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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全文5篇)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7-76718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4 21:10: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区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北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第二篇: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北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7号文件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在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经十一届区委第47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决定从2005年夏季开始在我区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决议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保障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运转基本正常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村小康建设。

二、保障措施

为切实解决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对街道、村两级政权运转产生的影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对区、街道、村三级财政预算支出进行调整。

(一)由于区、街道财政体制已经确定,为了在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使各街道承担的财力损失基本一致,对影响部分实行区、街道两级分担。对农业税较少,经济基础较好,农业税征收额在70万元以下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30%,街道财政承担70%;农业税征收额在100万元以上,经济基础较差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70%,街道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部分年终通过区、街道财政体制进行结算解决。

(二)为了解决街道、村级组织运转问题,根据中央有关税费改革文件规定以及我区今年区、街道财政体制中确定预留一块财力的要求,决定每年从市里分配给我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30%留给村级,用于保证村级政权运转。

(三)为了解决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给街道、村两级带来的财力困难,区财政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并将争取到的转移资金全部用于街道、村两级,并按街道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所承担的财力损失比例进行补助,以确保两级政权运转。

三、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全面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我区积极贯彻上级精神,率先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对从根本上解除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和正确估价当前我区取除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形势,提高减轻农民负担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总结经验,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不反弹,推动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街道、区财政、区农税及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具体工作,对下达的任务指标该取消的一律要取消,该废止的要一律废止,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把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各类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街道要抓紧召开会议,对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务必做到村村、户户减负,人人受益。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篇: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区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北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7号文件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在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经十一届区委第47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决定从2005年夏季开始在我区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决议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保障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运转基本正常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村小康建设。

二、保障措施为切实解决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对街道、村两级政权运转产生的影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对区、街道、村三级财政预算支出进行调整。

(一)由于区、街道财政体制已经确定,为了在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使各街道承担的财力损失基本一致,对影响部分实行区、街道两级分担。对农业税较少,经济基础较好,农业税征收额在70万元以下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30%,街道财政承担70%;农业税征收额在100万元以上,经济基础较差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70%,街道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部分年终通过区、街道财政体制进行结算解决。

(二)为了解决街道、村级组织运转问题,根据中央有关税费改革文件规定以及我区今年区、街道财政体制中确定预留一块财力的要求,决定每年从市里分配给我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30%留给村级,用于保证村级政权运转。

(三)为了解决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给街道、村两级带来的财力困难,区财政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并将争取到的转移资金全部用于街道、村两级,并按街道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所承担的财力损失比例进行补助,以确保两级政权运转。

三、工作要求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全面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我区积极贯彻上级精神,率先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对从根本上解除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和正确估价当前我区取除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形势,提高减轻农民负担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总结经验,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不反弹,推动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街道、区财政、区农税及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具体工作,对下达的任务指标该取消的一律要取消,该废止的要一律废止,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把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各类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街道要抓紧召开会议,对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务必做到村村、户户减负,人人受益。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篇: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北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7号文件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在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经十一届区委第47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决定从2005年夏季开始在我区全面取

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决议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保障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运转基本正常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村小康建设。

二、保障措施

为切实解决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对街道、村两级政权运转产生的影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对区、街道、村三级财政预算支出进行调整。

(一)由于区、街道财政体制已经确定,为了在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使各街道承担的财力损失基本一致,对影响部分实行区、街道两级分担。对农业税较少,经济基础较好,农业税征收额在70万元以下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30,街道财政承担70;农业税征收额在100万元以上,经济基础较差的街道,由区财政承担70,街道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部分年终通过区、街道财政体制进行结算解决。

(二)为了解决街道、村级组织运转问题,根据中央有关税费改革文件规定以及我区今年区、街道财政体制中确定预留一块财力的要求,决定每年从市里分配给我区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30留给村级,用于保证村级政权运转。

(三)为了解决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给街道、村两级带来的财力困难,区财政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并将争取到的转移资金全部用于街道、村两级,并按街道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后所承担的财力损失比例进行补助,以确保两级政权运转。

三、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全面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我区积极贯彻上级精神,率先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对从根本上解除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和正确估价当前我区取除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形势,提高减轻农民负担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总结经验,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不反弹,推动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街道、区财政、区农税及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具体工作,对下达的任务指标该取消的一律要取消,该废止的要一律废止,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把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各类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街道要抓紧召开会议,对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务必做到村村、户户减负,人人受益。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五篇:取消农业税(参考)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 取消农业税、增加粮食直补,加大农业投入,是中央的一项惠农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全国农民无不拍手称快。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彻底根治农民负担过重,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缓解农村矛盾,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但在举国上下一片欢呼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很清醒地看到,取消了农业税,不等于就解决了农村所有的矛盾,反之,伴随着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譬如一味良药,虽有好的药效,但也必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如果没有一些好的药物配伍,难以起到更好的作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税费尾欠越来越难征收。税费尾欠一直是乡村干部感到非常头疼的问题,也是乡村负债、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因素。在农村,几乎每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民拖欠税费的现象,一个人口不到上千人的村,甚至可以欠税费近40万!可见,这些农民多年就根本没交任何税费,长期喊的农民负担过重,其实对他们并无大碍。税费尾欠收不上来,基层政府不得不组织庞大的力量来征收,增大了行政成本,也更加重了农民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事实上,真正的乡村负债,并没有包含农民所欠的税费往来,一旦这些往来不收或收不上来,乡村负债的数目是相当惊人的。取消各种税费后,中央规定,税费改革前的上缴尾欠暂停清收,只是缓解了一部分真正困难群众的矛盾。其实欠税的不完全是困难群体,是这样四种人:一是富裕户,这些人长期举家外出,靠在外面打工或经商赚了钱,在外定居或长时间不回,乡村干部根本无法收到他们的税费;二是刁难户。用乡村干部的话说,就是“钉子”户。这些人无理取闹,恶意拖欠,把政府对干部税费征收规定的“几不准”看成是自己的保护伞,乡村干部对这些人总是束手无策;三是攀比户。税费征收过程中总会有种怪现象:没欠的向欠得少的看齐,欠得少的向欠得多的看齐。这些人惟恐自己吃亏,相互攀比;四是困难户。主要是经济收入不高的农户,五保户,受灾户等,这部分人一般在农村占的比重并不大。税改前税费的缓收,使税改后的农业税更难征收,在群众的潜意识中,好象是以前的尾欠不准收了或根本不收了,大大挫伤了以前踊交税费的部分群众的积极性。现在农村的公益事业筹资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以前没欠税费的,他们根本就不交了,用他们的话说,别人欠那么多都没问题,我们自然用不着再犯傻了。而欠得多的呢?也就干脆破罐子破摔,反正是还不完债,干脆也拒交。税费尾欠,是寄生在乡村基层的恶性肿瘤,不及时医治或彻底根治,必将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

二.公益事业越来越难组织。近两年,政府虽然加大了农业投入,但要真正搞好农村公益事业,目前靠的主要还是农民自己。各种税费取消后,农村允许收的就只有“一事一议”。有些地方规定,一事一议收费的原则是“有事就议,无事不议”,必须征得大多数人同意,而且最高不超过人平15元。这个规定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乡村干部很难操作。矛盾主要有三:一是程序有矛盾,必须要大多数人同意才行,这“大多数”人怎么界定?一个组的“一事一议”商定,“大多数人”是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呢?还是指实际人口数?或者到会人数?个别人为了个人利益不同意又怎么办?实际上在农村只要有个别人不出钱,事情就很难办成,所谓的议事其实也是一纸空文。笔者所在的村民小组,准备硬化公路,仅仅只有几户不同意,至今只好搁浅;二是方案有矛盾,比如农村的许多机耕路,是为农田服务的,修路筹资自然按田分摊。如果按人分担,那些人多田少的自然不干,本来30年不变的农田承包政策使许多人及时分不到田,这部分人本身就吃了亏,再加重其负担也不合情理,何况有些地方按田分担根本没有矛盾,政府又何必去强加一个按人收取,强行扣上一个“负担不合理”的帽子?三是数目有矛盾,比如笔者所在的村,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硬化村主干道3.8公里,共需资金53.2万元,政府拨款34.2万元,尚差19万元。我村共有人口850人,按人平收取15元计算,共可收1.275万元,如果按此速度收取,共需15年。而实际上,村里居民的生活水平两年要筹集这笔钱根本没问题,但是于法不容。

三.土地纠纷越来越难处理。前几年,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政府提倡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实那时侯由于各种负担太重,农民根本就不愿意要田地,大多数农民都拒签合同。为了响应上面的政策,乡村干部只好造假合同应付上面的检查。田土多的农户纷纷搁荒,欠下一大笔税费。而田土少的农户,更不愿揽个包袱。人地分配相当不均衡。农业税取消后,什么负担几乎没有了,中央还有一系列的补助,各地开始出现争地现象。人多地少的要求分地,人少地多不愿意拿出来,这时候他们拿出政策来保护自己:30年不变啊。特别是一些农村的新生儿,如果说以前人多地少的农户是自违的话,那么这些新生儿,是谁剥夺了他们半生享有土地的权利?还有征地矛盾,以前农民觉得土地是种累赘,只要减免他们的负担,地价都没有过高的要求,现在他们觉得土地艰贵了,不再轻易转让土地。一些地方必要的建设征地,就成了难题。比如某乡某村有两个组,一个组税改前农民征收的土地价是水田5000元/亩。据说依据是按每年农业税及附加税最高100元/亩估计,50年政府应该收5000元。本来农民要交税的,这下不但不交,还有收益,皆大欢喜。另一个组是免税后征地的,农民都知道打算盘了:现在粮价翻倍了,每亩包括政府的各种补助至少收益900元左右。50年就要4.5万元哦,并且还意味着永远失去田地。所以他们索要高价!而前一个组的群众想不通啊,只相差一年时间,他们感觉自己太吃亏了,又纷纷去强行夺回自己的田地。现在许多地方都出现已被征地农民索要田地现象,基层政府很难应付。

四.基层组织越来越难运转。很长一段时间,税费收入一直是乡村基层组织经费的重要保证。取消各种收费后,乡村组织已是举步为艰。乡镇干部以前的待遇主要靠工资收入和乡镇补贴。现在大部分乡镇没有了经济收入,干部也就不可能发多少补贴。光靠工资收入的乡镇干部自然成了困难户。就拿我乡来说,干部工资最高的也就1500多元,最低的只有700多。而当地农民在外打工的平均工价是1800元/月。造成乡镇干部大多不安心于本职工作。特别是乡村债务,已成为基层政府极不稳定的隐患。现在几乎所有的乡镇都有债务,一般的都有好几百万!不要谈偿还债务,正常的办公都已无法运转。个别乡镇,已到了干部食堂都无法保证的地步。虽然上级政府在极力想办法化解乡村债务,问题是这样的体制下去,继续增长的债务又怎么办?如果不能对症下药,恐怕永远会有化解不完的乡村债务。另外,公益事业也成为乡镇一个极为头疼的问题,在村里,还可以搞一事一议多少筹点,但乡镇又上哪里去筹?以前在乡镇,暗地里都有一个这样的规矩:乡镇每年在上缴的费用中,要拿出一部分奖励村干部,村干部倒是尚能听命于乡镇政府。没有了这些费用,乡村矛盾也逐步显露出来。实行村民自治后,乡镇对村干部没有任免权,没有了经济往来,许多村干部有了占山为王的思想。有人把一些资力较老的村支书叫做“土皇帝”。凡事他不听上级指挥。而你又无可奈何。现在乡镇布置村干部工作任务,几乎没人听。就连农民负担卡,包村干部都只好自己帮村干部填写、发送、张贴。

笔者通过对邻近几个乡镇的调查,发现这些矛盾比较尖锐。怎样来解决?个人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税费尾欠要合理征收。税费尾欠的成因比较复杂,各地差异不同,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只能因地而异。“收”、“消”、“减”、“免”。“收”就是对有偿还能力、恶意拖欠的农户依法清收;“消”就是鼓励有劳力剩余的农户以劳代资,既减轻了农户负担,又增加了集体收益,第一年共用这种形式鼓励村民荒山造林200多亩,不仅收回上缴2万多元,而且10年之后集体可创收200多万元;“减”就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减免部分受灾户的税费;“免”就是用同样的方式免去个别特困户的税费;

二.公益事业要合理规范。由于乡村债务没有化解到位,各种税费又不准收,许多村只好在“一事一议”上开口子。而上面往往只强调标准,只要不触“高压线”,而忽略监督。许多村干部按照上面的要求,造假会议记录,假村民代表签名以达到其目的。“一事一议”的征收应该法制化,让执行者有法可依。在人地矛盾没有解决的前提下,征收的方案必须因地而异,否则不但不能解决矛盾,反之会激发矛盾。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和上级组织的审核,要允许特例存在,否则会制约一些地方的发展。

三.土地矛盾要合理完善。政府应该逐步探索新的形式下新的土地政策。虽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实际上农民拥有了所有权。如果农民不同意,谁敢强行征地?农民的宅地基谁敢侵占?承包期满后外地居民谁敢来承包?城里的一些无业居民,同是国家公民,为什么就不能享受这一优越的国家资源?还有一些矛盾,比如一些企业征了农民的地,经营期限是50年。50年后怎么办?如果企业不再续征了,农民面对那些钢筋水泥如何耕种?假如企业续征,农民有意天价又怎么办?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逐步探索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让土地可以流转。会经营的农民可以进城定居,城里的失业者可以到农村买地耕种。同时,农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相互流动。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城镇的失业压力,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土地闲置。同时可以避免农村长期存在的人地矛盾。

四.基层组织要合理设置。现在乡镇队伍的庞大,与早些年农民负担过重有很大的关系,税费收不上来,乡镇就不得不增加人手。以前乡镇干部的工作主要以税费收缴为主,取消税费后,乡镇人员明显多余。许多乡镇干部面临失业。许多地方在喊乡镇政府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实际上是一种害怕失业的恐慌的托辞。乡镇干部大多来自于高等院校,许多人根本没种过田,又怎样去指导种田?许多人根本就没经过商,又怎么能去指导农民发家致富?与其让许多人都坐在一起吃不饱,不如分一部分人出去另寻门路。村干部人员同样过剩,乡镇、村组合并迫在眉睫,乡村干部职数精简迫在眉睫。另外,还应该改变村干部的任免方式,和村干部薪酬的发放形式,其他村干部必须按绩论酬,以确保政令通畅。

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工作实施方案 (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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