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在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居民在建自建房安全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XX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目标任务。
2022年5月2日上午,完成在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房屋整治,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村(居)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的安全管理,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在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关口”。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居)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
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房屋进行排查,并对房屋承重结构、地基基础、材料堆放(使用)及建筑施工方购买保险情况和建房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开逐一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二)分类集中整治。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在建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根据排查整治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在建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过程管理制度。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镇住建、应急管理、执法、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XX镇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是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辖区内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细化责任分工。
各村(居)是此次农村在建房屋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镇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和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及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镇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负责指导防汛点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在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党政办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镇级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三)加强督促检查。
自2022年5月1日起,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对各村(居)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技术等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指导。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居)要广泛宣传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