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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变更流程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5-720423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8 20:49: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师资格证变更流程

导医、导诊办理上岗证所需材料:

1、聘用证明

2、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及原件

3、合同复印件

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工作流程

一、办事流程

1、医师进行注册变更,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或《医

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备齐规定提交的材料,由所在的医疗机构派专人申办

3、区卫生局审查,合格的给予注册登记。

(二)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区外——区内)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照片、表格内容、公章齐全)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彩色近照)

3、注册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贴好照片并附化验单及报告单)【体检单位:浔阳区医院】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5、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6、聘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厨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需复印一份)

8、浔阳区处取得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申请变更注册时,应先到原执业机构及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打印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再到我局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9、原《医师执业证书》被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收回的需提供证明(变更通知书)(原卫生行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

(三)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照片、表格内容、公章齐全)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彩色近照)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出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复印一份)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7、聘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8、职称复印件一份

(四)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区内——区外)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原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拟聘用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照片、表格内容、公章齐全)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彩色近照)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5、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第二篇:医师资格证

医师资格证

目录

报考条件和等级

主考单位和发证机构

考试内容

医师资格证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合格获得的证书,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1]编辑本段报考条件和等级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主考单位和发证机构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是国家卫生部直属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的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同时也是发放相关的证书机构。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书》的区别与联系:

《医师资格证》(又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绿色封皮证书)

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第三篇:医师变更材料

甘肃省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甘肃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五张(含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七)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全格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

甘肃省医师证书补办提交材料

(一)填写相应《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或《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二)在我省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含补办申请审核表上粘贴1张);

(五)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六)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七)《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者,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

甘肃省卫生厅医师变更执业注册提交材料

(一)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甘肃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三)甘肃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并加医疗机构公章;

(八)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五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九)从其它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变更至我厅注册者,还须提交《变更注册通知单》和《申请人变更注册电子信息电子文本》;

(十)变更执业范围者,还须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一年或者专业进修一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一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

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应于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9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申请换领《医师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四)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五)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含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上各粘贴1张);

(七)申请人的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现所在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

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仍由军队管理的,按照军队执业医师的有关政策执行;拟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须在军队注销注册,并持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到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甘肃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 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提交材料清单

(一)《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含补办申请审核表上粘贴1张);

(四)申请人纠错事宜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纠错身份证号,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

甘肃省卫生厅医师执业证书纠错提交材料清单

(一)《甘肃省医师执业证书纠错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含补办申请审核表上粘贴1张);

(四)申请人纠错事宜所在执业单位证明;

(五)《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您已具有 材料,还差 材料,请尽快实事求是完善后提交到我厅。

第四篇:执业医师注册及变更流程[最终版]

执业医师许可流程(执业注册)

执业医师许可流程(变更执业注册)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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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医师资格证相关要求

佛山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

2015-03-18 11: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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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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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流程

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上传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等)→省考区资格复核→公布通过审核名单→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

二、受理报名对象

佛山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合法医疗卫生机构试用人员(户籍与试用单位均不在佛山者不予受理)。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

考生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期间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teniu.cc)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上传符合证件标准的彩色数码照片(按照医学考试网的要求)。

(二)网上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于2015年3月25日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为50kb-120kb),具体要求请按照该网站提供的《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注意: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传处,请考生用《报名成功通知单》替代上传,凭《通知单》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手写签名由报名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重新扫描上传至系统替代《通知单》)。

(三)现场报名

我市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即报名点)分别负责组织本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除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由禅城区负责组织,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考生由南海区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报名点负责通知。网报结束后上述工作未完成者、本人未参加现场报名者均不予办理现场审核和资格确认。

四、报名条件

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以及一九九九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若资格审核期间,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清单

(全部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规格为A4纸)(一)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封面页:《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说明:应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打印,并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报名时凭《报名成功通知单》打印,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此页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学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等)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公章一致(已改名的学校名称按毕业证书填写)。

第1页背面:毕业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1)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2)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3)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专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b、大专及以下军队学历,且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4)2002年10月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学历需提供入学时间证明;(5)非常规学年制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招生批文或者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www.teniu.cc按“方式一(考生进行实名注册后,登陆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申请,必须保证在4月30日前均为可在线验证状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审核原件);(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保证在4月30日前均为可在线验证状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第3页:考生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其中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原则上军队考生需用军官证报考。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说明:(1)“试用时间”书写格式统一为:“2014年X月X日至2015年8月31日”;(2)该表所盖公章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三者一致;(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4)在医务室试用的考生,试用单位要填医务室名称,并加盖医务室公章。

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盖单位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4年10月-2015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第6页: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说明:(1)试用单位应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2)考生试用期间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试用机构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应的诊疗科目。(3)多个试用单位的,各单位均需提交。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说明:(1)执业机构必须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机构一致;(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本证明。

第8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

第9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第10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卫生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和《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由学校(非学习内设部门)出具并盖章)(附表4)。同时应在8月31日前到市卫计局医政科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原件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验证)方能参加综合笔试。

第12页: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报名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两者不一致者,必须提供由出错的单位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第13页: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其他情况

军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

六、报名注意事项与声明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考生要对录入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报考信息填写正确,应填写信息不正确导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由于提供材料不齐而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省考区审核期间不能补充材料。

3.除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复印件外,其他所有复印件不需要试用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和盖公章。

4.严禁医疗机构对未试用或试用未满一年的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旦查实,考生和单位须承担相应责任。

5.本方案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的文件和要求整理而成。若上级卫生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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