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海淀法院实习总结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7-55590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3 02:56: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海淀法院实习总结

实习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属基层人民法院,现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欣苑一号。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约352人,每年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约三万余件。“建设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相适应的人民法院”是海淀法院对自身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公正而高效的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海淀法院一直从法院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以及法院办公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2002年底,充分体现着“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标志着:在经历了五十年不懈奋斗,并取得了辉煌成就后,海淀法院又将从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起步,为下一个五十年的辉煌而努力奋斗。海淀区人民法院愿以出色的司法审判业绩,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自由求实的学术研究态度,民主文明的司法工作形象和开放便利的司法服务环境与法律界同仁和社会各界朋友学习、交流。

为配合区域环境整体设计,满足司法机关工作实践的需要,新审判办公大楼占地0.5公顷,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主楼、裙房两部分组成。外观沉稳庄重;功能科学现代并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为实现司法的公正、独立,大楼分设南北两个大门,北门为法官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专用,南门相社会公众开放,楼内法官与当事人、旁听群众也实现分道而行。南大堂迎面是一幅宽30米、高10米,用黄白两色大理石装饰的墙面,洁白的石面上,是金黄色的中、英、俄、法、西班牙五种文字篆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当事人及其他来院的社会公众,可通过28级台阶直

达南大堂,并由此借助楼内各种指引标志,达到立案庭、法庭、新闻发布厅或其他位置。为方便老弱病残等人员,南面台阶的东西两侧各设无障碍通道一条,大楼内部也设有相应的无障碍设施,以方便群众。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专用门。海淀区法院下设3个民事派出法庭和一个商事派出法庭,分别为山后法庭、东升法庭、复兴路法庭和上地法庭。其中,上地法庭为全国首家专门审理商事案件的派出法庭。

7月26日我来到了海淀法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最初到这里的时候,只是帮助书记员和法官拿一些打印或复印的东西,在这段时间里能做的事情非常的少,所以经常是坐在那里发呆,或者是翻开星火背背单词什么的,根据法官的讲述,在我实习的这段时间,属于法院休假期,很多法官或者书记员都放假了,而且案子也比较少,所以比较闲,到了九、十月份经常有加班到晚上9点的时候。在第一个星期里,在法院大概的收获就是熟悉了法院的“地形”信息,比如在哪打印,在哪寄信,在哪寄快递。不过我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到了第二周,事情就比较多一些了,我也接触到了一些法院特有的东西,书记员让我填写送达回证、提押票和换押证。并且很严肃地说,提押票是绝对不能弄丢的,因为只要提押票上贴有条形码,那么就代表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去看守所或者监狱提走犯人,所以这张纸非常的重要。对此我非常的重视,还有就是在法院,很多东西写错了都得重新再写一份新的,是不能够涂改的,因为这些文件都是需要入档案,不让涂改的原因是文件要保持绝对的公正,为防止恶意修改等,所以设下了这个规矩。除了这些,我还做了一些整理卷宗的工作。

在做过一些办公室里的工作之后,我开始去接待一些律师,给他们送起诉书

或者判决书,看着律师阅卷等,我记得当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您好,哦,您是XXX的律师?那您到第五法庭门口等一下。”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儿怀念。

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真的挺快的,但仔细想想还真是了解到了不少东西,比如在看着律师阅卷的时候,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律师行业的事情,动向、规则等,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律师的工作流程。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也许法律这条路走起来还是很艰辛的,同时我重新规划了我的大学计划和目标,这次实习不仅让我了解到了“社会上的那些事儿”,还巩固了我的法学知识,明确了我接下来要走的路。真是受益颇多。

08法会本1

08110603016

苗旭

第二篇:海淀法院

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四)七 律

给海淀法院王宏丞法官

霍荣会

昔日维权在贵院,遍身有口理难言。

证据确凿七十万,有法不依两万元。

莫问何故为这般,有理无礼公平难。今日欢呼纠四风,只缘侵权又重演。

霍荣会与张良聚、吉林大学出版社、山东地图出版社著作权纠纷一案,2010年在保定中院审理,后移至山东济宁中院,又上诉至山东省高院,最后申诉至最高院。听起来复杂,其实就是张良聚一直不肯放弃盗版霍荣会的图书,不停地变换出版社。这么多年,一边打官司,一边接着盗。2010年,霍荣会来到全国优秀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希望张良聚的侵权行为能到此打住。

案子由王宏丞、果辉两位法官审理。王在电话通知我开庭时居然说:“你不要来海淀打官司,来这儿判不多。”我回应:“我只要判决书。”王法官竟然呵斥我“判决书吃得了喝得了!”可想而知,判决结果肯定好不了。

不疼不痒的判决没对被告形成任何震慑,被告一直没停止侵权。无奈,2015年1月,我又一次来到海淀法院。效果如何,请看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五)。

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五)七 律

给海淀法院宋鱼水院长

霍荣会

今日维权再贵院,作风基本没改变。

庭审不按法律谈,法官板板都打偏。

不责侵权斥维权,维权浪费法资源。被告侵权已十年,原告维权到何年? 依法治国春光灿,海淀何时换新颜。

这次在海淀法院审理的是2012年——2014年张良聚、宁夏阳光出版社的侵权案,是蒋强法官审理的。

4月15日下午2点开庭举证。蒋法官突然冒出一句:“你没清没完的打官司,浪费法院审理资源”。听了这话,我顿时就火了:“没有被告没完没了的侵权,哪来的原告没完没了的维权!每份判决书都写着‘立即停止侵权,停止销售’,可被告照盗不误。上次告张良聚,他在吉林大学出版社、山东地图出版社出版,他输了。但他马上又找个阳光出版社接着侵权。今天告阳光社,明天还不知道要告什么出版社呢,我的维权什么时候才结束!”

这个蒋法官真有意思,庭审不责怪侵权的,反而呵斥维权的受害方,常理到他这儿反着来!

欲知详情,请看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六)。

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六)致海淀法院宋鱼水院长

尊敬的宋鱼水院长:

我是《高中英语语法表解大全》作者霍荣会,与张良聚、阳光出版社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正在贵院审理之中。我是奔着海淀这个优秀法院和你这个全国劳动模范来贵院维权的。

这是第二次在贵院维权了,第一次是2012年,由王宏丞、果辉两位法官审理。王在电话通知我开庭时居然说:‚你不要来海淀打官司,去保定、山东,来这儿判不多。‛我回应:‚我只要判决书。‛王法官竟然呵斥我‚判决书吃得了喝得了!‛他说这话时果辉法官在场,还插嘴说:‚你判少了,他上诉‛。可想而知,判决结果肯定好不了。

不疼不痒的判决没对被告形成任何震慑,被告一直没停止侵权。无奈,今年我又来到贵院,这次是蒋强法官审理。4月15日下午2点在贵院举证。一见面,蒋法官就像审犯人一样问我:‚你调解吗?你说怎么调解,拿出方案来!‛;‚石家庄中院的判书带来了吗?‛还说‚我判不多,最多两三万!‛

最让我为之气结的是,蒋法官突然冒出一句:‚你没清没完的打官司,浪费法院审理资源‛。听了这话,我差点气炸肺,顿时就火了:‚没有被告没完没了的侵权,哪来的原告没完没了的维权!每份法院的判决都写着‘立即停止侵权,停止销售’,可被告照印不误。上次在贵院告张良聚,在吉林大学出版社、山东地图出版社出版,他输了。张马上又找个阳光出版社接着侵权。今天告阳光社,明天还不知要告什么出版社呢,我的维权什么时候才结束!‛这个蒋法官真有意思,这好比是发生失窃案,警察不去抓小偷反而怪失主报案,常理到他这儿反着讲!

我与被告的诉讼是从其2009年版侵权书开始的,自保定中院打到山东济宁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由于地方法院有法不依,判决赔偿数额奇低,致使被告无所畏惧,侵权从未停止。我本想北京是首都,执法要清明许多,抱着巨大的希望,2012年,我开始在贵院维权,希望在贵院彻底终结被告的侵权行为。可结果让我极其失望!

多年的维权,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原告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最大的伤害是,明明有着明显的法律依据,可面对被告肆无忌惮的侵权,原告却处处碰壁!偌大的中国,竟投诉无门!

就在我最困惑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宋院长的事迹。你的话多么激动人心啊!‚法庭是公正的殿堂,法官必是正直的人,是真正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的人‛。

贵院法官问我,‚今年多大了‛,是在问我,你还活多久,还能维几年权?河北省高院的一个法官也这样问过我。我年龄是不小了,按说早该退休了,人家是‚安度晚年‛,可我是‚不虚度晚年‛。我已走过了十年艰难曲折的维权路,曾多次在北京、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和内蒙古等地维权。深知各地法院的执法情况。维权之路再艰难,我也要走下去。像你一样:‚甘化我身守正义‛;像李时珍为治病救人,上山采药编写《本草纲目》那样。把我的经历编写成一本《著作权维权大全》,留给后人,献给国家,做为依法治国的活教材。那将是无价之宝!

此致

宋鱼水院长

著作权人 霍荣会

欲知海淀法院审理详情,请看著作权 维权有多难——霍荣会艰辛维权路

(七)。

第三篇:海淀法院18位任课教师简介

海淀法院18位任课教师简介

1、蒋强

蒋强,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7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担任知识产权法官以来,独立审结了400余件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擅长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曾在北京大学等多家单位讲授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课程。发表论文《知识产权共同诉讼研究》,代表性著作:《知识产权法焦点难点指引》(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下同)、《著作权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

2、尚秀云

尚秀云,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资深法官。因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出色表现,曾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并荣立一等功。2002年荣获第三届“中国内藤国际育儿奖”。2005年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等11部委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突出贡献奖。是电影《法官妈妈》的生活原型。

尚秀云是我国第一代从事少年刑事审判的法官,从1987年至今,她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公正高效地审结了数百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处少年犯832人,其中有206人被判处了非监禁刑,在这些非监禁刑未成年人中,有19人考入了包括清华、北京理工大学在内的大专院校,有3人考取了研究生,有7人因确有突出的悔改表现被减刑。许多被她那母亲般的情怀所感化、教育过的失足少年,都发自内心地称呼她为“法官妈妈”。

尚秀云先后担任北京市八一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中、远大职业高中、鸿雁打工子弟实验学校等学校的法制校长。曾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少年法庭审判长培训班,并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兼副班长。她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期间,积极参政议政,呼吁家庭、学校、社会要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为修改健全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提出多项建议并被采用。

3、王京生

王京生,男,1982年12月到海淀法院,历任民二庭副庭长、民一庭副庭长、复兴路人民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现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05年1月24日起,参与全国法院首家集中管理审判事务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筹备和改革探索工作,提出“服务先行 渗透管理 提高效率 促进规范”的工作指导思想,确立各分项工作的工作原则。提供初稿的《新华社内参》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批示肯定。三次应中国法学会邀请为来自全国170余家法院280余名法官作专题讲座。

4、李颖

李颖,女,2002年从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毕业后,先后在民三庭、民

五庭、民一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副庭长。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有较深的了解,积累了一定审判经验。审理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如“十送红军”案、高考试题侵权案、优酷网诉酷溜网侵犯名誉权案、金山安全公司诉周鸿祎侵犯名誉权案等,撰写了一些高水平的法律文书及文章,有较强的调研能力。撰写的法律文书曾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文书评比一、二等奖,学术论文多次获全国二等奖、三等奖,北京高院一等奖、二等奖,司法建议曾获高院二等奖,调研报告被评为高院优秀调研报告,编写了多本专业书籍,并在《人民日报》、《人民司法》、《审判研究》、《审判前沿》、《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涉及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医疗纠纷、媒体侵权纠纷等专业文章和案例二十余篇。

5、曹明明

曹明明,女,200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006年7月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工作,现任院办公室助理审判员,2009年在职攻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专业方向为商法,审判领域专长为公司法类型纠纷。

近年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论文《以社会化视角对民行诉讼交叉问题的再思考——以股东登记纠纷联动解决机制为例》获北京市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参与编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丛书《公司法前沿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参编《商事审判办案规范》,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参与2010年北京市高级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优化基层法院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的调研》;《海淀区法院调研公司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案件审理存在的三个难题》被评为2009年北京市法院优秀信息;《关于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的调研报告》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选的2007年调研成果优秀奖,并发表于《北京审判》2008年第4期;参与编写《合同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法制出版社2009年出版;担任副主编和主要撰稿人的《公司法焦点、难点、指引》,法制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参与写作的《公司案件38案》,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合作作品《物业纠纷索赔全程操作》,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

6、唐铸

唐铸,男,200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工作至今,独立承办民事案件1000余件,案件涉及类型广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地产买卖、荣誉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方面案件均有涉及,亦承接了多件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案件的审理工作,包括烈属起诉电影《沂蒙六姐妹》侵犯荣誉权案件、北大工地噪音污染案、诗婷美容院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等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房地产买卖类案件中具有较多的审判经验及较为深入的思考。曾在《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工人日报》等刊物发表稿件十余篇,2008获得北京日报“法官讲法”专栏好新闻优秀奖。

7、贾冬梅

贾冬梅,女,1989年至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1993年6月到海淀区法院工作,其间1993年6月至2004年7月在刑事审判庭工作,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民事审判一庭工作,2010年1月起在劳动争议庭工作。1999年

5月担任助理审判员,2004年11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其中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北京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取得硕士学位。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海淀法院嘉奖,并多次参与电台讲法及书籍撰写工作。在劳动争议案件领域有一定研究。

8、聂冉

聂冉,女,从2002年7月至今在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工作,于2007年10月被任命为代理审判员,先后从事书记员、内勤、代理审判员工作。本科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工作期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多次获得海淀法院嘉奖及法宣先进个人称号,并多次参与电台讲法及书籍撰写工作。主要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人身权等合同及侵权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领域有一定研究。

9、汪懿

汪懿,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毕业,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法官助理,2005年担任法官,2010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庭副庭长,现在民事审判第二庭履职,一直从事家庭纠纷的审理,注重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判经验总结与创新,关注学术发展与审判实务的结合,多次获得法院调研、宣传方面奖项。

10、侯镜

侯镜,女,1997年进入海淀法院工作,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擅长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曾在《法律适用》上发表《不可量物侵害案件的有关问题研究》,并在《法律与生活》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婚姻家庭类纠纷的文章,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

11、李红星

李红星,男,1999年7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后分配到海淀法院工作,现为民二庭副庭长。

自2004年4月底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至2010年底、六年多时间里,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5000件,年均结案750件,调解撤诉达到80%左右。其中2005至2009年连续五年名列海淀法院民事审判结案第一名,在全市法院也处于名列前矛。李红星同志的办案经验探索了高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的有效途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在全国两会期间连续三期进行宣传推广,以其名字命名的“李红星工作法”于2010年6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向全市法院推广。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北京市政法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海淀区政法系统“青年十杰”,海淀区五四青年岗位能手。

12、陈昶屹

陈昶屹,男,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在职攻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民法学家、长江学者张新宝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杂志社主编,现任海淀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工人日报》、《经济周刊》、《法律适用》等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案例、论文共计百余篇,曾获法官讲法评选特等奖,2007年《我国公告传唤类缺席审判现状评析及完善对策研究》,2008年《“二手房”交易中承租人先买权制度适用之检讨及修正 ——兼论与物权法第106条适用冲突及消解》均在全国法院第十九界、第二十界学术讨论会征文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获北京市二等奖。先后到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台直播或录制法制节目近百次,曾获海淀法院“最佳视角奖”,“最佳刊物奖”、“学术新人奖”等奖项,并被选入法制日报“八零后印象”法制人物,高级法院“法官出境”法制人物,先后审理“全国首例赵本山漫画肖像权案”、“假日教授诉百度网络侵权案”、“财经名嘴水皮诉指南针软件、百度公司网络侵权案”、“搜狐门事件网络名誉权案”等多起大案、名案,擅长审理网络侵权、房地产、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类型,曾先后到政法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航天中心医院等大学、医院及企业授课及开设讲座。

13、魏玮

魏玮,男,中国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长期从事商事审判工作。担任商事法官以来,先后办理六百余件各类商事案件,具体类型包括公司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金融理财纠纷等,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和积累了一定的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庭内外》等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文章数十篇。发表论文《公司股东会决议可撤销性的界定》(载于《北京审判》)。参与编写著作:《公司案件38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公司法前沿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公司法前沿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4、杨德嘉

杨德嘉,男,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起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先后承办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域名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0余件。曾审理赵云生诉单田芳侵犯著作权案、避风塘不正当竞争案、爱国者商标案、央视春晚网络传播权案等一批疑难复杂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获得工作优秀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海淀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撰写有《论通商品用名称的认定》、《论影视作品合同的解释》、《法院民事调解制度改革构想》等论文及《竞业禁止的前提条件》、《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装潢的认定和保护》、《相同历史题材作品间的侵权认定》等案例评析;曾先后在北京大学等多家单位讲授司法实务课程。

15、曹丽萍

曹丽萍,女,200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获硕士学位。之后在海淀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庭)工作。前三年中,担任法官助理,协助承办法官审理案件。自2009年3月起,担任助理审判员独立承担案件审判工作,至今已经审理案件300余件,调撤率达到70%以上,判决的案件中,无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曹丽萍在工作的同时,注重将审判与调研、统计等工作相结合。入院以来,参与撰写了《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盗版治理的决策分

析》、《“数字图书馆”著作权纠纷的调研报告》等,多份调研在北京市或海淀区调研评比中获奖;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影集团公司等单位发出的司法建议也得到了积极回应。此外,其还积极思考近年来的知识产权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民事诉讼论坛》、《科技与法律》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无极电影引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民事诉讼问题的评析》等多篇论文,对涉案互联网的著作权问题有一定研究。

16、刁云芸

刁云芸,女,2006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2006年7月入院参加工作至今,先后担任知识产权庭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工作。自2009年至今,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4起,调撤率达80%以上,无发回和改判案件,同时,还从事知识产权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工作共调撤案件逾80件。

刁云芸在案件的审判工作中,重视理论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和调研能力,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法院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发表了多篇信息简报、统计分析、调研文章;参与了《互联网的理性和秩序》、《知识产权52案》等书籍的撰写工作;向中国互联网中心、六大视频类网站经营者、中国击剑协会、万家灯火公司等多家单位和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并得到积极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7、殷华

殷华,男,2006年6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到海淀区法院工作,先后供职于执行管理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三庭,现就职于研究室,担任助理审判员。在执行办工作期间,共办理350余件各种类型的执行案件;在民三庭工作期间,共办理200余件公司、证券、期货、保险、农村土地承包、疑难合同等案件;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先后负责宣传、调研、论文、案例、信息、综合材料撰写等工作,积累了非常丰富和全面的法院工作经验。擅长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于商事审判、司法管理、司法调研宣传等方面。著作方面,出版合著《公司法38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第1版;参编《商事审判办案规范》,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论文方面,《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法律控制》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网络搜索引擎侵权的事实认定和法律价值判断》,载于《人民司法》案例版2010年第10期,《北京审判》2010年第10期;《关于海淀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引发纠纷的调研报告》,载于《北京审判》2010年第7期;《大户承包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认定及实体处理》载于《人民司法》案例版2010年第24期。调研方面,参与撰写2010年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科学运行机制的调研》;参与2010年北京市高级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优化基层法院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的调研》;撰写《关于海淀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引发纠纷的调研报告》载于《2008年海淀区调查研究关注课题选编》,同时载于《北京审判》2010年第7期;撰写《海淀区法院李红星同志工作经验总结》,载于《北京法院决策参考》第57期;撰写《海淀区法院提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八项措施》,载于北京市法院《决策参考》第27期。此外,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载各类文章150余篇。

18、杨海超

杨海超,男,2006年6月自中央民族大学毕业后到法院工作,先在上地法庭担任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办理各类商事案件,后调入执行二庭独自办理民商事执行案件,了解审判、执行程序中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实践情况。曾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并有多篇短文发表于《北京日报》等报刊。

第四篇:法院实习总结

法院实习总结

上大学整整两年了,这意味着我已经学习了两年的法律知识了。随着对法律知识的深入学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所涉及的知识只限于书本上,所了解的也只是理论知识,而现实实务中我们未必能将理论知识完全融入实践中。不能将理论融入实践,学再多的知识其实用处也不大。纸上谈兵没有任何的效用,为了加深自己的知识,巩固自己的基础,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进入法院实习,真正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是我们不断提升自己所必须的步骤。

今年七月八日到八月八日我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二十二天,但这二十二天来却感触颇深。我的实习是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和洪湖市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我们刚到洪湖市时,曹院长就和文庭长一起热情地接待我们这一实习小队。他们对我们来法院实习表示热烈的欢迎,带领我们领略了洪湖这一水乡之美。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们要工作一个月的地方——洪湖市人民法院,庄严而神圣,让人肃然起敬却又令人神往。进入会议室,便要录入我们的指纹和身份信息,这一事项完成后就是正式开会了,面对那么多工作多年的法院领导,那一刻我无疑是紧张的,但同时我又是兴奋的,因为跟着他们实习,我坚信自己是一定能大有收获的。

接下来就简单聊聊我的主要实习内容吧。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回证、起诉书、立案审批表、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2)送达相关文书:送达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需要电话联系当事人或代理人,若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还需拟写公告进行公告送达。(3)调查取证:我进行过两次调查取证活动,不过我认为第一次就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证据的取得事关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我是跟随文庭长一起出去调查取证,去的是螺山县公安局,得知科长在开会,所以我们就等了一个多小时。得到科长批准后,局里的工作人员才配合我们作了调查笔录。第二次是去万全镇政府,想要取得审计局的关于公路工程的结算协议、招标协议书等,但由于会计不在,我们只好决定第二天再去取证。(4)庭审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5)拟写审理报告、合议笔录、公告、民事裁定书:其中拟写公告和民事裁定书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到拟稿人处要自己签名时,心里却在庆幸着拟写时那份认真劲,但更明白了自己的责任。(6)打印并校对判决书:校对是一件小事,但考验的是一个人的细心与否;打印很常见看起来也很简单,会被认为是小事而不屑做,但这看起来的“小事儿”却能让提高我的打字速度同时也能让我掌握一个小技能,何乐而不为呢?(7)杂项:打印、传真、签字、盖章等;这些虽然都是一些小事,有些人或许对做这些事感到不满,但是对于我来说,不管什么事,只要我能从中学到什么,我就一定会认真并且努力的去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尤其是其中一次庭审让我记忆深刻,由于诉讼标的相同并且是同一性质的案件,所以将十个案子合并审理。十个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他们根本不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庭纪律,没有办好授权委托书就代替当事人当庭参加诉讼,还大声地说道:“老子帮儿子打官司天经地义!”不仅如此,十位当事人无视法庭纪律,在法官发言时他们大声喧哗。让我意识到大多数公民法律意识的低下,法律普及工作还有待提高。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第五篇:法院实习总结

法院实习总结

大学的岁月似乎过得很匆忙,转眼间已过了八分之七了,最后的半年也静悄悄地来临了。我们也如期迎来了毕业实习,这将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一次重要的实习,为我们以后进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由学校安排,我在xx区人民法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法院离学校很远,搭公交要转车,骑自行车要40分钟的车程。虽然离得很远,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一个月都保持全勤,法院的工作人员因此对我们印象都很好。由于路途远,中午我们选择在法院的食堂就餐。实习生有伙食补贴,两块钱就能吃一顿很饱的中午饭。在食堂吃饭是一件很开心的事,除了跟同学说笑外,法院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会在食堂进餐,我们还能和他们交流,缩短彼此间的距离。就这样,实习生活拉开了序幕。

每当进入法院的大门都会被它的建筑所吸引,灰色的建筑渗透出一股庄严的气息,法院到处都很干净整洁,让人感觉其不可亵玩焉。刚到法院我们当然要熟悉一下工作环境,了解一下法院的内部机构。湘桥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少年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以及法警支队等机构。一般的第一审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基层法院每年要审理的案件是很多的。立案庭是人们打官司的第一道门槛,如果不符合立案的要求则被拒之门外。刑庭负责审理刑事案件;民庭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如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行政庭负责审理行政案件,也就是民告官;少年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这个庭进行审理案件与别的庭有一定的区别,更多的是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上,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判监督庭则是审查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是是否再审的一个程序。执行局是法院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熟悉了法院的环境后,由政工科的安排,我被分配到执行局进行工作。执行局就是对案件执行,法院作出生效的法律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话,就由法院来强制执行。执行局的工作很琐碎很繁杂,有的案件要跟上好几年。由于初来咋到,我们对执行局的工作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并没有深入探究,当然随着工作的展开,我们会学到很多东西的。

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同样十分友善,每个人看起来都慈眉善目,有老干部也有年轻刚来报到不久的新同事,他们就好像我们的师兄师姐,对我们关爱有加。在认识了局里的工作人员后,负责指导我们的陈大哥就给我们布置工作——整理卷宗。凡在法院实习过的人对这项工作应该都不陌生。其实在我看来,整理卷宗是快速了解一个部门工作的途径,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你可能会感到枯燥乏味,甚至觉得它很繁琐,但当你了解了相关程序后,你就会觉得整理卷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当然也十分需要你的细心和耐心,不然也很容易出错。整理卷宗要按照一定顺序,如立案审批表、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都不能混乱,这些步骤则与法院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陈大哥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整理,我已经掌握了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完成一份卷宗的整理。

时间过得很快,几天下来,执行局的卷宗已经被我们整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装订卷宗。相比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可谓是功夫活、体力活,更考验我们的细心和耐心。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装订卷宗的步骤,首先将卷宗中不同大小的纸张修正统一,以A4纸大小为标准,大的纸张要进行修剪,小的纸张要加贴衬纸,使得卷宗中每张纸大小统一,这样比较整齐美观也便于下一步的装订;然后每份卷宗要加上封面、目录、底面,叠放整齐后就在左边边沿

1.5cm处钻3个孔,这3个孔是用来穿线的,所以孔与孔之间的距离得适中,为方便操作,通常三个孔刚好能把卷宗的长平均五等分,这样穿线起来既牢固有美观,;接着穿线,打结,1

在卷底打结处贴上封条,最后由立案人盖章,这样一份卷宗就装订完了。由于装订的步骤比较多,最好由两个人合作就能省很多功夫。一开始我们装订的时候还会手忙脚乱,装订了几份之后就上手了,速度也提高了,而且装订得整齐美观。装订完之后就归档,按时间顺序排好,保存在档案室里,以便日后查阅。

我们在法院实习并不止停留在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在法院实习的好处就是能去各个审判庭旁听。平时所见的案子都是字书本上的,而去旁听,案子就在你眼前,当事人就在当前。通过旁听,更能激发我们的思维,将以前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来。虽然案件庭审并不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英美法系国家的庭审那样,律师身穿律师袍,头戴假发,辩论过程中唇枪舌战,但我们可以看看法官们是如何掌控整个局面的,仍然可以目睹到法官的风采。

在执行局工作除了平时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外,局里的工作人员还会外出执行案件。在实习的一个月中,我有幸跟随蔡局长外出执行案件,亲身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出示有关手续,并说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将情况告知其他当事人。采取拘留或罚款措施的,应当在决定书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罚款的人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在查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目的。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这样的案子,很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虽不逃避履行,但其本身实在穷愁潦倒,只能与申请人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块,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时候申请人并不理解这种情况,还以为是法院怠慢工作,三天两头跑到法院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只得耐心做劝说工作。在其他方面也都体现出执行难,公民法制观念淡薄,不配合履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执行等,至今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法院。

小结:一个月紧张的实习已经结束,通过这次实习,对我以后的工作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也是大学生活必经的阶段。这次实习不但巩固了我们的专业知识,并且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处理社会上的事情,让我们队法学的前景充满了信心,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合力给我们安排得这次实习,感谢法院各位工作人员。

海淀法院实习总结
TOP