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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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上不良风尚,犯罪行为猖獗。该现象表明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但我国国民法律素质极为薄弱,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势在必行。关键词:法律在我们身边知法懂法用法
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即我们仍然需要法律。因为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
或许有些人会说,对于我们而言,法律是陌生的,但其实并不然,法律之于我们,是既陌生而又熟悉的。说他陌生,是因为它并不直接的与我们接触。只有当我们违法或别人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的时候,我们才会与之相遇,我们才会直面法律,深刻的感受它的存在。但是,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法律对我们而言是熟悉的,因为我们生活中的大小事务不免会与之有一些联系。比如,我们的权利要依靠法律的保障,我们的义务受法律的强制,我们的违法行为收到法律的惩处,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举例来说,作为一个能承担完全行为责任的成年人,当我们走在十字路口,我们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我们便可能会违反交通法;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矛盾,一时冲动出手相向,我们便可能会违反刑法或其他法律;当我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被别人骗了,当我们遭受到了财产或者人身损失,我们便可以去寻求法律的援助。同时,如果我们是一个未成年人,如果我们的监护人殴打我们,或者阻止我们在受教育阶段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便可以起诉他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下健康地成长。那么,如果你是一位老年人,如果你的子女不对你履行赡养的义务,你可以起诉他们,已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诸如此类,种种现象皆表明我们的生活难以远离法律,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但是,法律在我们身边,并不应该仅仅是一种单向。与此同时,受到法律规范和保护的我们,也要为了法律,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我们自己能够生活的更好而做出一些努力,我们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只有知法,我们才能对法律有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也才能提高。从而使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据我国公安厅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其次,我们要守法。因为只有人人都守法,我们国家的犯罪率再会下降,我们才能真正的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给我们自己和国家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最后,我们要学会用法。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并不是一种宽容,这恰恰是一种对于犯罪行为的纵容。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在受到坏人的侵害
时都这样做,那么我们就难以避免下一个受害者的存在,由此而产生的恶性循环,将是我们所难以想象的可怕。而且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那么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律就在你我身边。
第二篇: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 副本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5篇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1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好,我是___。很荣幸来到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是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具有规范意义的条例,法律对我们来说并不遥远,它永远都在我们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胜过任何一个人的自我统治。因为民主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任的行政使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可以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
在每个烟草执法人员看来,对法律都着独特的理解和热爱。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有一部专门为我们工作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更是了然于胸。
遵守法律,学习法律和使用法律对我们烟草人尤其重要。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我们来说显得非常重要。只有认识、深化和掌握法律,才能承担日益紧迫的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律法不讲情面,但人是公义的。今年5月,检查中队在一家零售店发现了100多支假烟。50岁的店主流下了眼泪,解释说他们不知道这些都是假烟,一再恳求执法人员网开一面。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所以面对这个情况我们只能让检查员搬迁,按照规定,假烟仍被没收。但是法律的实施不是要让困难群体雪上加霜,而是让市场变得更加和谐。
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向店主们讲解政策和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们参加零售营销技能培训,并协助申请小额贷款。
有些人喜欢讲道理,尤其是在做错事的情况下。但是在法律面前,道理是没有那么多优势的。我们有部门内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工作规则,层层把关。因此,有一个法律部门来确保烟草买卖程序的合法和标准化,能够确保大家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目前,烟草法治建设正在积极开展,我们正在探索民主管理、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理念,这个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还在探索,我们还在努力,我们还在坚持,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权力,用它来保障更多人的权益。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法律都围绕着我们!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3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夜晚,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次上台的机会,谢谢!我是来自服装学院艺设7班的路孝阳,今天我演讲得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当清晨的一缕阳光暖暖的照在心头,当黄昏的一丝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离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引我深思。
小伟——河南省,九岁的学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他高高兴兴的问求妈妈,妈妈用“考上了就买,考不上就别买”,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书了,欲望冲破了理智的防线,他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七十四岁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纸夹在王奶奶加的门缝里,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到位惊恐。焦虑与不安,年时已高的王奶奶,由于过度恐慌,心脏病突发,而与世长辞。但很快九岁的敲诈者,也被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许你会气愤的说,应该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许你会平淡的说,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的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二激他犯错,也许你会理智的说,是他心中无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度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改正,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只是一步之遥。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会明辨是非,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播,行为加以制约。法它既赋予我们权利,也会让我们肩负责任。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也为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我们要从小养成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既要用法律的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次打架斗殴,违反社会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红灯停,绿灯行”的行为是守法,这都是法的体现,法,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在座的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法制的家园是安详而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我们的心时刻铭记法,秉持心的法剑,描绘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一句话说他不对就开打,打得你求饶为止。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的劝阻,遇到事情不冷静,行动不想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子”,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后悔起来。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后悔时,一切的一已经迟了。
同学们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4
法律——一个用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审视,又能保障人们利益的判决。生活中,它不仅仅造福人类,还让我懂得如何遵纪守法,使我受益无穷。
有一次,爸爸带着我驾驶着摩托车到姑妈家做客。那天,乌云密布,还下着倾盆大雨,路湿漉漉的,大街上人烟稀少,十分可怕。但是,爸爸却一边悠扬地吹着口哨,一边摇头晃脑打拍子,还神气十足地向我炫耀:“女儿,你看咱俩多开心呀,无忧无虑,快活极了!”此刻,他就像一只翱翔于空中自由自在的鸟儿,得意洋洋。但是,当我听到爸爸这高傲自满的话时,我的眼睛里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其实,爸爸开摩托车一向以来都没有戴钢盔,而且开车的速度行云流水,急如闪电,毫不理会周围的状况就鲁莽直冲,尽管大伙如何劝说他,爸爸还是屡教不改。这次,爸爸依然没有戴钢盔就开摩托车,可真让人恼恨。我明白,钢盔对司机来说十分重要,无论在什么时候,司机只要开车,就得戴上钢盔,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不但违反了规定,负上法律职责,而且还害人害己,后果就不堪设想。为了能安全地到达姑妈家;为了爸爸的个人安危;更为了能让爸爸遵纪守法,我决定要好好教导爸爸一番,让他专心开车。于是,我便认真的说起话来:“爸爸,开车时请您戴上钢盔,因为钢盔对每一位司机都十分重要,它能在发生意外是保护司机的头部,减少司机受伤的范围,而且您开车那快,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行了!行了!傻孩子,你懂什么!”我的话还没说完,爸爸就反驳了我。我的火上来了,两眼直瞪着爸爸,怒气冲冲地嚷道:“爸爸,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您负责得起吗?”“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负责不起的!”爸爸理直气壮地回答。看到爸爸那副死性不改的模样,我感到自我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我可输得“心服口服”,决定再不理这个自以为是的爸爸。突然,就在正前方,一辆摩托车直向我们冲来,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啊!”的一声大叫起来。这时,吓得手忙脚乱的爸爸瞪圆了眼,快要撞车了,就在这危急的一刻,爸爸来了一个急刹,我的身子猛地向前一倾,而爸爸险些抛出车外。但是,由于摩托车的车身得不到平衡,便侧倒在地上,爸爸被送进了医院,只见他紧闭着眼睛叹息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经过那次严厉的教训后,爸爸最后改掉了开车的坏习惯,但是却要负上法律职责。的确,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人就要负上法律职责,他不但伤害了自我,还连累了亲人、朋友,做出了危害社会的事,留下了永不能擦去的痕迹,让自我后悔莫及。
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热爱法律的优秀小公民吧!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昌盛繁荣,快乐和平!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___。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特别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__,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第三篇: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普法讲稿
普法讲稿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经常接触各种各样的事例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的同学还梦想着成为一名庄严的法官,当一名威严的警察。说陌生,是因为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
其实,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你知道父母为什么养育我们吗?你会说,是他们爱我们。这只是其中一个答案。法律还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刑法》规定,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的,会被判处刑罚。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在学校里面接受教育吗?你会说,是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啊。其实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父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只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在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我们还要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父母私看了你的日记,你可以告诉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教师体罚学生,你可以告诉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 条规定,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王定华副司长在2008年10月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的表示:“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我们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要把合理的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区分开。”惩戒,是一种爱学生的情感倾向和善意的教育方式,是适度的责罚。其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让学生明白道理,改正错误,你们也要明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言行付出相应的代价。
学校附近的娱乐场所影响教学,你可以通过学校反映,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法律保护着我们,但同样约束着我们,我们更要模范遵守法律,沿着法制的道路健康成长。
有的同学模仿古惑仔的行为,结伙滋事,打仗斗殴,却不知道已经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有的同学欺负弱小,向低年级的学生勒索财物,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而超过三次的就要被判十年以上。
有的同学沉溺网络,受到暴力和色情网站的侵蚀,长久以往就会引发违法犯罪。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但是并不等于违法犯罪就不受到追究。
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阳阳的12岁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小明,于是,这请他的好友小东帮忙报复,阳阳先介绍小明和小东认识。小东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阳阳和小东把小明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小明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小明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阳阳和小东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小东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 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同学们,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下面再给同学们介绍一些普法小知识:
1、如果遭坏人绑架,要沉着冷静。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再想办法给家人或警方报信,还可以在沿途抛下书包里的文具,书籍以及随身所穿的鞋、帽等,给家人或警方留下线索。
2、没有家长或老师的安排,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去看展览、拍电影、做广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里去玩。
3.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他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他不要打扰。(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不要冒失地与他硬拼,可先把随身带的钱物给他,并尽量记清坏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着特征,争取安全脱身,然后迅速报案。
5.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治疗。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6.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7、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好用好身边的法律武器,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洁身自好,造福社会。
让我们用下面的歌谣来互相勉励。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谦和恭让莫逞强,二虎相争双受伤。
结交朋友要谨慎,三六九等多思量,学校家庭是港湾,四海为家无人帮。
烟酒毒品莫沾染,五脏六腑免遭殃,正确上网不上瘾,六神无主悔断肠。
不在背后发议论,七嘴八舌把人伤,管制刀具危险品,八面威风把祸闯。
遇到危险快报警,久安长治有保障,多听师长良言劝,十字路口不彷徨。
学法用法记心上,百年树人做栋梁,千里之堤防蚁溃,万家平安万年长。
最后祝孩子们都能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2015年10月
第四篇: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法,天下之公器也。法之一字,渊源至深,我们在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问题中探寻法的存在。今天,法律更是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大家好,我是来自安全1302班的周晓颖,同我的搭档陆蓓、黎紫源、魏瑾带来今天的主题演讲,法律在我身边。
1995年5月,清华投毒案发生,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铊投毒案,此案受害者多达三人。2007年5月,几乎相同的事件发生在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4月,投毒案再次发生在高校校园。
2013年4月16日,著名的复旦大学同寝室投毒案的受害者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化学药品中毒导致的肝衰竭,经查证,是黄洋的舍友林某在饮水机中加入了有毒的化学物质。一条生命因此流逝,而林某的犯罪动机仅仅是生活中的一些摩擦,还有一句玩笑话引发的主观臆断。这个案件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那么让我们看看,林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林某投毒,其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为什么这样说呢?像这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对构成何种犯罪很重要。大家看到校园投毒事件,也许首先会想到投放危险物质罪。我国法律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仔细推敲之下,我们不难发现,林某的行为并不符合其全部特征。
本案中,林某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只是指向黄洋个人,没有危害公众安全,并且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所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未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林某故意投毒加害黄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也就是今天我们要向大家介绍的----以投毒为手段的故意伤害罪。
大家可以看出,投放危险物质罪和以投毒为手段的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
1、被侵犯的客体是否为特定目标
2、是否危害了公众安全
3、犯案者的主观目标是否为特定目标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黄洋案于2014年2月18日10点半开庭宣判,公诉方指控涉案人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至此告一段落,可带来的影响远没有结束。
校园命案频发,网上流传起这样一句话:“谢舍友不杀之恩。”这句话曾被我的舍友当玩笑话讲出,可笑过之后发现它也十分现实。一个想将来有所作为的大学生连同寝室的同学都不能团结,不能容忍,而要予以加害,将来又怎么能同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甚至一个世界的人相处? 法律不是行为的枷锁,而是我们行为的准绳;法律更不是道德的底线,而是我们道德的标尺。我们提倡的是融洽的同学关系,呼吁的是和谐的校园环境,尊重法律,践行法律,我们惟愿大家平安。
第五篇:雷锋就在我们身边
雷锋就在我们身边
作者:李婷婷
“学习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原作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每当我想起《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也就想起了公而忘私、助人为乐的雷锋。1963年3月5日,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从此,雷锋作为道德的标杆,一直引领着我们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 “雷锋”这块金字招牌,被一代代“雷锋传人”擦亮。不同的时代,这些最为普通的人,赋予“雷锋”新的内涵。我们身边有很多“活雷锋”值得我们学习:带领园艺一连广大职工队伍走向致富道路的连长邢正国,在来园艺一连的几年光景里默默关心职工家庭状况,帮助职工解决果子销路问题。为了让职工脱贫致富、让职工有生活得以改善,通过他自己不断努力,专研学习果树方面的知识,在技术上无私的帮助身边每个需要帮助的人……这几年来他为贫困职工无息借款、甚至去自己垫付承包款达10万余元。他用自己踏踏实实的行动诠释了雷锋精神,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服从革命的需要和组织的安排,他把生活溶入党和职工致富增收的事业的当中去,在平凡的事业中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连队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李医生 康干事等几位团退休职工,他们常年如一日,义务为广大热爱文艺活动的群众奉献自己宝贵时间。夏天81团的广场夜晚最美:几位老人推着音响有说有笑在舞池边驻步,掐准时间正好9:30,音乐响起、舞步动起。每晚舞会结束,几位老人收起音响开始一天收尾工作:冬天打扫会场,夏天打扫广场。雷锋从来未曾离开我们,只是我们缺少了些许发现。我想再没什么能比这一道风景线更美!他们的形象已深入人心,早已被有些人称作为“活雷锋”。“我要让他们知道生活的不易,让他们懂得只有勤劳才能够创造财富,要学习雷锋同志的优良品质。”这句话出自一名园艺一连的普通职工。她是家里大姐,父母去世早,从十岁起含辛茹苦,既充当父母角色,又要担当起大姐重任,无论多苦、多么困难,都要将弟弟妹妹带大。曾经几次都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一口拒绝前来要抚养权的好心人。现在弟妹都已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只要他们开口不论自己是否在农忙时节她都依然把弟妹的孩子当自己的带。听着简单、普通的事情,可是谁又能把一个大家照顾得如此周到?她也是我们连队的大姐,不论什么都起表率带头作用。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老黄牛的精神,正是这些象雷锋一样平凡、普通的人们支撑着一个家,支撑着我们共和国的大家!他们从没有奢望过什么,当她看到这个家越发和谐、越发美好时,她笑了,欣慰地笑了。我们这些80后,都经历过雷锋精神的热潮,记得小时候,学雷锋做好事最多的就是擦栏杆、扫马路。那时候感觉雷锋遥不可及,但是现在想想,我们身边有如上那么多“活雷锋”,我更加坚信不管时代怎么发展,“雷锋精神”会一直存在,“雷锋”不是一个人,“雷锋”是一类人,也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偶像。
然而,靠少数人做“雷锋”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我们每个人微小的道德行为息息相关。要将道德规范的“典型效应”扩展为持续长久的“社会辐射效应”依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我们大家在榜样的引领下都有所作为。无论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无论从事哪个行业,哪种工作,我们永远也不能缺乏雷锋身上那种对他人和世界的关怀与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能力超越自己、超越他人。我们的国家才能进步,我们的生活才能更美好!有句古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人人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践行美德,才能让你我期盼的幸福得以实现!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姓名:李婷婷
连队:园艺一连
时间:2012-3-22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
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