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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6-97961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8 23:56: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 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召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团支部干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旅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力。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长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4.任何民主选举活动,根据矿有关规定,均采用无记名投票,参加选举的当事人不得参与唱票、监票、记票工作。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1)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团员共同讨论。

(2)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

制定工作计划。

(3)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1)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有支部委员会领导。

(2)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3)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1)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2)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分团小组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4.团课

(1)团干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团课,进而对支部其他团员进行政治教育(2)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3)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参加。5.政治学习

(1)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2)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式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教育等。(3)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院组织部和全支部团员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一般每月应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3、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对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奖励记载、团员缴纳团费记载等。

3、团支部每年度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时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的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七.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团费。

2、团员要按标准及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团支部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全部所收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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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0902班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团支部的组成与改选

1、班级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设立团支部。

2、团支部设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组成。

3、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4、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改选,下发任免通知书。

二、支委会分工负责制

1、支部书记:

(1)向支部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2)当好团支部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他委员研究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团员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

2、组织委员:

(1)了解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团员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3、宣传委员:

(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团员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4、文体委员:

(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2)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

(3)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团支部工作应争取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要与班委会互相配合,但不要包办代替,支部书记一般不兼任班委会职务,其它支委会成员可兼任。

三、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

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 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例会制

1、支委会要建立例会制,至少每二周一次。例会内容:(1)政治学习;(2)研究支部工作。

2、支委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各委员要向支部团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五)簿册管理制 团支部设立三簿

1、活动记录簿

由支部书记保管并记录,每次支部活动时,都要按时间、出勤、主持人、主要活动内容、讨论发言内容、会议形成的决议等项认真记录,并持此簿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2、光荣簿

由宣传委员保管并记录。团员(也可包括同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可由团员向支委成员反映和及时进行表扬。

3、团费收缴簿

由组织委员保管并记录,由团委验收。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一)评议目的

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学院团员队伍素质,发挥团员青年的先进模范作用,同时,严格团的纪律,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

(二)评议方式

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评议、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等方面,每年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存入团员的档案。

1.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团章》和上级团委有关文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国情、文化知识等教育,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团员回顾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团的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填写团员评议表(自我鉴定)。

3.民主评议。各支部分小组进行评议,由团员宣读自我鉴定,小组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小组评议意见,再由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做出评议意见。

4.团籍注册。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和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能够合格的团员办理注册手续,并表彰优秀团员。同时,对少数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评议程序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对一年思想情况作出自我评价。

2.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把支部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8—10个团员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3.在评议过程中,先由各团员在团小组上宣读个人自我鉴定,然后由组员提出意见,经团小组组长汇总初步给团员评出“优秀”、“合格”、“经帮助能够合格”或“不合格”。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各小组的评议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团支部意见,报系团总支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

5.评选优秀团员。各小组推荐本支部优秀团员入选(“优秀团员”占每个支部团员总数的10%),支部委员会综合各小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再由支部大会投票确定本支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单,系团总支初审后报校团委审批。

(四)评定内容: 1.思想上

热爱祖国、热爱党和热爱社会主义。坚定的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为实现社会主义这一伟大理想而奋斗。坚定的拥护党中央在现

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上

认真学习《团章》,遵守《团章》,拥护《团章》。认真执行和贯彻团组织的各项决议。按期交纳团费,定期自觉地配合团籍注册,完成团员的教育评议。努力完成团组织的工作和任务,在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应切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学习上

重视学业,学习努力刻苦,遇到困难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且多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学习成绩较好的同学,能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同时要帮助学习成绩较差的同学,共同进步。成绩较差的同学,能注意改正学习方法,树立努力刻苦的精神,应该向同学虚心请教。成绩一般的同学,能吸取别人的经验,争取进步。

4.行为上

自觉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广州大学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遵守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学院团委布臵的活动、班集体活动等。

5.生活上

紧密团结周围的同学,特别应对生活有困难的同学给予帮助。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产。注意自身的形象,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上述内容能够基本做到的可以评为合格团员,然后在合格团员中表现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团员。如果各方面要求达不到,并经教育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者被评为不合格。

(五)表彰先进

根据评议结果,学校团委对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先进团干部和团员分别授予“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将这些先进的个人推荐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

五、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

(二)每年注册时间为本第一季度。

(三)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在评议工作中,团员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在上一年内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及参加团内活动等情况,经所在团小组及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认格在合格团员的基础上,方可注册。

(四)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团费收缴卡。

(五)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员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应予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六)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

办理。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八)因在外实习未能按时注册的团员,应在实习结束回校后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九)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团委作出书面报告。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六、团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是团员管理和团组织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历史文化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将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视为重点,严格把好“五关”,确保了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深入调查,把好团员摸底关

提前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实接收团员人数,为全面完成团组织关系接转奠定了基础。

(二)周密安排,把好接转程序关

为了确保无一遗漏地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院团委对接转程序做了精心的安排,要求团员毕业时组织关系全部转到现所在大学学院,从而最大限度的防止团员流失。

(三)严格制度,把好档案移交关

针对以前团组织关系接转时有时会出现团员档案遗失或残缺不全的现象,历史文化学院院团委从接转程序、时间、档案移交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接转制度,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在办理新生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时,团员的档案必须有入团志愿书原件、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团员证、团费收缴单以及有关团员学习、培训、考核的相关材料。对于资料不全的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团组织进行查找或补办。各基层团委在办理接转手续时,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完整地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切实杜绝团员档案缺、漏、遗失等问题的发生。

(四)明确职责,把好责任落实关

为了避免团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由于一些团干部责任意识不强,造成团员流失等问题的发生,团委明确要求各基层团支书要作为组织关系接转的第一责任人,本着为新生团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细致地做好工作。对团员证、档案等相关资料不全的,首先要健全档案,补办团员证,整理好接转材料,然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转。同时认真做好团费收缴衔接工作,团费收缴时间统一规定到每年6月份,7月份的团费由接收团委收取。整理团员档案的费用由各基层团支部从团费中开支。团委间接转组织关系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确保组织关系的顺利接转。

(五)提高效率,把好接转时间关

交接双方团委与班团支部要及时沟通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及交接时间、地点。对在交接过程中不积极主动,造成毕新生团员批量流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同时,明确要求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务必于每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对有特殊情况的交接双方做好衔接协调后可适当延长。团组织关系接转期间,团委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接转手续的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为院

团员青年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接转创造条件。

七、新团员发展程序

(一)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写出书面申请,入团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履历;个人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以及表明自己的入团愿望;个人在政治、思想、作风、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等努力方向。

(二)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团组织必须安排其所在单位团支部2名团员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联系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对申请入团的青年要及时谈话,进行考察。在考察期内团组织要对积极分子交派适当的社会工作,锻炼能力。联系人在考察期内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申请人的经历、表现,并定期向团组织反馈其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期间通过《团员发展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团内外意见,由支部委员会认为积极分子具备团员条件的人员,由团支部委员会发给《入团志愿书》,由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志愿书经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四)经团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就可召开支部团员发展大会。我校定于每年4月由团总支召开支部大会。(会议召开前报校团委)青年入团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接收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1、全体起立奏《代团歌》;

2、宣布被发展人名单;

3、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4、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5、与会团员就被发展人情况进行讨论;

6、团员举手表决;

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8、新团员代表发言;

9、到会领导讲话;

10、起立奏《国际歌》,宣布散会。

(六)入团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写在本人《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校团委审批。

(七)团总支的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团支部,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获批准的申请人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校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团费,并办理团员证。未获批准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八)团组织应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九)填写入团申请书格式 入团申请书的写法:

1、标题:一般写“入团申请书”;

2、称谓:一般写“敬爱的团支部”;

3、正文:主要包括:(1)对团的认识;(2)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团愿望;(3)个人在政治、思想、作风、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4)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等。

4、结尾:一般写:“恳请团组织批准我的入团申请”作为正文结束,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正文。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及注明日期。

(十)入团志愿书填写的具体要求

(1)入团志愿书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在填写前,支部应将表内项目向本人解释清楚。禁止使用任何涂改用具;

(2)入团志愿书中“入团志愿”一栏,主要填写为什么要入团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籍贯”应按父亲的籍贯,填写到县(市);(4)“本人简历”一栏,从上中学开始填写;(5)“入团介绍人意见”一栏,由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如实填写被介绍人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工作等方面的优缺点和自己的意见;

(6)“支部大会决议”一栏,由团支部填写。主要是综合支部大会对申请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的意见;写明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如有的团员不同意,还要简要写上不同意者的人数和意见;

(7)“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栏,写明审批时间、结果,加盖校团委公章。

八、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上级团委和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上级团委的统一安排和同级党支部的指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5、被推荐的优秀团员须经团员大会民主评议通过后在班级公示征集团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征求班主任的意见。

第三篇: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选举。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

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小组会。团小组成员根据支部委员会的内容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

4、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5、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6、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团支部一般每月应向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3、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对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奖励记载、团员缴纳团费记载等。

3、团支部每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团籍注册工作。

六、发展新团员

发展新团员工作

⑴团支部应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⑵团支部要根据申请入团青年的情况,掌握一批积极分子,建立名册,制定发展新团员计划。

⑶团支部要加强对申请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通过培养联系人和团小组在团的教育活动中不断培养考察他们。

⑷团支部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要严格掌握团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团手续,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发展新团员。

七、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

量。

4、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八、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团费。

2、团员要按标准及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团支部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全部所收团费。

3、团支部要确定专人管理团费帐目,严格收支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团费支出应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上级团委所拨团费主要用于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发富有教育意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表彰先进,建立青年活动阵地,购买图书等。

第四篇:小学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乌市雪莲小学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团员大会

2、支部委员会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2、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五、团员证管理制度

1、依照上级团委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每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时严格做好团员团籍注册工作。

六、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团支部应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超龄团员离团。

2、团支部进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离团手续。

七、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2、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团支部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八、团费收缴与保管使用制度

1、团支部要按期收缴团费并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团费。

2、团员要按标准及时向团组织缴纳团费,团支部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全部所收团费。

3、团支部要确定专人管理团费帐目,严格收支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团费支出应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第五篇:团支部工作制度

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在团结和教育青年中起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团支部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政治性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积极奉献。

(二)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履历学习,全面成材,建功立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团的支部要从本支部的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青年在学习中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掌握过硬的科学技术本领,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能力、身心等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二十一世纪的高素质人才在本职位岗位上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成绩。要根据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各种学习、科技竞赛和文体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

(三)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反映青年的要求,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年提供具体有效的服务,是团支部不容推卸的责任。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帮助青年建功立业、成长成材。要指导青年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生活,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和特殊问题。团支部要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倾听青年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上级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危害青年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团支部应当做到“团要管团”,对于本支部的所有团员,都要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要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广大团员真正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及时地表彰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严肃的批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要向所有愿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积极的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经常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二、团支部的建立

1、团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一般应由各团小组提出后选人,经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分工由支部讨论决定,也可直接选出支部书记和各委员,报团总支批准。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可由系团总支协调年级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在中学的基本情况,临时组建支委会开展工作,工作三至六个月后再由支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支委会。临时组建的支委会,改选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各学生班级的团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一人。

3、学生团支部内团小组的设立,可根据各班具体情况定。团小组长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

三、团支部生活

1、团支部要建立大会制度。对重大问题如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支部委员会成员变动、“一先两优”(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员证注册、支委学期述职报告等都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团支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每周五下午为团日活动时间),各支部可根据本支部的实际和上级团组织的布臵。开展团的知识学习、形势和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传统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每学期末推荐一个最佳团日活动参加学院评比。

3、团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支委会。一般每月两次(作好记录)。支委会主要议题:研究支部工作中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四、团支部对团员及团费的管理

1、团支部对团员的日常管理主要依据我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理》进行。每年9月进行团籍注册工作。

2、团支部要根据我院《团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及时地作好《手册》中团员登记表、青年登记表、团组织活动情况记载等9个栏目的记载工作;并于每学期末交系团总支检查,院团委将不定期抽查。

3、团支部要做好要求入团青年的培养工作。团员年满28周岁,本人应向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离团。年满25周岁的团员,如本人提出要求,经支部同意并报团总支审批、院团委批准,均可离团。

4、关于违纪团员的处理应严格执行我院关于《团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

5、关于团费的缴纳、管理应严格执行《关于团费缴纳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6、团支部应认真作好“一先两优”评选工作。对本支部表现出色的成绩突出的团员青年及时报上级组织给予表扬。

五、建立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制度。

六、支部委员会职责

1、要把支委会建设成能力强、作风正、有威信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政治先锋作用。保证本支部工作的正确方向。

2、支委会要保证《团章》及我院团的有关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落实,经常研究本支部工作。

3、支委会成员要按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凡因本人的原因给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团内处理。

4、支委会要积极支持。帮助和配合班委会的工作,要主动、自觉地搞好与班委会的关系,团结协作。

5、团支部要代表团员青年的根本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他们的意见、要求、呼声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6、团支部应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臵的工作,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7、团支部要搞好学生干部和学生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注意发挥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

七、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建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情况。

4、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监督和帮助各个委员作好分管的工作。

5、主持日常的支部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团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

1、培养青年积极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鼓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获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登记及团员团籍注册。按时收缴好团费。

5、完成上级团组织及团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团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

1、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意见。

2、运用各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团课学习。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率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负责办好板报和各种活动阵地。

5、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6、完成上级团组织及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新时期发展团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

团中央《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再一次明确了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即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贯彻这一方针,要求团的组织在发展团员工作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是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养,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在团员发展中“送人情”,造成团员队伍素质下降;也不能随意拔高团员标准,对积极要求加入团的青年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造成团员队伍萎缩。对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努力学习、工作,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纪律,主动申请加入团的青年,都应及时吸收到团内来,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更多的先进青年在团内参加学习,经受锻炼。“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团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一)新团员发展计划

为了及时、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每个团支部都要制订团员发展计划。团员发展计划可分为计划和季度计划两种。制订计划应当切合实际。

1、要根据本单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和团员与青年的比例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数量。

2、要统筹安排工作,把握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节奏,团支部要将发展新团员计划与整个团的工作计划通盘考察,合理安排,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时间,并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青年入团的标准

根据《团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思想先进。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积极参加各种文体和集体活动。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作斗争。

4、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道进步。

(三)发展团员的程序

根据《团章》和团内的有关规定,青年入团应履行以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

3、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4、经总支委员会审查,提交大会讨论通过。

5、报院团委批准。经院团委的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6、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7、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九、团支部工作制度

正常的团支部工作,必须以制度作保证。团支部的工作制度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它由团章规定的基本准则、团的领导机关做出的各项规定和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三部分组成。

团支部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考虑到实际可行性既要弄清团章的基本精神,领会上级团委对工作的要求,又要照顾到本支部的学习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调动支部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全面讨论应该建立哪些制度和如何执行制度,切实保证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党组织的要求、团领导机关的工作安排与自身的实际安排一致起来。

团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一般包括团籍管理、团员奖励、团费的收缴与活动的开展,为团员管理教育和其他方面工作。

十、团支部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制度是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环境下,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它由团员证和《团员管理条例》构成。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

1、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进行团员团籍注册;

(4)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的资格证明;(5)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6)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的永久纪念。

(8)《团员证管理条例》是团员使用团员证和团组织实施团员证的原则规定。

2、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

(1)团员证颁发。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须经上级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并由上级团委加盖骑缝铅印方有效。

(2)建立《团员花名册》。团的支部必须建立与本支部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并根据团员组织变更、团籍注销等情况及时修订,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

(3)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内持团员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活动。临时外出的团员可凭团员证与所到地区或单位的团组织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组织参加活动。外出流动团员在一个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达半年上的,在其所生活的团组织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向该组织缴纳团费。

十一、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1、什么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程序等规定的总和。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规定,团内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2、实施团内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实施团内民主选举,对于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团员和团干部的积极性,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提高团员青年的民主素质,创造一个使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进团内民主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即团员资格。团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管理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团籍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团员离团的年龄一般按28周岁执行。对年满28周岁超龄离团的团员,应在其《入团志愿书》的备注栏和《团员证》的超龄离团栏内注明,“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超龄离团”团委盖章,并将其《入团志愿书》递交从事部门或原保管机关保存,个别团员因确有实际困难,而提出书面申请者,经团的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提前离团。年满28周岁提前离团的团员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的备注栏注明:“XX同志,于X年X月X日提前离团”,团委盖章,并将其《入团志愿书》及个人书面离团申请一并递交从事部门或原保管机关保存。

2、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团籍自然取消,此时,本人应向所在团委交回团员证,团委在“备注”栏内注明“X年X月X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盖章,发还本人,并做永久纪念。团支部则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虽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

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及相互信任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纪处分。

3、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对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一定要持慎重态度,应注意查明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前提条件,经核实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批准后应通知本人。

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日期。

4、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

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团日期。

十三、团员奖惩制度 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是团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团员教育的必要手段。

1、团员的奖励及操作

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团员获得荣誉称号后,由团委将“优秀共青团员”记载在团员证内,并记入本人档案。对团员的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组织批准决定。

对团干部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团干部的奖励,要经团干部所在的团支部讨论通过,党组织审查同意,由团委批准决定。

2、团员的处分及其操作 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系团总支审核并上报学校团委批准。如果受到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团支部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受处分者本人的检查材料;有关错误事实的主要材料;团支部大会通知的处分决定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等。

对团员执行团纪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在上级团委批准之前,团支部不能剥夺其团员权利。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支部委员会通知受处分者本人。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团员留团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团员权利。如果在察看期间坚持错误,已丧失团员条件,应开除团籍。如果认为有必要延长察看期,再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只可以延长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恢复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权利,或延长察看期,都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一级团委审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享有和一般团员相同的权利。团支部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应同时免去其团内职务。受到撤消团内职务的处分,就不再同时处以其他团纪处分。撤消团内职务,不包括团小组长,团小组长犯错误,应给以其他团纪处分。

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处分的,一般应开除团籍,其中严重触犯法律的,必须开除团籍。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如过去一贯表现良好,可以考虑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在监禁期间,停止团的组织活动。

3、团员奖励与处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团员进行奖励与处分是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能决定对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2)奖励是为了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各级团组织在团员,团干部奖励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偏听偏信,杜绝弄虚作假。

(3)团支部在讨论和决定给团员纪律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通知当事人到会,并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团员作证、辩护,要认真听取本人和群众意见,但本人意见不作为能否生效的条件。

(4)团员对团纪处分不服,有权向团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申诉,并要求有关组织能以负责的答复。各级团的组织对于团员的申诉书必须迅速处理或传递,不得扣压。

十四、本制度自5月25日起实施。解释修改权属院团委

共青团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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