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凡在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交付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我镇建管中心汇报。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保障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最少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严格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五、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南涪高速公路
二〇一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培训、装备”并重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确保实现建工集团下达的全年因工伤亡控制指标,特与各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目标
1、杜绝安全生产责任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因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以内;负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施工现场远程视屏监控率100%。
2、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健康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有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程序报批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抵押、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和安全奖罚落实到位。
二、考核办法
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文件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占40分,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占15分,施工现场远程视屏监控率占15分,安全保证体系(包含安全措施费用报批使用、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占30分,共计100分。
2、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被市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受到相应处罚,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照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评
定。
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党政工团技家”六位一体齐抓共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2、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安全工作要有严密的组织保障、制度保证,要有资金、设施、设备保证,做到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把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关和交底关,做到不安全生产,不安全就停产,安全隐患未消除不生产。
3、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管理制度,抓好安全隐患分级(A.B.C)管控工作。认真抓好市内外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用好远程视屏监控、网络等信息化手段,重点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机械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动态开展安全检查、整改、验收工作,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4、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各项目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进行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和建工集团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5、抓好联营方、分包方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与控制,从源头上
严控队伍的进入,加大承包合同的约束力度,明确责任,用经济手段抓好相关方的安全工作。
6、突出“以人为本”,按照教育管理培训并重原则抓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以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为主的农民工管理“四好”活动,推行人性化管理、关爱民工,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7、各单位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再开工;远程视屏监控系统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和进度安排有序实施,积极发挥其对安全工作的管控。
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规定,对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事故按照规定和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认真汲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四、附则
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式贰份,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重庆交通建设(集团)责任单位:重庆涪南高速公路
涪南高速公路项目管理部LJ施工段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202_-1
第四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有效杜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建筑施工队要持有相应资质,承接相应工程项目,服从属地镇政府及村委会、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2、建筑施工队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的文字资料)。掌握用工人员身体状况,保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
3、建筑施工队设立1—2名现场安全负责人(持工长证),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牢固绞手架、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文字资料)和岗位责任制,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交叉作业。开展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专项检查,防止土方坍塌、绞手架倒塌,火灾等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供电所要求,严禁私拉乱拽、乱接等行为,做到非电气人员禁止动电,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5、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机械设备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持证有效证件上岗。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在最短时间通知镇安全科或党委办公室。
7、将施工资质证书、工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甲乙双方施工协议书、生产安全措施等交由村委会备案。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建筑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盖章)(盖章)
200年月日
第五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名称:xxxxxxxx 项目经理: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x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分公司、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
公司:(章)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证号: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二○××年×月×日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