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低年级接送制度
洋湖塘小学学前、一二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洋湖塘小学学生接送制度。
1、学前、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家长接送制度,上学由家长按时送至校门,有车的一律送至校门口,下午放学统一在学校门口接。
2、放学回家,班主任老师必须带领孩子到指定地点,交给等候在门外的家长。没有被家长及时接走的学生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回学校,并带到指定地点(教室),安排学生做作业、看书、活动。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直到学生接走方可离校。
3、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填写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要求填写好班级、学生姓名、离校日期、离校时间、离校原因,最后签上班主任姓名、家长姓名。
4、学前、一、二年级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把学生交给家长,同时认真审核家长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5、对于自己回家的学生开学前由家长和老师说明(学校作相应的调查核实),班主任老师并留有家长写好的书面说明和申请,做到老师、家长人人明确责任。同时,每天班主任老师要督促和提醒学生安全、准时回到家里,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叮嘱学生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6、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确实要留学生的,要首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同意,并注意提醒不来接的孩子安全回家。洋湖塘小学
第二篇: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低年级及幼儿园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1、学校必须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书信和家长学校授课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
2、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之前到达校,不必过早到校,也不可过迟到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拖延放学时间。
3、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接送时须履行交接手续,签字后方可带走所监护的幼儿或一、二年级学生。
4、幼儿、学生未被接走之前,教师须作妥善安排,不得将他们交与无关人员,应积极和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来学校交接。
5、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或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学校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
6、幼儿或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必须主动和学校联系,向班主任请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学校必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切实做到家校无缝隙交接学生,或落实路队护送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返家返校。
第三篇: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人身安全,严格校园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实行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接送制度。要求如下:
1.低年级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接送。家长须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按时接送孩子。
2.放学时,教师组织好孩子排队,有秩序的带队到此处,将孩子交到家长或监护人手中。家长不要拥堵,自觉、有序等候。
3.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如有代接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5.如果身体不舒服或家中有急事,必须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形式向教师请假,不允许叫其他学生口头请假。
6.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跟陌生人走,要教育孩子先辨认接送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跟随回家。
8.如家长或监护人,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让孩子自行上放学的,请告知班主任,以便学校知情,并请严格要求你的孩子注意路上安全,一旦意外发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家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第四篇:幼儿园、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
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 为保证幼儿、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安全,教师、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接送制度,家长须凭接送卡进入学校接孩子。
一、幼儿园在新生进校时给每个家庭发放两张接送卡,加盖学校公章为有效卡。“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家长要善保管,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学校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进校,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门卫人员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学校遇到未持卡的学生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四、学校不准家长让孩子自己来园,不准未成年人(中小学生)来接孩子。
五、家长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须先跟班级老师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学生亲朋来接孩子,教师必须询问清楚,如果是孩子认识 的,教师也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查验来人证件。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得把孩子交给他人。
七、静校时间后,由值班人员带孩子,值班人员一定要照看好孩 子,严格按上述第六条执行。
第五篇:低年级接送协议[定稿]
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
小学生接送协议书
甲方: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盖章)乙方:学生家长(监护人)为确保学生出入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及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接送协议书:
1、一、二年级学生及上下学路途较远的小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途中出现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学校严格禁止家长用三轮摩托、农用车或其他不符合载客的交通工具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一辆车搭载多名学生,家长不听学校劝阻仍坚持错误做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家长与班主任要建立联系网,家长有事应及时和班主任沟通。
4、如果家长放学不能来接的,放学后学生自行离校出现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对学生在校外出现的任何事故,学校、教师不负任何责任。
6、班主任应及时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放学前教师要组织好放学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
7、雨、雪等恶劣天气教师要管理好学生放学队,并与家长接好头。
8、如果家长主动要求允许其学生自行上、下学者,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班主任要与其签订有关书面协议,明确责任。
9、本协议一式一份,由学校统一代为保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小学学习期,学生在升入七年级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于每年秋学期开校初双方签字确认。甲 方: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 代表签字(班主任)
乙 方(学生监护人)签字(盖章)
注:学生姓名()
附:如果家长主动要求允许其学生自行上、下学者,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请家长在下面签字以明确责任。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