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常州市解放路小学
2006年9月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教育文体局的直接指导下,我校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学校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有力地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教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加强普法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和区普法规划、《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我校三年发展规划,坚持法制教育和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学校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围绕三年发展规划德育目标“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行政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律观念,增强教育教学的合法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法律素质。
3.主要任务:
——遵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学习宣传普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教师和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遵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遵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常州建设纲要》,《法治天宁建设规划》,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二、对象和要求
1..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教育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4.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列入教学大纲的法律教材的学习,与《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红十字会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着重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5.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步骤:
1、开发“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校本课程
(1)、成立法律研究小组,邀请法律界人士(可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基地、市区少年法庭等资源),组织相关教师学习与学校道德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中进行筛选,寻找各年段、各对象学习法律知识的切入点。
(2)、广泛征集与搜集日常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的“道德与法”的事例或细节,由研究小组进行筛选组稿,并对各类法律知识读本进行策划与编写。
(3)、针对各年段学生的认知和身心发展特点,形成图文并茂的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利用德育网络上传适合家长和老师的法律知识电子读本。
(4)、由教导处执行“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校本课程计划,安排课时、教师,并进行督查与评价,确保该课程落实到位。
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如让校园墙壁“说话”,运用学生喜爱的卡通漫画等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海报等;红领巾广播增加“法制在线”栏目,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校园“星星电视台”定期播放宣传节目或电视片,组织全校师生收看并进讨论;对外电子屏经常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向家长,面向社会,引起共鸣;周一国旗下的讲话,结合学校的行规检查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2)、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派出所民警,法院少年庭的法官来校参加活动,做法制讲座,或由他们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基地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从而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3)、充实和完善“法在校园,德伴我行”专题网页,上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制教育动态新闻报道,对各项活动情况进行通告,设立互动交流平台,使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都关注学校德育工程建设,关注学校法制教育。
(4)、同时以此为主题,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3、开展“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小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成立“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学生活动社团
根据学生小课题研究小组,由大队部组织中高年级学生成立各类活动社团。如根据兴趣爱好,组建DV摄影团。DV摄影的形式新颖,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让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分析,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内心情感,从而丰富价格,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根据对环保关注的程度,成立环保社团,学习《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注身边的环保现象,寻找校内外环保细节,宣传环保知识等;还可以成立维权社团、宣传社团等。这些社团主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组织进行活动。
5、进行“法在校园,德伴我行”的展示与评估
1、学生法制副校长招聘会:向全校学生招聘法制副校长,通过班级推选,年级选拔到全校广播、电视直播展示,层层选拔后正式聘请。
2、组建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各法庭组成人员招聘会、邀请社区法律人士、家长共同参与。模拟法庭成立后,选择典型事例,在适当的时机“开庭”,主要对校园内外的一些现象学习从法制的角度进行剖析,达到知法、用法的目的。
3、中队主题观摩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型的中队观摩活动,以“法在校园,德伴我行”为主题,展示学法的成果,交流学法经验,促进活动持续开展。
4、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5、作品展示交流:编印学生法律小课题研究的项目作业、漫画集或学生专题作文集等,展示作品,进行交流评比。
四、实施要点:
1、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我们的主题是“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因为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法制教育的基础首先应该是道德教育,所以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懂得怎么做人,为进行法制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2、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坚持辅导队伍以内为主,内外结合。为保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从内部建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共同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学校法制教育的对象是学生,但对教师、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同样不容忽视,只有将其有机结合才能获取多方支持,才能开通法制教育的渠道,开创学校法制教育的崭新局面。为此,将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五、工作阶段:
我校“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制定“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保证教师必需的普法教材人手一册。
——实施阶段:2006年底—2010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第二篇: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文章标题: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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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
规划》(中发〔2006〕7号)和省、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对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防法制建设,实现人防工作依法管理。
(2)总体目标。在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人防专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人防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防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人防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防法规政策知识在广大市民中得到较好的宣传和普及。到2010年,全市驻城中学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100。
(3)普法对象。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关的人防法规政策。
二、主要任务
(4)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防干部的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人防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5)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促进人防干部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6)学习宣传人民防空法及其配套法规。人民防空法是我国人民防空工作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人民防空法学习方面,人防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学透,能够准确、熟练地掌握法律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规定并娴熟运用,切实把人民防空法贯彻好、落实好。
(7)通过普法提高人防工作法制化水平。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普法积极推进人防工作的立法,尽快改变人防工作部分法律法规缺位、不系统、不配套的状况;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制度。
(8)加大向社会宣传普及人防法规的力度。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重点人防法规政策,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人防法规政策,自觉配合推进人防执法活动,发挥他们对人防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实施步骤
人防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9)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
从本规划下发起到2006年12月,成立人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秘书科,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指导人防法制宣传教育。
(9)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2009年)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专题活动。利用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之际,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强化督促检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开展必要的考试或者考核活动。
(10)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2010年,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抽样调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11)切实加强人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人防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把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就“五五”普法工作亲自作动员,带头讲授法制课和进行法制辅导。
(15)积极完善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推进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要制定学法计划,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建立和落实学法
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16)努力探索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新形式。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人防干部学法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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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日照第三实验小学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2010年)
根据中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以及太仓市教育局印发的《太仓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校具体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太仓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我校“十一五”规划,在全校师生员工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依法开展多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实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知法用法相结合,构建和谐校园,为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学校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校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制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立足于维护学校稳定、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实际需要;立足于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3、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十一五”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和师生中渗透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师生的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师生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式新任务,把握全系统和社会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学校和师生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五年规划和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要求
4、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诚实信用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规范化。
5、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劳动法》、《工会法》、《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以及五五普法读本等,认真参加“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突出宪法教育,把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作为重点,以培育学生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法律素质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
7、加强学生家长和其他监护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家长学等途径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三保障措施
8、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学校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工作。主动与司法、公安、综治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机构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9、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激励监督机制,将法制宣传纳入分管工作评估、检查内容之中。建立健全普法工作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普法工作,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部署,有机构人员。
10、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普法经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11、抓好法制学习宣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校长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竞赛等多种活动,推动学生学法用法。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发挥网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校园网开辟专门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阵地,运用图片、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13、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德育队伍建设,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专职和兼职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培育法律宣传工作的骨干,发现并及时推广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典型。
14、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五个一”的要求: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次法制宣传专题活动。
四、实施步骤
15、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结合实际,制定学校“五五”普法规划,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重点做好教材准备(教职工人手一册)、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
1.建立和健全全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成立“五五”普法办公室,校普法办与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普法学习、宣传、督促、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全校普法工作由普法领导小组总负责。组织实施阶段:2007至2010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重点突出,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查到位,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法制宣传教各类台帐资料的管理,注重平时的整理、归档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我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第四篇:某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省局的领导下,某检验检疫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逐步提升。为巩固普法成果,同时适应“十一五”期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检验检疫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法律社会认知度和消费者、相对人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营造某检验检疫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检验检疫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不断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对外贸易的快速发 展做出贡献。
二、“五五”普法目标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提出的“五五”普法工作目标的内容,紧密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施检、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使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五五”普法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推进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继续强化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同时,应重点抓好与检验检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理论研究和学习,全面的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全局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腾飞把好关、服好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深入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3.15”、“艾滋病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检验检疫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要求的进出口商品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管理人员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使其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在学会用法、守法的同时,提高其监督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促进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检验检疫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观,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积极促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责任目标与工作质量目标有机的结合,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定体系。
(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等宣传载体,加强WTO与检验检疫相 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经贸信息。
(七)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在坚持对全局干部职工继续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应坚持注重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法律问题的关系,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不断的法律学习及工作实践,探索建立行政程序公开规范、监督有效、过错追究的有效运行机制。
四、“五五”普法组织实施
(一)“五五”普法宣传对象
1、本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科级以上干部和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
2、进出口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重点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五五”普法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半年组织1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到100%。可采取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检验检疫、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2、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五五普法期间,职能部门要按着国家质检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聘请专家讲座等不同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使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真正做到学法、知法、遵法、守法。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制观念,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和“两错”追究制,探索适合检验检疫系统执法特点的法制教育新模式。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的宣传作用,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开展的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
5、要继续做好对进出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对进出口企业的法制宣传应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的宣传作用,将对进出口企业的法制宣传融会于我们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通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不断努力,使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三)学习宣传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五五”普法的学习内容:
1、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民事、刑事等基本法。
3、《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制度。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
5、《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检验检疫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6、与检验检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
7、WTO各项规则以及相关国际法、国际惯例、国外法律制度。
(四)步骤和安排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全年)
1、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
2、职能部门要根据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3、召开全局大会,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
实施阶段(2007年-2009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总体规划,年初计划、年终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要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2010年)
“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局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对五年来各项普法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总结并接受上级普法机构的检查验收。
四、“五五”普法措施保障
1、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综科:
主 任:
成 员:法综科副科长及法综科科员
2、全局“五五”普法工作要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项具体工作由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制定某局“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2)年初制定某局每普法工作计划,年终上报每普法工作总结。
(3)制定《某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4)加强与地方政府普法办协调沟通并接受检查指导。(5)认真组织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好“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艾滋病宣传日”等活动的组织动 员工作。
(6)做好征订下发普法教材工作,督促各部门根据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组织好职工自学,学习时间每年应不少于150小时。
第五篇: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金堂县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贯彻《中共金堂县委、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金委发 [2006]35号)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水务系统依法行政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务系统依法治理,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天府花园水城,构建和谐金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务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水务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时期,也是水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县水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县水务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水务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科学发展服务;为巩固团结稳定,建设和谐金堂服务。
2、突出重点,分类落实。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研究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3、与进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形势和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学以致用,推进管理。要在学法用法,规范执法上下功夫。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检查、依法管理,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全县水务系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
2002年修订的水法把党中央新时期水务工作方针和政策法律化,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突出了节约用水,强化了水资源合理配臵和保护,标志着我国水务工作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构成了相对完善的水法律、法规体系,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县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水务事业的顺利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规范市场经济秋序的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开展以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对有关水事纠纷调处、水资源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六)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把水法律法规以及从事本职工作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水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水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水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以及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律、法规的热潮,开创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水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
(二)要求
1、坚持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务行业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各项水务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水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加快水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加强水务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80小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考核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3次,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金堂信息》等作为水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向全县人民宣传水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底结束。共分三 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第四季度。根据《金堂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制定县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报县依法治县办备案。同时,做好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底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010年上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总结,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水务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指导全市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普法工作任务;
2、制定全县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负责对全市水务系统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县水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水务局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县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水务系统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水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水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
200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