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发言(大全)
关于xx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你们好
我叫xxx,今天作为县人大代表身份参加听证会,深感荣幸!下面就发改局提出的三个污水处理费拟调方案中,我表示基本赞同方案一,理由是:
一、这次拟调方案既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又能够补偿污水处理企业的资金需求,也是符合我县“山水家园、童话世界”的小县旅游名城建设需要。还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 防治城市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xx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着以水养水、办好城市污水处理事业、服务人民生活的目的,本人表示同意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
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很有必要。我们xx最早的供水基本上是建立在福利型供水基础上,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污水处理的价格以及整个水生态的代价。所以,你付费用水后的排水而造成水污染也理所当然要付费。
三、县发改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听证会准备充分,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充分体现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工作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的原则。县发改局通过对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时,也充分考虑企业、单位、居民的承受能力,同时参考了周边县市的标准,可以说这个拟调方案是比较全面的、具有可行性的。
四、收取城镇污水处理费对居民的支出增加有限。如果按居民每吨收取污水处理费0.35元计算,居民按一户家庭平均每月使用15吨自来水的用量,每月将污水处理单项支出5.25元。所以这一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影响较大的是用水大户及企业、餐饮、酒店业,虽然会增加部分成本,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这些行业节约用水及中水等二次水源的综合利用。
建议:
一、在成本核算中、请发改部门进一步核算,不要遗漏和附加各种因素,如消防、农业用水、公共场所、低保户、水管漏水、损耗率、污水处理厂中折旧部分等不能纳入用水总量统计中,同时,环保处置企业污水排放罚款、企业自行备水等的污水处理费等都要纳入收入中核算。(不处罚、不征收是部门的责任,不能由居民买单)
二、根据xx群众现有收入水平、避免企业负担过重和参照周边县市的标准,建议适当调低幅度。(我个人意见,居民的污水收费标准与景宁不要相差太多30,企业收费标准不要高于丽水)
三、污水处理是社会公益事业,(作为用水排水的单位和个人两个责任),污水处理费的调价,并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一公益事业投入的终结。政府在这方面还要继续进行公益性投入,xx污水处理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污水没进入管道而直接流入内河,臭气冲天,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所以,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企业经营、污水排放、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污水处理费,确保全额用于污水处理事业,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要加大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四、希望发改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避免各种趁机搭车涨价、乱涨价的行为发生,影响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采取切实措施调控市场物价,抑制市场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五、工商企业污水处理费不应“一刀切”,企业污水处理费调价要与国家的环保政策统筹考虑,工商企业应按污染程度分类收费,水重污染行业(包括使用自备水的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就要加价,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提高这些行业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无可非议的。对将污水直接向河、湖、沟及渗水井排放的,不仅要加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而且还要严肃处理和交纳罚金。希望县环保局会同经贸局能对我县的企业、用户进行重污染企业的认定工作。
六、污水处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挖掘生产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实现污水处理事业的良性发展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为建设美丽的“山水家园,童话世界”旅游名城提供水环境的保障。
七、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特困群体的优抚措施,认真落实对低收入特困群体的优抚措施,妥善处理好因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对特困群体生活的影响。(定量4吨)
八、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做好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大污水治理力度,让市民知道为什么要收费、怎么收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对促进和保护环境有什么意义。
最后,希望发改局在听证会后要认真研究吸纳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对我县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第二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发言
关于XX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听证会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叫xx,是xxx公司员工,今天参加听证会,深感荣幸!
对于市发改委提出的xx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我表示赞同。下面将同意调整的理由总结如下:
一、这次拟调方案既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又能够补偿污水处理企业的资金需求,还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 防治城市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XX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污水处理厂药剂费、电费、人工薪酬等不同程度增加,致使污水处理成本提高,现行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当地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而且随着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视,XX市也积极开展改善水环境状况和对恶臭水体的整治,市环保局已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也越来越高,这不仅要求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水平,也意味着污水处理成本的增加。本着做好污水处理事业、服务人民生活的目的,本人表示同意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
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很有必要。随着物价上涨,污水处理成本也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但是,我市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执行十余年,收费标准偏低,加上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设计能力、收费有限,财政压力逐渐加大,已不符合国家对污水处理收费的政策要求和我市污水处理厂长期发展的需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所以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很有必要。所以,付费用水后的排水而造成水污染也理所当然要付费。
三、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听证会准备充分,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充分体现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工作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的原则。市发改委通过对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时,也充分考虑企业、单位、居民的承受能力,同时参考了周边县市的标准,可以说这个拟调方案是比较全面的、具有可行性的。
四、收取城镇污水处理费对居民的支出增加有限。按调整方案和第一阶梯用水量12立方米测算,XX市区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30元,每户每月增加支出3.60元,年增加支出43.20元;XX县等五个县城和全市所有建制镇每立方米 上调0.20元,每户每月增加支出2.40元,年增加支出28.80元。
建议:
1、为保护水资源,希望加快中水回用和加强自备井的管理,以免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减少财政资金的投入。
2、希望考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对被列为低保户的家庭给予一定水费或水量优惠。
3、希望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和公示工作,社会影响大,有必要做好调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培养节约用水的意识。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三篇: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模版)
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
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
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下面我就这次听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对科学的价格机制的落实。国家计委的《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业价格,涉及到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学前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当前社会一方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loCALHOSt收费标准调高了,超越了百姓承受能力,广大幼儿家长这个大群体就可能引起波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违背实际,长
期不调价,就会影响幼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幼儿教育搞不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以达到既促进发展,又稳定社会的目的。
我县的现行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与**市各县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基本处于较低水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听证会这样一个平台,多方面听取意见,完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第二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刚才许多代表提到的问题,对政府决策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提到弱势群体、社会稳定、出台的时机等等,都很重要。有些也是县政府领导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工作中应加以注意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政府行政决策之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民主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价格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引进民主议政机制,建立新型价格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这次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就是要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体现主管部门承上启下,对政府对群众双重负责的精神,同时在实行听证之前,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到周边地区进行调查了解,均衡省市乃至全国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并对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成本审查。这些既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在总结以往听证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对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回访,以求更深入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把我们的定价工
作搞得更好,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点,召开有多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是提高价格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举办价格听证会,目的是把群众利益引入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让群众知情参政。但是对于如何创造条件,使《听证办法》面对代表的要求,对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准确的判断,提高知情水平和参政的能力。我们认为无论是代表、申请人还是组织者,都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一个不断完善和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尽管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听证会仍然会有这样、那样的疏漏。我们衷心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帮助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提高价格听证工作,共同推动价格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听证工作和我县价格管理工作一往情深,给予了很多的理解和强有力的支持,在此
我代表物价局全体同志,再次对各位代表、各位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四篇: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下面我就这次听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对科学的价格机制的落实。国家计委的《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业价格,涉及到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学前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当前社会一方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收费标准调高了,超越了百姓承受能力,广大幼儿家长这个大群体就可能引起波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违背实际,长期不调价,就会影响幼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幼儿教育搞不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以达到既促进发展,又稳定社会的目的。
我县的现行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与**市各县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基本处于较低水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听证会这样一个平台,多方面听取意见,完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第二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刚才许多代表提到的问题,对政府决策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提到弱势群体、社会稳定、出台的时机等等,都很重要。有些也是县政府领导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工作中应加以注意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政府行政决策之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民主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价格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引进民主议政机制,建立新型价格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这次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就是要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体现主管部门承上启下,对政府对群众双重负责的精神,同时在实行听证之前,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到周边地区进行调查了解,均衡省市乃至全国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并对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成本审查。这些既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在总结以往听证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对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回访,以求更深入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把我们的定价工作搞得更好,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五篇:18620071213102420_2_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市价字[2008]166号签发人:吴健林
海口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
根据《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促进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通知》(琼府[2008]58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8]1419号)等有关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和水污染防治事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海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报市政府和省发改委批准同意,现就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海口市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各类用水户(含自备井)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类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60元/吨调整至0.80元/吨;其它用水类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至1.10元/吨。
已经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和城镇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二、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按月计收。
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铭牌流量满负荷连续运行的取水能力计算。
三、对经市民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市政府给予0.20元/吨的补贴。
四、用水单位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污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二级标准的,按照收费标准的50%计收污水处理费;达不到一、二级标准的全额征收。
五、上述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污水处理价格通知
资源局、市物价检查所、市排水收费所、海口水务集团公司、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海南松海联合供水公司、海口
市琼山自来水总公司
海口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2008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