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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6-55544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2 20:58: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大石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操行评定办法

每学期开始,每生以 60 分为基础,依据学生个人的表现给予加分减分。学期结束时的总分为学生个人本学期操行成绩。

二、加分标准、学生一周全勤,加 1 分。、学生爱学习、守纪律,受到任课教师表扬的,每次加 0.5 分。3、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在遵守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中表现较好,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1 分。、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较好,受到德育处、教务处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2 分。、学生在运动会、文艺演出、各种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或一、二名)每次加 8 分,获二等奖(或三、四名)每次加 5 分,获三等奖(或五、六名)每次加 3 分,获优胜奖(七、八名)加 1 分。6、学生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每次加 3 分,被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团员加 5 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加 8 分,被评为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 15 分。、学生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到学校、街道表扬的,酌情每次加 1-15 分。、担任学生干部、广播人员和学生会的学生,视成绩大小加 1-10 分。、“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 2 分。10、投稿、发表文章、有科研成就者加 20 分。

三、减分标准、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减 1 分。、学生旷课一节减 2 分,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减 2 分。旷课一天(6 节)减 12 分。、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完成学习任务,不听从教师的合理要求,受到任课教师批评一次减 0.5 分。、学生受到班主任在全班点名批评一次减 1 分。、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减 2-15 分。、学生违反学生手册,发现吸烟一次减 2 分,发现酗酒一次减 5 分,发现赌博一次减 5-10 分。、学生在校内打架骂人的,一次减 1-10 分;结伙斗殴一次减 5-15 分。、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穿奇装异服,佩戴夸张首饰,一次减 2-5 分。、异性间有不文明行为者发现一次减 5-30 分。、偷窃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5-30 分。、未经批准在外留宿(住宿生)者一次 5-30 分。、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10-30 分。、学生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减 2-10 分。、考试作弊者一次减 10-30 分。、学生受警告处分减 10 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减 15 分,受记过处分减 20 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减 30 分。、不参加劳动卫生一次减 2 分,宿舍卫生值日一次不参加(或不认真完成任务)减 2 分。

四、每学期期中、期末由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两次操行分。并作如下处理。、操行分 90 分以上为优、80-89 分为良、60-79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操行分低于 30 分者,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教育。

大石学校德育处

2011年3月

第二篇:学生操行评定

学生操行评定标准

(一)学生操行等级及评定

1、操行评定等级

学生操行评定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几及格(60—7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月操行成绩评定

(1)学生操行每月评定一次。每名学生的起评分为90分。

(2)根据学生当月表现,从出勤、纪律、学习、劳动、卫生、两操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起评分的基础上确定加分或扣分,得出月操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

3、学期操行总评成绩

以学生月操行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生本学期的操行总评成绩。

(二)加减分条件及标准

1、加分条件及标准

(1)受到学生科口头表扬,当月一次加一分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下学期的操行成绩每月加2分

(3)在学校组织的学习、文娱、体育竞赛中,取得一、二、三名者,当月每人分别加2分、1分、1分

(4)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得“文明学生”称号的,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5)在“三文明”月评选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当月每人加1分

(6)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嘉奖者,一次分别加1~3分

(三)扣分条件及标准

1、“考勤”项扣分条件及标准

(1)旷课一节,扣5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凡学校、学生科、班级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

2、“违纪”项及扣分条件及标准

(1)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或不服从老师管理者,视情节扣5~10分。

(2)在教室、会场、宿舍、公共场所故意起哄,扰乱秩序者,扣5分。

(3)就寝熄灯后,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

(4)不服从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和值日人员管理者,视情节扣3~5分。

(5)骂人,打架,影响团结者,视情节扣3~5分

(6)打架斗殴者,视情节扣15~20分,参与者10~15分

(7)抽烟者一次扣5分

(8)喝酒者,发现一次扣5分,酒后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着扣20分

(9)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10~15分

(10)夜不归宿,包夜上网者,发现一次扣8分

(11)赌博组织者,扣30分;参与者扣20分

(12)无故不参加班级、学生科、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者,一次扣5分

(13)无故不参加教室、宿舍卫生值日者,一次扣3分

(14)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受处分等级扣分: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2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当月操行30分;记过以上处分者,当月操行分为不合格

第三篇:学生操行分评定

学生操行分评定(按月计划)

1、无迟到早退+10分

2、按时交清应交清费用+10分

3、好人好事+10分/次

4、技能达标 +10分

5、理论达标 +5分

6、无安全事故(如打架斗殴)+10分

7、无师生、同学之间等摩擦+5分

8、班干部认真履行职责+5分

9、组干部认真履行职责+3分

10、室长认真履行职责+3分

11、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2分

12、值周生认真履行职责+5分

13、集体活动的组织者+5分/次

14、参加文艺集体活动者+2分优秀者 +3分

15、文明寝室(每位室员)+5分

16、无浪费饭菜者+5分

17、按时搞好个人、公共清洁卫生者+3分

18、维护学校声誉或为学校做贡献者+10分

由班上制定:

100分/月为优者学校给予奖励,40分以下者学校将在学生会上通报,特被严厉者上报家庭或原来学校,协助配合。期末各科它将占一定比例。

学校教导处

2010年4月

第四篇:学生操行评定规则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提高和表现的基础状况,是对学生实行教育的重要方法,是评定学生的重要依据。为把我班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大学生,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一条学生操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99分。

第二条操行评定标准

一、学生干部加分

1、学院学生会干部加3分

2、系学生干部加2分

3、学院其他院级干部加2分

4、班级干部加2分

5、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二、奖励及活动加分

(一)校运会及迎新杯、欢送杯

1、凡运动员都加2分,搞后勤及写稿子的加1分;

2、迎新杯获奖全体队员追加1分;

3、运动会参加两项以上的追加1分;

4、运动会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5分,三等奖追加2分,其余获奖者追加1分(前八名获奖);

(二)活动加分

1、参加院级活动的加2分,获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

追加1分;

2、参加系级活动的加1分,获一等奖追加2分,二等奖追加1分,三等奖

追加0.5分;

3、参加社区援助活动的加1.5分;

(三)其它加分

1、由第一周开始四周满勤者加0.5分,第四、八、十二、十六、二十周统

计,一学期满勤者追加1分;

2、获院级称号的加1.5分;(如“三好学生”、“十佳文明学生”等)

3、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的同学各加2分,连获4次者每人追加1分,获“十佳文明寝室”称号的加2分;

4、英语、计算机过级者加2分;

5、三笔字过其一者加1分,全过者追加一分;

6、获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组织全班每人加2分;

(四)其他获院级以上奖项的和为班级争光的酌情加分;

三、处罚

1、无顾迟到、早退者扣;1.5分

2、无顾旷课的扣3分;

3、要求全班到齐的活动,未到者扣2分;

4、不打扫卫生的扣1分;

5、其他违法乱纪行为酌情扣分;

第三条、操行评定的运用

(一)、学生操行评定作为学生入党等重要表现依据,并作为评优及毕业推荐的基本条件。

(二)、学生操行评定真实完整记入学生档案。

望全班同学能谨以律己,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篇: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一(3)班操行评定制度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我班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准,规范我班学生的行为,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德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品德操行评定办法。

一、评定的目的对学生的品德操行进行评定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在思想品德方面的进步和不足,鼓励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同时帮助教师获得反馈信息,以改进德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保证德育目标的实现。品德操行评定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定结果对学生进行比较与分等,因此,要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二、评定的内容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的内容分为行为能力评定和认知能力评定两个部分。

行为能力评定部分主要针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具体行为和表现进行评价。各学校在对学生行为能力进行评定时应根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在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适当的标准。经过学生个人、集体和教师(包括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评定,参考学生校外表现,最后由班主任写出评语,记入学生综合评价学籍档案手册,通知本人和家长,并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依据之一。

认知能力评定部分针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等德育课程中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和进步的程

度做出评价。认知能力评定采用书面测试的形式进行,应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着重考查学生的道德认识。测试用的试卷由盘龙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提供或由各校自行命题制卷。考核成绩记入学生综合评价学籍档案手册。

三、评定的原则和方法

学生品德评定采用写操行评语和行为量化评定操行等级相结合的方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综合评价,即对每一个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在学习、劳动、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作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评定,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实现对生命的真正关爱。

2.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主要采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同学综合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尊重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3.操行评语由班主任负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使之真正起到激励学生上进的作用。操行评语要采用写实的方法,真实、具体地写出学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评语应充分肯定优点,恰当地指出主要缺点,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重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

4.学生操行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

等级。教师在评定学生品德操行等级时,要全面考查,并通过百分制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核算。其中德育课程期末测试成绩占50%,教师对学生在道德品质、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占30%,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占10%。学生获得90分——100分时评定为优秀,75分——89分评定

为良好,60分——74分评定为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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