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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17-9572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2 11:30: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一、站网部分

1、水文站网

国家基本水文站:经统一规划而设立、进行长期连续观测、水文资料进行整编刊印的水文站。

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水文部门以外(如电力、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设立的、纳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管理的水文站。对省(区、市)水文单位而言,流域机构水文站属于水文部门的,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进行统计。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的观测项目、测验方法、设施设备、经费、人员等均不作统计。

专用水文站:水文部门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未列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的水文站。非水文部门设立的专用水文站不填列。

水位站:单独设立的水位站,其它测站附设的水位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雨量站:单独设立的雨量站,其它测站附设的雨量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蒸发站:单独设立的蒸发站,其它测站附设的蒸发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水质站:进行水环境监测采样和现场测定的基本单元,可由一个或多个断面或采样点组成。水质站数以控制断面来计算,辅助、对照断面不计算在内,只统计到控制断面。

地下水监测站:根据统一规划而设立的地下水观测井。

实验站:按径流、蒸发、测验方法、水库、地下水实验站分别填列。具有流量观测项目的实验站兼做基本水文站的,除填列有关各栏外并填列“兼水文站”栏内。

辅助站:为配合基本站正确控制水文情势变化而设立的一个或一组(按一个计算)站点。

拍报水情测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拍报水情的水文测站,按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分别统计。一个测站同时向几个单位拍报水情和几个项目者,仍以一个站填列。

发布预报测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发布水文预报的测站。一个站同时向几个单位发布水文预报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2、观测项目

流量:断面流量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

水位:水位站和水文站观测水位的项目的总数。

水质:断面或采样点水质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与水文站网中的水质站数相等。

地下水:按观测地下水的井点数统计,与水文站网中的地下水监测站数相等。

降水:包括雨量站数和附设在水文、水位等测站上的雨量观测项

目的总数。

泥沙、水温、冰情、比降、蒸发、水文调查等,均按观测项目数统计(包括独立观测的某项目测站及水文、水位等测站含有的观测项目)。

3、测验方法

测验方法的站数按观测项目分类统计。

测验类别的站数统计各栏均为单项统计,如某站既是实行站队结合的站,又是要用桥测的站,则该站在两栏中都要计入。

在水位站、雨量站测验方法中属于模拟纪录的,则列入普通自记栏内。

自动测报的水位站、雨量站,往往同时安装固态存储设备,则同时在固态存储和自动测报栏填列

二、设施设备部分

1、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在水文常用设施、设备、仪器的统计中,对已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但仍在运行或使用的均统计填列。对已报废的设施、设备、仪器应在年度统计中减除。

缆道(车):已投入运行的缆道(车)数。一个测站同时有手摇和机、电动的,只填机、电动;一个测站同时有缆道和缆车者,只填缆道。

机动测船:有动力驱动的测船数。机动测船中,主机和副机总马

力大于65KW的测船数,应同时在65KW以上测船栏中填列。

化验室按间数为单位进行统计。

水质分析仪器:分析测试仪器数。

2、房屋及固定资产

在房屋面积统计中,不计在建的房屋面积。

办公用房:用于行政办公的房屋面积。

生产用房:用于业务生产的房屋面积,包括:测站站房、资料室、化验室、计算机房等。

成套住房: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住房。成套数填成套楼房的套数。

固定资产总额:本部门全部固定资产的历年累计总额。

三、机构、人员部分

省局人员:省局机关的人员数,不含下属单位的人员。

地市局人员:地市局机关的人员数,不含下属单位的人员。水文勘测队人员:勘测队中专门从事勘测任务的人员。

水文测站人员:常年驻守在水文测站的人员。凡已实行站队结合的地区,水文勘测队驻站人员是勘测队派出人员,应视为勘测队职工,统计在水文勘测队职工人数中。

实验站人员列入水文测站栏内。地市分局(勘测大队)下设的水文中心站,不作为一级统计,其人员填列水文测站栏内。

经营实体人员:正式职工中专职从事技术咨询、综合经营及在工

厂、车间等实体工作的人员数。对于在其他部门兼职的人员以其工作侧重点填入相应部门的人员栏中,不得重复统计。

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人员应同时计入相应的省局、地市局、勘测队人员中。

在职职工:水文部门正式职工数(以工资表在职人员数为准)。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及临时工、委托观测员,也不包括水利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列入国家基本站的水文职工。

行政:专门从事行政管理人员数,具有技术职称的行政管理人员,应按技术人员统计。技术人员中有教授级高工者计入“高工”栏:对具有经济师、会计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并入相应的技术职称栏内统计,如:高级会计师并入“高工”栏。

委托观测员:委托观测水位、雨量、地下水等水文项目的人员数,其数目按水文部门享受委托观测费人数填写。不由水文部门委托观测的,不统计在内。

四、经费部分

在主管部门核拨事业费中,基本支出是指本年度由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核拨,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人员、公用等经费。项目支出是指本年度由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核拨,用于完成特定的业务工作任务的专项工作经费,在相应栏目中分列。未列项目在“其它”栏目中填列项目内容和数额。

主管部门核拨基建费: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流域机构本

年度计划投资核拨经费额。在“其它”栏目中填基建专项(单列)。

外部门专项任务经费:外部门委托专项任务所支付的经费。地区(地、县)投入:地、市、县等政府计划、财政对水文的投资经费额。

水利部投资:由水利部下拨的经费,包括基建费、专项事业费和其他经费,分项数额填入相应栏内。

人均事业费:为事业经费总额/人员总计。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总额/在职人员。

五、其它部分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只填报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第二篇:关于针对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2_年年报202_年1月25日前上报。202_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2_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2_年年报和202_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2_和202_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 “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2_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2_和202_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2_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2_和202_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2_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1)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1):04≥05;05-06-07-08=14;当13≥0时,08≥09+10+11+12+13。

(2)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2):01≥02;04≥05+06+07+08;09≥10+11+16+17;11≥12+13+14+15;17≥18+19;20=03+04-09。

6、其他填报、操作说明:

(1)修改信息:点菜单项“修改信息”,可以在此页面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和两次输入新密码后,点“确定”,即可修改登录时的密码;同时也可以进行单位用户信息修改,比如修改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要求所有单位都填写正确的服务业统计人员的手机号码,以方便我们短信群发,有利地工作开展)。

(2)查看与修改报表:点菜单项“查看与修改报表”,进入查看与修改页面,点击列表中相应月份上的“查看”,即可查看该月报表,同时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本页”即可打印报表留底存档。

如果报表仍处于填报期内,则用户还可以点击“修改”,对报表进行相应改动;若已超出上报截止日后,则不允许修改,显示“---”。

(3)公告栏:点菜单项“公告栏”,可以看到管理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公告信息(包括主要指标解释、工作通知等)。

7、联系电话:市统计局(88967589)鹿城(88030255)龙湾(86966795)

开发区(86995502)瓯海(88509932)洞头(63482212)

永嘉(67222186)平阳(63733857)苍南(68881663)

文成(67862462)泰顺(67592446)乐清(62522484)

瑞安(65812928)

服务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1)

本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填报。服务业企业会计制度包括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水利工程管理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等的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的年(期)末数填列。

2、固定资产原价: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的年(期)末数填列。

3、本年(期)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由于有形或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价值,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提(算),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填列。

4、全部营业收入: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年(期)末累计数填报。

5、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项的本年(期)累计数填报。

6、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从事主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根据“利润表”或会计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从事主要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 数计算填报。

8、费用合计:指企业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的合计。营业费用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已减汇兑收益)、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费用。根据“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9、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表”或“管理费用”科目中有关项目归纳填报。

10、差旅费: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11、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计提的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12、上缴的各种费用:是指企业报告期内实际交纳的工商管理费、税务代理费、年检费、消防费、卫生费、联防费、绿化费等。

13、利息净支出: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填列。

14、营业利润: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15、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期末累计数填列。

16、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报告期应交的所得税。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年(期)末累计数填报。

17、应付工资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应付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如果企业工资不计入“应付工资总额”科目,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

18、应付福利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它反映本期应付福利费总额的全部发生额,而不是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 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如果企业提取的福利费不计入“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或不提取福利费,而是直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其福利费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分析填列。不包括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本期发生额。

19、保险费:包括劳动、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劳动、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支付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果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总额中列支,则不包含在此。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20、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报告期内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归纳计算填报。

21、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人数。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其它人员。计算方法: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报告期内各月从业人员报告期内月数平均人数之和

其中: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二、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2)本表适用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但不包括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1、年(期)末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末(或报告期末)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期)末数。

2、固定资产原价: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该指标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资料计算填列。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年(期)末数。

3、上年结余: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及经营亏损。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上年结余”项填报。

4、本年(期)收入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本年(或报告期)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收入合计”项填报。

5、财政拨入(补助)收入: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预算经费。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经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不包括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行政单位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项填报,事业单位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项填报。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上级补助收入”项填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事业收入”项填报。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经营收入”项填报。

9、本年(期)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结转自筹基建等。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支出合计”项填报。

10、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项填报。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填报。

12、福利费: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福利费”项填报。

13、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劳务费”项填报。

14、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边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工会经费”项填报。

1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差旅费”项填报。

16、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指单位购置办公家具、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的支出。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的其中“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项汇总填报。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填报。

18、助学金:指支付给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助学金”填报。

19、抚恤和生活补助:抚恤金指按规定支付给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革命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生活补助指按规定支付给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项汇总填报。

20、收支结余:指行政(事业)结余和经营收支结余的合计项。行政(事业)结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事业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收支结余”总计项填报。

21、经营税金(限事业单位填):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销售税金”项填报。

22、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人数。计算方法: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报告期内各月从业人员报告期内月数平均人数之和

其中: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方法及数据来源

基本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生办,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乡、县、地、自治区各级报表通过报表汇总软件自动生成。乡(镇、街道)计生办所填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居、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

二、统计对象

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

1、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

2、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不足3个月的人;

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③未落户口的军队复转人员④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⑤婚嫁到本县(市),户口未变动者。

(二)流动人口(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指户口不在本县(市),居住在本县(市)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县(市)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县(市)的人;

2、居住在本县(市)不足3个月,离开户籍地超过3个月的人;

3、区内流动和区外流动分别统计。同一城市跨区居住的人仍按户籍人口统计。

(三)城镇、农村人口

以户口性质来划分城镇、农村人口。户口性质为非农业的计入城镇统计数,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计入农村统计数。如果家庭的各个成员户口性质不一致,在统计人口总数和育龄妇女情况时以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性质为准;在统计出生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城镇户口的计入城镇统计数;在统计领取《光荣证》情况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三、统计期限

半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

(一)半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4月7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4月1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4月13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二)全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10月14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10月17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10月2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五、填表要求

(一)乡(镇、街道)组织所辖村(居、单位)按人口的户口性质分城镇、农村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每个村(居、单位)填报一套报表。乡级负责对各村摸底数据进行审核,并逐村分项录入微机。乡级汇总数据由报表软件自动生成。

(二)报表录入、审核、汇总、打印后,填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上一级人口计生委。

(三)表1—表4,半年和全年报表均进行统计;表5,202_年的全年报表开始统计,以后每逢单数年的全年报表进行统计。

六、指标解释

(一)人口自然变动情况统计表

1、“本期出生人数”指统计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活产婴儿是指胎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间的呼吸、心跳、随意肌抽动和脐带搏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的胎儿。

2、“孩次”(一孩、二孩、三孩)指该婴儿出生时在其家庭所有现存子女(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中的排列顺序。出生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其“孩次”应递进计算。

3、“政策内出生”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并在法定最低婚龄以后初育、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孩子数量的出生人口,无论是否持有《生育服务证》,均计入政策内出生。

4、“特批再生育”是指符合202_年5月25日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出生人口。

5、“政策外出生”是指不符合《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出生人口,其中“政策外一孩”是指未婚初育或妇女未到法定最低婚龄初育的。区外流入人口的出生可通过审核《生育服务证》并参考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网站公布的各省生育政策汇编来判定政策内外。

6、“往年出生漏报情况”是指前5年内出生,应在当年统计报表中统计而未上报的出生人口。本项目的出生人数不计入“本期出生人数”。

(二)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方法情况统计表

1、“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15~49周岁妇女,“已婚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已经结婚(包括离婚、丧偶)的15~49周岁妇女。

2、“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无孩人数、有一孩人数、有二孩人数、三孩以上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该家庭现有子女数(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

3、“女性初婚人数”指统计期内第一次结婚的妇女人数;“早婚”指汉族妇女19周岁及以下(少数民族妇女17周岁及以下)初婚,“晚婚”指汉族妇女23周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妇女21周岁及以上)初婚。

4、“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统计对象使用各种避孕方法的人数。“其它”指中草药、安全期、体外排精。如一对夫妇同时使用几种避孕方法,只统计一种,以近期、有效者为准。离婚、丧偶妇女如仍使用避孕方法,不计入“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中,计入后表的“未避孕人数”中。

(三)未避孕、技术服务情况统计表

1、“未避孕人数”中的“不育症”是指希望怀孕、不避孕2年及以上从未生育过;“哺乳期”是指生育42天内未采取避孕措施。

2、“本期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数”指统计期内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例数。“人流”、“药流”指怀孕3个月及以内用手术或药物人工终止妊娠;

“中引”指怀孕4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大引”指怀孕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长效避孕针”是指3个月注射一次的具有较长避孕效果的避孕针剂。

(四)领证情况统计表

1、“期末领证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所有已领取《光荣证》的家庭数。

2、“其中:母亲49周岁内领证人数” 指统计截止时点,母亲在49周岁及以内的领取《光荣证》家庭数(不考虑子女的年龄)。

3、“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情况”只在少数民族人口中统计。

4、“其中:一方农村”统计数含在“农村”统计数之内,指夫妻双方一方为农业户口等情况只享受一半一次性奖励金的家庭。

(五)育龄妇女年龄别出生情况统计表填报五岁一组年龄组及20—29岁生育旺盛期年龄别的妇女人数和生育人数。具体填报下列年龄组(别)数据:15—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4;35—39;40—44;45—49。

某一年龄组(别)“妇女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时该年龄组(别)周岁年龄的妇女人数,“生育人数”指该年龄组(别)妇女在统计的全年生育人数。

第四篇: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说明

1.报表时点:SYCG01表中的所有人员、车辆情况均以202_年6月30日为时点单位实有情况填写,车辆及人员费用以202_年12月31日的时期数填写。SYCG02表中的车辆情况均以202_年6月30日为时点填写。电子表格的格式不允许改动。2.报送时间:202_年9月26日前报送。3.报送方式:

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区车改办。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表格(EXCEL格式)请通过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lin1188@163.com。附件文件名必须是本单位名称。

二、指标说明

(一)SYCG01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车辆、人员及费用情况 1.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纸质版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不得少于4个汉字。

2.单位详细地址: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包括XX区XX街村门牌号。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不得少于8个汉字。

3.单位级别:填写范围为1正局级、2副局级、3处级(含副处级)、4科及科以下、5未定级。审核要求:必须填写,不得超出填写范围。

4.单位性质:按单位经费来源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为1全额拨款、2差额拨款、3自收自支。该单位性质并非编办批准的按职能划分的事业单位类别(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经营类)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不得超出填写范围。5.上级单位名称:需填写本单位上级单位全称。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

6.主要负责人签字:必须填写,纸质版要求负责人手书。联系电话:填写填表人的固定电话。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长度为8-20个数字,分机号以“-”隔断。7.人员情况:必须填写,分别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进行分类填写(公勤人员包括本单位正式在编的从事司机、物业、厨师等后勤工作的人员)。

审核要求:人员不得重复计算,人员合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8.司勤人员:依据本单位实际工勤人员情况填报,其中司勤人员包括编制内有在编司勤人员,编外司勤人员包括聘用或劳务派遣的司勤人员情况。司勤人员指从事车辆调度、维修以及司机等工作的人员。

审核要求:司勤人员合计=在编司勤人员+编外司勤人员。9.车辆情况:依据本单位实有车辆进行分类填写。

(1)一般公务用车:包括领导岗位保障车、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老干部服务车、调研接待车和其他日常公务保障车;

(2)生产经营用车:包括各单位用于自身特定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或生产工具车辆(如新闻采访车、医疗医技车、残疾救助车、农技服务车、抢险救灾车、道路巡查车、后勤运输车、院校通勤车等,一般车辆外观须有明显公务/作业标识),或基于交通运输为主的生产经营车辆(如旅游巴士、租赁小客车、物流运输车等);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搭载有固定不可拆卸的专业技术仪器设备,且外观有明显喷涂标志,用于本部门特种用途的专业车辆(如道路清障车、消防灭火车、垃圾清扫车、道路撒水车、农药喷播车、通信应急车等,通常为大中型车辆)。

审核要求:车辆合计=一般公务用车+生产经营用车+特种专业用车。其中:该表的车辆数要与SYCG02表中相对应的车辆数一致。10.车辆费用合计:本单位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分类填写,包括车辆运行费(含保险费、燃料费和维修费)、租车费(含报销出租车票费用)、其他费用(含停车费、路桥费和其他车辆交通相关费用)。借用其他单位的车辆发生的费用也需计入。

审核要求:车辆费用合计=运行费+租车费+其他费用。11.司机支出:单位依据情况填写202_支付全部司勤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

12.车辆购臵摊销费用:单位依据SYCG02表中的车辆购臵款(含购臵税/元)填报。填报方法为累加02表所有车辆的该指标/10。审核要求:要与SYCG02表中的车辆购臵款指标计算得出结果一致。

13.填表人:必须填写。14.办公电话:必须填写。

15.移动电话:填写填表人的移动电话。

审核要求:必须填写,长度为11个数字。16.传真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审核要求:可以为空,如填写必须为8位数字。17.电子邮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审核要求:可以为空,如填写长度必须在6-40位之间。18.填表日期:必须填写。

(二)SYCG02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车辆情况明细

1.车牌号:不能重复,车牌号长度为最少为7位,且只能出现汉字英文及数字。2.品牌:不能为空。

3.排气量:非新能源车的排气量长度为4位,依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排量填写。新能源车的排气量不用填

4.车型:不能为空,填写范围为:01轿车、02旅行车、03大客车、04越野车、05货车、99其他。

5.使用性质:不能为空,填写范围为:1一般公务用车;2生产经营用车;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车辆购臵款:小于1000,0000元,需填写整数,计量单位为元。7.购臵时间:不能为空,只填写到XXXX年XX月即可,格式举例为202_.06。

8.已行驶里程数:小于1000000公里,需填写整数,计量单位为公里。

9.是否新能源车:不能为空,填写范围为:1是、2否。

第五篇: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和报送质量管理要求

一、概念要求

1、填报单位(盖章)

根据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办法》及省农牧厅《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填报报表的主体,具体实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统计、编制、上报等具体工作和任务。在完成填写统计报表后在“填报单位”处应加盖该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2、统计时限

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统计信息时间为:年报表统计信息时间是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是次年1月5日;月报报表统计信息时间为上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报送时间为下月5日。

3、填报日期

主要指报表报送日期。必须满足统计时限,不得晚于报送时限。

4、报表排版

报表排版要求:一律使用Excel文本格式。

5、报送时限

年报表每年汇总一次,于次年1月5日前报送;月报表每月汇总一次,于下月5日前报送。

6、报送程序和方式

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报表信息收集、统计、填表,然后按时报送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州所经统计后填表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报表必须通过网站窗口报送。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报表应该通过电子邮箱传送。

7、填报人

是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报表填报管理工作人员。信息员填写完报表后必须在“填报人”处手签自己的名字。

8、负责人

是指该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工管理信息工作的副所长或所长,其报表原件上的签名必须是自己手签。经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的报表才可从网络上传送。

9、填写精度

单位为“吨”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万*” 填写到小数点后四位,其余为整数。

10、换算标准

猪70公斤/头,牛150公斤/头,羊20公斤/只,鸡1.5公斤/只,鸭2公斤/只;1吨牛皮=80张牛皮,1吨羊皮=250张羊皮。

二、各表要求

动物卫生监督报表有12张报表组成,其中表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情况统计表、表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表3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统计表、表

4、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及标志使用情况统计表、表5动物检疫开展情况统计表是年报表;表6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表、表7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量统计表、表8动物屠宰检疫情况统计表、表9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报表、表10进省动物、动物产品检查情况统计表、表11出省动物、动物产品检查情况统计表、表12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表为月报表。

(一)表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情况统计表。

1、本报表为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5日由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至省级。所填报的数据为上机构动态情况。

2、所数:指机构职能部门批准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量。

3、派出机构:指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经职能部门批准,在公路和各乡镇设立站(所)。派出站所的人员不列入县级人员统计范围内。

4、编制数:指机构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机构时核定的单位人员数。

5、实有人数:指单位现在编在岗人数。

6、独立设置:指设置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

7、人员增减数量:指年内本机构人员调入和调出情况。

8、单位:个、名。人员增加或减少数量用“+”或“-”表示。

(二)表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

1、本报表为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5日由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至省级。所填报的数据为上人员动态情况。

2、执法人员是指经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监督员或动物检疫员证的人员。

3、学历中“硕士以上”: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大专以下”:包括大专、中专、高中。

4、职称中“高级以上”:包括推广研究员、高级职称;“初级以下”:包括初级、技术员、无职称人员。

5、州级、县级人员:指在县本级工作的人员。

6、派出机构人员:为本级派驻公路检查站和乡镇人员。

7、人数合计要求:学历人数合计=职称人数合计=年龄人数合计。

8、单位:名。

(三)表3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统计表、表4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及标志使用情况统计表、表5动物检疫开展情况统计表。

1、这三张报表为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5日由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报至省级。所填报的数据为上工作动态情况。

2、表3单位为个、户、吨、万头只;表4单位为万枚、万张、万本;表5单位为个、%,同上相比增加或减少数量用“+个”或“-个”表示。

3、养殖场包括种畜禽场、特种动物养殖场、商品养殖等。

4、养殖小区指有组织统一规划和建设的的养殖标准小区。

5、屠宰检疫数量应远远大于检出病害动物数量。

(四)表6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表、表7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量统计表、表8动物屠宰检疫情况统计表、表9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报表、表10进省动物、动物产品检查情况统计表、表11出省动物、动物产品检查情况统计表、表12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表。

1、这七张报表为月报表,即每月报一次,报送时间是每月5日前报上月统计情况。

2、表6单位为件、万元;表7单位为万头只、万张、吨;表8单位为个、万头只、吨、万张、万个;表9单位为个、次、万头只、吨、万份;表10单位为次、万头只、吨;表11单位为次、万头只、吨、万张;表12单位为万头只、吨、万张。

3、养殖场包括种畜禽场、特种动物养殖场、商品养殖等。

4、检疫指经报检后由检疫员到指定报检点实施的动物检疫。

5、在统计案件类型过程中,如果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以处罚最重违反行为为分类统计对象。

6、“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指依法在公路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7、表10主要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统计填报内容为主,动物卫生监督所统计填报内容为辅;表11主要以动物卫生监督所统计填报内容为主,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统计内容为辅。

8、检查情况车次(数量)之和>=处理情况车次(数量)之和。

9、处理办法是指:a深埋;b化制;c高温处理;d化学处理;e焚烧。采取那种处理办法请将选择其代号填入。

三、质量要求

1、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提高对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将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工作纳入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在各项资源配备上予以保证,经常检查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把统计报表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评价有关领导和信息员的依据之一。

2、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管理组织系统。各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明确信息员职责,每个单位必须保证有2名以上的信息员,明确信息员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要求,将统计报表要求的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原始工作登记和统计表。

3、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统计报表的质量。统计报表的质量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生命,错误的信息会导致管理过程和决策的失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都要采取措施,实行统计报告填报责任制,谁填报,谁对数据负责,保证统计报告资料的准确、全面和规范,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以及伪造或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漏报并逐步建立评估漏报及错报的机制。

4、认真建立报表报送质量通报制度。从报送时效、填表规范、数据可靠、信息齐全和工作进步五个方面对报表质量进行评价。确定每张月报表为10分,报全者满分为7张Χ12个月Χ10分=840分,年报表每张20分,报全者满分为5张Χ20分=100分。每张月报表按上述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一方面占2分;每张年报表按上述五方面评价,每一方面占4分。省上每一个月对各州级报表进行一次网上质量通报。要求州级对各县也启动报表质量月通报制度。

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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