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徐家小学 家长签字2012年6月11日
第二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城关镇花宝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夏季来临,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发生意外。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学生在家期间(含家与学校的路上),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上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九、五月1日至九月30日,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早上6:50开校门,中午11:20放学;下午2:50开校门,3:00至5:30上课 下午5:40放学。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确保孩子中午的午休时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年级班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________
城关镇花宝小学
2017.4.24
第三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北戈庄学校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人)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午休、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峡山区郑公街道北戈庄学校 2013年5月21日
北戈庄学校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人)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午休、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峡山区郑公街道北戈庄学校 2013年5月21日
第四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区委区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分校
年级班班主任: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第五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全国各地历年发生多起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冒险过桥、过河、渉水坑。
3、学生游泳必须到政府批准的合法经营的游泳池且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在学校正常的放学、上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三、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XX中学
2013年4月2日
我承诺 : 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玩耍。自觉遵守上述有关要求。
承诺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回执(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