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是西安市污水处理厂、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事转企”的基础上组件而成。2009年7月,为实现全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划归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建司以来,公司始终本着“遵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重”的经营宗旨,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努力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和净化;再生水的生产和销售;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管理;与污水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和维护;污水水质监测、2008年5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国企改制要求,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北石桥、邓家村两座污水处理厂的“TOT”改制。目前下辖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十污水处理厂、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和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厂。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现有污水处理能力86.5万吨/日,中水生产能力16万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1200吨/日。现有在职职工388人,其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56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0人。
公司下属的五座污水处理厂收集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经工艺处理,出厂水各项指标均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分别排放至浐河、灞河、渭河等径流,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泥饼外运填埋处理;中水公司的中水生产和推广始终遵循“合理开发、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用户生产成本,服务于人民群众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快中水管道建设、加大中水处理系统,建成供水管道43.5公里。目前,中水已推广应用于工业冷却、道路冲洗、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景观用水、清洗车辆等方面,有效保护和节约了城市水资源;江村沟渗滤液厂对城市垃圾渗滤液进行生物处理,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后,通过专用管道对接城市市政污水管道,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
近年来,随着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改善城市水域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环保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在西安市污水处理厂、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事转企”的基础上组建而成。2009年7月,为实现全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划归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建司以来,公司始终本着“遵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重”的经营宗旨,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努力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开发利用工作。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和净化;中水的生产和销售;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融资管理;与污水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和维护;污水水质监测。
2008年5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国企改制要求,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北石桥、邓家村两座污水处理厂的“TOT”改制。目前下辖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第五污水处理厂、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责任公司和江村沟渗滤液厂。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资产总额约7.6亿元。现有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中水生产能力16万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500吨/日。现有在职职工280人,其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36人,具有 1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6人。
公司下属的江村沟渗滤液厂对城市垃圾渗滤液进行生物处理,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后,通过专用管道对接城市市政污水管道,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中水公司的中水生产和推广始终遵循“合理开发、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用户生产成本,服务于人民群众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快中水管道建设、加大中水开发利用,经过近年的努力,现已建成三套国内一流的中水处理系统,建成供水管道30余公里。目前,中水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冷却、道路冲洗、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景观用水、清洗车辆等方面,有效保护和节约了城市水资源;三座污水处理厂收集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工艺处理,出厂水各项指标均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标准后,分别排放至浐河、灞河、渭河等径流,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泥饼外运填埋处理。近年来,随着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改善城市水域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环保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但也是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的其他权利。
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注意事项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第四篇: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以生产经营 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资产评估公司、验资公司、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收费标准: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 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第五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Q/CBSBY004—2011
1.总则
1.1.为确保污水处理生产工艺的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效果、最终实现达标排放,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技术人员(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生产调度制度
2.1.污水处理的一切工艺生产活动均以调度指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违背调度指令,擅自进行设备开关,改变参数等工艺调节行为。
2.2.生产调度必须对本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切实负责(调度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员应以中控室、化验室、运行科提供的运行数据和生产信息为依据,不准许出现因高度失误而导致出水水质不正常的现象。
2.3.生产调度在提出指令前必须询问清楚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指令的正确。
2.4.生产调度发出生产调度指令后,运行科、中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该指令。
2.5.涉及到停水进水、开关鼓风机等重大情况,调度室下达指令前必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2.6.中控室在设备故障15分钟内必须通知调度室和运行科,操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做出反应,并将排除故障结果告知调度室和中控室。
2.7.各岗位技术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在发觉调度指令存在错误时,应立即报告调度进行更正。
2.8.夜班和节假日期间遇到工艺、设备不正常情况,可以请示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决定。
2.9.调度员和值班人员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必须在15分钟内通知分管经理。3.生产报表制度
3.1.污水处理生产报表是污水处理公司生产结果的书面体现,它为公司的生产调度、工艺调整、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是各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
3.2.报表内容有设备运行数据、工艺运行数据。3.3.当班人员详细真实地按表格填写设备运行数据、工艺运行数据。
3.4.填制表格完毕后,制表人签名,报送生产技术科。3.5.下夜班人员交完报表后方可离岗(白班委托夜班代交,并交待抄表情况)。
4.构筑物维护保养制度
4.1.每季度对污水处理所有构筑物全面检查一次,其他时间,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上报生产技术科。
4.2.生产技术科发现构筑物结构受到损害后,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制订相应的维修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4.3.对墙砖及表皮脱落的构筑物随时发现随时修复。4.4.每月对污水处理各车间门窗检查一次,对损坏的门窗及玻璃及时修补。
4.5.构筑物内的照明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随时发现,随时维修;进水、排水管道每季度全面检修一次。
4.6.雨季来临之前(五月)检查各车间房屋是否漏雨,并及时修复。
4.7.以上工作由生产技术科牵头负责。5.设备管理制度 5.1.固定资产的管理
5.1.1.凡单台机电设备原购臵价值(包括设备的出厂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5,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5.1.2.凡列为固定资产的设备,设备技术员按《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
5.1.3.在已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直接影响正常生产的大型设备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5.1.4.新增设备和自制专机安装验收后,需填写“新增设备验收鉴定移交单”,财务部门提供设备购臵原价,方能列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5.1.5.设备材料的台账,每年应与财务部门的设备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帐统一。
5.1.6.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开箱验收单、验收鉴定移交单、事故报告单、封存启封单、大修记录、定期保养单、改装、改造技术资料、设备移装单、设备完好普查记录单、精度检验单等。
5.1.7.凡属设备上的一切附属部件、附件、工具、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拆除移用和改装。材料员负责建立工具附件卡,一份归档,一份由操作者负责保存。操作者变动时,办理工具附件的交接手续。
5.2.新增设备的开箱验收及移交生产
5.2.1.新到设备开箱验收,由生产技术科会同安装、使用部门共同参加。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技术文件等,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运行科科负责查询。
5.2.2.开箱清点后,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运行科统一整理归档,使用说明书由档案室负责保管。5.2.3.新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运行科负责。制订安装方案后,组织进行调试,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及精度复验。调试合格后,填写“新增设备验收鉴定移交单”,办理移交手续。
5.2.3.未经验收移交的新增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移交投产使用的设备应收集整理初期使用阶段情况,并进行分析总结,作好信息反馈。设计、制度缺陷及质量问题,由运行科负责与制造单位联系解决,安装中存在问题由运行科解决。
5.2.4.“开箱验收单”、“验收鉴定移交单”应填写清楚整齐,有关人员的签证齐全,主要生产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除有关部门参加外,应有分管设备领导参加。
5.3.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分析
5.3.1.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而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或精度者,均为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00—1万元以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设备事故;修复费用1万元以上或因设备事故使公司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修复费用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5.3.2.凡因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责任事故;凡因设备制造质量不良,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质量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属自然事故。
5.3.3.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格保护现场,逐级上报。
5.3.4.一般设备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在二日内发生事故部门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送运行科签署意见,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归档。
5.3.5.主要生产设备的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后,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运行科和分管领导,由设备使用部门主持,会同分管领导、运行科、各有关科室人员一起参加事故分析,作出处理决定。凡属重大事故,运行科应在一日内报告分管领导,并在十日内写出事故情况及分析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所填“设备事故报告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备查。
5.3.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情节,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4.设备的改装和改造
5.4.1.设备的改装,由使用部门或运行科填写“设备改装申请书”,并附改装、改造方案和图纸,经运行科、生产技术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4.2.设备的改装设计制造、结合大修进行的技术改造由运行科负责。改装或技术改造后,由改装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试车验收,一切技术文件由运行科负责归档。
5.4.3.结合大修的技术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实施。
5.4.4.运行科负责的技术改造,并提出论证分析。5.4.5.设备改装后性能、用途发生改变时,设备的分、编号应随之改变,并重新调整帐卡。
5.5.设备的报废、更新、购臵
5.5.1.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申请报废:
5.5.1.1.超过使用期或经过三次大修,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而且不能改装和修复,设备效能已达不到最低工作要求的设备。
5.5.1.2.未到使用年限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工艺布臵改变必须拆毁者。
5.5.1.3.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到严惩损坏且无修复价值者。
5.5.1.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
5.5.1.5.腐蚀过甚,继续使用 发生危险且无修复者。5.5.2.设备报废审批通讯权限
5.5.2.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运行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5.2.2.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前,不得拆卸、挪用零部件和自行处理,经正式批准报废后,可做外调或将可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后,作为原材料废料处理,处理或外调所得价款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
5.5.2.3.设备经正式批准报废后,注销该设备的卡片和在设备台帐中的编号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并转财务注销资产。
5.5.3.设备更新的原则
5.5.3.1.已到或超过使用役龄的; 5.5.3.2.大修过三次以上的;
5.5.3.3.精度、性能难以恢复,修复又不经济的,结构简单,技术落后,制造质量差,效率低的;
5.5.3.4.能耗高,又有新的型号可代替的,故障较多其它方面原因。
5.5.3.5.更新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报运行科。运行科根据历史普查资料和工艺上的要求,提出更新设备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纳入技术更新改造计划中执行。
5.5.3.6.更新设备到货,安装、移交等手续与新增设备同。
5.5.4.设备选型的原则
5.5.4.1.考虑现有机型的统一,备件供应方便; 5.5.4.2.设备技术先进、可靠、维修性好、价格合理;耗能低;质量好,制造厂家就近。
5.5.4.3.设备选型前,先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信息,然后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对比分析,由运行科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由材料员统一采购。
5.6.主要生产设备管理
5.6.1.操作工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生产工人,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6.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实行使用维护保养责任制,对多人操作的设备(或机组),建立机长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协同操作。
5.6.3.技术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准确全面。
5.6.4.设备润滑必须严格实行“五定”。如采用代用油或新用品油时必须化验后,经设备技术员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予使用。
5.6.5.严格按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规范使用设备。发生意外情况,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运行科和生产技术科,以便妥善处理。5.6.6.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限位装臵,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
5.6.7.维护保养应以操作工作为主,维修人员配合要遵照说明书的规定,不得随意拆卸部件,以避免影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5.6.8.对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运转的任何指令,设备操作者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运行科处理。
5.6.9.在日常维护保养中,除可拆零件外,一般不应拆卸零件,当必须拆卸时,由专业的修理人员进行。
5.6.10.擦拭材料和清洗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不得随意代用。只准使用润滑卡上规定的并经化验合格的油料和冷却液,用前须经过滤。
5.6.11.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应用柜架搁臵,保持清洁,防止碰伤,不得外借或作其它用途。
5.6.12.加强(二保)(二定)保养,设备预检和预防性维修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预检预修,对于不能维持到下一个修理周期的零件,对于可换可不换的零件,一定要修换,尽量减少突发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5.6.13.认真进行故障分析,确保生产顺利进行。5.6.14.备件齐全,定储备范围,定储备定额,保持最低储备量。随机附件完整,妥善保管,不用的应合理存放,同样要保管维护好。5.6.15.主要生产设备确定后,随着生产任务、工艺的改进、设备精度、事故等情况的发生,以及更新改造和工序质量管理点的变动主要生产设备也随之改变,运行科要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重新确定。
5.7.设备故障管理
5.7.1.对主要生产设备实行维护保养制度,通过巡回检查,定期检查、精度检查和调整完好状态检查等方法,掌握易发生故障的机件部位,有目的地进行维护保养,以控制和防止故障的发生。
5.7.2 加强故障管理基础资料工作,做好设备故障记录,认真填写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和原因分析,及时汇总上报归档。
5.7.3.设备技术员应每月填写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统计故障情况,列出明细,设备技术员负责按重复故障清单及记录内容进行分析,找出规律,提出对策,并填写故障处理报告单。
5.7.4.设备技术员针对设备故障,安排检修计划,由设备维修人员按处理意见实施,处理完毕后要填写维修记录,经设备技术员验收,同时运行科存档。
5.7.5.通过对多发生性故障或设备缺陷进行检验分析,摸清故障发生的原因,报出规律和对策,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善修理工作。5.8.设备维修通知单、回执单管理制度 5.8.1.设备维修通知单由设备技术员填写。5.8.2.设备维修通知单应认真填写,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字迹要工整。
5.8.3.填写内容应齐全,包括设备名称、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发现人、故障内容、填表人和负责人签字等。
5.8.4.故障内容填写语言应简练、规范,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设备故障发生的具体情况。
5.8.5.5.8.6.设备维修通知单都应在设备发生故障后半天内送至运行科。
5.8.7.回执单由维修运行科填写,一式二份、运行科、生产技术科各一份。
5.8.8.对回执单的修后遗留问题及建议一栏,运行科应认真填写,以便于指导生产。
5.8.9.为了便于运行科对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回执单的设备名称应与设备维修通知单的设备名称相一致。
5.9.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5.9.1.根据技术鉴定、可行性分析、设备履历资料、生产需要等情况,制订设备维修计划。
5.9.2.准备工作
5.9.2.1.拟定维修方案及维修措施; 5.9.2.2.核对、核准更换零部件图纸并确定修理尺寸; 5.9.2.3.提请修理、更换件特殊材料、型号、规格; 5.9.2.4.修理更换零、部件的加工或外协件准备; 5.9.2.5.确定修理时间,落实更换件或外协件是否齐全。
5.9.3.维修时间
5.9.3.1.组织修理具体操作人员;
5.9.3.2.明确修理要求、修理方案、维修部位、更换零部件等情况;
5.9.3.3.合理安排修理顺序与进度;
5.9.3.4.落实减少主材料、辅助材料消耗的措施,降低维修成本;
5.9.3.5.修理完工后交接验收; 5.9.3.6.做好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5.9.4.统计结算工作
5.9.4.1 维修占用时间、实用工时、带料工时、消耗材料、费用核算;
5.9.4.2.修理工作总结与经济活动分析,研究提高及改进措施。
6.动力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6.1.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配电室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安全用电,合理用电。6.2.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巡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3.对公司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电缆沟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正常。
6.4.设备的维修应按照《设备维修通知单、回执单管理制度》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执行。
6.5.设备维修好后,应做详细记录,存入设备档案。7.中控室生产管理制度
7.1.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浏览监视器各画面中显示的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值班人员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并随时观察和了解问题处理情况。
7.2.严密监视全厂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报警信号,及时通知有关操作人员,重大设备故障通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7.3.安生产调度及时调整有关运行参数,使污水处理各工艺流程协调运行保证出水水质。
7.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设备故障及其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工艺运行异常情况以及调整措施和调整效果。
7.5.按时打印日报、月报、年报表,及时报送各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7.6.严格按《中控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进行监控无关的操作,以免对系统造成损坏。
7.7.搞好硬件、软件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严禁外部软盘、光盘插入中控室微机中,以免带入病毒。
7.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应将本班及上一班中的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采用的调整措施,详细交待给接班人。以保持中控室监控工作的连续性。7.9.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生产调度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8.水区生产管理制度
8.1.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设备运行记录、报表和工具等。
8.2.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视工作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不能排除时,应上报运行负责人。
8.3.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包括投加润滑脂、更换、检查齿轮箱油和螺丝、螺栓的紧固工作。
8.4.要定期对设备做好检修工作,要及时解除设备故障,一些大的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
8.5.要按《生产调度制度》进行工艺调整,各设备的运行要符合工艺运行要求。
8.6.对工艺参数要定期检测,并做好微生物相的镜检工作,及掌握进出水情况。
9.泥区生产管理制度
9.1.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设备运行情况。
9.2.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视工作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运行负责人。
9.3.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包括投加润滑脂、更换、检查齿轮箱油和螺丝、螺栓的紧固工作。
9.4.要定期对设备做好保养工作,要将设备故障及时上报设备科。
9.5.要按《生产调度制度》进行工艺调整,各设备的运行要符合工艺运行要求。10.配电室交接班
10.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10.1.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交接班。10.2.接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确属有病或家中有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安排其它人员替班。
10.3.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下班,待部门领导安排顶班人员,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10.4.交接班的内容
10.4.1.设备运转及安全装臵完好情况; 10.4.2.公司指示或新更改的信号指令情况; 10.4.3.工具物品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 10.4.4.交待下一班需完成的领料和维修任务。10.5.交接班时应做到全面交接,对口检查。10.6.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薄上签字。11.附则
11.1.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1.2.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1.3.本制度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