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桥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南桥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主任为成员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日领导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政教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导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日领导、就寝检查的值班教师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政教处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卖部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南桥中学2010、9
第二篇:荷叶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荷叶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直接决定着着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大局。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来抓,而且要持之以恒,要把安全意识贯穿于全体师生并成为自觉行动,要健全安全网络,尽一切努力,杜绝失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责任人(按顺序承担责任)
1、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王余良副组长:龙早纯、王业新、刘俊、曾庆初成员:贺建、杨纪光、曾汉文、朱光威、黄振德、刘菊阳、陈晓莲、王建红、彭惠良、贺集辉、朱巧玲、李重阳、周颂华、李永胜、曾庆仁
2、应急处理小组:
一组:重点负责小学部:王业新、朱光威、黄振德、刘菊阳。二组:重点负责初中九年级:贺建、杨纪光、陈晓莲、王建红、彭惠良。
三组:重点负责初中八年级:刘俊、曾汉文、贺集辉、李重阳、朱巧玲。
四组:重点负责初中七年级:龙早纯、周颂华、李永胜。五组:重点负责学校后勤方面:曾庆初、曾庆仁、禹玉爱。特殊情况调整应对。
二、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
2、制订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生发放一份)
3、每期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环境卫生、食堂、商店、水源、学校设施设备、行路行车、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流行性疾病控制等。
5、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和出入证管理,从学生入校起到离校止全程封闭,严格控制非学校工作人员入校逗留。该项工作由曾庆仁、王业新负责。老师出入必须及时锁好门,违者一次罚款伍元。
6、以防预为主,万一出了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当机立断的正确决策,赶赴第一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形势和避免一切可避免的损失,并迅速向上级报告情况。
7、在校外出安全行车警示牌。
8、协助当地进行安全宣传,积极帮助调处矛盾。
三、安全责任:
1、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考核指标(一票否决)
2、视其情节轻重从严追究责任。
3、对因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从严追究到个人,决不姑息。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
荷叶中学
2005年3月
第三篇:南屏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南屏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特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南屏中学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出入证》制度
1、凡我校学生在校内和上至上什字,下至高阳小学路段内必须佩戴《出入证》。《出入证》应佩戴在左胸显眼位置,《出入证》不得涂改、转借,如不慎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班主任申请,审批后在学校德育处补办。
2、住校生凭黄色《出入证》进出宿舍楼,走读生凭蓝色《出入证》进出校门,骑车生凭红色《出入证》进出停车场。
3、若因特殊情况要变动《出入证》的同学,应及时向班主任申请,经德育处研究同意后办理。
二、请假制度
1、凡我校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和离校,中途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住校生晚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本寝室本床位就寝。
2、凡中途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必须先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的请假条,经班主任(若班主任不在可由值周领导或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并交门卫处登记并留下请假条和《出入证》后方可离校。
3、住校生确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校,仍应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的住校生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生活指导教师,一份交门卫教师,生活教师和门卫教师应保存好,每周星期五交德育处。
4、若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应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处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三、会客制度
1、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会客,若有特殊情况也仅限会见家长。
2、家长会见学生,应经门卫(走读)或生活指导老师(住校)同意,并在课间方可。
3、任何校外人员均不得在未经门卫或生活指导教师同意的情况下在校内找、寻学生。
4、任何时候严禁一切或酒后、或衣冠不整、或闲杂人等到校会见学生。
四、自行车管理制度
1、学生自行车由管理人员按学校要求进行管理。
2、学生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学生自行车停放期间必须上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有关学生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由管理人员核实(若有争议由学校核实)后,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3、任何人均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进入校内限速10公里/小时),也不得在停放自行车处逗留(管理人员例外)。
4、学生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靠右慢行。不准双手离把、逆向行驶、并肩扶行、互相追逐、曲线行驶、攀扶其它车辆或手持物品、搭乘他人等,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5、车况差(制动差、转向不灵活、车铃不响等)的车禁止学生使用。
6、学生严禁骑助力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到校。
五、安全“十不准”
1、不准恶语相向、滋事、斗殴或邀约他人到校肇事;
2、不准下河洗澡;
3、不准在校内生火(包括焚烧废书、废报等废弃物)、点
烛;
4、不准将凶器(自制火枪、汽枪、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如鞭炮等)及有毒物品带到学校;
5、不准翻、攀越围墙、护栏、栏杆或在危险的场所(如
建筑工地、教学楼或宿舍楼顶等处)玩耍;
6、不准将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音像制品、书刊带到 学校,更不准传抄、传阅(听);
7、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或在电线电器上晾、挂物品;
8、不准从楼上(窗户或走廊)往下扔杂物;
9、不准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以及在公路上 攀肩、并行、追逐、猛跑、打闹、推搡、坐卧、滑旱冰、滑滑板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10、不准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向高速公路扔石头、物品。
六、教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1、有关管理人员应按职责范围,认真管理好教育教学设
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2、全体教职工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
体罚学生。
3、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
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组织者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4、体育组要加强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的管理、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要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教师应合理设计教学内容,认真组织管理,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5、德育处要合理安排调整好人员的工作时间,确保时刻
有专人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好各种偶发事件。
6、学生出勤及时报告。每堂课前,任课教师必须清点人 数,发现非正常缺勤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7、学校校门、教学楼和宿舍楼大门由有关人员按规定时
间开关,在落锁期间任何人不得以撬锁、翻墙(门、窗)等非法手段进出。否则以盗窃论处,要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凡我校教职工无论是校内或者校外一当发现我校学
生出现伤害事故,应采取积极的处理态度,不得漠然置之。处理原则是:①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伤害的继续进行;②根据情况及时报告德育处或工会,严重时必须报告学校;③根据伤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可直接送往医院或叫救护车;④努力做到尽可能及时,尽可能减少损失,尽可能缩小影响。
以上制度希全体师生员工自觉执行,有关人员严格督查。若有违背,对有关管理人员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若因违背以上制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或由学校对其进行追偿。若有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解聘。若发现安全隐患或意外事故放任不管,或处置明显不当的,要追究责任。
第四篇: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三圣庵村小学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全体师生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为安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
1、学校年初与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把关,责任明确。
2、后勤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学校的房屋、楼梯、院墙及其它设施,做好记录。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防患于未然。
3、学校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学校的用电主线路,及时更换电灯头、插座等用电部件,绝缘包扎电线接头,确保用电安全。
4、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水、防雷、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5、建立严格地巡逻值班制度,奖惩制度,时刻警惕外来人员对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安全的侵忧,治理校外摊点和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好值班记录,保证学校集体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
6、加强教学楼管理,楼道分班通行,上、下课时间楼梯处有专人值班,保证楼梯畅通,不出现拥挤。
马市坪乡三圣庵村小学
2014年2月12日
第五篇: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关系到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护等工作。校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主管副校长和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保卫科,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校长、党总支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生自习及上课时间内在班教师为该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补救和解决。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保卫科。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班领导、就寝检查班主任、管理教师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该班班主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报告班主任及值班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
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
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2)、学校安全管理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
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等。
(3)、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
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
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
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A)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B)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C)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D)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
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
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早晚自习时,在班教师合理组织学生疏散时间
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进行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早晚自习学生没
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不得组织学生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
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
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
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
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
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4)、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
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
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
法侵害;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
生自救的能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港、水库等
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每学年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
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
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
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5)、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
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
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
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
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6)、教学、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1、教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
施教。
2、学校实行课堂教学、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任课教师是在班节次的课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教师上课时应当清点人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向当日班委会值日生了解情
况,若学生不知情,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班主任接到汇报后十分钟内作出积
极反应,若发现情况严重,二十分钟内须呈报政教处。
4、上课期间,若学生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询问情况,做出合理的安排。
5、非室外课的教学,原则上必须在教室内进行,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内容的实际需要,确需在室外进行的,任课教师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呈报教务处
批准。放任学生在室外活动而没有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出现学生安全责任应该追究
该任课教师的责任。
6、室外课只能在校园内进行,分组进行必须科学合理。因病不能参加的或
不适宜某些项目训练的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的视线范围内休息。
7、实验室里进行实验教学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安全规定。
8、教师上课期间发现教学所用设施、器材等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应当向班
主任报告,班主任在接到报告的当日应到现场查核并报请学校总务处维修或更换。体育教学器材、设施存有安全隐患的,由体育教师直接向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报告。
9、多功能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的工作人员属该部门的硬件设备的责任人,要随时巡查、排查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主管
教学的副校长处提出书面报告。
10、特殊时段的安全责任:①下午第一、二节课间眼保健操时段由第一
节课任课教师守侯学生做眼保健操,放任学生引发的安全责任由该节课任课教师
负责,(体育、信息等室外课除外)。②早自习和晚自习的第三节下课铃响
后放学时,提前放学所引起的安全责任,由该节课提前放学的教师负责。
11、教师旷课、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在班教室,在其间发生的学生安
全责任由在班教师负完全责任。
12、教师在班时对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发现了不制止或学生反应了情
况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应由该当班教师负责。
(7)、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
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8)、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
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A)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B)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C)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D)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E)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安全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年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
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9)、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有关安全
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
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
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
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
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
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校会、汇演、班级主题会、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校医室或医院
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
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
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
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在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