工程需编制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方案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除临规划的20米宽以下城市道路(包含20米)两侧或其它不临街地段的层数不超过6层的单项住宅建筑外,其余须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规划的30米宽以上城市道路两侧、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建筑或其它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招标由规划部门指导,建设单位组织。城市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之前,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由规划部门决定并指导,建设单位组织。
(二)报审建设工程方案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申请报告须说明拟建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
2.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必要时提供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4.设计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批复文件或《建设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和附图;
5.建设用地的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在地形图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
6.送审设计方案二个以上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设计方案应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文字说明等;
7.其它有关文件、图纸,如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协议等。
(三)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建筑规划窗口受理,在建立案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申请报告须说明拟建建设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2.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复印件); 3.必要时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文件(按计划部门要求);
5.建设工程用地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拟建工程用地和建设工程位置; 6.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两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图纸应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7.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
8.市规划局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文件和附图(原件); 9.其它相关资料。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建筑规划窗口受理,在建立案卷后的13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延期、注销须知
(一)有关说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市规划局在建立案卷后的13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能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负。建设工程跨施工的,建设单位应于每年4月1日前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市规划局在建立案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自愿取消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到发证机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手续。市规划局在建立案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延期、注销手续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附图; 3.办理延期的,需要计划部门的文件; 4.其它有关资料。
建设工程(市政)规划管理须知
1.为什么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道路、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工程设施,必须持有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它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因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障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
二、哪些市政管线项目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取水、输水、配水及其它专业供水管道工程、水池、泵房;
(二)雨水、污水、工业排水管道及市政排退水明渠、明沟及其配套的厂、站等工程;
(三)热力管道工程(含热水、蒸汽、制冷水)、锅炉房、中继泵站、热力站;
(四)高压、中压、低压煤气输配管道工程、储配站、调压站;
(五)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室、高低压输配电力线路及路灯线路工程;
(六)长途电信、市话电信、军用电信、移动通讯、空传微波、各种专用广播、有线电视、数据传输等工程(含铁塔);
(七)铁路(含地铁)干线、支线、专用线、编组站、及其号志、轨道交通、通讯线路等工程;
(八)道路(指城市规划道路及现状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索道及道路内的行道树、花坛、花池;
(九)无轨电车馈线和交通指挥信号线路工程;
(十)城市防洪和河湖水系、闸、坝等工程;
(十一)人防通道工程;
(十二)特殊管线工程。
三、申领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申请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二)报审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时计方案;
(三)市政管线工程需要征用、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一)申请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的资料 1.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2.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地形图(1:500-1:202_)一份,并标注现状管线的位置,划示拟建管线的位置;
3.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应附送省、市有关部门对工程的批复; 4.其他有关证件及审查意见、协议书。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市镇规划窗口受理,在受理后的14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发给下列文件:
1.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一份。2.经核准的设计范围图纸一份。
五、报审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方案须知
(一)报审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的资料 1.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地形图(1:500-1:202_)一份,并标注工程设计方案的平面位置;
3.设计方案(一般少于两个)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4.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市政规划窗口受理,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发给下列审批文件:
1.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份(如有不同意,书面答复)。2.经核准的附图一份。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须知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须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小型建设工程除外);
3.管线平面设计图三份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管线平面位置必须标注在现状地形图上,地形图比例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1:500;
2.城市规划区外:1:500-1:202_;
3.大型工程需附总平面布置图:1:202_-1:10000;
4.大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需附纵、横断面设计图、设备安装图个一份; 5.工程设计说明; 6.管线工程概预算书;
7.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其附件、附图(城市公用管线除外);
9.经批准的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图; 10.有关协议文件。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市政规划窗口受理,在受理后1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发给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2.经核准的管线设计图两套。3.建设工程开放线通知单一份(与城市规划道路平行的市政管线)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须知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附图;
3.变更的工图三套,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原审批位置和变更位置须绘制在 1:500的地形图上。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市政规划窗口受理,在受理后13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发给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审查意见书一份。(如有不同意见,书面答复)2.经核准的附图两份。
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或注销须知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或注销须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或注销)申请表;
2.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附图(三份);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小型工程、注销项目除外)。
(二)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市政规划窗口受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发给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或者(注销)审查意见书一份。(如有不同意见,书面答复)
2.进核准的附图两份。
九、哪些管线工程项目需到所在区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米以下道路地区不临城市道路的六层以下单栋的庭院管线,且不和城市干管相联结的管线工程,由规划分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户外广告规划管理须知
1.为什么要办理户外广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加强本市户外设置和管理,美化市容景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宣传栏,护栏、广告牌、站牌、画廊、雕塑、书报亭、建筑小品等设施,应当符合地段的规划,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太原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单位,凭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中标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协议出让协议书,到市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太原市户外广告阵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依照太原市户外广告阵地规划,应当发布公益广告的,不属有偿使用范围,但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业务受理范围(本市六城区内)1.建筑物装饰、装修、建筑立面灯饰;
2.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招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公益广告牌、路牌、牌匾、指示牌、实物造型等构筑设施; 3.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临时性彩旗、条幅、横幅、拱门、气球等其它实施。
4.雕塑、建筑小品、纪念碑、画廊、工艺品广告等构筑物新建、扩建、改建。
三、业务办理阶段
建设工程(装饰、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分为:审查设计方案、核发许可证两个阶段。
四、办理户外广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户外广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并取得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原件、复印件);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协议出让协议书)、阵地单位的使用协议书。
5、户外广告设施施工图、效果图各两份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6.1:500地形图一份;
7.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投资文件 2.申请表
3.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附件;
4.装饰效果图、施工图各两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5.1:500地形图一份 ; 6.其他相关资料
(三)办理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投资文件 2.申请表 3.场地使用证明
4.雕塑效果图两份、能反映雕塑整体效果的模型一个; 5.1:500地形图一份 ; 6.其他相关资料
(四)办理软体广告《临时性软体广告规划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软体广告的具体尺寸、色彩、内容的示意图; 4.1:500地形图一份 ; 5.场地使用协议;
6、其他有关说明。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延期、注销、转让手续须知
(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时间、规格、设计图、效果图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申请设置的审批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设置人应当自行拆除。期满需延长设置的,应当于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公开出让的广告阵地使用手续不受前款限制。
(三)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审核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其审批即行失效。
(四)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的,设置人应向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须知
一、规划验收的范围
凡在太原市城市规划区内由我局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须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进行规划验收。
二、申请规划验收须具备的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二)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平立剖面图;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位、验位图、竣工测量地形图;
(四)《建设项目档案移交书》。
对于不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我局不予于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第五篇: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
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我市酒店式公寓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酒店式公寓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酒店式公寓是指具有居住功能,但不同于一般住宅平面和功能的建筑形式。
酒店式公寓除布置在酒店式公寓用地上外,可在商业办公用地或居住用地上兼容建设。
第四条在商业办公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其建设比例原则上在旧区不得超过20%,在新区不得超过35%;具体比例应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超出上述比例的,需先经市政府批准。
在居住用地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其建设比例可不受限制。
建设比例指酒店式公寓的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五条居住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项目,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一般住宅标准设置。
商业办公用地或酒店式公寓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项目,除物业管理用房按一般住宅标准设置外,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公建标准设置。
酒店式公寓的配建停车设施按《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中住宅配建标准执行。
第六条居住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项目,其日照标准及建筑间距按一般住宅标准执行。
商业办公用地或酒店式公寓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项目,其日照标准及建筑间距按公建标准执行。
第七条酒店式公寓层高一般不得超过4.8米;超过4.8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
第八条酒店式公寓的建筑单体平面一般采用通廊式布局,不得按单元式住宅套型设计。
酒店式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得大于100平方米。
第九条酒店式公寓的主要立面应当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阳台不得外挑,并采用封闭式。沿城市主干道原则上不得设置空调室外机,确需设置的,应做好遮蔽处理。
第十条酒店式公寓项目报审时,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其建筑布局、出入口位置及建设规模、比例。单体平面图上应当逐套标注“酒店式公寓”字样。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