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xx镇:“三大举措”纵深推进“打非治违”范文合集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15-91979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23:23: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镇:“三大举措”纵深推进“打非治违”

**镇:“三大举措”纵深推进“打非治违”

**镇采取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消防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网格大排查,强势除火患。以“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为工作总体思路,采取日常检查与错时检查、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多部门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同时不放过对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小饭店以及相关场所的消防检查,切实做到不漏过一个单位和场所,不放过一个火灾隐患,将排查整治进行到底,彻底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严打不手软,铁腕促实效。为达到“查处一家单位,影响一个区域”的效果。在行动中,检查人员秉着“按规矩办案、按流程操作”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梳理,按照一般火灾隐患即查即治,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集中整治的思路和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坚决执行七个必须的铁腕措施,关停一批、拘留一批、重罚一批,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三是全民大宣传,培训入人心。结合本地消防工作特点,立足于巩固深化辖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水平,通过设立消防宣传板报、培训教育、逃生演习、上门指导、发放消防知识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火灾危险性,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及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逃生技能,督促有关单位推进自查自改。此外积极借用楼宇传媒、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严管严治、群防群治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第二篇:打非治违

炎汝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

打 非 治 违 专 项 实 施 方 案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

关于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防患重大安全事故,根据湘质安安[202_]第27号文件和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_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我项目部部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部桥梁及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我部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成立“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我部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规范施工现场施工秩序。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将该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前)重点内容有:

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电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8日至5月5日)

根据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采取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查与执法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无证人员、车辆以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重点情况,将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5日至25日)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及隧道掌子面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炎汝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

202_年3月

第三篇:打非治违

偏政办发[202_] 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_‟1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安排,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5月初到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_‟10号)精神,结合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春雷行动的工作实际,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借试运转(生产、运行)之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1.煤矿。私挖滥采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5)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6)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4)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6)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7)公路违法停车的;

(8)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4.建筑施工。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和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不能正常操作的。

6.危险化学品。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2)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7.烟花爆竹。

(1)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

(2)违法经营礼花弹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3)违规跨省(区、市、县)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9.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1)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工艺进行生产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

(3)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4)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5)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

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任清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顾建华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郑建军 县经信局、商务局局长

金 锐 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蛇 县监察局局长 李建平县人社局局长 高和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安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存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建军

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文龙

县工商局局长 李贵荣 县质监局局长

温俊建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力尚宏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受理群

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顾建华(兼)副 主 任:尤仝生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2_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5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县安委办和市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

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在联合执法和行业督查中,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依法从快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抽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取缔、关闭情况及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情况,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对查处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牵头单位,实行“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挂牌督办,把打击和治理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治安处罚,综合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乡镇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取得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县工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县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研究确定重点村庄和重点人员,实施包村、包户、包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报当地派出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突出重点,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挖狠打,依法从重处理,真正体现政府坚决打非的决心。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落到实处。要分阶段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王源县长、任清泉副县长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5月10日印发

第四篇:打非治违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要求;是突出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行之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密的机制、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电力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孟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孟安字〔202_〕1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范围

在电力行业勘探(勘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管理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为重点,集中打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和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现象。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生产的;

2.未取得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的,以及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3.不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性质较为恶劣的;

4.不执行有关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迟报、瞒报、谎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不满足安全要求,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备案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隐瞒不报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专业内容。

1.发电。未按规定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或虽已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但存在问题没有按期整改的;水电站大坝未按要求注册(含备案)、定检和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水电站大坝发电厂贮灰场除险加固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发电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安全检测的。

2.电力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的;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违反规定擅自压缩建设工期的;重大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或论证的;特种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五、总体安排

坚持电力企业自查自纠与电力监管机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2_年7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电站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等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技术改造等方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合理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月)。

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工作,督查各电站在防范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夏季大负荷可能引发电力事故的风险预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存在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

各电站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备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电站、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电站、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督查,推动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电站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电站、重要电力设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十八大”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电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第五篇:打非治违

丹徒区粮食局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2_-4-26来源:gxzgs点击: 110 次

4月19日,丹徒区粮食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区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丹徒区粮食局党委副书记韦建平主持会议。

区粮食局按照会议精神,对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定了重点领域和重点板块,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严抓粮食熏蒸作业管理。粮食熏蒸是一种危险作业,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对防化、保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对参与熏蒸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二、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对于出租房屋,每一楼层要设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备一具2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三、粮食收出入库的现场安全管理。各库点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在重要的地段安排安全员进行监管、疏导。并积极完善收购安全方案,优化收购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防火、防虫、防灾管理。加强库区卫生管理和火源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清理工作,对已报废的设施设备要按规定及时处理,消除

安全隐患。

xx镇:“三大举措”纵深推进“打非治违”范文合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