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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湖北大学自考本科网上申报须知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7-56805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9 14:52: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1年11月湖北大学自考本科网上申报须知

湖大自考网上申报本科毕业

一 网上申报须知:

(1)湖北省2011年高等教育教学考试网上办理工作,由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

注册,申报,毕业生注册信息至关重要,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实,妥善保管

自己的注册密码,谨防他人恶意修改。

(2)下半年毕业申报注册时间:2011年11月26日—2011年11月29日(3)网上注册网址:http:///

进入网上注册页面

电信网入口:http://219.140.60.77/zkby/教育网:http://210.42.65.152/zkby/

(请各位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大家是独立本科段啊。)

(4)考生通过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注册页面,核对成绩及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打印(毕业生申报表)。并进行亲笔签名,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修改,如再有错,后果自负。

(5)快递寄送毕业生申报表(已签字)收件截止日期:2011-12-2。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商贸学院201办公室黄方园***

(只接收 顺丰 EMS申通 圆通,最好顺丰,避免遗失,谢谢!)

二、本科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各专业9门课程已考完(部分专业加试的要全部合格);(2)免考已做;

(3)论文已交审核,取得分数;(4)专科毕业证原件已审核;(5)学费已交齐;

(6)毕业申报表在12月2日截止收件。

三、联系方式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商贸楼201办公室电话:027—84792057

备注:

(1)请各位务必抽时间看群消息,群邮件和群共享的文件,并且在个人群名片

里面备注最新的电话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毕业办理。

(2)湖北大学自考办网址:http://jjy.hubu.edu.cn:8080/zkb/

(3)自考分数查询网址:http://jjy.hubu.edu.cn:8080/zkb/cjhz.asp

第二篇: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须知

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须知

一、办理业务主要内容

1.变更单位基本信息;

2.办理职工首次参保、续保及参保险种增加;

3.办理职工中断(停保)及险种减少;

4.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申报;

5.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申报(人员增减)信息;

6.查询单位参保人员信息;

7.查询单位缴费信息;

8.职工个人帐户对帐打印。

二、申请联网条件

1.已按有关规定在市社保局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

2.具有符合网上申报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具备上网条件;

3.申请开通VPDN专网。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如实向市社保局提供申请网上服务资料,在获得市社保局核准后,提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编码、初始密码,方可使用诸暨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2.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申报编码和密码及VPDN编码和密码,经办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造成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不真实,由企业负责;

3.由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采用用户密码、VPDN专网、MAC地址绑定,无纸申报,用户第一次登陆系统自动获取本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网卡的物理地址),并与该电脑进行绑定,以后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只能使用该电脑进行申报操作,更换操作电脑需要重新向市社保局申请;

4.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业务必须符合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申报的数据真实有效;

5.市社保局有权对网上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申报业务数据存在虚假等恶意情况的,有权终止网上申报资格;

6.申报单位应及时查看申报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市社保局联系,并每月月底对本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核对,由于未核对审核结果,造成申报业务差错由申报单位负责;

7.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实行网上申报,时间为当月1日至20日,职工个人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6月20日;

8.新增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手册可定期到市社保局打印;

9.网上申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网站中的<网上办事>菜单栏下的<网上申报>功能。

第三篇:本科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本科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本科包括毕业论文,非经济、管理类加考课程)。

2、考生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均在《商务管理》专业准考证号中(如在不同准考证中的成绩或在外省考的成绩,上半年应在5月1日之前、下半年应在11月1日之前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合并手续),请查看本网“关于自学考试转免考办理须知”。已用于办理毕业手续或已转出外省的成绩,不能用于毕业申请。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4、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已通过广东省高教厅学历认证。

5、无违纪记录(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才能申请毕业)。

二、毕业申请流程:

考生自行点击考试管理系统:http:///selfec/未登陆过本网站的同学请点“忘记密码”,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自定6位数并牢记)、再确认密码,点击“更改密码”成功返回登陆,登陆过系统的请直接登陆后按如下步骤操作:

1、点毕业管理→点毕业申请→选专业(C020226)→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加考条件→选主考学校(深圳大学)→点毕业预测→选初审市县(0300深圳深圳市)→点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选C020226→选考生类别(自考)→查询考生毕业→点打印设置(删除页眉和页脚中的内容)→设置页面(左右

15、上下10)→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再打印背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克或以上的A4纸打印“一式两份”,需正面、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

提醒:背面→单位鉴定栏以下项目不要填写

三、需提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正反二面打印、务必确保纸张及打印质量)。

2、准考证、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验原件(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提交专科或以上的毕业证书,验原件(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4、非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还须提交学历认证证明(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四、毕业审定费: 30元/证。

五、领证须知:

1、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办理毕业证的办证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2、一般在 10月份 领取毕业证书,领证时请阅读领取毕业证“通知”,请认真核对毕业证书数据信息,数据有误的请按本栏“毕业证信息更正问题”通知办理更正手续。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自考办

二○一○年六月二日

第四篇: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2015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电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系统操作

1、填写信息。点击照片下方的“我要申报”,“操作区域”上方会显示蓝色的“栏目按钮”,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后,系统自动进入填写页面,请先仔细阅读页面上方“填写说明”,再填写个人信息。填写过程应按栏目序号依次填写,每个栏目在线填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建议您事先编辑好文档,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录入本系统。

2、提交信息。每个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进入查看信息页面,确认无误点击“保存”。保存不成功会弹出提示信息,请按照提示内容修改。所有栏目都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申报信息”,最终确认所有栏目填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3、填写状态。操作区域上方的各栏目填写状态由不同颜色显示。未填写的“栏目按钮”背景显示为浅蓝色,已填写过的栏目背景显示为绿色,正在填写的栏目背景显示为深蓝色。如果状态颜色显示不正确,请刷新页面进行更新。

4、修改信息。在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前,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在预览状态中点击“编辑”,您可以对已经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再次“保存”、再次完成“确认报考信息”的操作。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后,所有申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5、选择审核时间地点,打印申报表。申报信息正式提交之后,点击照片下方功能区域的“我的申报状态”,可查看个人申报状态。状态条按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状态,已完成的环节为绿色,正在进行的环节为蓝色,未完成的环节为红色。当审核通过后,会显示“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提示,点击选择适合您的时间地点,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表,按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至现场审核。

6、后续参评程序。现场审核及资格复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及评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我网站通知公告栏的通知。

7、我的信息管理。我的信息管理即常态化信息维护。您可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填写或对已填写完成的及时信息进行维护。常态化信息维护中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您申报的其他职称评审或考试报名过程中,减少重复输入工作。当年已经确认提交过的报名信息不会被改变。若要修改当年已经保存的报名信息,请按上述第4点说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功能按钮后进行修改。

8、我的评审历史。该栏目提供您历史评审结果的查询。可以查询您参加过的历史评审结果。(本首次上线,历史评审结果从2014年开始记录。)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5月12日-6月16日

2、集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3日-17日,其中13日—15日为集中现场审核时间,16—17日为修改材料后补交材料时间,请根据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缴费事宜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现场现金缴费,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请您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缴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原件3份(相应的地方要盖好章).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表,工作经历应填写为由xx劳务派遣公司派至xx公司,在单位盖章的地方加盖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章。

2.论文一式3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语、计算机模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能说明自己业绩的获奖证明、发表论文、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黑白、彩色不限。

8.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五、其它相关事项

1、面试答辩时间安排公布之后,将无法进行调整。

2、凡已成功办理申报和缴费手续的申报人员,请于文件规定答辩日期前5个工作日开始关注我网站的通知公告,查看答辩时间的通知,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按照答辩通知中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答辩;

3、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我中心只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的存档材料统一发放,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第五篇:2009内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须知

2009内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须知

为了给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省工商局决定2009内资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企业在办理网上年检前,必须详细阅读发布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的《2009内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须知》

二、网上年检企业范围

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湖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内资企业(已移交至所在地工商局管辖的企业,请向所在地工商局申报),均应参加2009企业年检。

三、网上年检申报时间

企业进行网上年检申报的法定时间,自2010年3月1日开始,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初审通过后,应于15日内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全套原件,年检工作人员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原件无误后,当场为其办理年检手续。6月30日以后逾期申报年检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四、网上年检办理程序

1.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省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teniu.cc),从首页“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中点击“网上年检”,详细阅读年检须知后,点击“本事项网上受理”,点击“内资网上年检”,进入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首页(以下简称“申报首页”)。2.在“申报首页”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号”和“密码”后,点击“登陆”。※网上年检的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企业应在登陆后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密码”,及时重新设定密码并妥善保管,以后企业网上年检均使用该密码。企业年检密码遗失或被恶意修改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到注册大厅进行恢复。

3.首次申报的企业,登陆后点击“年检企业申报”,填写年检报告书及相关内容。4.依次填写“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依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关数据)”,“代理人证明”等,并对照本须知第五部分关于应当提交材料的规定,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本(扫描件)上传,每填报完一页内容后点击“保存”,最后点击“完成申报”。

※对没有条件制作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的,点击“申报首页”或“上传事项”页面中的“表格下载”,填报有关内容后上传。财务报表不限统一格式(企业可参照财政部制发的《2009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5.申报完成后,我局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年检材料的初审。符合要求的,签署“通过初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注明需要修改、补充的具体内容并退回,待企业修改完善后再行申报。6.企业完成申报之后,下次可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结果查询”,实时查看年检初审结果或修改意见。

7.通过年检初审后,企业应登陆网上年检“申报首页”,点击“年检报告书打印”。在打印好的“年检报告书”首页上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在“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应于网上年检初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将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部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年检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我局注册大厅。

9.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无误后,签署年检审查意见,企业缴纳年检费,工作人员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后发还企业;企业提交材料与网上申报不一致,或缺少相关材料的,不予办理。

五、网上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制企业法人: 1.公司年检报告书;(填报)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下列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②上市股份有限公司;③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④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⑤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⑥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其他企业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提交2009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需要提交上述1-4项的材料。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填报)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2009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生产经营或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电子文本或扫描上传)

5.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三)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 1.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填报)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填报)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

4.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扫描上传或填报)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上传)

(四)关于公司注册资本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提交手续的规定:

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尚未办理过户的,应提交财产过户、转移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所有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

企业网上年检申报的年检材料,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否则不予受理。

七、温馨提示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应适当避开例如3月初、6月底等申报高峰时间,同时,也应避开每一天当中的高峰时段,充分利用24小时全天候申报的便利。另外,企业扫描上传的图片文件应控制文件大小,以能够清晰浏览为原则,避免造成服务器阻塞。内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027-86786596;私营企业年检咨询电话:027-86775157;外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 027-86721041。

八、年检收费

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年检费用。年检费收费标准为50元。

湖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名称变更的程序是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发放《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之后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发放《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新营业执照,没有单独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

2011年11月湖北大学自考本科网上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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