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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15-837506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4 23:34: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市创模办:

2008年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模办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拓宽法制监督领域,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涉法案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2008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今年以来,市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拓宽立法渠道、创新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大批涉及城建、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的规章相继出台实施。

首先,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立法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了立法调研、论证、协调联系、立法反馈等制度。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法的同时,根据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制定了政

— 府立法工作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立法计划的报送和制定、立法项目的起草和送审、立法初稿的审查和修改、立法草案的审定和报审等各个方面。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公开征询和听证制度,对一些涉及民生、关乎百姓生活的立法项目,如《市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申报考核管理办法》、《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市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市贷款建设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和报审工作。

我办已经完成了市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制定了2008年政府立法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贯彻实施。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立法程序,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通过立法而不适当地强化部门权力和谋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使政府的立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合理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立法质量。

其次,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立法,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发展思路,我办在立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了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生态及人居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稳定等方面立法的同时,将过去政府立法

— 以部门行业管理为主转变为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心任务,完成了《市水运管理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起草、报审工作;完成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历史文化保护办法》、《市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修改、报审、公告工作,现已全市公布施行。

第三,注重立法的同时,实行立、改、废并具,充分保障了制度建设的合法有效。今年以来,我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法规规章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行规章清理的培训工作,并提出了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办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清查小组,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来的、涉及本部门行政权力的、现行的109件政府规章按照要求进行了三个月认真清理审查,现已清理出来废止12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26件,保留67件。已经市政府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将废止和失效的16件政府规章在日报上向社会公布。

第四,认真进行立法调研,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一是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安全监督检查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的—

— 起草、论证、修改、报审工作,现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三是分别完成了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省建设项目收费管理规定》、《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的答复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我办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机制、体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第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在检查实效上下功夫。重点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市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加大了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和对于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把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的日程化、常规化,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主动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府法制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严格履行程序。加大行政执

— 法监督力度,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从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人、国家赔偿主体等案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实体和程序违法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形成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许多县、区,市直各部门的执法机关全面系统使用了统一的法律文书,并建立和实行了备案审批制度,调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罚预先讨论制度,权利告知制度,送达回执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挂牌上岗和社会监督制度。亮证执法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并坚持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的原则。

第二,认真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及‚三证‛年审工作。我办根据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切实可行地培训方案和工作计划,对授课时间、内容、授课老师作了统筹安排,按照学习培训、考试、考核、资格审查、证件发放五个阶段,采取集中与分散、分期分批、聘请专家授课与自学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考评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及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即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效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不断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法办[2005年]37号)精神和市政府依

— 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我办在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编辑印制了《市行政执法依据汇编》,现已发放到市政府各部门,供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同时,完成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调研、考察和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常委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三)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严格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进行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坚持 ‚三条原则‛,保证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标准。一是‚往前赶‛,就是通过同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协调,在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过程中,积极提前介入,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不偷懒‛,就是对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反复看,直到弄懂其精神实质为止,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守时间‛,就是在法定的时间内向省政府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时效。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完成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调研考查和起草工作;完成了《市牛人工授精点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市粮油经营网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审查、把关、答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规范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

— 政府工作运行规则》、《市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暂行办法》、《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答复工作;截止目前,向省政府上报2006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上报了核对的备案政府规章46件;向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报备政府规章4 件。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了救济和保障功能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条例的要求,按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案件,有力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一是截止今年10月底,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审结16件,未审结1件;其中维持1件,变更1件,责令履行2件,撤回3件,不予受理8件,转送1件; 积极参加市政府行政诉讼工作,目前,共参加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审结1件,未审结3件。通过行政诉讼有力地维护了政府的形象,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热情接待和处理与行政复议有关的来信20余份、来访人员30人次。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来信来访者我们热情接待并依法受理,属于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我们依法向当事人进行认真解释,并与相关部门衔接,最终达到满意;三是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了4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过召开行政强拆会,充分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人民群众和媒体的一致好评;四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南山公路、甘霖公司等10多件法律咨询意见函的答复工作,充

— 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五是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并参加了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我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敞开大门受案。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找任何理由和条件,坚决依法受理。二是秉公依法办理复议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排除非法干预,做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提高了办案质量。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该进行赔偿的依法决定赔偿,从未有官官相护的事情发生,树立了行政复议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三是围绕中心办案。《纲要》和《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一心一意谋发展这个中心来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用复议方式解决发展中出现的行政争议和矛盾,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不断创新办案方法。我们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法、新举措,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简易程序,解决行政纠纷。

(五)精心组织,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 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高质量的完成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认真调研,现已答复46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环卫工人节’》、《 关于尽快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议案;现已答复33名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市流动人口子女实施义务教育进行地方立法的建议》、《关于实施‘一城一交’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关于‘医闹的问题’建议地方政府立法》、《关于加强黄河段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提案。

(六)贯彻落实《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我办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服务、协调等职能。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今年3月份召开了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对城关区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和张秀珍等29名个人给予了表彰。二是为了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6月份我办会同市编办到外地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调研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在筹建当中;三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国全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去年11月6日召开了市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对近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安排

— 布置了下一步工作。根据2007年11月7日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11月底召开的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要点,着力解决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中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环境改善等问题。

(七)加强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我办在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的同时,积极开展党风廉正建设,逐步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实施‚治庸‛计划,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党章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荣辱观,使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大为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真正做到了政治上更加过硬,精神上更加饱满,作风上更加踏实,业务上更加精熟,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加深了对党的宗旨、信念的理解,形成了服务大局、团结协作、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虽然我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立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三是备案审查的工作落实和检查不够;四是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重点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力争达到市政府《五年规划》提出的要求。

二、200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 2008年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全国、全省及我市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继续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工作的高级参谋和助手作用。

(一)在制度建设方面, 要立足立法工作实际、积极创新立法方法、突出当前立法工作重点、力求本地立法特色、完善立法机制、严格立法程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立法项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应当尽快尽早进入立法程序。在政府立法过程中,必须克服陈旧思想和落后观念,树立新思维、新理念,拓展新思路、新视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和合理归纳的基础上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将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目标,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决策体系、执法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和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公共服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及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政府立法工作按照‚精简、准确、管用‛的原则,既要突出地方特色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并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评估机制,及时提出和完成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意见,做到‚立、改、废‛并重。一是要完成好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项目的起草、报审工作;完成国务院法制

— 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意见征求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调研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结合2008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完成现行法规、规章及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及公布工作;三是完成《市政府规章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

(二)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要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首先,要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法律素质为重点,强化法律培训力度;以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着手,全面规范和统一主要执法活动和重要执法环节,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突出法制部门内部执法监督的主管地位,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和创文明机关活动,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观念,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采取集中学习,业务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执法专业知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资格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文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其次,要认真全面做好明年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以培训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在备案审查方面, 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时间、备案方式、审查时限、审查方式、纠正方式等制度,加快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健全并逐步推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机制;积极参与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前期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降低纠错成本,提高备案效率,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督导完成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总、上报和公布工作。要在第三轮全市执法人员培训中增设备案、审查科。

(四)在行政复议应诉方面, 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研究解决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数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研究解决县区法制机构人员虚设的问题,使其与行政复议工作的任务相适应;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探索行政复议的有效制度和途径,包括行政复议申请办法、网上受理办法、程序规定、重大复议案件报告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集体审议制度、行政诉讼及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等;在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首先,要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使广大的人民群众掌握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其次,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特别注意审理好因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规范拆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政府的行政行为。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五)在法制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方面,一要按照去年11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要求,会同市编办完成对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的调研,根据县区人口规模,提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的原则性方案;二要完成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挂牌及人员配置工作;三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就政府部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向市政府提出具体见意;四要加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程,完成人员选配、办公场所建设、经费申请等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和制度;五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六要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精心组织两次全市领导干部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仲裁工作的督促指导,一是继续作好仲裁推广、推介和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资源、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常抓不懈;二继续积极做好格式合同文本的修订工作,明确约定仲

— 裁条款,积极提供仲裁案源;三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讲座、仲裁员沙龙等活动,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执业水平,通过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净化仲裁环境,提高仲裁员操守水平。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日

第二篇: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全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市法制办2008年创模工作总结

一、200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08年,我办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办合理调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是完成了《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的起草和报审工作。今年6月,我办根据2007年11月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精神,组织人员调研了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意见,并于2008年8月召集由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政府目标办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再次对《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形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并于9月份完成了上报工作。

二是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我办于11月上旬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准备事项的通知》(人常办发〔2008〕73号)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后,就着手《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并在完成《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通过下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已上报市政府。

三是完成了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督促上报工作。按照《纲要》关于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要求,我办于11月初向各县区、各部门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报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区、各部门均按规定要求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办科学调整立法工作部署,注意正确处理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关系,注重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一是完成了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我办完成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其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施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是完成了9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2008立法计划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要求,完成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市旅游管理办法》和《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9部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其中前7件政府规章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公布施行。

三是完成了20余件立法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和建议工作。我办按照征求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对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立法征求意见给予答复和建议。主要有《土地复耕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管理办法》、《省部门统计管理规定》、《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20余件。

在具体工作中,我办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一是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切实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增强了立法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工作机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着力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是建立了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针对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办起草了《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草案)》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草案)》,并于今年年初提请市政府审议。7月份,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发布了这2件政府规章。

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根据省政府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我办在年初就制定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从 1月18日我办组织召开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第一期持证执法培训班开始,至6月底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结束,我办共举办市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班8期,培训执法人员2698人,并指导县、区政府举办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4758人。这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培训工作质量,对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能力都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

三是完成了全市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我办在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依法颁发执法主体资格证,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组织严格禁止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从7月份我办在市委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暨行政执法人员颁证会议至11月底,我办为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637个行政执法单位颁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为全市300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7350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通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活动。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是完成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外挂牌工作。今年8月,我办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厅组织召开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仪式。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仪式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后,行政复议得到广泛宣传,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同时,我办还将复议办公室从市政府机关大楼搬到了市委招待所,并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挂在了市委招待所门口,这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办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12件,其中维持9件,不予受理1件,撤销2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办案,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该进行赔偿的依法决定赔偿。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化解了行政争议,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积极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和其他涉法事务工作。全年我办受市政府委托,出席法庭应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4次,召开了2次行政强拆听证会,代表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省政府驳回申请人申请1件,撤销市政府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接待处理与行政复议有关的来访80人次。

(五)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政府层级监督 按照“四级政府、三级监督”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了备案审查力度,提高了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促进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一是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分别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向省政府报送备案。

二是对市建委、市规划局和区政府分别报送的《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市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办法》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三是参与并完成对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建委、市安监局和市执法局等单位报送的《市价格调节基金补充规定》、《市新建商品住房成本审核认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工作的决定》、《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供水抄表到户实施办法》、《市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细则》9件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修改工作。

(六)精心组织安排,认真编纂《市志·政府法制志》 《市志·政府法制志》的内容不但包括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历史,而且还包括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的发展历史,可以说编纂这样一部志书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我办把编纂《市志·政府法制志》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认真组织进行政府法制志的撰稿和统稿工作。年初,我办从机关各处抽调了5人,专门从事政府法制志的编纂工作。首先由编写人员完成了县政府法制志和市审计局法制志的编写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办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编写政府法制志的专题会议。会后,各县区各部门陆续完成本县区本部门法制志的撰稿工作,并由我办完成了统稿工作。二是认真组织进行政府法制志的初审和复审工作。经过编纂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办在完成统稿工作的基础上,在市志办的指导下于9月份又完成了初审和审后修改。目前,正在组织进行《市志·政府法制志》的复审工作。

(七)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

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办高质量的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两件人大议案的答复工作。一是完成了谢伟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施办法》的议案答复工作。二是完成了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政府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的答复工作。我办承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以上议案和建议后,办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相关处室人员,针对议案和建议所提问题进行调研,然后根据调研情况对所提议案和建议的人大代表以正式文件进行了答复,并将答复件按时报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八)加强学习调研,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我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新方式、新办法,将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交流体会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十七大文件,推动全办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干部政治业务水平,全年先后派出9名同志分别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的学习。

三是组织干部赴外地调研政府法制工作。为借鉴外地政府法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开创工作的新思路,全年先后三次派出6名同志赴外地调研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汲取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一年来,我办克服任务重、临时交办批办工作多、办公经费紧张等诸多困难,全办同志振奋精神,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限于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还远远不够。二是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事后评估等制度建设方面有待改进。三是长期存在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四是专业人员紧缺问题没有明显改善,尤其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级政府配备专业复议工作人员的硬性法律规定未落到实处。

二、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抓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一要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决定》的重大意义、出台背景、确立的主要制度、提出的各项要求等,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采取开设依法行政专栏,举行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论坛等多种形式,重点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度、深度宣传报道。二要认真组织对《决定》的学习培训,通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宣传通报各县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理情况。真正把贯彻《决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和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要注重通过媒体广泛向社会征求对立法计划和立法草案的意见,选择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立法项目,逐步改变单一由部门提出立法建议的模式,使政府立法更加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更能体现和反映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办法》和《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修订)》等8件政府规章的制定出台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一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并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二要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积极探索和建立案件审理听证、会审制度以及和解、调解程序规则。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逐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三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办〔2006〕2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复议领导、监督、指导各项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调机制,推行各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四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特别注意审理好因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要加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执行力度,对不依照该规定送审或者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要加强对全市备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加强对县区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好业务交流,促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要抓好涉及民生的社会发展、社保、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进一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政策和业务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二要严格公文办理,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三要探索建立定时总结、研究工作业务的相关制度,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指导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把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工作队伍,认真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第三篇: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 关于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窗口:

为继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励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法制办和行政审批中心实际,现就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与日俱进,更新观念,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党委、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体党员同志在争创“五好机关”、争当“五好党员”和“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功立业、争当先锋。

二、基本原则

一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法制和行政审批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用是否调动了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是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任务来检验活动成效。二要搞好结合、精心组织。要根据2010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中心窗口工作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系列争创活动成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吸引力。三要选树典型、营造氛围。要注重发现和总结身边典型的人和事,用生动事例教育党员干部,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光荣、不思进取可耻”的浓厚氛围。四要立足本职、注重实效。要从本职

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起,通过开展活动让党员干部看到变化、增强信心、提高素质。

三、主要标准

(一)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机关文化氛围浓厚。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服务对象的信赖人、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关和中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具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学赶先进、干事创业、争当先锋”为载体,明确目标要求,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在“比、学、赶、超”中争当先锋。要重点以“人民的好警官—戚恩雨”为学习榜样,认真查找自身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当“恪尽职守、践行宗旨”的先锋。机关科室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标准、落实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要继续当好中心窗口的表率;要结合法制办和审批中心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体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一)要把开展的“党员目标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鼓励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利用工作之余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困难家庭,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兑现实事承诺。

(二)要以建设和谐机关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要把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作为文明机关建设的着力点,围绕服务理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主题,继续深化政府法制和审批中心的“阳光服务”文化内涵,用“阳光服务”理念凝聚人、激励人,推动党员干部锐意创新、奋力创优。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幸福威海”文化活动,认真做好“七月机关展示月”文艺汇演筹备,展示法制办和审批中心良好形象。

(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继续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深化“三问”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切实正确认识责任、热心服务群众。要以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重点,继续深化“优化服务提效能”活动,树立务实、高效、清廉的机关形象。扎实做好帮扶困难村工作,继续帮助帮扶村搞好村两委配套建设和村庄绿化工作,确保帮扶任务圆满完成。

(四)根据机关支部新换届实际,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读书班”和“组织委员培训班”,不断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二是自觉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水平;三是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新一届支部工作三年规划,完善争先创优机制,继续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程序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5月13日前)。在组织人员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机关、中心窗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和中心窗口负责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二)公开承诺内容(5月底前)。全体党员和全体窗口工作工作人员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导履职践诺(5月至12月)。要根据党员个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记录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支部和各窗口负责人要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承诺的事项全部认真落实。

(四)严格考核评议(6月、12月)。要结合半年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群众评议活动,对党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参照目标承诺考核得分,综合评定成绩,在支部内部公开评议结果。

(五)评选表彰先进(12月底)。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凡是因兑现承诺成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申报本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并推荐参加市委和机关工委表彰的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在办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成立由法制办党组、行政审批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中心宣传栏、大屏幕、标语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发现和表彰机关科室、中心窗口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目标承诺工作、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和谐机关”、“文明科室(窗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工作落实。要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促进工作落实。

(四)立足本职工作,鼓励探索创新。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尊重党员的首创精神。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鼓励党员群众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严格考核督导,确保承诺兑现。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列入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第四篇: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3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13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2013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2009年至2012年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2012”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2010-2011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二、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m.depeat.com)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第五篇:创建模范城市倡议书

随着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更伴随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株洲的城市道路在不断地得以改造升级,宽敞的沥青砼路面和四通八达的道路构架给株洲的交通提供了便利、坚实的硬环境。

然而,当我们驻足红绿灯前,你会随时发现:闯红灯者有之;横穿马路者有之;随意转弯掉头者有之;抢道逆行者也有之……不文明的驾驶与靓丽的道路环境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显得十分的不和谐,于是打架斗殴发生了,车毁人亡发生了,妻离子散发生了,一幕幕的悲剧在上演,一个个撕心裂肺的教训引人深思……

悲剧和教训在呼唤着城市交通的文明,呼唤着车守“纪”人守“则”。为了您的安全和家庭幸福,也为了别人的安全和家庭幸福,更为了千万个家庭的安全和幸福,我们提出了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号召,同时也向全体市民郑重倡议:

(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心急吃不了热汤圆”,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效率的竞争时代,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同时也请您多一份沉着,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等待,因为您少一份焦躁,就会给您带来多一份的安全,也给整个城市带来多一份的和谐,因此请您稍安勿躁。

(二)车守纪,人守则

不以规则,不能成方圆,“红灯停”、“绿灯行”是最起码的交通规则。“闯红灯”、“横过马路”的后果不仅仅是交通罚款,不仅仅是安全隐患,它更彰显着一个城市的文明和整体形象人。因此请您不要抱有“闯红灯”、“横过马路”之后的侥幸,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处处想安全、不开“霸王车”、“特权车”、“酒后车”。因此请您时刻牢记:时时讲安全。

(三)以身作则,广泛宣传

城市是个大家庭,你我都是一份子,我们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家人,还要主动热心地向他人宣传交通法规与规章,带动他人,带动全社会都参与其中,“创模”的氛围才能日惭浓厚,“创模”的气势才能家喻户晓,“创模”的目标才能指日可待!

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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