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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7-113989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11:40: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钦宣 [202_] 15 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

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局,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宣发[202_] 31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实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力量

针对理论宣传普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网络宣传等工作曰益繁重的状况,各县、区党委宣传部要结合理论宣传教育、文艺宣传、网络监督等职能需要,调整和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岗 1

位。各县、区文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乡镇(街道)文化专职干部要保证专职专用,切实改变文化干部在编不在岗的现象。

二、提高基层宣传文化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各县、区配备各级宣传文化领导干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要高,防止随意性。各县、区配备宣传部部长,要征求市委宣传部的意见;配备履行文化和新闻出版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其任职资格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查;配备履行广播电影电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其任职资格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查。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配备,要征求县、区党委宣传部的意见。

三、加大基层宣传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我市宣传文化人才缺乏,尤其是文化领军人物奇缺。要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各县、区要根据工作需要,引进一些高素质的宣传文化干部和一些高水平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要选送有培养前途的基层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和业务骨干到高校或省级以上的高级文化艺术讲习班(研讨班)进行定人定向培养。同时,实行宣传文化干部和文艺骨干培训制度。市委宣传部每年负责对县、区党委宣传部干部、乡镇(街道)宣传委员进行普遍培训;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每年负责对县、区文化干部(包括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干部)进行普遍培训;市文联每年对县、区文

艺创作骨干(含民间文艺人才)进行专业性培训;县、区党委宣传文化部门每年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和文艺骨干进行普遍培训。

四、建立健全激励表彰制度

市每两年开展一次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冼迸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县、区每五年开展一次评定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活动,对评定出来的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特殊补贴,具体办法由县、区党委宣传部会同县区财政、文化等部门研究制定。市每两年举办一次“民族民间艺术大赛”,鼓励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和发展。对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由市职能部门授予“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并给予奖励。

五、加强对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工作的督查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贯彻落实中宣发[202_]14号、桂宣发[202_]31号文件和本通知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人员编制落实、宣传文化干部培养、文艺骨干培训、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等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市委宣传部每年年终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办法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202_年4月6日

主题词: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通知送: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202_年4月7印发(共印55份)

第二篇: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2_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会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民观,在市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开

展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重视灾后重建工作,镇文化广播站和6个村文化室及农家书屋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段发展壮大文化队伍建设,全镇有文化队伍4支,队员120余人。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喉舌,镇、村两级广播全部通响。

3、加快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宣传阵地和网络阵地,做好了“2131”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每个村每月放一场电影。

目前镇文化队伍建设及宣传文化基础设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部分村社干部不重视农村文化工作,大部分农民群众不重视农村文化生活,文化队伍建需要更加发民壮大,更多地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精神生活。

第三篇:区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自查报告

关于区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做好区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通知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区委组织部对区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配齐配强班子。为切实加强区级党委宣传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强一把手。市委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从事过多年宣传工作的干部下派到我区工作,增强了我区宣传工作力度,领导班子建设得到了加强。二是精心组织强化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宣传文化干部管理工作,区委结合实际情况从文化教育岗位选拔了一名有经验的优秀干部任精神文明办主任,使我区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三是围绕中心促进科学发展。领导班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活动。紧密围绕建设,全面推进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跨越发展的软实力。深入把握区情实际,结合全区干部工作实际,制订了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全区党员干部素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与新一轮跨越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明确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目标、学习任务,规划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载体,开展“建设创意,创新创优工作评选活动”,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提升工作上,落实到推动发展上,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工作的创意、发展的激情、执行的能力,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牵引执行型团队建设。

二、存在不足

一是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人员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二是基层宣传文化干部自身素质需要提高。三是选派宣传文化干部和工作骨干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数量少。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区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齐配强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

二、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文化、党管干部原则,要切实加强宣传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重要宣传文化阵地领导干部管理。加大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更快进入工作角色发挥作用。三是充分调动全区和城乡和文化队伍的积极和主动性,采取选派部分宣传文化干部和工作骨干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办法,丰富工作经验,在基层得到锻炼和提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

四、意见建议

乡镇的宣传委员应该享受副科级待遇,配备专职宣传文化干事受人员编制影响有难度,建议适当给予解决编制问题。

第四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通知)

川组通[202_]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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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

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

现将《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_年7月15日 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关键。为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政治素质好、能力水平高、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

(二)保障激励原则。对村党支部书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保证合理待遇,拓展发展空间。

(三)科学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形成选拔公正、考核科学、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群众满意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选拔、考核和评价村党支部书记的根本标准,使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体现群众要求。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提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者。

(二)推动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带领村级领导班子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讨论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本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带领群众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发展现代农业和其他产业,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群众收入稳步增长。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四)联系服务群众。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 3 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培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八)抓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三章 选拔任用

第四条 坚持“一好双强”的选人标准。按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着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 4 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进入村党支部书记队伍。

第五条 拓宽选人渠道。打破年龄、学历、地域、身份界限,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干部、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适合人选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取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第六条 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除民族地区外,普遍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也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探索考选结合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根据全省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大学生村干部在每个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学生村干部激励保障措施,加强跟踪培养,严格管理监督,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第八条 切实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人才队伍建设。大力 5 实施“一村两名后备人才”计划。采取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青年农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方式,大力培养村干部后备人才,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两名后备村干部人才。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九条 明确四级培训职责。将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并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进行。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省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省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市(州)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重点培训,县(市、区)委组织部是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的主体,每年定期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普遍培训,乡镇党委定期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经常性培训。

第十条 实施“菜单式”培训。围绕推进省委“两个加快”发展战略,采取按村党支部书记需求设臵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知识技能的培训。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以及到先进地区实地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编写适合村党支部书记实际 6 的培训教材。

第十一条 建立实践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点”、“农家课堂”和“专家大院”,高质量建设一批农村党员干部实践培训基地,并依托基地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实践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 整合培训资源。发挥市(州)、县(市、区)委党校的培训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机构和资源,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第十三条 广泛开展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和高等院校学习,取得学历后,地方财政和党费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四条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培训经费纳入市(州)、县(市、区)财政预算,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及党费补助力度。

第五章 激励保障

第十五条 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分别核定平原、丘陵、山区、民族地区四类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对人口3000人以上、同时担任两个村党支部书记以及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可适当提高报酬待遇。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各地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测评,确定业绩报酬。建 7 立村党支部书记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对每任职满一届的,每月增加不低于10元的任期补贴。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必须按月足额发放。

第十六条 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全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在国家有关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各地可参照该办法,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比例由各地自定。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和养老保险经费由财政承担的部分,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体检。

第十七条 建立正常离任补助制度。202_年前,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省上有关要求确定。

第十八条 拓展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第十九条 定期开展评优表彰活动。省委每三年,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村 8 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表彰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乡镇选任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以及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优先从各级党委评选表彰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聘。

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建立目标承诺制度。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并与乡镇党委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二十一条 建立述职评价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评议。

第二十二条 完善实绩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评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加强民主监督。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员和党组织中充分酝酿,经过党员大会形成决策建 9 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督促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十四条 及时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应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第七章 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 县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抓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及时备案,并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十六条 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实施。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支持和保障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保证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的落实。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第二十七条 市(州)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要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效纳入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和县(市、区)委书记考核内容,列入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办法,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市、区)委、乡镇党委的责任。同时,要指导县(市、区)、乡镇党委统筹兼顾,抓好其他村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 11 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创卫办„202_‟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

《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2_年4月6日

西创卫办„202_‟8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含二层事业单位),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各工作组,辖区各单位:

《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南宁市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方案

202_年是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以下简称“创卫”)关键性一年,为树立首府南宁良好形象,彰显西乡塘区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和城乡清洁工程成果,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整改国家暗访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根据首府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调研工作规范》要求,结合西乡塘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与创文明城、与发展环境建设年、与城乡清洁工程、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工作相结合,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任务,举全城区之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力争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及检查。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2月1日—3月1日)。

根据市创卫办召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针对202_年1月18日-20日全国爱卫办领导及国家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动员城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逐级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参与,扎实工作,迅速掀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新高潮。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_年3月1日—202_年4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部门职责,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行动,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精、做细、做实、做到位,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迎检工作方案,及时上交创卫办。整治工作中需要综合整治的难点问题由属地街道办提出行动细案,及时报城区创卫办,由创卫办统一协调部署,统一指挥开展专项整治。

(三)验收阶段(202_年4月20日—4月30日)。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投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实施迎检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领

导分管,有专人具体抓落实,群众自觉参与活动。

三、部门职责及工作重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及迎检材料组 组 长:杜 成

副组长:韦景峻、隋有实、官祖林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卫生局、城管局、西乡塘工商分局、环保局、建设局、经贸局、文体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从责任单位中抽调

工作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城区创卫工作档案资料;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辖区单位迎检资料建档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项达标工作。

(二)宣传工作组 组 长:韦景峻

副组长:胡长顺、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单位:宣传部、建设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 工作任务:重点对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意义和城市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完善城区创卫固定宣传牌,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创建卫生城市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做到辖区居民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创卫知识知晓率达100%。

(三)市容综合环境卫生工作组 组 长:官祖林

副组长: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政法委、西乡塘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

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各项达标工作。以城区各进出口、火车站、汽车站、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取缔流动摊点,乱摆乱卖、乱停车、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乱张贴涂写,取消城区内烟草广告。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实现辖区内无跨门槛经营、无占道摊点。

(四)集贸市场整治组 组 长:罗景文

副组长:西乡塘工商分局、经贸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西乡塘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西乡塘工商分局、经贸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和病媒防治管理工作,实行划行归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彻底清洁摊位台面、案板,严格生熟分开,熟食经营场所要有“三防措施”,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病媒防制长效设施,即确保每个摊位有“一桶、一盖、一袋、一布”,有计划地对市场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特别要加强对市场周边卫生和秩序的整顿。

(五)工地乱象整治组 组 长:张 爽

副组长:建设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环卫站

工作任务: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秩序施工、卫生整洁。与城区所有工地建设业主签订管

理承诺书;全面督促建设业主围墙作业,并在围墙设置固定创卫宣传标语;工地配备专职清洁人员,负责整洁场地,扫除积水,开展除“四害”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工地食堂保持清洁卫生,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强化施工车辆进出冲洗,实行密闭运输。

(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 组 长:隋有实

副组长: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卫生局

责任单位:卫生局、环卫站、各街道办、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以降低四害密度为切入点,以农贸市场、窗口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公共场所为重点,组织专项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等活动,控制“四害”密度。3月22日-3月26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除“四害”活动,确保“四害”的消杀效果。

(七)环境保护工作组 组 长:韦景峻 副组长:环保局 牵头部门:环保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切实加强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依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使用有烟煤和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沿街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不法行为;查处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及运输车辆遗撒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环境保护”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别加大对餐饮单位向人行道排放污水的查处力度。

(八)健康教育工作组 组 长:隋有实

副组长:教育局、卫生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教育局、卫生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街道办、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督促检查落实学校、医疗机构、社区、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强化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健康教育宣传,行业、单位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要求,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心理健康及良好习惯形成等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推进医院、学校“无烟单位”活动,加强控烟工作。在公共场所广泛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做好公共场所人群的禁烟宣传工作。

(九)公共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隋有实

副组长:卫生局、西乡塘工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卫生局、西乡塘工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

责任单位:卫生局、西乡塘工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卫生监督所、街道办、相关责任单位、社区

工作任务: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查验证照,对无证经营者进行查处,督促检查“五小”行业除“四害”有卫生保洁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注:因城区政府尚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无法进行对小饮食店整治,只能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

(十)监督检查组

组 长:黄壮章

副组长:监察局、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创卫办主要负责人

牵头部门:监察局

责任单位:监察局、区委和政府督查室、创卫办

工作任务:对整治行动各阶段和各级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通过强化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落实整改,以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群众意见大、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制,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后勤保障组 组 长:庞 华

副组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落实创卫工作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城区财政要保证“创建”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经费,为完成创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证。

四、整治方法

(一)责任路段包干

以《202_年西乡塘区创卫迎检责任包干表》划分的责任为依据,整治行动分别由责任领导亲自挂帅、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各参与(责任)单位、路段责任人,按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分解任务重点、难点,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确定整治效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综合整治。同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成立工作组,进一步明确每天的带班领导及责任人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钉子户”,可报告责任领导、创卫办进行重点查处。

(二)职能部门专业整治

1、街道办、城管局、城管大队应组织安排好力量,按自身的职能进行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存在的摊点乱

摆放、车辆乱停放、垃圾乱扔倒、广告乱张贴、施工工地违章作业、临街(路)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等违章行为开展整治,对违章经营户进行教育、疏导、劝离,对顽固“钉子户”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通过综合整治,实现辖区环境整齐、干净,还路于民,还静于民。(其中: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主体;街道办事处(镇)为辖区内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和牵头单位;社居委为辖区内环境和卫生责任区责任主体。)

2、采取“四个结合”开展整顿,即:加强路段巡察与定员蹲守相结合;集中查处取缔与日常监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联合交叉执法相结合;突击整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3、要有步骤、划区域、分时段采取行动,对重点路段和整顿难度大的地区,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做好定点、定岗、定时、定员,达到一防一、一控一,边整治、边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4、执法行动要突出“快、稳、准、狠”的原则,对聚众围攻、殴打、谩骂、侮辱等阻碍执法行为要果断处置,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执法行动的实效性。

5、社区联创联建。安排责任领导到社区挂点,与社区一起开展联创联建活动。街道办及挂点部门要把社区、居民楼院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居民环境保洁工作,把“门前三包”管理机制延伸到街道办管辖的小街、小巷,促进社区卫生环境整治与城区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同步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把创卫工作与城乡清洁工程有效结合,按照职责要求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细案,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区内分段包干的人员名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迎检期间,要保证24小时严防死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创卫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在创卫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广泛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到创卫工作中,不断提高辖区市民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对城区的街道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检查要向内街小巷的延伸,组织清理单位、社区、城中村陈旧楼道、屋顶、通道垃圾废物,清疏沟渠,填平坑洼,减少雨水浸街、化粪池堵塞、污水横流等现象。对疑难问题,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开会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切实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加强组织,狠抓薄弱环节

各街道、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摆在近期工作的重要日程上,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级级督促落实,确保创卫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关键是狠抓落实,形成统一步调、齐心协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民动手的新格局。特别是对建筑工地、市场、窗口单位等重要部位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指标。同时,要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日常监管。

(五)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

进一步加大创卫投入力度,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各牵头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在迎检期间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对照检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城区财政按要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建立完善必要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必要经费,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实施。妇

联、团委等部门要发动志愿者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和社会氛围,共同做好创卫工作。

(六)密切配合,加强联动

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协调职责,调动参与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责任部门的工作,杜绝相互推诿,切实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各街道和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形成全区一盘棋,在城区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七)加强监督,严格问责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启动问责制。区委办、政府办要将创卫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城区创卫办要加强日常的督查。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劳局要充分履行行政效能监察职责,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加大对创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达标或者工作出现过错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西乡塘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主题词:卫生 创建 方案 通知

抄报:南宁市创卫办公室、城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西乡塘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分指挥部办公室 202_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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