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宝鸡工务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
宝鸡工务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
管内各科室、车间、多元各公司:
根据《西安铁路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202_—202_)》(西铁公函[202_]29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结合我段实际,制定本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计划。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消防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预防为主”原则,围绕“保安全、保稳定、保经营、促和谐、促发展”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段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运输生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进计划
(一)第一阶段(202_年5月1日-202_年4月30日)1、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领导小组; 2、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3、制定培训计划;
4、布置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5、将消防安全宣传、学习纳入风险安全机制考核;
(二)第二阶段(202_年5月1日-202_年4月30日)1、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使每名干部职工熟知(三懂、三会);
4、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演练,使干部职工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三)第三阶段(202_年5月1日-12月31日)1、对全段职工完成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任务; 2、完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考试验收工作;
三、具体要求
1. 各车间成立组织机构,必须有一名正职主抓此项工作; 2. 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每月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每半年以各种形式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3. 职工每月业务学习笔记要有消防知识学习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日常化;
4.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和日常消防知识及法律,法规。
5. 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消防安全风险管理考核中。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书记
副组长:呼延军
成 员:职教、保卫、线路、桥路、安全、党群工作室各科室人员
宝鸡工务段 年5月3日
202_
第二篇:宣传教育规划
关于印发《上饶县公安局“五五”保密法制
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
为不断提高对公安保密管理工作的认识,使公安保密工作更好地服务公安事业的发展,确保公安机关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安全,根据上饶县国家保密局和省厅保密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上饶县公安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保密工作保密法宣传规划
上饶县公安局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为不断增强全体民警的保密管理意识,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安工作发展服务,确保公安机关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安全,根据上饶县国家保密局和公安厅保密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在普及保密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公安保密实际,结合公安业务的性质、特点,区分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开展富有针对性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以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民警遵守保密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公安保密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公安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局副局长郑行乐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詹培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巩固“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通过保密
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特别是重点涉密人员进一步增强保密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保密法律法规、上饶县国家保密局和我局的各项保密规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保密职责,落实保密考评检查制度,实现依法治密、科学管理,为公安保密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对广大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列入工作计划。根据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采取集中保密培训、任职培训、警衔晋升培训、领导干部保密法制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保密法律知识学习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日益增强保密意识,抓好保密工作。
(二)切实加强全局各类重点涉密人员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一是加强对专兼职保密干部的培训,通过开展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开展保密工作必备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管理知识,建设懂业务、善管理、高素质的公安保密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专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在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的同时,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忠诚教育和反间防谍教育,构筑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促进重点涉密人员自觉履行守法护法职责。
(三)切实规范全局民警的保密法制教育。一是把掌握基本的保密法律知识作为全体民警政治学习和培训的一项基本制度,并纳入民警考核内容和形成相应的奖惩机制。结合普法教育阶段性要求,组织力量,抓准对象,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公安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测验。二是加强与组织人事、宣传、装备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借助各方面的力量,研究和规范民警的保密法制教育,认真抓好各级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的保密教育培训,开展对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必需的基本保密知识教育,努力形成各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充分利用墙报宣传、录像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讲座报告、公安综合信息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公安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四)重点抓好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有关保密法规的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信息系统保密形势的严峻性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掌握网上行为规范和保密知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局民警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增强敌情观念和保密观念,提高网络保密管理水平。
五、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3.《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4.国家保密局和中央主管部门制定的各业务系统的国家秘密及其秘密范围的规定;
5.公安部颁布的各项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规定;
6.上饶县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各项保密规定;
7.我局制定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时间安排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时间为202_年至202_年。
(一)准备阶段(202_年1月)。在认真总结“四五”期间保密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上饶县国家保密局的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我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按照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实施阶段(202_年2月至202_年底)。各部门要根据“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细化具体工作,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同时县局要对每个阶段、每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_年)。202_年1月至2月,县局及各地要对本地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各地于3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局保
密委员会。202_年3月,市局保密办组织对各地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202_年4月县局保密委员会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总结上报市保密局。
第三篇:202_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
202_年汤河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 为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汤河镇202_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
一、宣传任务
1、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2、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3、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增强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
4、加强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农民和青少年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广大农民及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准确、全面地报道我镇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的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宣传形式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份第一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届时,由镇食安委牵头,组织部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企
业于宣传周期间在食品流通、消费密集区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区域开展大型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要分别设立宣传点,摆放展台、展板和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回答群众的问题,举办假劣食品食物展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组织部分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企业在现场设立宣传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期间,可进行企业推介和名优产品展示,但不允许进行现场促销等商业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场所及城区主干道两侧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口号、知识讲座、知识咨询、宣传栏、宣传材料、科普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或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我镇要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状况和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墙报、图片、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农民群众开展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培养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宣教对象及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我镇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社区居民(村民)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小学校师生、集中供餐用餐的单位及负责人。
(一)社区居民(村民),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村民应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规范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教育工作者要学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让学生从小培养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针对集中供餐用餐中食品安全的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集中供餐用餐单位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集体用餐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村、安全村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的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今年我镇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能否达标的关键。因此,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禁敷衍搪塞和走过场。由于宣传工作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任务重、时间急,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本镇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根据实
际制定更为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明确目标,重点突出,组织严密,声势浩大,效果显著。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精心策划,多方参与。各村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村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形成政府推进、企业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3.重点突出,深入农村。这次宣传不仅要在镇政府大作宣传文章,更要加强村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4、把握正确导向。本镇要加强新闻宣传及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及协调。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消费信心,努力营造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严把最后一道关口的食品安全社会意识。要及时准确曝光不合格产品、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和重要案件查处过程,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要注意发挥行业组织、企业、教育部门和消费者的参与作用。
5、围绕宣传主题,打造活动平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宣传方案,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辟活动阵地,并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做好宣传周、宣传月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宣教内容的深化。
第四篇:五五保密法宣传教育规划
乌司发„202_‟27号 签发人:王志军
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五五” 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各直属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增强地区司法行政广大干警的保密法制观念和保密防范意识,提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实现司法局“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 1 — 实际,特制定《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习保密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力争使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得到全面提高,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和忧患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保密法律意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顺利发展,自觉形成保守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实施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干警、法律服务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抓好保密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宪法》、专业法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系统开展好宣传教育,学习宣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保密观念。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开展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三)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对保密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加强保密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增强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根据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五)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通过发生的窃密、泄密典型案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直观性强、效果明显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保密宣传教育氛围,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六)结合乌海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关于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活动,把保密法规知识宣传有机地纳入其中,从而提高各族公民的保密法律法规意识。
五、实施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2_年开始,至202_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_年)
在202_年底以前,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完善各自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教育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_年初至202_年底)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规划或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落实,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订出工作计划,年底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
各单位要在202_年第四季度对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_年11月底前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机关做好迎接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抽查工作。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定期对本单位开展保密法制宣传— 4 — 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
2、争取支持、严抓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明确“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具体事情要落实到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地方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3、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中,切实予以保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
宣传
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各局领导。
乌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_年10月27日印发(共印20份)
第五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2_〕7号)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
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国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推动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穿“八荣八耻”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于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过程之中,为构建适应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粮食流通体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粮食工作大局,适应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构建社会普法联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围绕“十一五”粮食流通规划总体目标,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五五”普法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五五”普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粮食流通行业特点,分类指导。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粮食流通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对这两个条例及配套规章和办法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要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粮食经济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促进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要进一步转变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议制度。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注重宣传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实现从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向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等活动,组织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粮食流通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工作要求、步骤和安排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
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要结合生产、经营、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粮食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粮食生产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面向全社会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和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在粮食流通管理中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水平。
(三)加强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政策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对粮食经营者,重点宣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培养粮食经营者(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宣传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有关规定,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开通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等方式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202_年下半年,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粮食流通行业五年规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2_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_年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人任组长,国家粮食局有关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实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国家粮食局按照中发〔202_〕7号文件的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全国粮食流通行业“五五”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到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推进普法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粮食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为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新型宣传园地建设,充分挖掘、利用互联网的宣传潜力,不断增强宣传手段的科技含量,开辟移动电视、车载电子显示屏等新型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