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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保税物流中心----无锡临港新城打造的功能平台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7-86058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5 00:01: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江阴保税物流中心----无锡临港新城打造的功能平台

江阴保税物流中心----无锡临港新城打造的功能平台

一.江阴保税物流中心概况

江阴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江阴临港新城区域内,是江阴临港新城筹建的新型功能平台。中心西接新沟河,南临镇澄路,东靠海港大道,北临滨江路,依托交通干道滨江路、海港大道的交通便捷,并通过江阴长江公路大桥、锡澄高速公路及沿江高速公路、新长铁路,经陆、江、海联运,使物流中心与周边省市苏锡常、杭嘉湖和苏北有良好的衔接。江阴保税物流中心(B型)总体规划面积为1.2平方公里,分三期开发。规划的澄西大道横穿整个物流中心。大道北部为一期和二期工程,大道南部为三期。一期开发面积38.8公顷;二期开发面积25.9公顷;三期开发面积54.6公顷。整个物流中心按功能主要划分为七大功能区:集装箱转运区、国际中转区、国际配送区、国际采购区、进出口检查区、管理区、生产辅助区。

保税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启动运作面积38.8公顷,在用地范围内,各功能区主要包括海关封管设施和部分物流仓库,即:进出口检验区、熏蒸场地、管理区、国际配送区和国际采购区、生产辅助设施的一部分。首期平面规划设计工作已经完工,每幢仓库面积为1.5万-2.2万平方米。中心设计的年处理能力为17万TEU/年。建成的保税物流中心将成为无锡地区唯

一的入江入海门户。

保税物流中心将建成为具备海关、商检等口岸功能的封闭围网区域,具有“区港一体”功能,可开展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国际物流分发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处理等业务,享受保税仓储、保税配送、出口退税、国际采购的优惠

政策,享有“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

二.江阴保税物流中心的投资优势

1.地理位置

江阴北枕长江,与靖江市隔江相望;南近沪宁线;东接常熟、张家港;西连常州、武进,地处苏锡常“金三角”的几何中心;东距上海138公里,西至南京138公里,东南距苏州80公里,南距无锡38公里,西南距常州38公里,北与靖江隔江相望,是水、公、铁、江、海、湖交汇之地。

2.陆路

江阴与无锡和上海的陆路运输非常密集,江阴与无锡之间目前有锡澄高速和锡澄公路,与上海的陆路运输有沿江高速和沪宁高速。

江阴长江大桥把靖江和江阴连成一片,同时也把江北的货源与江南的销售渠道联系在一起。在沿江高速上源源不断的货运卡车都是来自山东等内地的货物经江阴长江大桥运往上海。霞客大道是江阴港口到无锡新区的物流专用绿色通道。霞客大道的无锡段已经完工,江阴段也已在今年上半年动工。霞客大道的建成将进一步“缩短”江阴港到无锡的货运距离。

3.水路

江阴市是自上海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滨江港口城市,地处江尾海头,境内35公里的长江

深水岸线被专家认为是黄金水道的黄金地段。

江阴的锡澄运河沟通长江、太湖和京杭运河,是南北水路运输的重要水道。

江阴港集装箱内码头就坐落在新沟河上,它是京杭大运河入长江的一条支流,江阴已酝酿新沟河的拓宽工程。同时,“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投资100亿,把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改造成“水上高速”,将促进江阴港更好的实现“立足无锡,辐射浙江北部,辐射苏中苏北。”

4.港口

1992年5月,江阴港被国务院批准为一类对外开放口岸,经过多年建设,江阴口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独立查检机构以及长江引航中心、外轮代理、外轮供应等服务机构配套齐全,至202_年底,江阴35公里长江岸线已建有各类码头泊位7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35个,已对外开放码头20个,初步形成了由石化产品、件杂、煤炭、矿石、粮食、集

装箱等码头构筑成的港口群体。

江阴港把自己定位是洋山港的组合港,运输成本比陆路更有挑战性。现在上海建立了洋山港,货物从无锡等“内地”到洋山港的运费相比以前将是一个很可观的支出,然而,如果货物先

拖到江阴港,再从江阴港驳船到洋山港,将大大减少运费支出。

5.码头

目前,江阴港规划为3个港区(B区、C区、D区),重点开发建设B区,规划有1#、2#、3#、4#四个码头。

3#码头,是保税物流中心的硬件物流平台。保税物流中心与3#码头相距不到1000米。3#码头,距洋山港260公里,距南京港204公里,处于南京下游长江港口群的中心。3#码头于202_年初开工建设,202_年1月基本建成。码头全长589米,拥有1万吨级、2万吨级、3万吨级泊位各一个,最大靠泊能力5万吨。码头前沿水深-12米,终年不冻不淤,为长江下游的天然深水良港。码头拥有1090米长的深水港池,池口宽200米,前沿水深-5米,有8个5000吨级泊位。码头拥有100万平方米陆域堆场,规划配套建设重、空箱堆场、查验设施、商务办公等设施。3#码头功能定位为多功能码头,主要经营集装箱业务。3#码头

被交通部规划为长江下游最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港之一。

6.保税物流在江阴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巨大的进出口量将带来可观的保税物流需求

202_年,江阴工业总产值为3025亿元,进出口总额达84亿美元。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建立将带来更多的保税物流业务

目前,江阴保税物流市场被周边地区瓜分,如苏州、张家港、上海。特别是苏州的张家港,其很大一部分的货源来自于江阴和无锡。中心运作之后,企业可以从事一些原本没有条件支

持的保税物流业务。同时,江阴和无锡的货源可以从张家港转移到江阴港。

(三)保税物流需求来源广泛

保税中心的发展与江阴临港新城、江阴经济开发区同发展、共进取。同时无锡新区、无锡

蠡园经济开发区、胡埭工业园可以为中心提供源源不断的可观货源

7.江阴本地经济和无锡腹地经济保证了保税物流的需求旺盛

(一)经济总量

202_年江阴市完成GDP 980亿元,同比增长率为22.8%。拥有19家上市公司、9个中国企业500强、20个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_年无锡市GDP达2800亿元,“十五”期间年均

增长14.5%。拥有30余家上市公司、22个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二)进出口量

202_年江阴市进出口额达到84亿美元,202_年66.99亿美元。202_年无锡市进出口额达到291.9亿美元,比202_年增长33.62%。其中,出口总额155.46亿美元,进口总额136.45亿美元。202_年1-4月,无锡口岸货物吞吐量为1916.3万吨(水运1903.4万吨,占99.2%,路运14.75万吨,空运0.51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为271.56万吨

(三)物流总量

江阴市拥有各类物流企业398家,202_年全市实现物流业增加值123.68亿元,4个重点物流园区年内完成销售收入303.88亿元。202_年1-4月,无锡口岸货物吞吐量为1916.3万吨(水运1903.4万吨,占99.2%,路运14.75万吨,空运0.51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

为271.56万吨。

(四)保税物流量

根据实际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江阴市保税物流需求量达38.3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纺织、钢铁、电子、新型包装等几个主要产业,根据实际调研和数据分析,无锡市保税物流需求量超过12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机电、钢铁、电子、新型包装等几个主要产业。

8.江阴本地优势企业为保税物流的成长创造了优良的硬环境

根据企业实际调研和数据分析,江阴市的保税物流需求达到38.3亿美元。主要分布在纺织、钢铁、造船、电子、石化、新材料行业。

江阴行业情况(注:江阴支柱产业访谈数据来自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实地考察)

纺织

● 高档纺织和服装业是江阴市的传统优势产业,05年出口$12亿,占全市出口额的37%。

● 产业链比较完善,时效性高,羊毛基本从澳大利亚进口。

● 按照05年的进出口量,结合访谈情况,年保税物流需求达到$33亿。

钢铁

● 钢铁产业是江阴的传统优势产业,05年出口钢铁及其制品超过$7亿,占全市出口额的22%。

● 拥有中国最大轴承钢、汽车用钢、弹簧钢和合金钢生产基地。

● 按照05年的进出口量,结合访谈情况,年保税物流需求达到$1.8亿。

造船

● 被访的2家企业05年出口总额达到$4亿,扬子江船厂在造船业内全国排名第12位。进

口船上机电设备一般不具有通用性。

● 就澄西船舶修造厂和扬子江船厂而言,目前的保税需求有$0.65亿。

电子

● 江阴经济开发区的6大主导产业之一。访谈的三家企业05年出口总额超过$6亿,并且

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 按照04年电子产业的销售额,结合访谈情况,年保税物流需求达$2.7亿。

石化

● 石化产业是江阴的传统优势产业,化工相关及相关工业产品05年出口$2.1亿,进口$18

亿。

● 拥有国内最大的磷化工公司,聚酯行业全球最大的制造商,亚洲最大的EPS生产基地和

石化仓储基地。

● 按照05年的进出口量,结合访谈情况,年保税物流需求约$500万。

新材料

● 传统优势产业,访谈的两家企业05年出口总额超过$1亿。

● 企业的原材料大部分来自国内。

● 江阴市新材料产业的代表企业即法尔胜和加华新材料。根据访谈分析,上述两个企业的保税需求为$900万。

注:江阴本地代表性企业情况详见《江阴支柱企业情况》

9.政府的支持为保税物流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投资软环境

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优惠和大幅度的奖励措施,实行“马上办,办上马”、“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的政府理念,积极为投资商、生产企业、涉外机构沟通协调。新码头在码头各项费率、堆存期限等方面均给予了相当大幅度的优惠,而作为鼓励货代积极揽货的奖励方案也陆续出台,从过路费、税收等角度培植货代做大做强,让更多的货代公司

物流公司在江阴落户。

今年年初,在无锡市委市政府、江阴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江阴市启动临港新城建设,江阴口岸各涉外查验单位纷纷推出服务承诺,主动窗口前移,将全部移驻到临港新城中央商

务区,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口岸服务。

政府出台了“无锡货从江阴走”的策略。将在无锡设立江阴新港区无锡揽货点,为无锡货从

江阴走提供更多的服务。

针对无锡地区的货源,无锡海关将携手江阴海关推出新的举措:“属地报关,口岸放行”的运作模式,即企业对其在关区内进出口的货物可以向属地海关报关由口岸海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的一种通关模式。无锡地区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在无锡海关报关,从江阴港进出,由江

阴海关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三.保税物流中心享受的政策

1.海关监管

保税物流中心是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心内的仓储物流企业,开展进出口货物的分拨配送业务,经海关核准,可实行“分批进出、集中报关”业务。中心内可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2.税务管理

进入保税中心的货物视同出口,凭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联办理退税。自用的基建物资、仓储

设施、维修部件、办公用品予以退税。同时具有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

3.外汇管理

中心内企业,在自有外汇不足以对外付汇的情况下,允许企业购汇解决。实行中心内企业非贸易购汇试点,对货物与资金流不一致的付汇,允许中心外企业凭相关凭证向境外企业付汇。

四.经营范围

集装箱转运、进口货物保税仓储、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进出口贸易、简单加工和

增值服务、国际展示交易、物流信息处理。

近期,中心还将建设羊毛、化工、建材等专门仓库,此外还预留充足的非保税物流用地,热

忱欢迎中外物流客商投资发展。

五.投资方法

物流地产商、物流运营商、生产企业均可在中心内购买土地,建设仓储。可以整体开发,也

可以分块开发。土地出让性质为工业用地,价格面议。

第二篇:临港新城

临港新城目前有三所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我们学校是202_年最早定居在临港新城的居民,当时搬迁还上了文汇报)、上海海洋大学(就是原来的水产大学,刚刚改名的)、上海电机学院<在建>,一所中学(上海中学东校),两所幼儿园(海音幼儿园、滴水湖幼儿园),以及中国航海博物馆、边检、边防、银行等单位,属于申港街道办事处管辖。目前临港新城有只有五个居民小区:海事小区、海洋小区、绿地东岸涟城、宜浩家园、滴水湖新苑。目前在新城生活、工作的人数在4.5万人左右,其中3.3万学生与教职员工,且有潮汐效应,一到大学寒暑假期间,临港基本属于空城阶段,生活较为不便。绿地承建的小学中学分别作为工商附小和南汇一中的分校区。两个学校都是原南汇地区最好的学校之一,可惜由于适龄人数太少,只招一年级和预备班。

一、生活信息

1、超市购物:

从海事大学三号门出去,就是古棕路。现在有三家中型超市,分别是海事海洋小区之间的联华超市、如海超市,以及东岸涟城商业街的好又美超市。如海超市可能会是现阶段临港主城区商品最齐全的超市。展示中心附近有家得利超市、罗森超市。

去南汇乐购的免费班车每周三、六、日有车,时间是:8:35,13:05 ,17:05(海事海洋小区门口)海事大学共享区是目前临港地区商铺最多的地方——海事商业广场有罗森、上海教育超市两家店,还有一家箱包店,以及一家服装饰品店。

2、饭店:

【古棕路】兰州拉面馆、蜀湘村湘菜馆,师生乐火锅店,马缨丹路有一家大型的川菜馆川江汇海。

【临港展示中心附近】

锦江大厨: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960号锦江之星临港新城店内68283131

依海餐厅: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68283198

临港美食林: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一路99号5号楼61180279

湖鲜尊:滴水湖旁边,价格很贵而且经常关门

【海事大学共享区】(N多都是从民生路校区搬过来的,海洋大学的共享区部分还未造):周氏麻辣烫,犇博士日式烧烤,苏武牧羊涮锅、厨艺考试韩式烧烤、海之韵餐馆、台球房、川菜馆,湖北小吃、豪大大鸡排、卡罗琳纳蛋糕店、酸奶店、吉祥馄炖、东北饺子馆、3家奶茶,重庆鸡公煲、像来一份的小食店、锅贴店、冰激凌店、桂林米粉、兰州拉面馆、3家理发店,2家水果店。

【海事大学校内】一共有三个食堂楼,海琴楼(A1 A2 A2),海馨楼(B1 B2 B3 B4),海联楼(C1 C2)。海馨广场有华联超市、罗森超市、星海客、海韵餐厅、莱湘聚、水果店、麻辣烫小吃等。清真食堂在海馨楼。

【海洋大学校内】一共有三个食堂楼。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美食广场(二餐厅二楼):有蔚海酒楼、清真餐厅、联华超市、西式快餐、烧烤店、上海风味小炒、沙县小吃、重庆鸡公煲、麻辣烫。海洋大学图书馆一楼还有个晚舟咖啡,有包厢。

【其他】

书院人家:里面有很多农家乐,近两港大道临港大道

美食林农庄: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两港大道书院外灶485号58067586

普露湾休闲园: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主城区沪城环路2777号***

临港麦盛莉洋山旗舰店:深水港商务广场B座1层682817173、电脑打印书店

海事大学共享区:电脑维修店、眼镜店、打印店、海事大学院内:海馨广场有文印店、书店

海洋大学院内:大学生活动中心文印店,图书馆下面有个书店

4、宾馆

南汇嘴快捷假日酒店地址: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主城区世纪塘路333号38289999

双港宾馆地址:浦东新区南汇临港新城古棕路438弄6号 38014388

锦江之星临港新城店: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二路960号 68072201

上海临港豪生国际酒店:新元南路555号(距海事大学18公里)38288888—22289 豪华型四星级酒店,含单早西式自助餐

海事大学招待所:38283258

海事大学海云楼:38283299

海洋大学研究生交流与培训中心:619009024、其它生活信息:

(1)药店2家:古棕路商业街、马缨丹路绿地东岸涟城小区。

(2)有线电视:古棕路商业街,440元的初装费,交好钱后,半小时就会上门安装了。网络可以选择有线通,安装方便1200包年,就是带宽只有1M。

(3)火车票定购:绿地东岸涟城小区。

(4)邮局:在两个大学里面,周一至周六营业,营业时间9:00至15:00。

(5)水费、煤气:在古棕路公用事业收费大厅。

(6)银行:在滴水湖边上有建行、工行、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农业银行在橄榄路那边。海事大学三号门附近有一个ATM,海事大学里有工商银行、邮政ATM机。海洋大学里面有农业银行、邮政的ATM机。

农业银行港城支行

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38072022、3807203

3中国银行深水港支行

临港新城顺通路9号

68281696

上海银行滴水湖支行

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2号楼1楼B座

68283553

浦发银行港城支行

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2号楼A座

6828317

4建设银行港城支行

芦潮港镇渔港路28号

58282277

(7)网吧KTV:

古棕路商业街有网吧、台球厅。

浪漫之光KTV地址:浦东新区临港新城古棕路438弄10-11号(近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3号门)38014444

(8)理发:在古棕路商业街有两家理发店,在海事大学共享区也有两三家理发店。

(9)菜场:在古棕路有一家菜场,里面有两家蔬菜店,一家熟食店,一家肉店,一家海鲜店,一家水果店,还有一家粮油店。另外在好又美超市里好像也有蔬菜。在东岸涟城商业街也开了一家粮油店。

二、临港的交通信息

1、主城区的交通

申港一路,把主城区的三个小区和公共服务连接在了一起。缺点是班次太少,半小时一班,而且票价有点贵,两元。

2、去龙阳路的交通信息

(1)最快的是龙港快线(全程高速),龙港快线分两种,一种是全程高速,一种是地面高速,全程高速一站直达。票价十七圆,可能是上海市最贵的公共交通了。但是速度快,一人一座,舒服。一般五十分钟就到龙阳路了。但是从临港去龙阳路的早班车是六点半还是七点,从龙阳路回临港的末班车也在下午六点半,早早结束了。周日下午学生返校高峰的时候,从龙阳路回来,要穿过麦当劳,在磁悬浮车站南面的广场坐车。

(2)龙港快线(地面高速),一半地面,一半高速,经过果园、泥城、大团等地方,到龙阳路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缺点是不是一人一座,路上要停很多站。好处是早班车五点就有了,从龙阳路回来的末班车也到晚上八点半。

(3)其它的线路还有龙临专线、龙芦专线到龙阳路要两个小时,不作推荐。

3、去市区的其它办法

芦潮港至上海南站的火车,每天两班,火车站在果园,到上海南站要一个小时零十分钟,上座率很低,很干净舒服。票价16元。

芦潮港至上海南 K8352次火车 9:07-10:07K8354 次火车16:45-17:55

上海南至芦潮港K83517:30-8:40K835314:56-16:064、去惠南镇的办法

龙临专线、龙芦专线、三港专线都可以到达惠南镇。不过几乎是村村停,到惠南镇要一个小时。而且人爆多,从惠南镇回临港一般要站着回来。

5、去浦东机场

在共享区坐机场八线,就是有点慢要近两个小时,才到浦东机场。

6、去洋山深水港

在共享区坐洋山专线,大约要50分钟,而且班次较少。

三、医院

临港新城目前没有公共医院,只有卫生所,两个大学的医院不对社会开放,目前大学已经有了一个临港高校医疗急救站,位置在海洋大学体育馆下面。

海事大学校医院:38283120

海洋大学卫生所: 61900120

。规划的第六人民医院附院还在建设中,在古棕路、环湖西三路,已经开工,但中间停了近半年的时间。

医疗中心

名称

地址

电话

急救电话

临港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古棕路555弄119-120号

38014030

120

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泥城镇南芦公路1843号

58072941-103

3芦潮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芦潮港镇果园路145弄48号

5828141

2南汇区中心医院

惠南镇人民路3100号

5802299

5南汇区光明医院

惠南镇东门大街339号

58024919

四、临港的快递及网购

在临港一样可以叫到很多快递,顺风、圆通、申通等非常方便。

网购也是很方便的选择,“一号店”的食品、日用百货的价格和大型超市基本一样,甚至有的还便宜。一百元以上十公斤以内,送货免费,货到付款。头一天晚上八点前下单,第二天中午送到。送货速度快,是最大优点。京东商城的电器和生活用品,也是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但是产品主打是电器和日用品,食品不多。电器京东是首选。新蛋,当当等也可以。

五、临港的地铁、学校

1、大学、职业技术学校

(1)海事大学的主体(约1.5万人)、海洋大学的整体(约1.1万人)已经搬迁到了临港,有近三万的师生,但是大学内部,几乎自成系统,对外界人气的带动影响不大。

(2)上海电机学院,202_年底建成,202_年9月投入使用。

(3)临港科技学校目前正在建设中,位置挨着电机学院,靠近申港大道。

地铁16号线:已经开工很长时间,202_年底建成(据称有可能要推迟),在沪城环路增加了一个预留站,作为交通枢纽。

六、临港的楼盘及租赁市场

现在临港主城区有两个商品房楼盘,分别是绿地东岸涟城和滴水湖馨苑。海事小区

海洋小区、宜浩家园属于配套至于租房的价格这边比较便宜。毛胚的多租给附近打工的,而简装的多是租给大学里的高年级的学生,和没有分到配套房的老师。由于供给远远大于需求,且生活不便,这边精装修的两室一厅的价格是1000至1500,一室的价格是500-800。毛坯房不论面积400-500。

七、临港的人气中心

目前古棕路和海事大学共享区,是平时两个人气最旺的地方。

古棕路的商店最多,最齐全。当然人气也最旺。未来这里有小学、中学、医院还有图书馆,以及建设的大型的卖场。这条路应该会是未来人气最旺的地方。大学共享区由于有车站,加上海事大学开发的共享区商街,吸引了不少人气。环境好,卫生好,是其亮点。

当然,在周末天气好的时候,滴水湖边有很多自驾车来玩的人。据说最多达三千多辆车,反正我看到的是沿湖都停满了车。还有很多人租了多人一起骑的自行车,沿湖骑着玩儿。宜浩家园的入住人口会越来越多,听说,最近要开一些公用设施。不过从可以预见的未来来看,人气方面和古棕路是没法比的

第三篇: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

开放分类: 物流、海关、保税、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

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A型)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

公用型物流中心是指由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自用型物流中心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一、保税物流中心的定义。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二、可以存入物流中心的货物: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三、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四)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五)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四、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五、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四)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六、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应当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八)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七、设立物流中心(B)型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八、物流中心(B)型的验收。

企业自海关总署出具批准其筹建物流中心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进行审核验收。

物流中心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颁发标牌。物流中心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

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验收的,经直属海关同意可以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二次延期的,报海关总署批准。

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视同其撤回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

第四篇: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变更、延续、注销业务的办理。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_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_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_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_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_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2_年6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二)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3.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申请。

1.申请书;

2.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7.海关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需加盖企业印章。

(二)延期申请。

1.《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2.海关要求的其他说明材料。

(三)变更申请。

1.企业申请书;

2.地级市以上地方政府意见书;

3.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在变更中心地址、面积及所有权时提供);

4.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在变更中心地址、面积时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海关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四)注销申请。

1.经营企业出具的保税物流中心注销申请;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3.保税物流中心库存货物处理报告;

4.海关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八、办理流程:

(一)物流中心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2.海关总署收到申请后提出办理意见并转送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四部门联合批复;

3.企业自海关总署出具批准其筹建物流中心文件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4.物流中心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5.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验收的,经海关总署同意可以延期验收。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视同其撤回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

(二)物流中心的延续。

1.《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2.物流中心经营企业申请延期的,应当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每次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期手续,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并提交相关材料;

3.海关总署对审查合格的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准予延期3年,并换发或签注《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三)物流中心的变更。

物流中心需变更名称、地址、面积及所有权等事项的,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其他变更事项报直属海关备案。

(四)物流中心的注销。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因故终止业务的,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海关总署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九、办结时限:无特别说明的,直属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海关总署联合三部门接到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件:

(一)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制发的关于准予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通知;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十二、受理机构:各直属海关。

十三、决定机构: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

十四、数量限制:有数量限制。依据《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设立规划指导意见〉和〈202_-202_年保税物流中心设立规划〉的通知》(署加发字〔202_〕51号)。

十五、结果送达: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日内电话通知或告知申请单位,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文书)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八、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附件: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填制说明、填写示范、错误示例和常见问题解答。

第五篇:上海市临港新城管理办法

上海市临港新城管理办法

上海市临港新城管理办法

(202_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

根据202_年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临港新城的管理,促进临港新城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域)

上海临港新城(以下简称临港新城)由中心区(主城区)、主产业区、综合区、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和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等组成。中心区(主城区)、主产业区、综合区、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北至大治河,西至A30高速公路─南汇区界,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北至浦东铁路四团站(平安站)预控制用地,西至三团港接规划两港大道接中港,东至奉贤南汇区界,南至杭州湾。

第三条(发展方向)

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临港新城应当建成以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为基础,集先进制造、现代物流、海洋科技、研发服务、出口加工、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海滨城区。

鼓励临港新城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成为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的综合性试验区。

第四条(管委会及专项资金)

本市设立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如下职责:

(一)制订、修改、实施临港新城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

(二)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临港新城内投资和开发建设等项目的审批;

(三)负责临港新城内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的行政管理;

(四)负责临港新城内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

(五)协调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临港新城内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

(六)负责为临港新城内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市设立临港新城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临港新城内的开发、建设和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管委会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公共事务的管理)

管委会负责临港新城有关行政事务的归口管理。

管委会应当会同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南汇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在临港新城内设立相应机构,集中办理相关行政事务,并履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南汇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负责临港新城所辖区域的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劳动保障、文化、教育、卫生、市容环卫、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及农村和社区等公共事务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规划)

临港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经济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临港新城与洋山深水港联动发展的要求。

临港新城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管委会、南汇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临港新城专项规划由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土地开发及房屋拆迁管理)

管委会应当根据临港新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储备方案,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批。南汇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与管委会联合组建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土地,并由其委托的单位组织前期开发和管理。前期开发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南汇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拆迁的规定,负责拆迁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

临港新城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竣工备案等日常工作,由管委会管理。除大型安装工程外,临港新城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由管委会监督检查。

第九条(行政许可的委托实施)

管委会接受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在临港新城内实施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一)外资主管部门委托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

(二)发展改革等部门委托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三)规划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四)除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占用未利用地外,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等建设项目供地的预审;

(五)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六)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委托的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超限车辆通过桥梁、依附桥梁架设管线、桥梁安全保护区和占用人行道设置设施的审批;

(七)绿化管理部门委托的迁移、砍伐树木和临时使用公共绿地的审批;

(八)水务管理部门委托的有关市管河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供排水的审批;

(九)民防管理部门委托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十)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

前款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的具体内容,由管委会与有关部门在委托书中予以明确。管委会对依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应当报送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管委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协调执法检查)

除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管理和行政许可事项外,管委会应当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临港新城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第十一条(企业的设立)

在临港新城内设立企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审批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前置审批的事项,由本市有关部门实行集中办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前置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和项目认定)

临港新城内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由市科委、市信息委及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等委托管委会统一进行,实行“一门式” 受理。管委会按照坚持认定标准和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备案。

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对管委会的认定和发证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认定结果,有权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优惠待遇)

在临港新城内的企业和项目,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或者管委会认定,可以享受下列国家和本市有关的优惠政策:

(一)鼓励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鼓励软件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鼓励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其他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吸引人才和简化出国手续)

鼓励国内外专业人才到临港新城内从事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科研项目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引进人才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户籍或者《上海市居住证》。

简化临港新城内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出境的审批手续,对因业务需要经常出国、出境的人员,可以实行“一次审批、多次有效”的出国审批办法或者办理一定时期内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出境手续。

第十五条(提供相关的服务)

管委会应当通过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机构提供人才、劳务、财务、会计、金融、保险、专利、法律、公证等各类中介服务。

管委会可以依法设立报关、报检等机构,为企业、机构提供对外贸易方面的服务。

第十六条(评比活动)

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单位要求临港新城内企业参加评比活动,应当事先征求管委会的意见。

第十七条(政务公开和投诉)

管委会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涉及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

申请人要求管委会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管委会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临港新城内企业认为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者其应当享受的优惠待遇未落实的,可以向管委会投诉。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_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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