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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责任制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16-62475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8 21:09: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控辍保学责任制

谢庄小学控辍保学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搞好学籍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如下:

1、控辍保学的总体原则:(1)把任务捆到每一个教师。(2)建立长期控辍保学意识,把3月和9月定为“控辍月”。

2、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个教师有义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每个家长(或监护人)有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

3、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对于思想顽固不愿送子女读书的家长及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得力措施使之送子女入学。

4、对于即将流失的学生,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家访做工作提高学生对读书的认识,做好家长的疏导教育工作,鼓励家长积极送读。

5、坚持控制班级巩固率,对有流失学生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本年度禁止评优评模。

6、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中差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做到不偏爱学生,不排挤差生,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能感觉到班集体的温暖。

7、努力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加班加点,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克服厌学情绪。

8、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让学生花钱订资料,努力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

11、为减轻学校负担,稳定班级学额,各年级不给予学生留级,但在特殊情况下(疾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通过学校审批留级。

第二篇:控辍保学责任制

格尔木市郭镇东村逸夫学校

“控辍保学”责任制

为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制止学生辍学,学校特制定控辍保学责任制度。

一、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组织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目标,指导控辍保学有关重要事项,制定相关规定,督促工作进程。

二、每学年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三、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

四、控辍保学的完成情况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

五、对未完成预定指标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对完成控辍保学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

六、班主任关爱留守儿童,随时对他们嘘寒问暖,了解心理变化,让他们感受班级、学校就是温暖的家。

七、在班级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学生快乐成长。

八、跟踪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临辍生及时进行家访,力求保证学生在校的巩固率。

第三篇: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工作汇报

近几年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为契机,按照“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为进一步抓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切实提高我镇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发奋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夯定了牢实的基础。现汇报如下:

一、成绩方面

1、开学初,将更严格地控制学生辍学率。首次把“控辍率”列入“两基”验收,实行“一票否决”。按今年修订的“双基”验收标准,小学年辍学率不超过1%。

2、今年,要求各校每年9月底和3月底前向中心校上报辍学状况。加强对“厌学”学生的关心和爱护,透过帮扶工作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有针对性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在2006~2007,我镇小学入学率到达99。6%,女童入学率99。8%;年辍学率为%,三年巩固率达99。9%。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目标,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治教。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按时理解九年义务教育首先是镇政府和各行政村的职责,也是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职责。镇党委、镇政府、各行政村和各学校充分认识到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工作的重要好处,增强使命感、职责感、紧迫感,增强新的教育理念,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解决学生辍学问题。

2、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专栏以及各种大小会议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理解义务教育的法制观念。

3、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校学习,各村、学校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工作的重点。规定每年3月为全镇《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月,每年9月第一周为“确保学生入学周”。

(二)全面落实控辍职责制,坚持依法控辍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控制学生辍学职责,校长承担控辍工作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切实做好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工作。

1、镇政府已建立和落实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双线”目标职责制,即镇政府与各村、各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职责书。建立驻村干部、村干、组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制。镇政府进一步强化职责,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村、各学校工作的考核资料之一。

2、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状况,制定村规民约,透过各种力量控制学生辍学。对辍学指标超过规定标准的村,在评选先进单位时一票否决。

3、镇政府强化学校、教师的职责,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在学校,校长是制止辍学的第一职责人。对辍学指标超过规定标准的学校,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职责,评优选模时予以一票否决。

4、各学校已建立学额巩固工作职责制,制定和完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制止辍学职责制,实行不因教育内部原因使学生辍学承诺制。校长与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职责状》,把学额巩固工作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个人,纳入班主任、科任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全体教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用心性,促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每一名学生复学动员工作都有具体的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进村入户进行家访,深入辍学学生家中进行动员,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的工作,让辍学生尽快返校学习,克服困难,利用每周周六、周日时刻进行家访,做好还未到校学习的学生的全面动员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对所有在校学生和经动员返校的学生务必一视同仁,切实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习上的辅导工作;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困生。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学生乐学好学

1、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价值观、世界观。对于因歧视、羞辱、体罚造成学生辍学的教师,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于因各种原因,劝说迫使学习困难或问题学生退学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定为不合格教师或予以解聘。

2、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联。树立一切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出发,坚持“转化一个后进生与输送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保证一个‘学困生’完成学业与向上输送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用心进行“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研究,全面推行因材施教,大力推行分类施教的异步教学。严禁歧视和体罚“后进生”。教师要关怀每一个学生,使包括后进生在内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和进步。

3、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奋创设让学生热爱学习、愉快学习的良好氛围,做好学困生的辅导、转化工作,发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厌学、辍学的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奋创设让学生热爱学习、愉快学习的良好氛围,做好学困生的辅导、转化工作,发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厌学、辍学的现象的发生。

1、完善和强化学籍管理制度,把好义务教育出口关。实行中小学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准确把握学生的流动去向,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

2、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各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各种名目的加班加点,严格执行有关考试及学生作业量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殴打、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各学校用心探索以因材施教为主旨的“三必三选”教学制度,即课程的必修和选修,作业的必做和选做,考试的必考和选考。适当降低文化课考试及格的门槛,为学业后进学生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

(五)用心扶助贫困家庭学生,确保贫困生受完义务教育

建立义务教育扶贫制,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减免杂费制度,帮忙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切实透过“奖、助、补、减、免”等助学手段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镇政府针对确实因家庭贫困面辍学的家庭,民政部门优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费,对已享受最低生活费的家庭因有学生辍学而取消享受最低生活费。

2、各校用心开展贫困生救助活动,创造条件,拓宽助学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因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儿童少年,一方面采取减、免、缓交书本费的办法,另一方面要透过多种渠道发动社会有识之士献爱心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利用“期望工程”项目,资助贫困生入学,切实做到不让任何一位学生正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制度,保证“控辍保学”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1、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学生辍学的上报制度,建立辍学生档案,将每一名辍学学生的基本状况、辍学原因、返校状况登记造册,记录在案。

2、严格执行“流失生”报告制度和“控辍保学”检查通报制度。各学校及时上报学生变动状况和流失生状况,便于把握了解学生动向,采取工作措施。对年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的村和学校,镇政府将通报批评并限期跟踪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该单位本各类先进的评选和表彰资格。

3、各校将流失学生名单送交镇分管领导,用心依靠镇政府、村委会、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对个别经动员仍不复学的,配合镇政府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敦促家长履行送子女入学的法律义务。

4、建立“辍学重点管理学校、村”制度。对辍学严重的学校和村,建立镇主要领导与村、学校挂钩联系制度。镇政府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控制辍学工作不力的村和学校,要实行重点管理,确保“控辍保学”取得成效。

总之,虽然我镇党委、镇政府及学校在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了超多工作,尤其是在建立控制学生辍学保障机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必须实效,使辍学问题得到了必须程度的遏制,确保了“普九”顺利实施;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辍学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成为我镇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切实控制农村中小学学生辍学,推进全镇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奋斗。

第四篇:控辍保学

术布中心小学“保学控辍”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段学龄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的本质要求,增强社会影响力。我校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制度:

一、利用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

二、每年对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统计,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入、转出手续,对转出学生必须由接收学校开出接收证明方可允许转出。

四、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

五、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实行优惠政策,免收一切可免费用,确保不发生因交不起费用而辍学的现象。

六、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七、加强师德建设。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的教师,将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因违纪来不及教育的,要临时停其课,要经政教处同意。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八、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课任、班主任工作考核。教务处每学期开始摸清各班级学生数,每个月核实一次各班在校生数。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班主任、科任包班制,连续两周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把名单上报教务处和政教处,并动员复学。

第五篇:控辍保学材料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控制学生流失是巩固普九成果重要途径,为了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意识,构建一种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防止因基层瞒报、漏报造成学校控流工作的失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末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期初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学校入学通知要求送被监护人入学;

二、学校设专人管理学籍,严格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强化学籍管理,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免学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的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要书面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四、班主任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每天必须了解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认真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病假、事假必须由家长出示假条或医院诊断证明,请假一天以上向教导处报告,三天以上教导处向主管校长报告。科任教师严格控制学生无故旷课现象,如有不明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班主任对无故旷课三天的学生,要立即进行家访,主动宣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说服家长,教育学生返校就学,但超过七天仍未到校者,即要确认为流失生,应立即填写流失报告单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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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流工作奖惩细则

控流工作是学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常抓不懈的工作,是巩固“普九”成果,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保证。为增强教师对控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层层包保责任制,营造控流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奖惩细则:

1、就目前来讲,造成学生流失的原因不外乎是学生厌学和失去对班集体的留恋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厌学和失去对班集体的留恋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控制学生流失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科任教师则是相关责任人,但从具体的控流实践来看,科任在做流失生返校工作上起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没有做任何工作。因此,本以重奖班主任和追究科任教师淡漠控流责任为基本思路,增强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科任教师对控流工作的责任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对出现流失的班级或控流工作做得好的班级按如下条款进行奖惩;

1)、各班学生基数以上学末在籍数作为本学学年初的基数,从学年初的基数至本学末学生流失数作为奖惩计算的依据和时间;

2)、奖惩按照学年末统计结果为准;(举例说明:如果2.1班在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时,人数为45人,期间没有上报流失学生,在三年级开学时,只有43名学生入学,则这两名学生要记入三年级考核范围,因为,教育局也是以上学年末学生数为下学年初的参考依据)。

3)、七年级不允许有流失生,该年级每流失一个学生,相关班主任罚款100元,相关人员(包班教师及领导)罚款30元,一个学没有流失生,奖励班主任100元。一个学,整个年级没有出现一个流失生,奖

励学年组长100元。准流失生(即对学困生关心不够或根本不关心的学生)学科科任教师每生罚款20元;

4)、八年级各班流失率在3%以内(班级学籍人数乘3%,四舍五入)不奖不罚,每超一人,相关班主任罚款100元,相关人员(包班教师及领导)罚款30元,一个学没有流失生,奖励班主任200元。一个学,年级流失率不超标,奖励学年组长200元。初一和初二两个学年,班级没有出现一个流失生,奖励班主任500元。准流失生(即对学困生关心不够或根本不关心的学生)学科科任教师每生罚款20元;

5)、九年级各班流失率在3%以内(班级学籍人数乘3%,四舍五入)不奖不罚,每超一人,相关班主任罚款100元,相关人员(包班教师及领导)罚款30元。一个学无流失生奖励班主任300元;一个学,年级流失率不超标,奖励学年组长300元。班主任控流方法得当,学生思想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三个学没有一名学生流失的班级,一次性奖励班主任1000元;

6)、凡因教师(含班主任)工作失误(含体罚和变相体罚)而导致学生流失,除罚款200元外并追究责任,交由校委会处理;

7)、班主任对班级学生流失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00元,交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8)、学校对在控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经校委会认定)的教师或领导给予重奖,奖金额度不少于300元;

9)在对出现流失的班主任及科任进行处罚时,如果确系科任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学生流失,则罚班主任的款项由科任教师承担;在计算班级教学

成绩时,流失率在3%以内(即学校认可的),在计算教学成绩时,可将此学生扣除,不在核算基数内。再出现流失生,除进行处罚外,在核算教学成绩时,流失学生仍在核算基数内;自本起,凡学生未进行完升学考试上职高的(不管是安图职高还是外地职高),一律认定为流失;对流失生超标的班主任在评优时一标票否决;各班出现的常旷生,如果累计超过40节课,即按流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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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段学龄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普及性教育的本质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我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

四、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实行优惠政策,免收一切可免费用,确保不发生因交不起费用而辍学的现象。

五、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六、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的教师,将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因违纪来不及教育的,要临时停其课,要经政教处同意。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七、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班主任、科任包班制,连续两周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把名单上报教务处和政教处,并动员复学。

八、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并与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九、辍学生返校制度: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十、厌学生帮教制度

1、提高教师综合教育教学素质,增强教育教学活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

2、坐位的安排,优带差,相互帮助。前后组成帮教小组,相互帮助,为学生的点滴进步喝彩。

十一、辍学生跟踪制度

班主任是班级控辍的主要责任人。如有学生 3天内不到校上课,必须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即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询问原因,督促学生到校上课。如超过3天,班主任须向政教处处书面汇报,请家长来校或上门家访,了解辍学原因,敦促学生到校上课。

每一位教师要把控辍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责任,确立正确的教师观,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要求和适当权益。任何人不得将后进生逐出课堂,若因教师歧视后进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的,责成教师上门做工作,将学生请进课堂。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追究教师的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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