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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7-48350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3 21:18: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经 济 管 理 系

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2013年6月18日

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加强学院法制建设,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我系学生会的领导下,我系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法制教育精神,开展了以“学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为主题的“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作重点,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律进学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结合学校教育实际,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联系社会生活,开展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我系组织学生会干部制作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板,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理念法制教育宣传。各区队也利用黑板报开展普法知识专刊,宣传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

三、我系在校分别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辅导员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同时,针对我院的警务化管理及一日生活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区队的班风建设及学风建设。班会中,还组织了部分学生上台发言,以自己的认识及所见所闻,为同学们讲述懂法、守法对于青年大学生的重要意义,班会达到了很好的普法和教育效果。

四、我系教学主任为同学们上了一节关以“大学生与违法犯罪”

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针对近年来青少年大学生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以真实的案例警醒同学们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号召大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常识水平,对于我院建设平安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我系通过开辟法制宣传的第二课堂,拓展法制教育的途径。通过制作教育小节目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同学们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并且做到“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总之,我系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校园”的一系列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使同学们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今后,我系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进一步推进我院法治文化的发展和创新,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2013年6月18日

第二篇: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策划

经 济 管 理 系

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2013年6月18日

一、法制宣传活动理念:以法为本,以法育人,以法治国

二、法制宣传活动主题:构建稳定和谐平安校园

三、法制宣传活动内容

以法律知识为主,其他方面为辅

四、法制宣传活动目的法制宣传是当今社会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话题,青少年学法、懂法、依法行事那是必不可少的。充分利用同学们的课余时间,在课余时间里开展活动让大家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让当代大学生在懂得法律知识的前提下服务社会,服务他人。

五、法制宣传活动简介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所有人员主要以美术学院2008级本专科学生组成。具体工作就按实际情况而定,做到人尽其用。尽量保证活动质量。

六、法制宣传活动地点

各班教室各自开展

七、法制宣传活动对象

2011级,2012级同学

八、法制宣传活动时间

2013年6月20日晚上

九、法制宣传活动步骤准备工作

针对讲座进行制作PPT演示文稿;

十、法制宣传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主要以讲座和主题班会为主要形式。部分涉及的内容均是与法律有关的知识,由讲座、PPT演示文稿、小节目展示出来。

十一、法制宣传活动计划

活动内容大致分为三项。还有一些互动的节目,增强大家的知识。加强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最终促进学生的德智体全面的发展。用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青少年,使他们懂得和善于履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十二、法制宣传活动事宜注意事项

(一)会场中的秩序,彰显大学生风采,服从组织安排;

(二)在活动过程中注重互动;

(三)安全第一,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平时我们要注重自己形象:讲礼貌,讲文明,讲卫生,衣着整洁。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2013年6月18日

第三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总结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

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宣传工作小组,并进行了不同的分工,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重点加强了医务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宣传

为使我们乡医疗事业进入法制化轨道,我们重点加强了乡村医生的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每次例会时间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全乡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并能在工作中自觉掌握应用,提高了全乡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全年共培训人员25人,培训时间约20小时。

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由防疫科负责,方法为利用日常的检查中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使他们明确这一行业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认识。

经过一年的努力,原计划开展的工作如期开展,对全民的宣传各村都进行了多次板报宣传,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努力开展,并加强宣传,使全民能更好地利用法律法规知识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安全。

第四篇: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植物检疫条例》中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四、《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仸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和制度,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区、乡林业工作站负责本区、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仸。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业知识知识问答

1.森林资源指那些?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2.何为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规定领取的准许采伐林木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株数)、树种、方式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

3.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森林法》第八条第四、六款规定,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是征收育林基金,专门用于造林育林,并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4.滥伐林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2立方米以下(按林木材积计算下同)的如何处罚?

采伐林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属滥伐林木,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下按《森林法》第39条规定,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的2倍至3倍的罚款。

5.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不含10个立方米)的如何处罚?

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不含10立方米)按《森林法》第39条规定,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6.国家允许农民养殖野生动物吗?

由于野生动物在自然界里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加上不断受到捕杀,所以国家确定保护野生动物的总的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还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正确地开展野生动物的养殖活动,就可以减少野外资源的消耗,也是对资源的保护。但是,根据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和不同的养殖目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都允许饲养的;对于农民来说,养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经济,所以应当选择有比较稳定的市场,国家允许产品加工、经营的种类;对于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来说,农民的养殖活动能够符合以下两点,一般都是允许的:(1)养殖的动物是国家政策允许或正在推广养殖的种类。如鹿、蓝孔雀、鸵鸟这类传统养殖或外来的。(2)饲养的种源是合法取得的。一般是指从具有林业部门发给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购买的。

7.“家养”动物还是不是野生动物?

是不是野生动物,并不是根据繁殖了多少代或者动物所处的场所,即圈(笼)养还是野生状态来决定的;凡是珍贵、濒危与有益的、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的种类,不论野外的还是圈(笼)养的,包括它们繁殖的后代,都是野生动物,都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这是因为它们虽经多代饲养,并没有发生生物学上的变化,从外观和遗传方面与野外的相比也没有改变。比如山鸡(环颈雉)经过长期饲养,已经很普遍并形成很大规模,但由于没有经过定向培育(例如杂交育种)的过程,养殖场所养的和野外的山鸡是无法区分的,所以仍然属于野生动物。

8.什么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

答:《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等共230多种。

10.《林权证》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林权流转时它是明晰产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林权证》是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国家林业局监制章。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代替本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发证。

第五篇: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开展活动可以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和使用正规金融服务的意识,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1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系列活动继续中,8月的主题是“珍视个人信用宣传服务月”。20--年8月始,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根据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20--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宣传工作进行落实,现将宣传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网点安排: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在乌鲁木齐地区共有三个营业机构,分别是位于人民路的分行营业部、阿勒泰路支行、北京路支行;此次宣传在三个机构同时进行。分行信贷管理部设专人每周通过例会或现场进行宣传工作的检查,同时在三个网点对此项宣传工作安排了主要负责人,出现问题及时与分行沟通。

二、宣传形式:

1、LED屏滚动宣传:三个营业机构都安排了LED屏滚动宣传,分别在大厅进口处和柜台上方,口号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统建设,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每十分钟滚动一次。

2、张贴海报:分行办公室专门为三个宣传机构购置了海报架,均在网点较显著位置摆放,能做到客户进门显而易见。

3、摆放折页:将相关折页摆放在专门的折页架上,且基本都是分行一进门大堂经理处。

4、设立咨询台,专人解答:分行信贷管理部向所有营业网点专门配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业管理条例释义》,各营业部通过每周三次的晨会对涉及的内容进行学习,做到客户首问必答,同时对三个网点设立了咨询台,专人解答客户疑问,宣传过程中客户询问不频繁,收集到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个人征信环节,如“个人征信如何查询、在哪可以查询、什么手续、如何收费等”;个别企业客户询问“企业信用报告中基本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怎么回事”、“企业或个人信息有错误、遗漏的,如何处理”等,各个咨询点专人都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解释。

5、通过短信形式宣传:在专题宣传活动期间,我行共对外以短信形式向客户开展相关宣传共计4次,短信内容以本次宣传口号及客户较为关心的问题开展宣传,分别是“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统建设,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征信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征信服务即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短信涉及到的客户是分行所有储蓄卡和信用卡个人客户、分行所有留存移动联系方式的对公企业联系人,收到信息人数共计7万余人。

6、视频宣传:20--年8月末,人行征信处为我们下发了60秒的宣传视频,更加生动地对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宣传进行了展示,分行营业部最先开始播放,每三分钟滚动一次;20--年8月30日,广发银行总行向各分行又下发了《关于配合投放征信中心广告片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商请配合投放征信中心广告片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80号)要求,我行须于9月1日开始将征信中心广告片在各经营网点投放,为期1个月以上。

三、宣传工作总结:

通过这几个月的宣传,不仅是对广大客户的宣传,我们认为更是我们从事金融工作人员的一次深入的学习,我们看到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个人和社会信用体系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和利益,蕴含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我们银行业的征信工作宣传的着力点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征信知识”的领域,方式上需要更加生动,还应针对特殊的行业群体进行高效宣传,不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水平。

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2

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履行公众教育服务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自6月起开展了“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从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为公众带来了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服务。

6月1日起,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在湖南省内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五地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及社区人流密集区域开辟宣传专区,通过摆放易拉宝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向公众宣传普及新旧版100元纸币的票面变化、反假币技巧常识;介绍个人信用报告及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引导消费者关心重视自己的征信记录和信用行为;宣传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针对银行卡、理财服务、自助渠道、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业务风险进行了专项重点宣传;并就公众提出的`金融知识疑惑进行了现场答疑。

此次活动遍及我行40个营业网点周边的80余个社区、校园和商圈,累计为周边居民和商户发放宣传物料28000余份,现场解决各类问题和咨询达到1320余个,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我行今后将继续秉持服务大众的信念,开展持续性金融宣讲活动,通过稳健性经营、便民性服务、公益性活动,一点一滴铸就品牌形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贴心服务。

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3

中信银行鄂州支行关于开展“20--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现场宣传活动报告中信银行鄂州支行关于开展“20--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现场宣传活动报告为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大力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诚信素养,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按照鄂州市银监局、银行业协会活动安排,5月25日上午9时,中信银行鄂州支行在支行门前启动20--“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现场宣传活动。

为保证活动现场宣传效果,中信银行鄂州支行在支行门前设立宣传展台、展架,摆放印制的宣传折页等物料,安排5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接受咨询与宣传,并向周边来往公众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普及金融知识,活动中重点宣传了货币金融知识、个人征信、防电信网络诈骗、外汇、信用卡及金融消费权益等知识。

宣传活动期间,闫副市长与市银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亲临我行宣传展台现场指导。活动当天,我行共耐心接受客户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30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提升了广大消费者对金融安全的认识,了解了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为今后进一步深入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后续,中信银行鄂州支行会持续开展6月份“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7月份“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8月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等为期三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更好了解防假币技巧常识,引导消费者重视自己的征信情况和信用行为。

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4

为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养,践行普惠金融,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自今年6月以来,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认真落实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及总行的相关要求,开展20--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围绕“货币金融知识”、“个人征信知识”、“电信网络诈骗知识”三个消费者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开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

“组织培训”+“微信交流”,提高员工宣教能力

员工对金融知识的认知水平直接关系着本次活动的宣传效果。为保证活动宣传实效,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员工交流培训,一方面通过晨夕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货币金融、个人征信、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知识,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有效解答客户咨询;另一方面建立内部微信交流平台,扣紧各月活动主题分享相关金融知识和开展的宣传活动,强化经验交流。

“网点阵地宣传“+”重点客群宣导“,扩大线下宣传效果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各营业机构紧扣活动主题,利用网点门楣滚动屏统一发布、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宣传专区,摆放“20--招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之人民币防伪知识”、“20--招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之个人征信金融知识”、“20--招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篇”等活动海报、折页,利用客户等候时间开办金融知识小讲坛,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台,安排专人为客户讲解宣传。

6月“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网点工作人员重点向老龄客户、学生群体、社区居民等假币识别能力较弱的金融消费者和使用自助银行办理业务及卖场、超市、商店等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金融消费者普及人民币防伪知识和残损币兑换常识。如: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运营管理部、弘阳支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等部门、网点工作人员走进了社区,学校、五星卖场,为金融消费者们发放折页,开展“货币金融知识微宣讲”,帮助现金使用量大、货币兑换需求大的客户群体提高人民币识假辨伪能力;南昌路支行、新城科技园支行等网点为自助银行办理存取现业务的客户宣讲反假币技巧,银行机具冠字号码记录查询功能等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对货币金融知识的认知水平。

7月“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网点市场经理将“个人征信知识宣传”作为代发企业上门服务的重要内容,带上活动宣传折页,重点向已持有信用卡或欲办理信用卡的客户介绍信用卡的办理、查询、消费使用、分期付款、额度调整、还款要求及对个人信用报告的影响等知识;向有置业需求、欲购买汽车或申请消费贷款的客户介绍个人征信的重要性、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途径和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的方法等知识。网点销售主管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员工走进社区,重点面向社区消费需求旺盛的年轻消费者普及征信金融知识,解读征信热点问题,宣传维护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帮助消费者们树立诚实守信意识,掌握保护个人隐私防止征信受损的方法。

8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网点柜面员工针对大额转账客户,尤其是在转账时神色慌张、不停接听电话的客户,加强汇款信息的核实与询问工作;网点大堂员工重点向办理开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的客户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技巧;销售主管组织网点员工走进社区、超市、学校,重点向老龄客户、学生客群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最新形式,提醒消费者在转账、汇款时注意安全,保管好密码,做好核对工作。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充分利用内外部网络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工作,以生动有趣的宣传形式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1、通过“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微信平台推送《人民币污损——多种意外,一个对策》、《这些,你至少中过一条!》、《您造吗:个人征信报告可以网上查了!》等金融知识普及文章,广邀客户阅读,共获客户访问量15607次。

2、积极践行电子显示屏“绿色宣教“,在营业厅电视统一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小视频“;利用网点电子签名显示屏,为办理转账、汇款的客户播放“增强个人防范意识,谨防通讯网络诈骗”电子海报及“防范”漫画,在客户进行转账信息核对及对业务进行签名确认时再次进行安全提示。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通过“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履行了银行的社会责任,搭建起了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桥梁,强化了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对金融知识的认知水平。

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总结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众教育服务、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充分发挥我行在提高公众金融素质、促进金融生态建设、服务百姓生活的重要作用,我行按照银行业协会的工作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我县开展了“20--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提高了我县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提升了我行金融服务水平。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系列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我行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成立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银行业协会的工作部署制定了“20--年泗阳农商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由董事长任总负责,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总行各相关管理部门和支行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组织开展主题为“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2、按月推进活动方案。我行自制定活动方案之后,按照活动要求分别于4月开展了“金融服务普惠公众服务月”活动、5月开展了“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6月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和7月开展了“客户预约扫街宣传服务月”活动。截止活动结束,我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累计参与网点为91个,累计活动4次,累计参与活动员工约535人,受惠客户数约5万人,发放宣传资料约1.13万份。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行金融知识的宣传扩面,让我县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普及,我行充分利用自身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采用LED屏和液晶电视进行宣传,在活动期间我行利用各网点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以及营业大厅内的液晶电视播放短片,宣传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知识;二是采用横幅、折页、宣传画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行在农村集市、乡镇主要道路口悬挂横幅,向辖内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画,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和内容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三是采用设点宣传,由总行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县主要街道或社区设立专门宣传点进行宣传,开展多渠道宣传营销,提升我县公众整体金融知识水平。

4、结合“123”工程加强客户预约扫街活动。为了强化我县公众金融知识普及面,我行结合“123”工程,组织员工开展“进村入户”、“进商入铺”和“进园入企”,并要求各支行按照“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活动工作部署,针对辖内不同目标客户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策略,将各种金融知识以及我行的业务产品宣传折页及时发放到客户手中,大力向我县公众宣传我行的各项金融服务产品。

二、普及金融活动万里行取得的成效

1、提升了我行社会形象。本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开展,促进了金融知识进一步普及,提升了我县公众的金融素质,拓宽了我行金融产品的营销渠道,并树立了我行品牌银行的良好形象,获得了我县广大客户的欢迎和好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引导了客户观念的有效转变。通过本次活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了公众金融安全和金融知识水平,积极引导客户熟练运用银行各项金融服务,增强了我县消费者信心,为社会公众营造了一种科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公众的金融需求,这对于我行为我县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有效的金融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加强了客户的金融风险防范水平。本次活动通过我行对卡安全、ATM机使用、投资理财、非法集资和电话诈骗等业务的风险进行充分宣传和揭示,有效的提升了我县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普及金融知识的长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深入调研,按照客户类型对客户进行分类,广泛了解不同金融消费者对不同金融知识的需求,进而制定下一步金融知识普及的工作重点,逐步推动公众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建立普及金融知识的长效机制。

2、加强我行业务创新。通过本次与客户近距离的接触,进一步了解到客户对金融服务新的需求,针对客户需求,我行将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创新服务模式,在贷款投放上以普惠型贷款方式满足新农业经济发展下农业、农村、农民的贷款有效需求,加大对种养加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的信贷支持,并加大对我县经营情况好、市场前景优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提升我行在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2013年校园“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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