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景观照明的设计;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种植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完成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
持过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承担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Ⅰ级或投资额在202_万元以下的Ⅱ级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的设计。
四、附则
(一)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园林景观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园林景观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
第二篇: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5)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景观照明的设计;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种植的设计。
二、标
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完成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Ⅰ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
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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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承担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Ⅰ级或投资额在202_万元以下的Ⅱ级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的设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园林景观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园林景观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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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园林景观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专业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名称必须冠以“园林”或“绿化”字样;
(二)申报企业在重庆风景园林网(网上点击“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登陆“重庆市园林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申请表的要求填报企业相关信息;
(四)企业填报完毕并提交成功后在网上直接打印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证、照、审计报告、合同等原件报送到市园林局资质办。
(五)市园林局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颁发资质证书,没有通过的网上退件并说明原因。
二、申请资质的企业须报送下列材料:
以下所有文件、证件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同时复印(所有证照均需扫描后彩色打印)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套备查(申报一级资质报送2套),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光盘和5个以上主要工程实景图片幻灯。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单独装订,报送1份);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验资报告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明资料;
(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上填报的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外地工程师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上填报的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六)企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附房屋所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七)企业苗圃生产基地的土地租赁合同(附土地所有人的权属证明)及1年以上的缴费收据;
(八)升级企业需报送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与经营手册;
(九)升级企业需提供具有专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升级企业需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上填报的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中级以上技工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缴费收据。
(十一)升级企业需提供业绩证明。
提供近三年承担完成的5个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程决算审核意见书及项目工程量的详细清单以及每个工程项目实景图片8-10幅等,财政拨款的项目还需同时附审计报告。
三、申报时间:
(一)新申报三级或晋升二级资质的企业,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受理申报1次。
(二)申报一级资质企业每年统一时间集中受理申报一次,未获建设部批准的需间隔一次才能重新申报。联系人:资质办丁沂电话:63671842
地址:重庆市鹅岭正街179号重庆市园林局1210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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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2_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四、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浙江新蓝天园林集团是由原杭州蓝天园林集团改制创立,是一家集园林设计、园林工程建设、园林苗木生产及科学研发、行业培训、文化传媒于一体的大型园林产业化企业(园林绿化苗木|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设计|建筑景观设计|景观规划|园林研究教育),连续被评为“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等,是国内园林行业重点骨干企业。
第五篇: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08暂行规定)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人民币):
设计费在40万元以上的(含40万元)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人民币):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18元/㎡~35元/㎡取费,国家及地方5万㎡~10万㎡以上的政府项目,也可按202_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以上取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按景观设计面积收费: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 按景观工程造价收费: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3.3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主要节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概念设计说明;
4.1.6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方案设计说明;
4.2.6景观工程估算书;
4.2.7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2.8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3 第三阶段 初步设计
4.3.1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使景观设计方案最终达成共识,并进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设计;
4.3.2总平面优化,确定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4.3.3确定总体竖向设计;
4.3.4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
4.3.5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3.6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3.7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初步设计;
4.3.8喷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设计;
4.3.9配套专业前期技术准备;
4.3.10小品及设施初步设计;
4.3.11景观照明灯具选型;
4.3.12绿化浇灌布置方案;
4.3.13景观工程概算书;
4.3.14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3.15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加(白图),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4 第四阶段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4.4.1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标明分区);
4.4.2总平面布置图;
4.4.3总平面定位图;
4.4.4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4.5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4.6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
4.4.7分区平面布置图;
4.4.8分区平面定位图;
4.4.9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4.10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4.11景观建筑专业施工图;
4.4.12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
4.4.13景观给排水专业施工图;
4.4.14景观电气专业施工图;
4.4.15景观绿化专业施工图
4.4.16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4.4.17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4.18阶段成果提交蓝图八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或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5 第五阶段:施工配合4.5.1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4.5.2对施工单位选送的主要铺面材料进行确定封样,以确保景观工程按图施工;
4.5.3对主要施工节点到现场进行协调(到施工现场配合8次或另议);
4.5.4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答施工单位有关设计方面问题,负责设计变更;
4.5.5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签发竣工证明书。
4.6 若发包人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分图纸的收费标准:
4.6.1鸟瞰效果图:面议;
4.6.2局部透视效果图:面议;
4.6.3施工图(方案作重大调整或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根据增加或修改图纸后变更的景观面积计算费用;
4.6.4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按市场价的两倍支付设计文件工本费。
4.6.5动画及多媒体项目:以时间计算,价格面议。
五、各阶段设计费收取支付比例:
5.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5.2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5.3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4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5预留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5.6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5.7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议定。
六、设计项目的优先原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
七、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的景观设计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
1、项目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许可证
3、地质勘测报告书
4、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知
5、用地红线范围(电子文件)
6、设计范围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
7、场内总平面布置图及竖向设计图(电子文件)
8、场内市政综合管网图(电子文件)
9、建筑总体平面图(电子文件)
10、各建筑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
11、3D模型图(电子文件)
八、景观设计取费
(1)50元/㎡ 家居屋顶花园
(2)35元/㎡ 别墅庭院景观
(3)30元/㎡(景观面积500㎡以内)
(4)25元/㎡(景观面积500㎡以上)
(5)20元/㎡(景观面积5000㎡以上)
(6)18元/㎡(景观面积10000㎡以上)
(7)景观效果图1000元/张(不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