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目标责任书
杨树岭中学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和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有责任和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学校、教师的责任时间为师生在校期间,责任空间为校园内,在校时间为学校管理,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2、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注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家长们应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的意识,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确保孩子安全。
3、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回家回家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4、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更不准打架斗殴、拉帮结伙,勾结社会人员到校内闹事;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到学校。
5、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不在学校逗留、玩耍、溜达,否则,发生事故,责任完全自负。
6、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负责。
7、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自己不了解的有关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确保安全。
8、教育子女不得独自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场所、河、水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9、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爬山、上树、钻洞、野炊、烧烤、采摘野果,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垮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教育;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10、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将燃放烟花爆竹在校园内燃放。
11、教育子女不进入歌厅、舞厅、麻将娱乐室、游戏机室、台球室、网吧等成人娱乐的场所。
12、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注重个人卫生和饮水卫生,不吃零食,防止食品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3、年龄不满周岁,不能自己骑自行车上、放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报废、农用、超载、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
14、教育子女不管在家或在学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5、要经常收听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天气变化,了解掌握灾情预报预测,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不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的地带避灾自护。雨、雪、凝冻天、突降大雨、暴雨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或自行决定孩子是否到校上学。如不上学请将情况告知学校。
16、要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得在路上、校园内玩耍、逗留。更不能私自到同学家玩耍歇宿。
17、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骑、踢、背、摔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楼梯间过于集中的地方追逐打闹,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否则,责任由学生自负。
18、上体育课,实验课、活动课、要听清老师的要求,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私自活动,不做有危险性不安全的游戏,不打闹,听老师话,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教育学生记住几个特殊电话号码,发生事故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120学校电话:
20、教育子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值周教师、门卫、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21、教育子女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尊重他人,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22、教育子女禁止在校外玩火,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不喝酒不抽烟,不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女儿墙,不私自进入施工区域。
23、家长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若有隐瞒后果责任自负。教育孩子不能带危险物品进校园。送孩子入校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孩子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如学生自带不安全物品上学,或因其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以上各条,望我们共同遵守,如因家长教育和管理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学校及老师无关。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日始生效。在孩子还是本校学生又未签订新的责任书之前,本责任书一直有效。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东峪小学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让每个家庭都幸福,我们要求家长做到:
1、要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教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礼貌,讲文明。
2、要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增强其安全意识,培养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3、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配合,双休日、节假日、放学期间及晚上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管理和监护。子女未到校上课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4、要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不要乘坐非法机动车。
5、要注重消防安全,教育子女不要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点蚊香、用电器时要注意防止火灾。
6、要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的食品。提倡不吃零食。不到街头游贩处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7、要教育子女慎交友,交益友。子女外出须向家长请假。
8、要重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险和复杂的地方游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结伴外出。
9、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东峪小学
2017年9月
第三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的责任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以下几条学生若有违反,由家长和监护人负责。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10、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11、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1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1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14、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15、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
学生:
****年**月**日
班主任:
第四篇: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根据《山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特与各班主任签定本学期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学生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杜绝学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教育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要结伴同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教育学生不要到池塘、水库或冰面上游泳或嬉戏,以免造成溺水伤亡事故。
四、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玩火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使用室内线路。
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得随意到校外摊点购买食品和饮料,注意防腐、防霉、防毒确保饮食卫生和安全。
六、加强对学生的医疗卫生安全教育,有病及时告知学校及家长,不得乱投医、乱吃药,注意搞好学生的卫生防疫工作。
七、加强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防止自伤自残事故的发生。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东峪小学 2017年2月
第五篇: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014—2015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 1 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2(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及宿舍;不得使用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对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学校的非住校学生),学生自己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
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年级()班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