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学生应征入伍
应征入伍演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新兵战友们:你们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站在这里,代表齐师专参军入伍报效祖国的新兵发言,我深感十分荣幸和自豪!
首先,感谢领导们能给我们这个从军报国的机会,您们为此次征兵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保证输送了合格的兵源。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新兵战友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其次,感谢各位光荣的家属,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维护祖国的统一,不惜将自己养育近20载的儿子送入军营,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您们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值得每个人敬仰,您们是无私的、光荣的、伟大的。在这里,我也作为儿子向在座的各位妈妈、爸爸说一声“谢谢”。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新战友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国家兴旺,匹夫有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更深切地感到“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的道理。国防力量的有无和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我崇拜军人那奋不顾身、英勇顽强的气质,崇拜军人那青春洋溢的活力,崇拜军人那无尚的奉献;喜欢他们钢铁般的坚毅不拔,喜欢他们穿军装的帅气,喜欢他们走路的威严。
参军让我们感到自豪、也感到光荣!这不仅是我们个人的荣耀,也是家人的荣耀,更是咱们全县乡亲们的荣耀!因为有这个特别的机会让我们去学习锻炼;去保卫祖国,报效祖国,建功立业!
作为新世纪的青年一代,肩上更是担负着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建设祖国明天的重任。一个国家若没有强大的国防,又谈何经济的发展呢!所以,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国防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安全,实现祖国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即将踏上军旅之前,借今日隆重的欢送会,我代表全体新兵战友向全县人民承诺:我们一定努力学习,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勤学本领,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
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精忠报国。使自己锻炼成一名优秀的人民子弟兵,为国家的和平与安宁扛好枪、站好岗,为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不辜负国家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为家乡人民争光,请家乡人民放心!
第二篇:大学生应征入伍(模版)
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报名流程
1. 学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 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 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 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 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 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盖章签字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 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 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 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 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说明:①应征入伍但离校前未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并进行兵役登记,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初定兵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部门领取“补报校验码”。学生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输入补报校验码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补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
②翌年毕业生如果在12月初能达到相关毕业要求并经学校认可,可以参军入伍。初定兵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部门领取“补报校验码”,进入网上补报名,按规定补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被批准入伍的,《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与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并于毕业的第二年得到相应的补偿及代偿。
第三篇: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全体高校应征大学生: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开始了。在此,我们谨向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致以衷心的感谢!向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应征的广大莘莘学子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将大学生应征的有关问题介绍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相关身体条件
征集对象:202_年年满18至24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2_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女兵征集对象:202_年年满17-22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
4.5;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女兵征集对象: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1、报名。202_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可在所在学校人武部或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女大学生11月5日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2、体检。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应届大学生的政治审查,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校大学生的政治审查,从今年开始按照有关规定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前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函调或走访调查。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服役期间的有关优惠政策。①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202_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202_年起,在校大学生也能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③服役期间优抚安臵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两年服役期间,享受的学费补偿金、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68000多元;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工资制,最低工资在1800元以上;此外,还享受每月基本工资的40.94%的住房公积金,退伍时一次性发放;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臵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臵工作。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等方面优先安排;对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符合相关条件,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士兵,可直接选拔为军官。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4、奖惩规定。今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加大党政机关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大学生“村官”和基层社区工作岗位的,条件放宽到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在有空编的事业单位中征集一定数量的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场招聘考试,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莘莘学子们,部队是所是座火热的大熔炉,无数优秀青年投身火热军营,经过严格的训练,正规的培养,实现了人生理想、人生价值,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英雄和模范,成长为一个又一个功臣和对祖国建设有用之才。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机遇,拓展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希望广大适龄学子们踊跃参军报国,自觉接受祖国的挑选,立志军营建功立业,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
第四篇: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全体高校应征大学生: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了。在此,我们谨向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致以衷心的感谢!向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应征的广大莘莘学子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将大学生应征的有关问题向你们做个介绍: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相关身体条件
征集对象:202_年年满18至22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主体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2_年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以及202_年入学的学生。
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2_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202_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
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期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目前,我省社会青年务工收入,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6、奖惩规定。今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2_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莘莘学子们,部队是所是座火热的大熔炉,无数优秀青年投身
火热军营,经过严格的训练,正规的培养,实现了人生理想、人生价值,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英雄和模范,成长为一个又一个功臣和对祖国建设有用之才。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机遇,拓展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希望广大适龄学子们踊跃参军报国,自觉接受祖国的挑选,立志军营建功立业,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咨询电话:6881143
第五篇: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问题
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问题
问:地方大学毕业生参军的条件有哪些?
答:部队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统 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支援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习成绩平均要在良好以上。
3、本、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的 年龄视具体情况确定。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到基层指挥岗位的毕业生,还应有强健的体魄;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应降低。问:地方大学生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首先是报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分配部门和部队大军区级单位的大学生接收站报名,并寄发本人的有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推荐。其次是接受考核。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派人到有关院校对拟接收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了解。第三是审批。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组织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逐级上报,最后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审批。第四是参加培训。毕业生到部队报到后,一般由大军区级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训练3个月后再分往各部队。
问:近年来全国秋季征兵工作中,经常有许多大学生入伍当兵,这和我们现在说的“接收地方大学生入伍”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一回事,而实际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两项工作,一项是征兵工作,另一项是军队干部补充工作,近年来,为了提高征集新兵的文化素质,各级兵役机关在不断提高征集新兵质量,各级兵役机关在不断提高高中生征集比例的同时,注意多吸引一些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才来部队服役。通过这个渠道来服役的青年都必须在连队当兵,其对象大多是通过非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生。部队十分欢迎他们,也很重视他们,并加强了培养工作的力度,全面锻炼提高他们组织训练和管理能力,对有发展潜力的,今后有的会选送军校培养,有的也可直接提拔为基层军官。而我们讲的接收地方大学毕业生,是指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直接来担任军官或文职干部职务。由此可见,这两项工作有所区别,但都是部队提高人员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组成部分。问:部队大致需要哪些方面的地方大学毕业生?补充的方向是怎样的?
答:全军接收的地方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涉及到地方高校现有德育、主要学科几百个专业。补充的方向是师以下部队的基层技术和指挥岗位。层次和学科以大学本科的理工类毕业生为主,兼收文史类和其他类别的毕业生。作战部队和驻边远艰苦地区的部队,也需要一些专科毕业生。
问:地方大学生入伍后,户籍关系、职衔待遇,包括将来的专业安置,是怎么安排的? 答:地方大学生被部队接收后,由大军区一级单位政治部统一签发参军证明,并寄给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和民政部门。经登记后转给其家长,享受军属待遇。其原来的户籍关系注销。毕业生的职衔工资待遇按照军队院校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待遇确定,将来转业安置与军队其他转业干部一样,按照共同的政策进行安置。问:部队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是怎样公布的?
答:军队用人单位需要毕业生的信息,一般由总政治部和各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在每年年初向全国或相关地区的高校发布;也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新闻媒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还会派人参加地区性、行业性或高校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到有关高校进行宣传,与高校商定拟接收毕业生的专业和数量,在毕业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对接收对象进行考核后确定人选并签订协议。对学生中的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一般优先考虑。为了方便大学生报名,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政治部干部部都设有参军报名站,大学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这些报名站报名。他类别的毕业生。作战部队和驻边远艰苦地区的部队,也需要一些专科毕业生。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一、征兵的组织领导。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是征兵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确定征集在校学生的学校,组织宣传发动,进行目测摸底和报名推荐;征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拟制征集计划,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负责审批定兵。
二、征集的范围和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一省的学生为宜,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三、征集的范围和标准。
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入伍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研究提出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所在的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是: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式样附后),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返回调查意见。
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反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保留学籍、复学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
(一)关于学籍。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二)关于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关于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四)关于退役后的复学。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五)优待安置政策。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规定,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和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处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五、入伍后的培养使用。
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门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在校大学生补入部队后,部队要结合他们的特点,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作好思想工作,既要支持和保持他们的参军热情,又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尽快实现由普通大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要根据大学生知识面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特点,尽量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