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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独生子女费证明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5-1021987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4 11:31: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未领取独生子女费证明

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

没有在我单位(社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单位行政公章或计划生育章均可)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

从202_年1月起没有在我单位(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必须单位财务章)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

****年**月**日

以上证明可以开在一起(申请人双方证明)

在单位或社区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要申请人退回夫妻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单位财务章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提供未领取证明(单位财务章证明)原件。

第二篇:未领取独生子女费证明

证 明

X X X同志系我单位职工,该同志在我单位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未领取独生子女费。

特此证明。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第三篇:独生子女费领取

一、问题: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选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问题

2二、问题:以下是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条件,请问您是否符合?

1、本人为北京市户籍

1、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

2、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选项:(1)我符合以上条件→问题

3(2)我不符合以上条件→对不起,您无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问题请咨询电话

三、问题:请问您是否有工作单位?

选项:(1)我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放于工作单位或由工作单位委托于人才或职介集体存档。→办理

1(2)我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放于街道、镇社保所或人才、职介个人存档→办理

2四、办理1:

(一)基本情况:

办理条件:

1、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

2、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本人有工作单位

发放机构:

本人工作单位

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发放金额:夫妻双方每月共10元奖励费

(二)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2_]112号)

(三)提交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办理

2(一)基本情况:

办理条件:

1、本人为北京市户籍

2、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

3、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本人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放于街道、镇社保所或人才、职介个人存档

受理机构:

本人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受理时限:

审批合格后每年由镇、街道计生办统一组织发放。

(二)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2_]112号)

(三)办理程序:

①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镇、街道计生办。

③镇、街道计生办对材料进行复审,审批合格后每年统一组织发放。

(四)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

4、个人存档的需提供人才、职介存档卡。

第四篇: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苏州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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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者,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镇、街道,并附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照片一张。

上述原件由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审查。镇、街道应自收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审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镇、街道报来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及时审定。

(四)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颁发条件的,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交镇、街道代为发放;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并在二十日内送达当事人或交镇、街道代为送达当事人。

第五篇:独生子女费证明

证 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其子女出生后,从未向单位申领过独生子女费,不需要返还独生子女费。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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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未领取独生子女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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