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外租房安全责任书专题
(学校留存)
校外租房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求凡符合我校住宿要求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高一年级()班学生经家长同意申请不在我校学生宿舍住宿,自愿在校外租房,租房期间家长(或监护人)陪读。所租房屋具体位置,所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房主姓名及联系电话。
学生及家长保证:学生在学校以外的一切安全行为由学生监护人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与学校及任何教师无关。
此协议由家长、学生、班主任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班主任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家长身份证号码:
班主任:联系电话:
2013年月日
(家长留存)
校外租房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求凡符合我校住宿要求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高一年级()班学生经家长同意申请不在我校学生宿舍住宿,自愿在校外租房,租房期间家长(或监护人)陪读。所租房屋具体位置,所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房主姓名及联系电话。
学生及家长保证:学生在学校以外的一切安全行为由学生监护人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与学校及任何教师无关。
此协议由家长、学生、班主任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班主任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家长身份证号码:
班主任:联系电话:
2013年月日
第二篇:学生校外租房安全责任书
大竹县张家乡中小学
校外租房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租房寄宿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创设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如下。
一、学校责任
1.学校有义务对校外寄宿生进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学校要加强对校外寄宿生的法制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学生要协同社会和家长采取帮教处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3.学生在学校以外的活动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应密切配合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
二、家长责任
1.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家长要做好子女从家庭到学校所在地往返途中的安全指导和教育工作。
3.家长要经常关注子女的思想动态,教育子女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不准子女在外过夜留宿。
4.学生在学校以外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家长)负责。
三、寄宿生责任
1.寄宿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学校和家长的教育及管理。
2.寄宿生在培养自理自立的同时,要安全、文明的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学习活动,避免任何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持和家长及班主任老师的通讯畅通。在遇到危险时及时和社会安全部门(110)以及家长、学校取得联系,寻求安全救护。
四、寄宿户主(房东)责任
寄宿户主(房东)必须明白寄宿生的未成年人身份。寄宿户主一但接受寄宿生寄宿,就必须为他们创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避免给他们造成任何身心伤害。以免在发生不安全事故时,受到法律的追究。
五、此责任书在签字后交学校存档。
班级:学生姓名:家长签字:联系电话:寄宿户主签字:联系电话:班主任签字: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电话:(0818)6660025
大竹县张家乡中小学
2009年2月18日
第三篇: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责任书
鸣皋一中校外租房学生
安全责任书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班级
鸣皋一中2013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本人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2013年2月27日
第四篇:校外租房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
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2013—2014学第一学期)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
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13年8月20日
第五篇: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ⅩⅩ中心小学 2011-2012学第二学期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 责 任 书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小屯乡中心小学 乙方:房东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小屯乡中心小学 房东签字:
年级 班
学 生 签 字:
2012年3月 日
ⅩⅩ县ⅩⅩ乡中心小学
2011-2012学第二学期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 责 二0 任 书
一二年三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