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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含五篇)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16-50316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3 15:16: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李端镇初级中学校学校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教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安全工作,增强科任教师的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确保学校有稳定发展的环境,学校特与科任教师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任教班级安全工作,对任教班级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对自己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内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在生活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并主动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安全目标协议》、《住校生管理目标》,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严格检查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程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坚决不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五、实行安全工作首问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若发现学生拥挤、哄闹、打架斗殴、偷摸、旷课、不遵守作息时间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严格教育,并向年级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否则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六、该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叫学生代劳,更不准将学生叫到自己寝室,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概由教师本人承担直接责任。

七、在学生、教师正当权益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在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八、主动、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突发事件,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九、一学年中负一次较大不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或三次连带责任,该学年年度考核和教学业绩考核均定为“不合格”,并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处理。

教师签字:李端镇初级中学校2011年9月1日

第二篇: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源汇区实验中学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与任课老师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责任,教育督促学生注意校内外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1、教师不准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在职教师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偿家教,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馈赠。

3、教师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无故指责、训斥家长。

4、教师不准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不准在上课时间接打手机,不准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喝酒,中午不准饮酒。

5、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6、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7、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下位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汇报。

8、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9、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10、有实验课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来进行实验,要保证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有危险的化学药品以及注意实验操作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防火等一切安全隐患。

11、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按照值班工作分配,及时到岗、认真值班,并做好记录。

学校教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晋级评优均实行“一票否决”制,课任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主管领导 签 字: 任课教师 签 字:

源汇区实验中学

****年**月**日

第三篇: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与课任老师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责任,教育督促学生注意校内外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1、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2、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3、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下位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汇报。

4、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5、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6、有实验课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来进行实验,要保证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有危险的化学药品以及注意实验操作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防火等一切安全隐患。

7、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按照值班工作分配,及时、按岗、认真值班,填写好学校安全工作日记。

学校教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晋级评优均实行“一票否决”制,课任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适用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7月15日。

校长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第四篇: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班主任包班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班级是学校基层单位,班主任包班教师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的最基础工作。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抓好学生在校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班主任包班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班主任包班教师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有关平安校园创建的安排部署,负责本班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2、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包班教师要利用学科教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活动,不玩火、电、气,不在寝室点蜡烛、蚊香,不攀爬门窗,不攀爬栏杆或树枝,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狂奔猛追,不私自出校门,不翻越围墙进出校园,不私自下河、塘、堰洗澡,遵守交通规则不爬吊车辆,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不乘座状况不良和超载车船,不搭乘摩托车,不骑自行车上学和回家,不进网吧,不看传黄色录象和书籍,不惹事生非,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派,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3、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等,班主任包班教师均要在场,维持秩序,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及时调解同学间矛盾和纠纷,防止学生矛盾激化导致家长上访事件出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方案演练。

4、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不能体罚、谩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经常利用晨会、班会、周会教育学生学会防火,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盗、防暴力等相关知识,学会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安全逃生,培养训练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和技巧。

5、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同时和家长联系,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遇到校外不法分子进校捣乱应及时防范、制止与报告,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不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7、放学后,班主任包班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8、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作息,不得擅自放假或过于延长上课时间,因此而出现后果的由班主任包班教师或当堂课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教育学生不与校外无业人员接触,不拉帮结伙、聚众滋事,不做危害社会和他人安全的事。

9、轮值班主任每天晚上学生就寝时必须到场清点人数,作好记录:早操到场清点人数,督促做操。班主任不得包庇、隐瞒有关班级安全隐患问题,否则,学校将严加追究班主作责任。

10、教育学生不食用“三无”和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病的发生。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教育学生不与校外无业人员接触,不拉帮结伙、聚众滋事,不做危害社会和他人安全的事。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水果刀等器物入校,如经有发现,应立即收缴。

11、班主任包班教师要对本班学生全权负责,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包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若因班主任包班教师失职造成学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班主任包班教师全权负责:凡由学校出面处理的安全事件,扣发当月的补助,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班主任包班教师负责。

13、包班教师有责任协助班主任抓好班级安全,主动做好任课班级安全教育工作,排查安全隐患。

14、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15、本班级内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否则,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班主任包班教师各执一份。

班主任包班教师(签字):

学校校 长(签字):

梧桐花中学(章)

2013 年9 月 1日

第五篇:任课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学校科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人人、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按教育局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1、科任教师应对课堂纪律、安全负全面责任,上课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登记,体育课、微机课、课外活动,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防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有义务结合学科特点,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平时教学中。

3、理、化、生实验老师在上实验课前,应对实验仪器进行检查,具体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将实验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

4、严防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育法规等造成的学生致伤残、致死等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不得将学生独自留在教室、办公室或其它无人场所。

5、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接听电话;更不允许擅自让学生离开教室或学校。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发现学生有病痛或发生意外伤害的须及时送医院,并立即与班主任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6、参加各种竞赛、考试、校外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制定出安全预案;需租乘校外车辆的,租乘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经过车检,车况良好,不得超载。

7、放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留堂。

8、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

9、受班主任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10、禁止乱收费或私自向学生推销(含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11、其他未尽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职责。

12、科任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档案室和科任教师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学年结束有效。

学校校长(签名):科任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2012年9月15日

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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