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推荐5篇)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15-21906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11:18: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一)符合《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民营(或中方控股50%以上)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报的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资助金额:省资助20-50万、国家资助50-100万 惠州市有一定的配套资金

申请时间:6月、9月

第二篇: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须知(推荐)

201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2010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

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0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2010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4.在西部欠发达专项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基金2010年专门针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贵州省、广西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创新项目作了说明,内容详见《项目指南》。海南省参照执行。

5.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重点创新项目

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1.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立项后推荐给管理中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营业收入-2006营业收入)÷2006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营业收入-2008营业收入)÷2008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净利润÷2009平均净资产×100%。

(3)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第二章 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管理单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荐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辖区内项目。

(三)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

二、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企业交给推荐单位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①书面认证意见;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09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2007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8个月以内(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2009的财务报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报2009财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3.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函;

(3)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装订至少二册,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③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

(4)地方立项文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复项目加以标注);

4.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所需的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其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其辖区内全部地方基金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总额;

2.推荐单位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该推荐单位辖区内2009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数(含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的120%。

3.2009创新基金未立项而推荐单位认为需要再次推荐的项目(即重复项目),必须补充说明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次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重复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推荐单位推荐总数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项的项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推荐。

4.对2009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已立项而未推荐创新基金的项目,如要推荐2010年创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项文件及2009年资金到位证明。2009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0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求与2010年一致。

5.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

6.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

第三篇:2009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程序

2009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1、通过创新基金网站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营业执照、国地税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一式二份)一并送达服务机构(见下)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二)项目申请:

1、已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体的指导);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五份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6、企业将定稿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提交到服务机构;

7、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注册、申报情况进行地方创新基金评审,立项并给予地方资金支持后,由省科技厅(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到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申报说明

1、注册资金30-300万(含300万),注册时间不超过36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06年6月1日以后)的企业可申请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2、已有项目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高新区重点科技创新计划,须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3、2008已经申报,但没有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得到项目组织单

位同意方可申报,并说明项目在本申请材料中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4、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必须在高新区内。

5、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2009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相关《指南》和《申报须知》,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一)创新基金一般项目:2009年8月20日

(二)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2009年5月8日

(三)创新基金重点项目:2009年5月31日

三、申报项目组织单位:成都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张力帆电话:85170552

四、申报服务机构

(一)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1、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2号楼B座5楼

联系人:刘芹联系电话:85335555-6062、高朋大道5号起步区基地B座5楼

联系人:李晓路联系电话:851602333、西部园区基地

联系人:曾娣琼 联系电话: 87846605

(二)成都市风险事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张闻联系电话:85336380-852

五、创新基金相关网站:

创新基金网站:http:∥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

第四篇: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介绍

201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项目申报说明

一、支持对象: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个人独资企业、上市公司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一般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4.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包括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的文件)。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行成销售规模;(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三、支持额度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四、我司创新基金代理收费

我司近三年已经成功为20多家企业申请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并拿到了国家、区级的配套奖励。平均每家客户拿到的奖金数额达76万之多。

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费用情况为:项目前期支付我司10000元,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公示通过后,企业拿到国家、市区级奖金后,支付我司奖金总额的15%.请需要了解项目申报情况的企业早日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倪丰 联系电话:*** QQ:2211413365 邮箱:cpcs02@163.com

第五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第一部分 使用说明

创新基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

《指南》的编制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明确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及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创新基金的支持。

《指南》作为创新基金申报和立项审查环节中的一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各级管理单位组织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指南》共分为三部分,即:使用说明、政策与目标、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在政策与目标部分,介绍了创新基金宗旨、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创新基金立项审查机制、本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各类项目专家评审的重点。

《指南》中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部分,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主要技术领域,按照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级分类编排。在技术领域和子领域中,分别介绍了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目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等。在方向层面上,具体描述了各方向所支持的核心技术、项目阶段界定、本不支持的产品以及申报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一、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按照《指南》中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基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如果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而且申报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二、《指南》中,在技术领域或子领域层面上某些行业或产业会有交叉,如通信、电力、医药等,企业应按照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参照《指南》各领域的说明,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三、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的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有关方面的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若材料不完备,请企业暂时不要申请。

四、凡属于在《指南》的技术领域、或子领域、或方向中指出的不支持的项目,及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或市场竞争激烈而无明显竞争优势的项目,请企业不要申请。

第二部分 政策与目标

创新基金作为目前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政策着力点的中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肩负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使命。

一、创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术创新。

其次是鼓励技术创业,培养技术创业企业家。第三是促进产业发展。第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二、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三、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和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内容既包括对项目技术水平的审查,也包括对企业综合实力的审查。

四、创新基金本支持重点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项目;围绕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的创新项目;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

五、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

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初期、研发中期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特别注意:创新基金不支持军用产品开发项目。2013年拓展支持方向,增加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

第三部分 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是在信息资源利用方面。第二是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第三是在信息技术和产业方面。第四是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第五是在信息化建设环境和信息化安全方面。

申请本电子信息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在基金电子领域软件产品支持范围内;

2.通信产品项目在申请时要有样机(品)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3G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已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

3.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生产线设置和生产线改造项目,原则上承担企业要已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

4.为特殊行业配套和服务的产品,要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请在可行性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某些特定行业的应用系统和专业类软件,按照应用特点划分在不同的技术领域、子领域和技术方向上进行支持:

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电子信息领域中下列八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

1、软件产品;

2、微电子技术;

3、网络及计算机产品;

4、通信产品;

5、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6、新型电子元器件;

7、信息安全产品;

8、智能交通产品。

(一)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是指以产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的应用于信息化建设中的,施于网络、计算机环境及各种数字化设备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本创新基金将重点鼓励自主创新成分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形态清晰、应用明确、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

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出口,鼓励发展跨平台的产品。

本子领域所提及的产品项目,在申报时,必须提交证明技术创新成果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专利(软件产品可为软件著作权证书)、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报告。研发初期的项目如果没有上述四类资料,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与其他企业的相关合作协议。若干项目类中另需必备的申报资料,请注意相关条目的提示。

本不支持自主创新成分低、市场前景不明朗、技术含量低、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重复的技术引进类软件产品;不支持网站建设类项目;不支持游戏类软件项目;不支持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项目,不支持电子出版物项目。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 系统软件(1)小型专用操作系统,包括嵌入式操作系统;2)新型数据库管理系统;(3)基于UEFI接口标准的固件。

2. 支撑软件(1)软件测试工具;(2)软件管理工具套件;(3)数据挖掘与数据呈现、分析工具;(4)虚拟现实的软件开发环境与工具;(5)面向应用领域的软件建模、生成、组装、仿真、验证等工具套件;(6)支持模块封装、企业服务总线(ESB)、服务组装等的工具软件;(7)具有明显行业特征、基于服务划分的软件构件库。

3. 中间件软件(1)行业应用的关键业务控制中间件;(2)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和面向服务的架构(SOA)的应用中间件;(3)消息中间件;(4)面向业务流程再造的中间件;(5)支持异种智能终端间数据传输的控制中间件。

4. 嵌入式软件(1)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系统;(2)嵌入式数据库管理系统;(3)嵌入式软件开发工具或开发环境;(4)嵌入式支撑软件层中的其他关键软件模块。

5. 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1)基于模型数字化定义(MBD)技术的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制造及工艺软件;(2)面向行业的产品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3)基于计算机协同工作的辅助设计软件;(4)支持快速成型的产品设计软件;(5)具有行业特色的专用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工具(6)支持协同处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软件;(7)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相关软件。

6. 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1)基于智能技术的中、外文字识别软件;(2)字处理类(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处理软件;(3)基于多种技术综合的机器翻译及评测软件;(4)语音识别软件和语音合成软件;(5)集成中文手写识别、语音识别/合成等多项智能中文处理技术的应用软件;(6)

7. 图形、图像软件(1)支持多通道输入/输出的用户界面软件;(2)基于内容的图形图像检索及管理软件;(3)基于海量图像数据的服务软件;(4)具有交互功能与可量测计算能力的3D软件;(5)具有真实感的3D模型与3D景观生成软件;(6)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软件。

8. 金融信息化软件(1)支持金融风险防范及内部交易安全防范系统;(2)支持网上财、税、库、行、海关等联网业务运作的软件;(3)基于金融领域管理主题的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技术及其应用;(4)支持金融领域新型服务模式的软件。

9. 地理信息系统(1)网络环境下基于分布式计算的GIS基础平台软件;(2)基于时态(即带有时间标识)技术的空间数据库软件及平台软件;(3)支持组件式、易于搭建应用系统的GIS开发软件工具;

10.电子商务软件(1)基于Web服务(Web Services)及面向服务体系架构(SOA)的电子商务应用集成环境及其生成工具软件或套件;(2)新模式下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或电

子服务平台的构建工具或套件;(3)基于语义的信息搜索与服务软件或工具;(4)面向移动电子商务新型服务模式及应用的软件。

11.电子政务软件(1)用于构建电子政务系统或平台的软件构件及工具套件;(2)跨系统的电子政务协同应用软件环境、平台或工具;(3)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决策支持软件和工具;(4)基于电子政务业务模型的电子政务软件开发工具。

12.企业管理软件(1)实时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软件;(2)基于RFID和GPS应用的现代物流管理和监控软件;(3)支持区域产业化发展的企业集群协同的物流及供应链管理(SCM)软件;(4)面向客户个性化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

(二)微电子技术1. 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

2.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 3. 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4. 集成电路测试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1.计算机和终端产品(1)手持和移动计算机(HPC、PPC、PDA)产品,包括基于电子纸技术的通用终端产品;(2)具有特定功能的行业应用终端产品,如金融、公安、税务、教育、交通、民政等行业的应用中,集信息采集(如条形码、RFID、视频等)、认证支付和无线连接等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产品等;(3)基于电信网络或/和计算机网络的智能终端产品;(4)基于GPS、GIS和无线通讯技术等的车载、船载定位与管理终端产品等;(5)适合某种网络环境的机顶盒产品,如IPTV机顶盒等。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3.网络产品(1)应用于企业网和行业专网的网络管理软件产品,如监控软件、IP 业务管理软件等;(2)各种网络服务系统,ISP、ICP 的增值业务软件和应用平台等;(3)用于企业和家庭的中、低端无线网络产品,如无线接入点、无线网关、无线网桥、无线路由器、无线网卡等产品;以及近距离(几米到十几米)无线产品,如蓝牙产品、UWB 产品等;(4)家庭用的网络类产品如家用路由器、数字家庭网关等,以及其中自主产权的芯片、模块、软件等;(5)支持 IPv4 向 IPv6 过渡的中、低端网络设备和终端;(6)支持可信计算的网络产品。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此类系统是指通过遥感、卫星定位等技术获取空间信息,并与各行业应用紧密集成的综合应用系统。

5. 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此类系统指行业及企业在网络上运行的研发、生产、管理等各种活动的信息化系统。6. 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此类产品是指传感器网络节点、路由协议软件、节点嵌入式软件和系统等产品。

(四)通信产品

通信产业(含运营业和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与先导性产业。本领域所提及的产品项目,在申报时,必须提交证明技术创新成果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专利(软件产品可为软件著作权证书)、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报告。研发初期创新项目如果没有上述四类资料,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与其他企业的相关合作协议。若干项目类中另需必备的申报资料,请注意相关条目的提示。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 光传输产品

该类设备是指用于城域网和接入网的新型光传输设备,其主要技术特征是支持多业务、多速率接口、多技术融合。

2. 小型接入设备

此类系统是指位于各种网络(有线、无线等)的边缘、能在一个平台上将用户多种业务

(如监控信号)接入到网络中的设备。

3. 无线接入产品

此类设备是指除移动通信以外的其它公用无线通信接入产品,包括无线局域网(WLAN)、无线接入系统,以及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等。

4. 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产品

此类设备是指用于移动通信网络等的系列配套产品,5. 软交换和VoIP系统

此类设备是指下一代网络中基于分组交换的系统和设备。6. 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此类系统是指电信运营企业(包括ISP/ICP)网络的各种支撑管理系统 7. 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此类应用系统指的是用于固定网、2.5G/3G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之上的增值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8. 宽带移动通信产业

宽带移动通信在世界经济发展战略中处于重要地位,而以4G为龙头的移动通信技术正带来下一次信息产业革命。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广播电视技术涵盖了数字音视频、网络、通信等电子信息技术的方方面面,是信息技术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本子领域所提及的产品项目,在申报时,必须提交证明技术创新成果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专利(软件产品可为软件著作权证书)、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报告。研发初期的项目如果没有上述四类资料,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新技术查新报告或者与其他企业的相关合作协议。若干项目类中另需必备的申报资料,请注意相关条目的提示。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 演播室设备 2. 交互信息处理系统 3. 数字地面电 4. 地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5. 专业音视频信息处理系统

6. 电台、电视台自动化设备7.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 8. IPTV设备 9.高端媒体信息服务平台(1)家庭信息综合处理平台;(2)便携式个人信息综合处理终端。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新型节能产业的基础,其发展速度的快慢、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信息产业和制造业/新型节能产业的发展。本子领域所提及的产品项目,在申报时,必须提交证明技术创新成果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专利、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报告。研发初期的项目如果没有上述四类资料,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与其他企业的相关合作协议。若干项目类中另需必备的申报资料,请注意相关条目的提示。

1.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

2. 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 3. 片式半导体器件 4.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5. 中高档机电组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是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安全应用体系的基础,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

申报研发中期项目的基本申报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关键技术成果的鉴定证书、检测证书、测试报告、验收证明等成果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如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产品样机;2)软件著作版权、专利、专利受理通知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验收基本要求:必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材料,而对于安全测评类产品、安全管理类产品、安全应用类产

品、安全基础类产品或网络安全类产品还要求至少提供下面三种有效期内的证书之一:①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②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③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而对于专用安全类产品的其他特殊申报要求和验收要求,请参照相关技术方向的具体要求。如果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有了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申报研发初期项目的基本申报要求:应提供下面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第三方出具的关键技术成果的鉴定证书、检测证书、测试报告、验收证明等成果证明材料;2)产品样机;3)软件著作版权、专利、专利受理通知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验收基本要求:必须提供产品样机和软件著作版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而对于安全测评类产品、安全管理类产品、安全应用类产品、安全基础类产品或网络安全类产品还要求至少提供如下三种有效期内的证书之一或对应测评机构的测评受理证明材料:①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②公安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③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而对于专用安全类产品的申报要求和验收要求,请参照相关技术方向的具体要求。如果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有了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1.安全测评类产品

(1)具备对网络与系统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的产品。本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相结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包含固件层、操作系统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等多层面、全方位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试评估产品;(2)具备对安全产品的功能、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能满足行业或用户对安全产品自测评需求的产品。

2.安全管理类产品(1)具备安全集中管理、控制与审计分析等功能的综合安全管理类产品;(2)具备安全策略、安全控制措施的统一配置、分发和审核功能的安全管理类产品;(3)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提供终端和网关一体化统一威胁管理及纵深防御功能的综合安全管理类产品。

3.安全应用类产品(1)电子政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产品;(2)电子商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产品;(3)公众信息服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产品。

4.安全基础类产品(1)操作系统安全的相关支撑软件;(2)数据库安全管理的相关支撑软件;(3)安全路由和交换设备;(4)安全中间件;(5)可信计算和标识认证相关支撑系统;(6)物联网安全相关支撑技术产品。

5.网络安全类产品(1)网络攻击检测与防护产品;(2)网络异常监控及预警产品;(3)无线与移动安全接入产品;(4)恶意代码防护产品;(5)网络安全审计产品;(6)网络内容安全管理产品。

6、专用安全类产品

(1)密码及其应用产品,认证授权产品,电子文档安全保护产品(2)安全隔离与交换、单向数据导入等边界防护产品:(3)屏蔽、抑制及干扰类电磁泄漏发射防护和检测产品:(4)存储设备和介质中信息的防护、销毁及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产品:(5)安全事件取证和证据保全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申报智能交通产品类项目时(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产品),应遵从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申报研发中期项目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或/和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关键技术成果的鉴定证书、检测证书或测试报告、验收证明等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以及产品样机和用户报告。验收时应出具国家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

2.申报研发初期项目时,至少需提供省部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或/和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关键技术成果的鉴定证书、检测证书、测试报告、验收证明等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中的一项,项目需已完成原理样机。验收时要提供用户使用报告和产品样机。

基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的卫星导航设备请参照本领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子领域的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技术方向,监控系统请参照本领域广播电视技术产品子领域的专业视音频信息处理系统技术方向。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2.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和软件系统 3.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 4. 汽车应用电子设备和系统

5.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与综合调度产品

二、生物、医药 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

1、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

2、中药与天然药;

3、化学药;

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5、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一)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

1、新型疫苗

2、基因工程药物

3、重大疾病的基因治疗

4、单克隆抗体及基因工程抗体

5、核酸类药物

6、生物芯片技术及产品

7、生物技术加工天然药物

8、生物分离纯化技术及检测试剂

9、干细胞技术、器官移植技术、纳米技术、多肽修饰技术、RNAi技术及其产品

(二)中药与天然药

创新基金不支持简单的类同方复方制剂;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的品种。

1、中药创新药物

2、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3、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4、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

(三)化学药

1、化学创新药物

2、恶性肿瘤疾病治疗药物

3、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4、神经精神类治疗药物

5、代谢类疾病治疗药物

6、抗感染类治疗药物

7、老年疾病类治疗药

8、计划生育药物等

9、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治药物

10、手性药物与晶型药

11、特殊药物或辅助诊断药物

12、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1、缓释与控释制剂

2、靶向给药系统

3、新制剂技术

4、其它新制剂

5、制剂新辅料

(五)轻化工生物技术

1、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1)用于合成精细化学品的生物催化技术;(2)新型高效酶催化剂品种和新用途;(3)新型酶和细胞固定化方法及反应器;(4)生物手性化学品的合成;(5)生物法合成多肽类物质;(6)具有生物活性的新型糖类和糖醇类。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1)微生物发酵生产的新产品及其化学改性新产品;(2)高附加值氨基酸、核苷,有机酸和多元醇等新兴生物发酵制品的生产工艺改进和新技术开发(3)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型反应器;(4)新功能微生物的选育方法和发酵过程的优化、控制新方法以及采用代谢工程手段提高发酵水平的新方法;(5)大宗发酵产品中可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显著节能、降耗或减排效果的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6)以新型生物催化与转化技术为基础,手性医药中间体、甾体化合物的生物制造工艺改造和新技术开发。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1)洗涤剂酶制剂;(2)纺织、造纸和皮革用酶;(3)环保处理用酶;(4)生物新材料用酶;(5)生物新能源用酶;(6)食品生产用酶;(7)有

毒物质降解用酶;(8)果品等农产品深加工用酶(仅限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9)饲料用酶(仅限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1)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新技术;(2)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合成、化学改性及深加工新技术;(3)天然产物中分离高附加值的新产品;(4)高效分离纯化技术集成及装备的开发与生产;(5)从动植物原料加工废弃物中进一步分离提取有效成分的新技术;(6)可提高天然资源利用率,有显著节能、降耗、减排效果的新技术;(7)特有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仅限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领域的应用(1)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及其产品,如相关酶制剂、试剂盒、分析装备等;(2)新型食品添加剂开发,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相关规定;(3)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关键技术升级及其装备开发。

三、新材料

申请本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除应符合创新基金申报有关规定外,还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研发中期项目技术成熟程度应为已完成小试,处于或已完成中试; 2.研发初期项目的技术成熟程度应为已完成研发,处于小试阶段; 3.本不支持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初级产品生产和粗加工项目;本重点支持新材料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

1、金属材料;

2、无机非金属材料;

3、高分子材料;

4、生物医用材料;

5、精细化学品。

(一)金属材料

1、交通工具轻量化用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制品及深加工产品

2、应用于轻工、石化、纺织等行业的高性能金属材料

3、特殊性能合金及粉末冶金新材料

4、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

5、电子元器件用金属功能材料

6、特种钢铁材料

7、特殊功能有色金属材料及应用制品

8、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其应用

9、半导体材料

10、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制备、加工和成形

本不支持常规铸造、常规机加工项目,电弧喷涂、镀锌磷化、电镀硬铬(铜)、火焰喷涂、喷焊、渗氮渗碳等中低档表面工程技术用以修复部件的项目。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性能结构陶瓷

2、高性能功能陶瓷

3、人工晶体

4、功能玻璃

5、超细、纳米粉体制备、成型及加工

(三)高分子材料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橡胶材料

5、新型纤维材料

6、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

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四)生物医用材料

申报研发初期项目要求应有创新性并有文献查新证明;项目验收时,应研制出产品,并完成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申报研发中期项目要求应有独立自主产权,应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已申请发明专利;项目验收时,Ⅱ类医疗器械应获得产品注册证;并有一定销售额;Ⅲ类医疗器械应至少完成临床试验。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1)减少血栓形成的冠脉支架;(2)新型血管内支架;(3)具有特殊功能的非血管管腔支架;(4)介入导管,如 PTCA 导管(导丝)等;(5)介入封堵器(6)介入血管栓塞剂;(7)介入心脏瓣膜。

2、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1)新型材料制备的人工血管;(2)生物复合型人工血管;(3)新型人工心脏瓣膜或瓣膜成形环;(4)颅骨修复材料;(5)神

经修复材料。

3、骨科内植物(1)可降解固定材料;(2)新型骨修复材料;(3)脊柱修复材料;(4)新型人工关节。

4、口腔材料(1)新型牙种植体;(2)高耐磨复合树脂充填材料;(3)非创伤性牙体修复材料(ART);(4)金属烤瓷制品;(5)硅橡胶类印模材料。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1)组织器官缺损修复用可降解材料;(2)组织工程技术产品,如组织工程骨、皮肤等;(3)组织诱导性支架材料。

6、新型敷料及止血材料(1)新型敷料及人工皮肤;(2)新型止血材料及粘合剂。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1)微创外科器械;(2)手术各科的专用或精细手术器械;(3)新型外科手术灌洗液;(4)手术用各种补片。

8、其它生物医用材料(1)高档次医用缝合线;(2)新型眼科用材料;(3)新型整形用材料;(4)新型手术后防粘连材料;(5)新型计划生育用器材。

(五)精细化学品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电子化学品(1)高分辨率光刻胶及配套材料;(2)印制电路板(PCB)加工用化学品;(3)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4)先进环氧封装材料;(5)彩色液晶显示器用化学品;(6)研磨抛光材料。

2、新型催化剂(1)重要精细化学品合成用催化剂;(2)新型石油加工用催化剂、助催化剂及劣质原油直接加工用催化剂;(3)合成橡胶用催化剂;(4)煤制甲醇、甲醇制烯烃等碳一化工产品新型催化剂;(5)新型有机产品及中间体合成用催化剂;(6)新型环保催化反应用催化剂;(7)新型离子液体催化剂;(8)新型催化剂载体材料;(9)其它各种催化剂的强化改进型替代品。

3、新型橡塑助剂(1)环保型的橡胶促进剂、防老剂等助剂及配套清洁工艺;(2)新型高效、无毒、多功能塑料助剂及清洁生产工艺;(3)高性能安全、环保阻燃剂及生产技术。

4、精细及功能化学品(1)新型纺织染整助剂;(2)新型造纸专用化学品;(3)高性能、环境友好型皮革用化学品。(4)环境友好新型水处理剂及多功效水处理材料;(5)节能环保的新型炼油化工助剂和产品添加剂;(6)适用于保护性开采和提高石油采收率的新型油田化学品;(7)新型表面活性剂;(8)高性能、水性化、高耐候、高固体份、功能化等涂料及助剂;(9)高性能环保型胶粘剂、低甲醛释放脲醛树脂粘合剂;(10)新型安全环保颜料、染料及其中间体。

5、非石油路线制备大宗化学品(1)非石油路线制含氧化合物及烃类化合物新工艺技术及产品;(2)甲醇制烯烃关键技术及产品;(3)煤制乙二醇关键技术及产品;(4)甲醇芳构化关键技术及产品;(5)煤基醇醚燃料助剂关键技术及产品;(6)生物质资源化工新工艺技术及产品。

四、光机电一体化

本重点支持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中下列七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

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3、先进制造技术;

4、新型机械产品;

5、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6、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7、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技术产品

2、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3、新一代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4、基于PC的控制系统

5、专用控制装置

6、面向行业的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

7、新型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前端研究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自动化仪表

2、面向行业配套的传感器

3、新

型传感器

4、微系统产品

5、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6、生物技术分析仪器与设备

7、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三)先进制造技术 :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加工技术及装备

3、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4、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

5、电力电子技术和设备

6、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关键工艺与装备

7、纺织行业专用设备

8、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四)新型机械产品:

1、机械基础件

2、通用机械

3、专用机械

4、特色农林装备

(五)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医学影像技术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产品

3、电生理检测、监护设备与传感器

4、医学检验技术设备与试剂

5、医学专用网络环境下软件产品(软件类)6、面向社区医疗健康的数字化诊疗集成系统

(六)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1)发电机组新型励磁装置和调速装置;(2)新型安全监控装置;(3)采用新技术的电网监测、控制装置;(4)低频输电、轻型直流输电相关产品;(5)适用于智能电网建设和发展的技术和装置。

申请条件是:装置已投入示范应用,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1)采用现场总线技术、具有综合状态检测功能的智能化开关柜;(2)具有控制、保护和监测功能的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和网络化的终端装置;(3)电力设备在线数字化状态检测与监控装(4)电能质量检测、控制与综合治理装置;(5)基于IEC61850通信协议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6)采用虚拟仪器技术的电力系统用仪器设备;(7)用于新型电能(如:核能发电)系统的连续、高效、安全、可靠的发、输、配电设备中的新技术和新装置。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类)(1)电力系统优化控制软件;(2)新型的输配电在线安全监控及决策软件;(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软件;(4)电力设备管理及状态检修软件;(5)继电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诊断专家系统软件;(6)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软件;(7)节能运行管理专家系统软件;(8)智能用电管理软件;(9)电能质量在线评估、仿真分析软件。

4、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新型节电装置(1)用于企业的先进节电装置,新型节电控制装置及其综合管理系统;(2)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先进无功功率控制装置,如:静止无功功率补偿装置、静止无功功率发生器等;(3)区域的在线动态谐波治理装置。

(七)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1、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2、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

3、汽车电子化产品

4、车辆检测技术及装备5、高铁与城市轨道交通机车关键零部件6、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

7、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

五、资源与环境

(一)水污染防治技术

1.典型重金属工业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1)贵金属生产氰化贫液综合回收及处理技术;(2)重金属工业废水有价金属膜富集技术与装备;(3)典型重金属工业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处置技术。

2、高浓度,难降解,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处理(1)造纸工业废水零排放闭路循环处理技术(2)电子线路板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技术(3)纺织染整废水深度处理技术(4)煤炭液化、气化及焦化过程中废水深度处理技术与装备

3、城市环保设施潜在二次污染处理及资源化技术(1)高耐污性能垃圾渗滤液浓缩膜技术(2)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过滤处理技术。(3)高性能耐酸、耐碱、防渗漏工程防护材料与技术、高效生物填料和滤料;新型交换吸附材料、催化氧化材料与装置;新型特种膜

材料与膜组件;高效无磷水处理药剂;新型复合型絮凝剂。

4、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1)经济实用的生物、物化处理新技术及关键设备(2)中小城镇生活污水低能耗处理集成技术及设备;(3)城市(景观水体)湖泊、河道生态修复系统技术。

5、农畜面源水污染的控制(1)规模化农、牧、渔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2)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达标排放、资源化的集成化技术与设备。

6、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与设备(1)浅层地下水、微污染饮用水处理技术和设备;(2)劣质饮用水(高氟、高砷)处理设备和技术;(3)高含盐苦咸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1、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1)低污染排放燃烧技术;(2)低能耗的烟气脱硫及脱硫副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3)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技术和关键设备;(4)煤、化工转化过程中的废气污染防治技术;(5)工业窑炉高温烟气除氟技术与设备;(6)袋式除尘高温合成滤料技术,高温、高湿烟尘、超细粉尘除尘技术与设备;(7)电-袋一体化复合高效除尘技术及设备;(8)综合SO2、NOx等脱除技术及设备。

2、工业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技术(1)高效低耗、长寿命的吸附剂、催化剂及其再生装置;(2)大风量低浓度污染物的高效吸附(脱附)与催化燃烧联合装置;(3)恶臭有机废气的捕集与防治技术;(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控制技术;(5)二噁英、汞的减排与控制技术。

3、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

4、局部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1)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技术;(2)公共设施(厕所、餐饮、污水泵站、垃圾站等)异味源控制技术;(3)适用于净化或过滤阻断多种有害物质的技术。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1)危险废物高效焚烧技术;(2)焚烧渣、飞灰熔融、烧结、煅烧等处置技术;(3)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技术;(4)危险废物固化技术、设备和固化药剂;(5)医疗废物收运、高温消毒处理技术;(6)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7)放射性废物处理与整备技术。

2、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1)废弃物中回收利用铜及钨、稀土、铟等稀有金属的高效新技术;(2)危险废物(化工废渣)资源回收、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技术与设备。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1)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回收技术;(2)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热能回收利用及尾气净化技术;(3)填埋场气体回收利用技术;(4)填埋场高效防渗技术。

4、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1)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技术;(2)有机垃圾破碎、分选等预处理技术;(3)餐厨垃圾无害化与资源化成套技(4)污(废)水处理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技术。

5、社会源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技术(1)电子废物处置、二次污染防治和资源化技术和设备;(2)废轮胎、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处置、二次污染防治和资源化技术和设备。

(四)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1、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O3、PM10、PM2.5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机动车排气等);(2)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等);(3)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4)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傅立叶红外测量烟气污染物、烟气含湿量;砷、总铅、总锌;氰化物、氟化物等);(5)放射性指标自动监测

系统(总α、总β等);(6)地表水、环境空气等自动采样设备等。

2、环境应急与常规监测仪器设备(1)便携式快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及测试组件(2)便携式水质监测仪与测试组件;(3)便携式工业危险物、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合物的快速监测仪及测试组件;(4)便携式大流量烟尘采样器、便携式烟尘浓度直读仪(光学原理除外);(5)TOC监测仪等。

3、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1)环境监控及灾害预警技术与设备;(2)移动式应急环境监测系统;(3)应急安全供水技术和设备;(4)应急处理火灾、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技术和设备。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1、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零排放”关键技术

2、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

3、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六)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1、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开采技术与设备(1)复杂多金属矿高效分离技术;(2)安全开采关键技术与装备;(3)就地浸矿及生物提取技术;(4)煤层气(瓦斯)、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2、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1)综合回收共伴生矿物的联合选矿技术与新工艺、药剂、装备的开发;(2)共伴生非金属矿物的回收与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3)伴生稀贵金属元素富集提取分离。

3、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4、极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1)低品位金属矿产资源高效预选技术与装备;(2)大用量、低成本尾矿综合利用技术;(3)尾矿中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本,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将坚持“清洁、环保、高效、可持续”的方向,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 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

1、太阳能(1)高效、低成本、低污染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及相关产品;(2)新型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及相关产品;(3)与输配电网并网的光伏发电设备技术与产品;(4)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及相关产品;(5)高倍聚光光伏发电技术及相关产品;(6)太阳能中高温热利用、光伏发电等综合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7)与建筑相结合的高效、低成本的光伏、光热应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风能(1)适应中国气候、环境条件和制造水平,满足电网友好型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技术与产品;(2)风电场远程监控系统、风功率预测技术、低电压穿越技术、大功率变流技术、风电功率波动规律及其对电力系统的影响、风电友好接入电力系统及调度匹配软件等配套技术与装置;(3)提高风能发电质量、风电能的高效储存与转换的新技术与装备;(4)大、中型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产业化(原则上承担企业要已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5)适用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分布式风电技术及相关产品(仅限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

3、生物质能(1)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及装置;(2)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技术、高效燃烧技术及装置;(3)生物质气化和液化技术与装置;

(4)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与装置。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

2、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3.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4.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1、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建筑节能技术及相关产品

3、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及相关产品

七、高技术服务业

本基金将重点鼓励和支持为行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的高技术服务(一般创新项目)。支持的项目需要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集成创新,具有与服务相关联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服务对象明确、有望形成产业规模和品牌、能够凝聚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服务类项目。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立项审查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考察企业的行业背景、管理水平和服务经历。技术创新性表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采用的技术的先进程度、作用和效果等方面。商业模式创新表现在服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管理的创新、行业的适用程度、赢利能力等方面。

申请本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本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2009

1.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是指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进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增值的、智力密集型的专业化服务类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是一般企业单独完成成本高,须借助专业化技术服务手段来实现;

2.企业是以高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其提供的高技术服务是以赢利为目的,高技术服务收入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并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3.企业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独特的技术优势,有成功服务的经历,有明确的企业(机构)客户服务目标群体;

4.企业应是技术、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企业,企业中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5.企业须提供与该服务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专有知识证明材料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提供相关用户报告;须附已有的技术服务合同。

6.项目验收时,企业须提供执行期内取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供相关用户报告和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的经济指标材料。

本不支持:科技成果与产品的交易和检测、科技(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对象为本企业(集团)成员或以会员费为主要赢利手段的服务等项目。公益性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本指南支持范围。

本重点支持如下子领域:

(一)信息技术服务业

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优化产业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为目的,利用先进高技术服务手段,为行业和产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本不支持:商业网站、呼叫中心类服务;不支持信息查询、检索、信息内容提供服务;不支持以MIS为主要内容的ASP服务、设备托管服务(SSP)和租赁服务(SAAS);不支持没有信息技术服务内容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现代物流服务(1)支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物流需

求、自主知识产权的运营平台,面向某些特定领域和行业提供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运营管理服务(2)支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面向某些特定领域和行业提供第三方或第四方供应链运营管理服务。

2、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1)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专有设计技术,包括芯片设计软件、IP核、布图等,提供专业化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服务;(2)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软、硬件技术,为客户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对园片和半成品)研发和生产提供测试服务;(3)搭建IP核集成平台,为SoC设计、开发提供服务。

3、业务流程外包(BPO)服务

(二)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业:

1、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评价服务

2、研究开发新型制剂的技术服务

(三)新材料技术服务业:

1、新材料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2、拓展新材料产品产业链技术服务

3、新材料产品技术的集成创新服务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服务业

1、精密复杂模具设计服务

2、多层、密集、微型、复杂电路设计服务

3、数字化健康诊断技术服务

(五)资源、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

1、工业污染治理专业环保设施运营服务

2、市场化环境监测(包括室内空气)服务

3、工业有毒有害废物处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服务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服务产业 本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可再生能源与高效节能工艺技术、产品的检测及系统管理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技术服务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推荐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