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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保稳定(五篇范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7-49705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31 09:06: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援保稳定

以情施援立本促稳

——岳阳楼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

岳阳楼区司法局

(2010年3月)

各位领导: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顺民意、暖民心、解民困的“民心工程”。民心安则社会安,民心稳则社会稳。近年来,我们岳阳楼区法律援助工作紧紧抓住社会转型期民生问题日益凸显,矛盾纠纷日益凸现的特点,把以民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始终,不断健全诉求机制,规范工作标准,扩大援助覆盖面,推行利民措施,为保一方平安、促社会和谐发挥了“稳定剂”的作用。从2005年以来,我区累计办理各类援助900多件。仅去年就办理239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0多起,受援对象1000多人次。2008年、2009年区法援中心连续被评为全区“优秀政法窗口单位”,并以全市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成绩,分别获得2009年度全省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殊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机制维“民权”,强化保障促稳定。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有力保障,我区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工作规划管理到位。区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年年都写进了区政府工作报告,列入了议事日程,纳入了“民本楼区”目标管理考核,确定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

目。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主任会议审议内容,单独听取和审议法律援助工作。二是机构人员安排到位。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建于2002年,区委特批定编6人,明确为行政机构,人员全部解决了公务员身份。中心主任做到了高配,由局党组成员兼任主任。三是财力保障落实到位。年预算经费由03年的3万元提高到了09年的9万元。工资纳入财政统发。同时,区司法局还为中心配备了办案用警车,添置了各项现代化办公设施。从今年起将再次提高法援工作经费保障标准。

二、疏导利益畅“民意”,化解纠纷保稳定。

我区是岳阳市的中心城区,有16个乡(办事处),117个社区(村),人口78万。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拆迁补偿、劳动争议、农民工返城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时有发生,去年全区信访量比上年增长20%。区法援中心化被动“堵”为主动“疏”。针对弱势群体普遍存在的不公平感、利益丧失感心理,我们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建立了保持上下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一是建立法律援助重大纠纷调处机制。制定了工作预案,辖区内突发群体性上访,法援人员要求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将情况向区领导反映,与有关部门保持沟通协调,为纠纷处理提出法律建议。二是建立定期参与涉法信访接访制度。安排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上访困难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做好非诉讼调解和诉前、诉中调解,努力做到息访、息诉,力求做

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近两年,参与信访接待100人次,受理信访援助案件10多件,件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去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调处了岳阳天伦城购房户上访、步行街百汇服装城火灾损失户群体上访、七里山砂石码头利益争端群体纠纷等20多起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通过调解,60%的援助案件得以结案。去年四月,岳阳市大型房地产项目、岳阳天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420户购房户发生房屋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纠纷,数百群众到市政府上访。区法律援助立即派出援助律师赶赴现场参与疏导。经过连日耐心细致解释说明,消除了各方的误解,帮助天伦公司完善房屋销售合同,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平息了事态。三是推行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纠纷处理方法。对受理承办的民事案件,特别是劳务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尽量进行诉前或诉中调解结案。从06年以来,我区60%的民事援助案件,通过诉前和诉中得以结案,并且结案后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去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困难职工办理维权案20件,农民工维权案27件,未成年人辩护案30件。

三、帮扶服务解“民忧”,构建和谐促稳定。

近几年来,我区范围内有200多家企业改制、破产,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急剧增加,“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职工近达数万人,向法援中心求助的对象日益增多。据统计,去年区中心接待咨询的下岗困难职工占了一半以上,承办的援助案件中,下岗困难职工维权案占了35%。对此,区中心在全区开展了“法

律援助暖民心”活动,专门针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法律服务。一方面,拓展了援助网络。在全区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援助网络体系,共设立16个工作站、108个联络点。在此基础上,增设了区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委、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大队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服务覆盖了所有困难群体。劳动用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负责受理下岗职工再就业、进城农民劳动法律咨询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侵权案件。在区法援中心设立维权热线电话,向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以方便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比如:去年10月,位于岳阳步行街附近的某购物广场连锁店因企业倒闭,拖欠221名职工工资及“三金”共计87万元,引起员工集体到劳动部门投诉。区劳动用工执法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此案后,劳动用工执法大队及时介入,进行执法监督和调解,使拖欠的工资和“三金”发放到位。另一方面,开展了“援助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了“百名律师联社区、服务居民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援助律师入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行每个律师援助一个困难职工家庭、办理一件援助案子。推出了“两优一快”服务方式,对下岗困难职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质办理、快速办理,确保承办质量。去年,区法援中心先后承办了75件下岗困难职工维权案,经处理,无一引发投诉、上访。比如:我区郭亮社区下岗困难职工李某,再就业期间与某医院发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

中心受理后,多次调查取证,反复上门做协调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医院为其补办了养老保险,并一次性给予了5800元经济补偿,区法援中心还通过多方联系,帮助他实现了再次就业。

四、便民服务暖“民心”,密切党群促稳定。

我区法律援助对象广、案件多、工作难度大,受援对象大多居住生活在基层社区。为此,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便民惠民举措,让每个弱势群众和困难家庭都能感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雨露。一是降低了援助门槛。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区中心进一步降低了援助门槛,改过去三级审批为两级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对重大和情况紧急案件开辟援助“直通车”,实行先受理、后审批方法。二是规范了内部管理。我们加强了援助网络建设和队伍培训,仅去年就举办了三期街道社区援助工作站点业务培训班,培训了120人次。对案件管理实行跟踪监督与回访督促相结合,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承办、统一归卷。三是完善了援助体系。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区32个社区救助站设置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方便困难居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调查摸底,将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录入了微机动态管理,随时了解他们的援助需求,为他们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四是加强了法制宣传。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厂、进单位活动。去年,区中心印发了万余份《法律援助指南》,区普法办编印了《法律知识问答》,发到了社区居民手中。开

展了两次大型的法律援助、真情互动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同时,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援助案例,扩大了法律援助影响力和辐射力。比如:区中心受理的一件重大责任事故赔偿案,性情复杂,取证艰难,在诉讼过程中李家只剩一名3岁幼女,但援助律师不辞辛劳,历时一年,经历多次庭审,十余次调解,终于赢得官司,使受援人获得了38万元赔偿。我市有关媒体纷纷对该案进行报道,在全市产生强烈反响。

各位领导,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积极创新,致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篇:法援工作总结

关注民生 服务大局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201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重点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现将2010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情况

截止到2010年10月,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820人/次,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01%和52.1%,案件受理数和接待来电来访数均居南宁市十二县区之首。中心还提前四个月完成城区下达“办理100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102件,民事案件33件,劳动仲裁59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7.34万元。

二、法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网络,畅通援助渠道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中心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设置在流动人口聚集的朝阳广场的法制宣传电子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除落实好弱势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以及家庭暴力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工作外,还从维护基层稳定角度出发,关注社会热点,把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也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促进基层和谐。

3、拓宽申请渠道和简化受理程序。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中心在开通 “12348”电话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还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人员上

门受理申请等服务方式,同时为农民工开僻“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乡镇,咨询不出家门”。

(二)着眼大局,提升服务能力

1、关注社会热点,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针对金融危机导致企业拖欠工资、欠薪逃匿、断保等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增多,农民工使用过激手段讨薪、上访事件频发的现状,在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中心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主动服务城区经济发展,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特殊形势下的特殊任务。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中心领导亲历亲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平息花房餐厅29名员工欠薪上访事件、妥善处理昆仑采石厂爆炸案中受伤工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涉嫌团伙犯罪的维吾尔族人员提供维权辩护等,较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2、针对维权难点,加大服务力度。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中心除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外,还分别在城区7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有法律援助需求而又无钱打官司的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中心还强化部门联系,争取多方支持,主动为贫困受援人申请“减、免、缓”收各类鉴定费用近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律师进驻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值班活动”,成为广西首家由政府出资,聘请专职律师进驻人力资源市场值班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滚动播放法律知识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享受到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的举措,将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事后维权”变为“事前预防”,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10月份,由人力资源市场值班律师引导到法律援助中心维权的农民工案件达68件,占已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1%。通过深

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了中心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

3、聚焦工作站点,拓宽服务领域。中心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除与城区妇联、劳动监察、劳动保障中心等部门深入到镇及街道为农村农民及农民工开展“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春风送暖行动”以及解决“出嫁女”问题等法律宣传活动共十二场,播放法制宣传片三场外;还分别举办了两次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包括镇、街道分管该项工作的人员共200余人进行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明确法律援助联络点组织形式及工作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辖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三)注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反映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活动中推出的新思路、新举措。其中《兴宁区帮助农民工维权》、《兴宁区法律援助机构进驻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服务促凝聚,援助显真情》等18篇报导分别刊登在司法部《中国法援信息》、《广西日报》、《南宁日报》、《法治快报》上,并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栏目、中国法律援助网、南宁法制网、城区政务信息网等新闻媒体播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此外,中心还积极参与南宁首届“政法文化节”法律宣传及摄影作品的投稿活动,累计共向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城区政法委提交调研论文七篇,摄影作品三张,较好地展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风采。

(四)加强管理 提升服务质量

1、在软件方面,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制度和服务标准,通过制定集体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到庭旁听制度以及案件回访等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此外,中心还注重对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周例会学习、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跟班办案学习制度等多项举措,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中心还鼓励和支持法律援

助人员接受学历再教育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2、在硬件方面,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中心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在局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中心的办公环境有所改善。局机关通过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使中心有了专门的咨询接待室,咨询接待用房增加近20平方米。此外,今年6—8月,中心还分别获得南宁市法援和城区司法局配置的办公电脑各一台,极大地缓解中心办公电脑不足的现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规范化建设水平仍然不高。和其他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比较,中心经费保障、交通工具配给等方面的总体水平不高,硬件设施仍处于中低水平;法律援助窗口临街落地便民要求还未全面落实。

(二)信息意识还很不够。中心指派的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和典型的案件,但由于办案人员缺乏对信息敏锐的感受力,致使对典型案例宣传报导的判断能力和洞察力还很不够,典型案例的宣传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三)统计工作能力亟待提高。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规范化。但中心人员尚未能合理利用和管理信息资源,出现统计咨询解答质量不高、数据不全的现象。

四、2011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针对农民工当前因社会变革、转型、利益调整过程中产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中心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民生的突出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中心将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通过定期对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专门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尽快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

3、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为了从多方面便利群众,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上下功夫:一是继续配合市法援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对窗口接待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制度管理,树立亲民服务观念;努力在目前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接待窗口的功能设置,对来访人员提供更为周到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载体帮助辖区群众了解相关维权知识和申请法律援助途径。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到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群众尤其是乡镇农民的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三篇:法援工作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法援工作计划。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第四篇:法援新闻稿

开创“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新模式

2017年6月26日,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分队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教会议室举行了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会议。

景勤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景勤老师在会上做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首先谈到了调研地的范围,在这些调研地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就范围的划分分队队长也表达了有关意见,就是把调研的地方扩大在精确范围在这些选定的范围内去做调研,其次讲了有关法律援助的突发状况以及怎样应对这种状况,法律援助还离不开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景勤老师还建议把分队的调研与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事务相结合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调研的过程中把法律援助中心做出一个宣传这样更能贴近调研小分队的调研主题,最后在会议上讨论了怎样在基层调研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小分队调研是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介绍。

此次会议的举行确定了调研的方向,表明了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的决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把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贯彻落实,把法律带到老百姓的生活当中去用法律去解决他们所以遇到的困难。

曾泽润

第五篇:法援文章)

为了解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的实施情况,区政协领导带领社会法制委员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视察。

视察认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主要体现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构建全方位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一是建立“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援科具体组织,法律工作者落实的工作格局。并积极探索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造了三级工作网络;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2、加强宣传,拓宽渠道,营造法律援助良好的法制环境。大力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宣传活动,把“148”法律服务专线作为有效载体,让“要司法”深入大众民心。

3、完善制度,搞好服务,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区各级司法机构改进了服务态度,实行了承诺服务;他们简化了审批手续,做到了贴心服务;他们提高了办案质量,做到了优质服务。

4、法律援助工作紧贴中心,突出重点,努力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送片真情。一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1538件次,接待来访人员931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7起。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亲民、利民、为民的形象。

调研中发现,下列问题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1、少数单位认识不高,缺乏社会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的氛围;

2、相关部门参与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协调机制不健全,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效。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律师的代理费免了,但在仲裁、诉讼、司法鉴定、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减免费用并没有很好落实。

3、法律援助经费渠道不畅,影响求助面;

4、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与律师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

5、法律援助机构自身建设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为此,委员们建议:

1、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法律援助工作是帮助弱势群体的一项系统工程,目前还缺乏社会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的氛围,急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提高认识,加强支持与配合;

2、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法律援助相关单位的政策法规不配套、不协调的问题,尽快完善法律援助体系;还要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标准,防止同一案例在不同部门出现不同认定结论的现象;

3、积极整合地区律师资源,建立武昌地区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地域管辖为主,充分协调省、市、区各级律师事务所的关系,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尽责出力;

4、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一是要按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要制定各法律援助单位专项经费的开支与审计办法;三要规范社会募捐行为;

5、要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安范围,实施目标管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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