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和县法律服务直通车进农村开展咨询活动(推荐)
新和“法律服务直通车”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本报新和讯:(通讯员张永宏、李生荣)4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期间,新和县司法局一辆载着4名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的“法律服务直通车”开进了排先拜巴扎乡琼托拉克村。农民不出村就能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新和县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法律服务进农村”系列活动。服务团成员为村民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信访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
目前,“法律服务直通车”已深入农村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农民解决疑难纠纷10余件。
第二篇:“法律服务五进”活动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五进”活动工作总结
积极响应温州市律协“法律服务五进”工作,开展以法律服务“进政府、进企业、进重点工程、进乡村、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推进“法治温州”的顺利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一、“法律服务进政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与政府沟通,律师联合政府为企业、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1、我所史向阳律师担任龙湾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史向阳律师与我所主任张炘律师经常配合龙湾区政府信访部门的工作,为龙湾区政府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让政府合法、合理的开展信访工作,为过来信访的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告知老百姓事情解决的途径,切实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
2、2012年9月27日龙湾区司法局与宁德市温州商会开展以“法宣护航,服务温商”为主题的活动中,我所主任张炘律师陪同司法局局长包双一同志共赴福建宁德市开展工作。在这次活动中张炘律师陪同司法局走访隆翔皮革有限公司、鼎盛超纤皮塑有限公司、安丰特殊树脂有限公司、永宝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几家温商在福建省宁德福鼎市创立的代表企业,参观了企业生产产品的厂房、生产设备、材料的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企业的材料制成产物的样品。并与这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对企业的生产环境、当地政府对企业的相关管理政策、员工待遇等问题进行了了解,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看法。并在当天陪同司法局参加了“法宣护航,服务温商”为主题的会议,当地企业领导、商会领导也都出席会议,在会议中张炘律师指出了企业现行出现的法律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应对方案,帮助企业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法律服务进企业”,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更好的创造经济效益。
我所律师担任20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替多家企业做了法律体检,指出了企业运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法律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及解决方案。
我所史向阳律师、张炘律师,经常为企业做法律讲座,为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出了企业在管理、签订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注意的事项,让企业法制环境中健康运作。
三、“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我所党员张炘律师是普门村的法律顾问,对普门村非常熟悉,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向农民讲解法律基本常识和法律条文的形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能力。
并且帮助普门村村委会审查、修改三产安置房物业管理合同;调解村民联建户与村委会三产安置房缴费纠纷,滞纳金争议问题;审查、修改计生合同;审查、修改三分三改方案。为普门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接待,陪同领导在区信访局接待信访人员,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及农田灌溉纠纷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法律服务进乡村”,落实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我们所律师担任了包括状元街道、永兴街道、瑶溪街道以及街道中20多个村的法律顾问,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协助农村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查和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咨询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近几年来,永中街道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承包经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较为集中,群众为维权往往走上访渠道,造成社会不稳定。为方便群众咨询,我所律师不仅向村民发放印有电话号码的法律服务联系卡,还定期派律师到街道了解情况,帮助村民解决切实问题,进一步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法律服务进社区”,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与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相结合,促进社区依法自治。
1、在状元老区府前举办“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活动。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我所党员律师张炘及史向阳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此次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不仅仅是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更是勉励党员律师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群众排忧解难。我所律师对市民咨询的法律疑难问题做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2、我所开展社区工工会律咨询服务,在所门口拉出横幅,公布专线服务电话,派出律师专门坐班,专项开展农民工、居民法律服务活动。当天,我所接待上门咨询10人次,针对农民工关注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等问题进行解答,及农民工、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特别针对热门焦点问题例如用人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工作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专项解答,引导农民工正确维权,学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温暖。
第三篇:街道开展法律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
街道开展法律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街道广大群众的学法、知法、用法意识,营造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谐稳定的法制社会环境。
近日,街道在市的大力支持下,组织6名法律工作者,深入全街道各村(居)开展为其一周的法律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法律宣传车、现场解答、定点咨询、增送法律书籍等方式,共出动宣传车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第四篇: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 为政府保驾护航
新华区司法局
法律服务直通车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新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职能优势,在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中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优秀法律服务人员,经过相关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后,组成了区法律服务志愿团,开通了法律服务直通车,实现“四个直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法律服务直通车直通区党委政府,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服务志愿团紧密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跟经济发展大局,立足自身职业优势,积极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服务志愿团精选优秀律师参与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和重要的法律文书,着力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政府部门提出法律意见,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服务经济发展,确保区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区直各部门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在向区法律服务所申请后,区法律服务所及时指派区法律志愿团成员为其免费解答涉法问题,帮助其出谋划策,规范政府行为;区直各部门有诉讼案件需要请律师代理案件的,在向区法律服务所申请后,区法律服务所可选派区法律志愿团的优秀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法律服务直通车直通信访稳定,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维权法律服务志愿团积极参与信访问题的处理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促进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参与区领导大接访活动。法律服务志愿团接受区“148”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委派,积极配合区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对各种信访事由进行分析研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并及时陪同各级领导公开接访和下访,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个案咨询,让上访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不断提高当事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法律服务直通车直通人民群众,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直通车服务民生、关注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人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尤其为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职工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依托镇(街道)司法所设立镇、街道法律服务联系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法律服务联系站搞好保障、提供支持,区“148”法律服务所负责对法律服务联系站进行监督、指导。推广一镇(街道)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服务联系站要定期深入村、社区,通过法制宣传、信访接待,解决群众关注的涉法问题,遇到重大法律问题需提供法律帮助的,由区“148”法律服务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派区法律服务志愿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免费法律咨询;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介绍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同时还可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申请选派优秀律师为其代理诉
讼案件,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法律服务直通车直通区内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积极推荐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内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排查生产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和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或提出法律建议,企业法律顾问每月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一次,为企业做好各种经营活动事前防范工作。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企业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在合同的起草、审查和履行等环节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帮助解决劳资纠纷,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股份制改造等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该区自“法律服务直通车”开通以来,法律服务志愿团共参与“普法宣传社区行”、“农村严打整治斗争百日会战”法制宣传等活动20余次,接待咨询服务16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件,为25名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同时,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20余条,依法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6起,为我区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篇:法律服务“三进”工作总结
南路社区法律服务“三进”工作总结
随着2011年4月份“三进”活动进社区开展以来,我社区认真按照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部署与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三进”活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在“朝阳区创建文明城区”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为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增加法律知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在“三进”活动中,我们确立了以社区各分片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社区4个分组管片中,以设点接待居民咨询法律问题、解决居民矛盾纠纷为基础,并在各信息宣传栏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为辅助,同时在社区服务站开展定期法律大讲堂等活动,是居民能够了解法律知识,解决相应法律问题,缓解社会矛盾。
在活动中坚持务实原则,绝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通过经常性的深入走访群众,真正了解到群众需要什么、要求什么,积极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切实提高我们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法律援助,使更多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三进”活动开展以来,我社区居民与居民之间邻里纠纷、与社会团体之间的纠纷均得到了有效的缓解,是居民逐渐知法、懂法,共同营造了社会的法制氛围。我们通过法律大讲堂讲解各种法律知识和案例,对群众
进行了直观形象的法制教育,是群众切实了解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应尽义务。
总之,我们在“三进”服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客观上的因素,有些工作面还未能完全展开。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在“三进工作”领域有新的突破,全面完成“三进”活动各项任务。
201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